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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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3篇)

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劳动者因为种种原因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无权享受劳动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将无法享受劳动合同所赋予的权益,如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2. 仲裁或诉讼困难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难以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因为缺乏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难以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从而影响劳动争议的解决。

3. 工伤认定困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以以无劳动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维权难度加大。

4. 劳动合同解除困难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仲裁或诉讼败诉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若仲裁委员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用人单位将面临仲裁或诉讼败诉的风险。

3. 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没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没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没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的管理者认为只要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就可以不用对劳动者负责。

很显然,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没签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是要对劳动者负责的。

那么单位要是没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

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

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5篇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5篇

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5篇篇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告知协议尊敬的客户:鉴于您提出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问题,本法律顾问团队结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特向您详细阐述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法律后果。

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风险告知协议,并充分考虑自身的权益保障和风险规避措施。

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风险、劳动者权益受损风险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双方权益、明确双方义务具有关键作用。

缺乏劳动合同可能导致一系列法律纠纷和争议。

二、具体风险分析(一)法律责任风险1. 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将面临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处罚。

2. 若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可能导致不利法律后果。

没有书面合同可能导致证据不足,不利于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关系不稳定风险1. 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明确,可能导致双方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2. 在劳动关系出现纠纷时,双方的权利义务难以证明,可能导致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三)劳动者权益受损风险1.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权益可能无法得到明确保障。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面临被随意调岗、降薪、解雇等风险。

2. 在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时,劳动者可能面临维权困难的问题。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难以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可能导致无法享受工伤待遇。

三、风险规避建议(一)对于用人单位:1. 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完善用工管理制度,确保用工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建立完善的证据保存体系,确保在劳动争议发生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二)对于劳动者:1. 主动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负的法律后果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负的法律后果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负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仍然常有发生。

殊不知,签订劳动合同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同时也是保障用人单位用工权的一种方式,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自身用工也存在很大的风险。

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

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

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

倘假设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

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以下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的详细说明。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赔偿的计算方法1. 双倍工资的计算: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算,直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者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计算公式为: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 劳动者月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月数。

2.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赔偿的申请流程1. 协商解决: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2.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法院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证据的收集在申请赔偿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 工资支付记录:证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支付情况。

2. 工作证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 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曾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保存通知书的副本。

4. 其他相关证据:如同事证言、工作记录等,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

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

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可能会面临诸多法律风险和权益保护上的不确定性。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以及可能的补救措施。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 双倍工资支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双倍工资。

2.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行政处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尽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享有以下权益:1. 工资支付:劳动者有权按照约定获得工资,即使没有书面合同,用人单位也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2.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3. 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律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4. 职业培训和职业健康: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培训和享有职业健康保护。

5. 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

三、补救措施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工作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协商签订:与用人单位协商,尽快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2.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等。

3. 法律诉讼:在仲裁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劳动监察: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四、预防措施为了避免未签订劳动合同带来的风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 及时签订: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工作4年未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4年未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4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职场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有些情况下,员工可能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多年。

本文将探讨工作4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可能的原因以及劳动者应采取的措施。

法律后果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双倍工资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3. 社会保险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导致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受损,因为用人单位可能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4. 劳动争议处理: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能面临举证困难,因为缺乏书面证据。

可能的原因1. 用人单位的疏忽或故意:有些用人单位可能因为管理不善或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以逃避法律责任。

2. 劳动者的忽视:劳动者可能因为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或对权益保护的忽视,未能及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3. 口头协议: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能达成了口头协议,但未形成书面合同。

4. 试用期延长:用人单位可能以试用期为由,延长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时间。

劳动者应采取的措施1. 了解法律知识:劳动者应主动学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

2. 主动要求签订合同:一旦发现未签订劳动合同,应立即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 收集证据: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劳动者应尽可能收集工作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4.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5. 考虑更换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持续不签订劳动合同,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劳动者应考虑更换工作,寻找更规范的用人单位。

结论工作4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8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

8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

8年没签劳动合同赔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1.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赔偿计算方式对于8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首先需要计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

假设劳动者的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用人单位在第一年内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赔偿为5000元×12个月×2=120000元。

3.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第二年开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除非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或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4. 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在8年后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以5000元月工资为例,8年的经济补偿为5000元×8=40000元。

5. 社会保险问题用人单位还应补缴劳动者8年来的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补缴的金额根据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和缴费基数来确定。

6. 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依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基本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职业培训等。

7. 法律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或补缴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明等,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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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刘高*【内容摘要】《劳动合同法》未明确因劳动者一方原因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何。

结合立法草案,斟酌立法本意,可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采取了“结果论”的态度。

但虑及当前企业招工难的背景,以及诱发劳动者不诚信行为的可能,该规定似过于严苛,有修订之必要。

【关键词】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过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必要环节。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佣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诚然,正如时任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中所述,《劳动合同法》作此规定,其初衷是“为了解决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问题”1。

然则,凡事皆有两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为保护劳动者而设,但倘若劳动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因劳动者一方的原因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法律后果为何?此类情形司法实践中经常碰到对此,但劳动合同法本身却并未明确,各地的裁判也不统一。

因此,十分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予以研究,以统一裁判尺度,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各地理解不一、裁判不一的现状为统一裁判尺度,各地中、高级法院往往会以“指导意见”或者“会以纪要”的形式下发指导性的文件,供审判、执行工作中参照适用。

严格说来,此类指导性文件并非司法解释,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基于加强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的需要,这些文件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则不可小觑。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不少省级法院*刘高,法学硕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1田成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载新华网/employment/2006-03/21/content_4325081.htm,2014年3月16日最后访问。

均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有的还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与同级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

但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问题上,各地之间却分歧明显,试列举如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虽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2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确认其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时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应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举证证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劳动者一方原因引起的除外。

”3显然,广东高院的指导意见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采“结果论”,只要事实上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又双方保持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均需支付二倍工资,除非终止劳动关系。

相反,湖南高院的指导意见则是“行为论”,以“过错”判断,也即,如果能举证证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非用人单位的过错,而是由于劳动者一方的原因引起的,比如用人单位发出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通知但劳动者拒签,则无需支付二倍工资。

在判决上,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做法。

比如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928号民事判决书,其判决理由写道:“甲某系甲公司的股东,且担任厂长一职,并对甲公司的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的签订、经营等工作进行管理,在此情况下,甲公司关于甲某在2009年4月30日之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系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辩称意见,合乎情理,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非甲公司的主观原因造成,故甲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其2009年7月28日至2010年12粤高法发【2012】284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才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9年5月20日会议通过,载上海劳动争议网,/NEW L AWYER S ITE/B LOG S HOW.ASPX?ITEMID=13315136-670C-4DD7-84F6-9F9A00FB9735&USER=152729,2014年3月16日最后访问。

月31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595、15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理由部分认为:“订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现甲公司未与邓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以邓某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故应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5然则,广州中院此前的(2012)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022号民事判决书却认为:“关于甲公司应否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问题,甲公司主张其多次张贴通知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包括谢某在内部分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报告广东增城工业园区劳动管理所,广东增城工业园区劳动管理所亦提出了处理意见,因此,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在谢某…甲公司提交的证据已形成证据链,且有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予以佐证,故原审法院对甲公司的主张予以采信,认定甲公司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并无不当。

”6二、寻根溯源:立法本意与法律解释毫无疑问,《劳动合同法》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规定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从司法的角度出发,要正确处理因劳动者一方的原因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需准确理解立法的本意。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的表述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该规定从表面上看,似有结果论的意味,未给出例外情况,也不考虑是因哪一方的原因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只要结果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需支付二倍工资。

然则,此前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并非如此。

《劳动合同法(草案)》第9条第三款规定:“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

”74见(2011)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928号民事判决书。

5见(2013)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595、1596号民事判决书。

6见(2012)穗中法民一终字第1022号民事判决书。

7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06年3月20日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载法律图书馆网,/fzdt/newshtml/20/20060320231100.htm,2014年3月16日最后访问。

当然,草案中没有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支付二倍工资,而是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该条文中有“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这一表述,这清楚显示了立法者当时的想法,也即,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订或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但草案中的条文并未为立法所采纳。

对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胡光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上阐述道:“有些常委委员提出,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无法操作,实践中也并不一定有利于劳动者。

有些常委委员提出,解决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应通过制度设计,引导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也要考虑实际情况,增加可操作性。

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建议对草案作如下修改:(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手续的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待遇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4)用人单位自办理用工手续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8最终出台的《劳动合同法》采纳了二倍工资的制度设计,但删去了“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的表述,且未增加任何的限定性条件,这是否表明,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立法者已从“行为论”转向“结果论”,不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原因为何,过错在哪一方,用人单位均需支付二倍工资?从字面上看,《劳动合同法》对于因劳动者一方的原因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未作规定,国务院所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则对劳动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8胡光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载中国人大网,/NPC/ZT/2007-08/14/CONTENT_374711.HTM,2014年3月16日最后访问。

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6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该规定中的用词是“应当”而非“可以”,也即,该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并非赋予用人单位有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而是一种义务。

在对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中的规定时,可以更清楚的看到这一点。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6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7 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规定执行,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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