石家庄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第一章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第一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发展作出努力。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学校的教育方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问题,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服务师生,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学生会要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各部门和办事机构。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常务理事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各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办事机构主任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各部部长、办事机构主任由主席团提名,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有权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映、表达,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生会有权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确保学生会的工作正常、高效进行。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规范第九条学生会在组织各项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听取学生的意见,做好前期调研和沟通工作,确保活动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妥善保管活动资料和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学生会的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生会作出贡献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第十三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规定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撤职等形式。
第六章学生会的改进和发展第十四条学生会在工作中应不断完善自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石家庄经济学院西校区学生会规章制度

`石家庄经济学院西校区学生会规章制度为了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培养有能力、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塑造严明、高效、团结一致、全心全意引导同学、服务同学的优秀学生组织,根据我院各项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学生会性质石家庄经济学院西校区学生会是在校党委、团委领导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的学生组织,是党、团与学生间的桥梁和纽带。
二、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准则,坚持党、团各项方针政策,培养卓实有效的工作作风。
三、部门设置学生会设主席团,下设十一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秘书处、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学习部、勤俭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
四、干部素质严于律己、刻苦学习、工作踏实、认真负责、狠抓实干,全面树立引导、服务同学意识,力争达到四个过硬,即“思想过硬、学习成绩过硬、工作作风过硬、工作能力过硬。
”五、干部职责学生会干部要责任明确,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
六、干部奖惩建立档案制度和干部任免制度,奖功罚过,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整体素质。
七、组织原则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学生会工作准则一、坚持以主席团为核心,坚持服从主席团领导,听从秘书处调配。
二、学生会权利一切权利集中于主席团,而不是某个人,所有的决议和规章制度要在主席团半数通过下由秘书处执行,如有某人越权执行则酌情轻重扣1-5分。
三、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四、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执法,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阔新思路。
五、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引导同学,服务同学,将工作建立在全校学生的基础上。
六、学生会全体成员要严格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突出,学习成绩优秀。
七、全体学生干部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学生会形象的事。
艺术系团总支学生会考核制度细则2

艺术系团总支学生会考核制度考核制度一、总则1.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热忱地为所有人服务,遵从校会“服务同学,完善自我”的服务宗旨,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2.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3.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4. 学生会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5. 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6. 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7. 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二、细则(一)、考核形式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基本分:60分;按照考核细则实行加分减分制。
(二)、考核细则◆加分项1、对于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经部长、分管主席推荐,给与大会表扬,考核评定加3分。
2、学期末,根据活动取得的效果、成绩、总结等,综合分析,经副部以上投票选出优秀门(组织部不参与选举)。
3、签到一次、值班一次、到会一次计2分。
4、系级活动参与组织者一次加2分。
◆减分项1、每月进行工作记录本考核,胡乱填写或篡改工作记录本者,每周例会公开批评,并扣4分/次。
2、会议、值班迟到、早退者扣4分/次;旷会、旷班者扣4分/次;迟到过10分钟者当旷会、旷班处理;未签到扣4分,找人代签扣3分,代签者扣2分,请假扣1分;以上任何一项超过5次则直接解聘。
3、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犯有错误的部门或干部,视情节严重给与批评,并扣4分/次。
4、将办公室用品挪为他用者扣4分/次,浪费学生会公用财产者,经发现扣4分/次。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学生的自治组织,旨在服务同学、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校发展。
为了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等部门。
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成员若干。
二、学生会成员的选拔与任命1、学生会成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体同学进行。
2、有意加入学生会的同学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3、选拔过程包括面试、笔试等环节,由学生会主席团和相关老师共同参与评选。
4、选拔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命为学生会成员。
三、学生会成员的职责1、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总结工作经验,布置工作任务。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学生会的团结协作。
(4)代表学生会与学校领导、老师及其他学生组织进行沟通和交流。
2、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任务。
(2)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部门工作的开展。
(3)在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责。
3、部长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2)组织本部门成员开展工作,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培养和指导部门成员,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4、副部长职责(1)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完成部长交办的任务。
(2)负责部门内部的具体事务,如活动的组织、人员的调配等。
(3)在部长不在时,代行部长职责。
5、成员职责(1)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从组织安排。
(2)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3)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为学生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学生会的工作制度1、例会制度(1)学生会定期召开例会,一般为每周一次。
(2)例会由主席主持,各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应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组织架构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团任命。
三、选举与任职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二)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任期结束后,应当进行述职和民主评议。
四、工作职责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文艺体育部:负责组织文艺和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二)学术科技部:负责组织学术活动,提高学生学术素养;(三)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四)权益保障部:负责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提供贴心服务;(五)宣传舆论部:负责学生会宣传舆论工作,传播正能量。
五、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学生会会议,研究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二)财务管理:规范学生会经费使用,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三)档案管理:妥善保管学生会工作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四)考核评价:对学生会成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工作绩效。
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

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组织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推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而制定的。
第二条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干事、代表等。
第三条学生会规章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相一致。
第四条本制度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起草,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设有主席团、部门、代表大会等组织。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等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由部长、副部长和干事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代表组成,每届学生会在校期间至少召开一次。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九条主席团的职责是领导学生会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并对学生会的决策进行监督执行。
第十条各部门的职责是按照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十一条学生会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审核学生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工作计划,并提出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权利提出对学校的意见建议,代表全体学生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章成员行为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认清自己的身份和职责,做到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尊重并服从上级的工作和决策,做好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应该言行文明,尊重他人,注意形象和言论的影响。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该勤奋学习,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校争光。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学生会的监督,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行为,学生会可以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处分,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FaPiao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艺术与设计学院规章制度

艺术与设计学院规章制度一、学生管理规定1. 学生行为规范学生应遵守学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得有违纪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学校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违规用药、违规打架斗殴等。
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学院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2. 学生考勤管理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考勤记录将作为学生绩点考核的重要依据。
若有违规行为,将影响学生成绩。
3. 学生活动管理学院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
但凡组织校内外活动,需提前向学院申请并得到批准。
个人或团体不得擅自在校园内进行商业活动。
二、教职员工管理规定1. 教师教学管理教师应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违规调换或取消课程。
教学过程中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平等,不得存在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行为。
2. 教师考勤管理教师应按时到校,不得擅自请假。
请假需提前向学院请假并得到批准。
3. 教职员工奖惩管理对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将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荣誉奖励等。
对违规违纪的教职员工将作出相应处罚。
三、设备管理规定1. 设备使用管理学院的各类设备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使用,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学院设备。
对于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过程中的故障,学院会有专人负责。
2. 设备损坏管理如发生设备损坏的情况,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属于学院设备自身问题,学院将负责修复或更换设备。
四、校园纪律管理1. 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为学生提供休息和学习的场所,不得有吵闹、违规烹饪等行为。
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吸烟等行为。
2. 校园环境管理学生应爱护校园环境,不得随意乱丢垃圾,保持校园整洁。
不得私自在校园内植物上写字画画等行为,遵守校园环境管理规定。
五、安全管理规定1. 火灾安全管理学院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演练。
一旦发生火灾,学生应保持冷静,按照消防人员指示撤离。
2. 校园安全管理学生应遵守校园安全规定,禁止在校园内随意攀爬栏杆、护栏等,不得从楼上跳楼等危险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家庄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石家庄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院学生会宗旨:一切为同学、为同学一切、为一切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我们以打造一个高效、务实、全新的药学院特色学生会为目标,同时为每一位学生会成员提供一个锻炼自我,施展才华的平台。
不断完善,将我院学生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的管理,推动学生会健康、有序的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广大同学与学校党政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校内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充分体现学生会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成为热爱祖国,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发挥联系院系各部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推动校园民主建设。
第五条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六条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七条加强同各兄弟院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生会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违背宗旨进行活动。
第九条学生会有依据章程开展活动的权利。
学生会的成员有权了解学生会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学生会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十条学生会有独立行使内部管理职能的权利。
学生会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学生会的成员有权向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要负责人有享受学生干部待遇的权利。
学生会的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章细则一、学生会机构包括:主席1名、副主席3名、新闻中心、制作中心、办公室、宣传部、学科部、外联部、生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另外设有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学生会实行委员会制,全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各部负责人组成,由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负责人组成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由主席同意后,呈报院团委指导老师批准后,方能实施。
三、学生会各部门职责(一)主席团1、召开学生会成员会议等工作会议。
2、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制定总体工作计划。
3、向上级党团组织汇报工作,传达和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4、进行人事安排和调动。
5、向上级提出成员的免职和增补方案。
6、管理本会名义的使用,代表本会对外参加工作和活动。
7、领导和安排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8、管理本会的经费。
(二)秘书处1、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各部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2、负责院学生会的活动记录、会议记录及有关会议的通知。
3、负责整理和保存院学生会各项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档案材料。
4、负责管理院学生会办公室及学生会资产5.、管理学生会财务,负责日常财务开支的统计、报销和财务记录,定期向主席回报。
6、指导和负责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档案建设。
(三)宣传部1、了解党和国家思想政治教育的方针,协助党团组织开展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宣传。
2、向校内外舆论媒介投稿,扩大学生会影响。
3、加强对海报、时报等学生媒体的管理,规划和管理学院各种宣传文化阵地。
4、负责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的宣传策划,以及主要的宣传工作。
5、负责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组织活动的具体宣传。
6、负责学院重要事件的对外发布。
(四)体育部1、发展体育运动,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2、组织学院篮、足球联赛等各项校院级的体育项目。
3、组织、筹办院运动会、校运动会。
(五)生活部1、参与寝室卫生管理,对宿舍楼内公共设施管理及损坏情况反馈给学院主管部门。
2、倡导文明整洁的宿舍文化。
3、加强校园治安联防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4、深入同学,反映同学心声,积极主动为同学排忧解难。
(六)文艺部1、净化、活跃校园学术气氛。
2、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
3、组织学生专业运用、为社会服务。
4、负责大型院内文娱活动。
5、参与组织大型院系文娱活动。
(七)外联部1、与社会各界及兄弟院校联系沟通,接待来访参观人员。
2、开展各项公关活动,树立学生的良好形象。
3、多渠道拓宽学生会的经费来源。
(八)学习部1、了解和掌握同学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同建造一个浓厚的学术氛围。
2、针对同学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讲座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开阔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知识。
3、组织成立各种兴趣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4、负责组织和检查全院学生的课堂考勤。
5、根据需要,召开院学生会学习部长工作会议第四章学生会成员管理条例一、学生会成员任免(一)学生会成员任职条件:1、正派的思想作风,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上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领导方针政策。
2、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纪律性,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自觉接受学校学生会常代会的监督。
3、具备领导工作所必需的能力,要有领导风范,具有一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做好领导工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5、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身作则,礼貌待人,诚实大方,谦虚好学,关心部员,团结同学,能和部员融洽相处。
6、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勇于承认错误,善于总结经验。
7、有正义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坏人坏事,敢于同一切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和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
8、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在工作中要善于学习和不断完善自我。
(二)学生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免职:1、思想作风不端正,不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不服从上级的领导,不接受校学生会常代会的监督者;2、作中作风散漫,工作拖沓、不负责任、无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在上级领导给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3、不能按指定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或所做工作缺乏实效性者,应视具体情况予以免职或劝其自动辞职。
4、在工作中缺乏纪律性,不按时召开或参加例会,给予警告不改者;5、出现重大问题,受学校纪律处分,损害集体利益,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者;6、道德品质败坏,立场不明确,沾染不良风气,参加邪教组织者;(三)学生会成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必须自动辞职:1、学习成绩中出现一科(及一科以上)不及格者。
2、不团结他人,在工作中意气用事或从事其它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经教育不改者。
3、不能胜任所担职务者。
4、玩忽职守对本职工作不尽职尽责者,逃避责任者。
第五章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1、任何活动申报表中均应有详细预算。
小型活动费用各部自垫统一报销,大型活动若实际消费超出预算应有充分理由方能报销发票。
2、发票报销。
发票必须注明所购物的具体名称、时间及数量,背面有购买者、部长及分管主席签名。
3、学生会在指定单位可以采取记账方式支付,定期结账;4、办公室对报销款项和记账款项制定明细账目。
5、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开,通报全院及上级。
第六章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院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院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秘书处存档。
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秘书处负责草拟,由主席团通过后实施。
2、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部长专人保管。
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秘书长存档。
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不执行者将以公开批评或其它形式处罚。
3、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秘书处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秘书处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如想借用阅读,须经秘书处批准,并填写登记表,阅后按时归还。
7、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秘书处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8、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秘书处作出合适安排。
9、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七章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为了加强院学生会内部管理,完善干部量化考核,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院学生会整体工作成绩,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并由秘书处负责管理,主席团监督。
每人基准分为10分,具体内容如下:1、开会公假两次,请假(-),迟到早退(-),无故旷会(-1)。
2、全体活动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1)。
3在组织的活动中,未能完成好本部所分配任务,部内每人减分。
4、不按期召开各部例会(以会议记录为准),部长、副部长各减分。
5、日常工作中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1)。
6、工作中给与讨论商定的方案予以私自修改或不能保质保量完成(—1)7、参加学生会活动,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牌(—1)。
8、发现任何损害院学生会形象的行为(-2)。
9、积极参加活动(非全体活动)(+1)。
10、在所在部门有突出贡献者将予以2~3.分的加分。
学生会将定期组织评优工作,按分数评选优秀者予以奖励。
凡分数低于8分者将给与警告,分数低于6分者将给与公开批评,分数低于5分者给与自动退会处理。
学期结束后评优者以及此表成绩将参加其个人的综合测评!第八章附则1、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管理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2、在每学年学生会上,药学院学生会主席须向全体成员宣读本章程。
3、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修改权属于药学院团党委。
4、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石家庄经济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2011年10月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