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奴隶制法制的产生及其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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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

第一章  夏商法律制度

4、行赋税 《史记.夏本纪》:“自虞、夏时,贡赋 备矣。” 《孟子.滕文公》:“夏后氏五十而贡”。 5、规量器 《夏书》:“关石和钧,王府则有。”意 即征收关税和田赋均衡公平, 则夏王朝国库有用 不完的财物。 6、严刑狱 《左传》:“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夏同时也设置了监狱,除圜土外,还有夏台。
二、夏代法制简况
(一)夏代奴隶制法制主要内容 1、建吏制 《尚书.皋陶谟》:“百僚师师,百工 惟时。” 《禹贡》:“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六卿为军事长官。 《夏书》中记载有“职听讼,收赋税” 的“啬夫”,管车官员“车正”,掌管膳食的 “庖正”,畜牧官员“牧正”,察省天象的“昆 吾”等。
2、定历律 《尚书.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 怠弃三正。”五行、三正均为历法。 《论语.卫灵公》:“行夏之 时。”“夏之时”即是夏代的历法,即今之称之 为“夏历”。 3、明礼法 《左传》:“(夏)贡金九牧,铸鼎象 物。”、“迁鼎于商”。鼎是国家和王权的象征, 同时也是古代礼制的代表物。

第二节 商代的法律制度
商灭夏后逐步建立起一个奴隶制大国,有 “邦畿千里”,形成了奴隶制国家早期的内服 与外服的行政管理体制。农业、手工业出现了 初期的繁荣,井田制出现,养殖业、畜牧业从 手工业分离出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代的立 法活动主要表现为: 首先是确立奴隶制的行政体制及其权力职 能; 其次是“汤刑”出现。
1、皋陶制刑 “昏、墨、贼杀,皋陶 之刑也。” 2、五虐之刑 黥、劓、刵、椓、处死。 后演变为墨、劓、剕、宫、大 辟五种,延续到后世。 “与其杀不辜,宁失 不径”是禹刑的一条重要法律 原则,就是不照章办事也不得 错杀无辜。
(四)司法制度
1、中央设最高司法官 “大理”,地方司法官 “士”,基层司法官 “蒙士”。 2、监狱的设置 夏台,又称钧台, 中央监狱; 圜土,关押轻罪 犯人。

中国法制史第一章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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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结构
中国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和奴隶为两大对立阶 级存在。
A、古代社会的阶级差别是以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为特征 的;
B、夏、商、周的阶级关系以宗族为基础,这种自由人 和非自由人的对立是以自由的宗族和非自由的宗族 为特征的;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对立表现为统 治宗族和被统治宗族的对立;
C、阶级关系的内在流动性
四 中国奴隶社会的宗法政治结构
1、宗法制度的涵义
2、宗法制度的发展
A、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社会的传统习惯演变而来。 B、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宗法也被改造成以血缘为纽带的, 调整家族内部关系与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 的行为规范。 C、周朝建立以后,为了在广大统治区内巩固奴隶制的统 治秩序,适应封邦建国的需要,以及确立等级从属的体制, 建立了一套相当完备的宗法制度。
西周通过宗法制度将亲与贵、王权与族权进一 步联结起来,以致法律也带有国法与宗法的双重性 质。例如“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公羊传·隐公元年》)是宗法也是国法,王位继 承和各宗支继承都要遵守。奴隶制的法律,不仅体 现了王权与族权的统一,而且是维护这种统一的重 要手段。
五、是以神权思想为基础建立的法律制度
B、法律主要表现为刑,“ 刑起于兵 ”。 古人经常兵刑并提,兵即是战争。刑起于兵,说的是刑与 战争分不开。所谓 “ 大刑用甲兵 ” ,指最重的刑罚是实行 军事讨伐,有兴师问罪之意。
二 中国奴隶制法的发展
→商、西周是奴隶制法律的发展完备时期
1、礼、刑结合法律体系的形成
A、“刑”的发展——《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政, 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 这些都说明了中国奴隶制法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公开的阶级 不平等的奴隶主专政的法。

中国奴隶制时期和封建制时期历朝主要法典的沿袭

中国奴隶制时期和封建制时期历朝主要法典的沿袭

中国奴隶制时期和封建制时期历朝主要法典的沿袭中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文明古国之一。

中国的法制从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开始,经过四千多年没有中断的发展,以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内容丰富、资料充实著称于世。

中国法制史是中国文化遗产的一个宝库。

作为一门学科,中国法制史的任务是研究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的实质、内容、特点和它的发展规律,总结历史经验,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中国奴隶制法律制度中华民族是以黄河流域为摇篮发展起来的。

早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代便进入了阶级社会,形成了国家和法律,揭开了奴隶制法制史的篇章。

近年发掘的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遗址证实了夏代文化的存在,并且表明夏代生产力已经达到制造简单金属工具的水平,而规模相当宏伟的宫殿遗址,也显示出夏国家的发展程度。

夏代法律,古文献称作“禹刑”。

禹刑的具体内容已无从考证,从《左传》所引《夏书》的片断,如“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可以约略看到夏的一些罪名、刑名和刑罚适用原则。

夏作为第一个阶级王朝,习惯法仍占重要地位。

继夏而起的商是奴隶制的大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左传·昭公六年》)。

有关汤刑的内容和墨、劓、、宫大辟的五刑制度,古文献中已有较多的记载,并得到了地下甲骨卜辞的证实。

商代的刑制以其完备著称于古代。

周初政治家周公旦在教导诸弟如何统治商族遗民时,强调要“用其义刑义杀”(《尚书·康诰》)。

直到战国,荀况在谈到刑法的发展沿革时,仍说“刑名从商”(《荀子·正名》),充分肯定了商代刑制的历史地位。

西周是中国奴隶制法制发展的最高峰。

周时除文献所载《九刑》、《吕刑》外,周王颁发的誓、诰、命也是重要的法律形式。

周初在“明德慎罚”的思想指导下,形成了一套断罪量刑的原则,如区分故意与过失,一贯与偶发;罪疑从赦;上下比罪以及罚赎等等。

当时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也有所发展,铜器《矢人盘铭》、《鼎铭》和《攸从鼎铭》记载了土地所有权的转移、租赁和债务关系等法律行为。

第1章 中国法律起源及夏商时期法律制度

第1章 中国法律起源及夏商时期法律制度

二、商代的立法概况 1、“汤刑”——商代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商有乱政,而 作汤刑”。
2、“官刑” 商代惩治官吏违法失职行为的法律规范。 其中规定了“三风十愆”:三种恶劣风气, 及由此滋生的十种罪愆。
三风:巫风、淫风、乱风 十愆: 巫风二:舞、歌; 淫风四:货、色、游、畋; 乱风四: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 《尚书·伊训》:“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 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
第二节 商代的法律制度
一、商代的法律思想
1、“王权神授”:君主的权力为神所授予,具 有神圣性,权威性。 《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 商”。 2、“神判天罚”:假借神意,奉天罚罪。 《尚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 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
灋:
廌——独角兽,“触不直者而去之”
桎梏
第一章要点内容与思考 1 基本概念∶ 禹刑 汤刑 五刑 官刑 神判天罚 2.中国古代国家与法形成时期特点。 3.神权法思想与夏商法制的关系。 4.夏商法制的基——夏代法制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2、夏代的刑事政策: 《尚书·大禹谟》:“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3、夏代的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 中央司法机关称“大理” 地方司法机关称“士” (2)审判制度 案件审理采取“神明裁判”方式。 (3)监狱的设置 圜土、夏台
三、商代刑事法律主要内容 1、罪名 反抗国家统治的犯罪 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 2、刑罚 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 其中“大辟”死刑主要有: 醢刑、脯刑、炮烙、剖心。
刖刑
炮烙刑
四、商代的司法制度 1、司法机关 中央为司寇、正、史; 地方为士、蒙士。
2、审判制度 (1)疑狱从赦:对疑难案件的审理持慎重态 度。 《礼记·王制》:“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 赦之,必察大小之比以成之。” (2)天罚神判:假托神意审判,行刑。 3、监狱 圜土;囹圄。 械具:桎梏

第一章 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章 奴隶制法律制度

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主要证据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3、夏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还建立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国家与旧的氏族组织的区别1、按地域划分国民2、公共权利的设立二、中国国家与法的起源的特点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法律与道德互相结合,界限不清。

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他是原始自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

影响了后世家天下的政治理论和社会格局。

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1、王权神授(听命于天,听命于神是夏商法制的主导思想)2、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1、以德配天(上天只把天命交给有德者,德包括3个方面:敬天、敬宗、保民。

认为民心向背决定王朝的盛衰,能否实行德政又关系到民心向背。

)2、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周公制礼形成西周时期礼、刑相结合的特点。

)3、刑罚世轻世重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轻与重。

刑新国用轻典(以安定人心),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维持社会秩序)。

4、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被后世奉为法律制度的理想的原则与标本。

后被儒家发展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第三节立法活动一、夏、商立法概况除夏、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外,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习惯法,由于没有成熟的文字,主要靠代代口传而流传和遵循的。

1、禹刑(不是成文法,而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

除习惯法外,夏王针对各种具体情况发布的王命和誓也是法律渊源之一)2、汤刑(商有乱政而汤作刑不成文的习惯法仍占很大比重,除此誓、诰、命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

中国法制史习题集及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习题集及参考答案

中国法制史习题集及参考答案第一章中国奴隶制法概述一、填空题1、我国奴隶社会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是()和()。

2、宗法制度是在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家长制基础上演变而来的一种以()为纽带、以()统治为核心的综合性的社会制度。

3、据商代资料,商代中期以后,主要是实行兄终弟及或父死子继,并出现了()继承制。

二、判断题1、夏礼和殷礼无论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以神为核心。

()2、中国法起源于贵族与平民的斗争与妥协。

()3、中国奴隶制时代的礼起源于原始氏族的祭祀活动。

()三、简答题:1、试述西周的宗法制度。

2、简述西周的继承制度。

第二章中国奴隶社会的立法一、填空题1、春秋时期正式公布的成文法有郑国()、晋国()和邓析的竹刑。

2、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正式公布的成文法典,是郑子产所铸的()。

3、第一次礼法之争的焦点是为国以礼还是()的问题。

二、名词解释1、铸刑书2、铸刑鼎3、竹刑三、简答题试述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及意义。

第三章中国奴隶制时代的法律制度分论一、判断1、所谓“三不去”包括有所取无所归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

()2、三不去制度的立法精神,是为了保护妇女的权益。

()3、奴隶制五刑包括自由刑。

()4、西周的民本思想是以人为本。

()二、名词解释1、以德配天2、明德慎罚3、出礼入刑4、五刑5、六礼6、同姓不婚7、五过之疵8、五声听狱讼三、简答题1、简述西周礼与刑的关系。

2、怎样理解“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3、简述西周的婚姻制度。

4、简述西周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四章中国奴隶制时代重要法制人物点评简答题1、简述周公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

2、论孔子的法律思想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

第五章中国封建制法概述一、填空题1、礼与法的关系问题的实质,是儒家所提倡的()法律规范与法家所倡导的()法律规范的矛盾与协调问题。

2、西汉时代的“引经决狱”打开了法律儒家化的开端,东汉时代的以经注律开辟了法律儒家化的新途径,魏晋时代的()完成了法律儒家化的过程。

讲义(完整版)

西方法律思想史讲义第一章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意义及方法第二章古希腊罗马的法律思想概述第一节古希腊罗马奴隶制国家的产生和发展一、古希腊奴隶制国家的产生和发展大约在公元前8至6世纪,古希腊奴隶制国家便在其原始氏族制度中逐渐孕育和产生,中间经过五个发展阶段。

(一)胚胎阶段时间约为公元前12至8世纪。

根据荷马史诗的描述,这个时期古希腊社会已经开始使用铁器,土地公有,农业和畜牧业有所发展。

阶级分化,家庭奴隶制出现,国家制度的雏形—民众大会、长老会已经出现。

尽管它还是一种原始军事民主制度。

(二)确立阶段时间约为公元前8世纪至6世纪。

这一时期,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生产奴隶制取代家庭奴隶制。

工商业奴隶主与土地贵族的矛盾日渐突出。

经过多次改革,以财产状况划分居民,财产的多少与权力的大小成正比,加强了奴隶主对奴隶的管制,促进经济的发展,奴隶制国家得以最后确立。

(三)鼎盛时期时间约为公元前5世纪。

经过公元前492年-公元前449年的“波希战争”,(即以雅典为首的希腊国家同波斯之间的战争,持续43年),希腊打败了波斯,取得了胜利,促进了希腊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雅典成为当时希腊的军事、商业和贸易中心,希腊奴隶主民主制得以确立,希腊国家达到鼎盛时期。

(四)衰落时期时间约为公元前431年-公元前331年。

公元前431年-公元前404年,以雅典为首的民主制国家同斯巴达为首的贵族制国家之间发生了持续27年之久战争,史称“伯罗奔尼撒战争”,最后以雅典战败斯巴达而告终。

从此雅典失去了原来希腊国家的霸主地位,代之而起的是斯巴达的贵族制统治。

(五)希腊化时期时间约为公元前334年-公元前300年。

公元前338年,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在克洛尼亚战争中消灭了雅典的抵抗力量,从此,希腊便成为马其顿的附庸,经过三次“马其顿战争”,希腊国家于公元前168年为罗马人所灭。

亚历山大国王在东征和扩展领土过程中,广泛散布希腊文化的影响,故史称这个时期为“希腊化时期”。

法律硕士笔记重点详解之法制史(1)

法律硕士笔记重点详解之法制史(1)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一、中国早期法制二、战国以后的古代法制(封建法制时代) 三、近现代法制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

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这是国家产生依据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一)王权神授(二)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保守派从社会混乱不堪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礼治”路线,主张“为国以礼”,“以礼明是非”。

政治革新派则极力倡导“君臣上下贵贱。

3奴隶制法1


礼、刑、法、律的演变与含义
1、礼 礼是中国古代社会维护宗法血缘关系,巩固等 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言行规范和 精神原则的总称。礼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也 是中国传统法律中最重要的范畴。 礼源于血缘氏族社会的祭祀活动,夏、商、 西周形成了礼的体系,中国社会进入了“礼治” 时代,“法在礼中,礼外无法;刑在礼中,礼外无 刑”。 春秋战国至秦朝是礼治崩溃,法家“法治” 迅速确立并发展的时代,礼与法分离,法发展为 独立于礼之外的规范体系。
三、奴隶制社会的法律规范及其形式
• 刑。《左传》: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 有乱政,而作汤刑。夏后氏之王天下也, 则五刑之属三千,殷周于夏,有所损益。 《魏书》:夏刑有大辟二百,劓辟三百, 宫辟五百,膑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 益。 《隋书·艺文志》: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 三千。 • 典、训、誓、诰、命、礼等。
三、中国奴隶社会的阶级关系
在原始社会解体的基础上产生的第一个阶级对 抗的社会。亦称奴隶制社会或奴隶占有制社会。 它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分裂为奴隶主和奴隶两大 阶级,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关系是整个社会占统 治和支配地位的关系。 除此以外,还存在着自耕农和个体手工业者等, 属于不同于奴隶的自由民,称为平民,在政治和 经济上也受奴隶主阶级的压迫和某种程度的剥削。 他们处于社会的中间状态,是不稳定的阶层,一 旦破产便沦为奴隶或流氓无产者。
一 、中国奴隶制法的产生: (一)中国法律产生前的过渡形态 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 1 、开始创制“规范” 2 、确认处罚习惯 作教刑,金作赎刑

象以典刑
流宥五刑,鞭作宫刑,扑
3、设置“士”职,创立监狱
(二)夏朝的法制——中国古代法的起源
夏朝的奴隶制法制直接渊源于原始习俗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礼源于祭祀”说 “礼”作为我国奴隶制法制的组成部分,主要 是调整奴隶制贵族内部等级名分关系的行 为规范,其中包含有道德成分,主要是习惯法 最初的“礼”是一种盛玉的器皿—祭祀时的 礼仪规范—生活规范—习惯法

第一章夏商周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夏商周中国法制史第一章夏商周第一节中国法制文明的起源夏奴隶制法的起源------------礼源于祭祀;刑起于兵。

第二节夏商法制概况一、法律渊源以传统习俗与伦理规范所构成的早期习惯法为主要渊源,其中包括礼与刑两方面。

还有夏王商王的命令。

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形式。

二、行政管理夏不知道,商宗法分封制(内服和外服);商属于宗族国家性质,整个政权及其社会结构由王、子、卿、臣族等各级宗族组成;商实行贵族共政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三、形式法律内容(一)刑罚体系夏不知商(刑名从商,影响到战国):墨、劓、宫、刖、大辟等刑名,商刑罚制度不仅残酷也慢,而且随意擅断,明显有“临事制刑”的特点。

(二)主要罪名夏商无罪行法定制度,散见于具体案件。

夏:不孝、弗用命、昏、墨、贼(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商:不孝、不从誓言(类似夏)、不吉(不善)不迪(不道)、颠越不恭(违礼犯上)、暂遇奸(欺诈奸邪)、疑众、乱政等(中三诛灭本人及全家)(三)刑法适用制度夏: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反对错杀无辜或无罪商:殷罚有伦、义刑义杀,确立了某些定罪量刑的基本规则四、司法制度特色1、夏商两代的司法体制及其职能并未从行政、军事体制及其职能中分离出来,他们基本上是合为一体的。

2、夏商两代属于中国早期神权法时代,司法制度具有鲜明的天伐、天罚、神判特色。

夏处于自然神阶段,商自然与祖先崇相结合。

随着司法审判制度的产生,监狱也产生。

夏:圜土。

第三节西周立法概况一、“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发展起来的1、西周统治者继承了夏商时期的天命思想与神权观念,继续宣言自己是“受天命”2、继承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首次提出“以德配天”的新命题,并在现实的治道中形成了“敬天保民”、“明德慎罚”的政治思想和法制原则。

在“敬天保民”、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刑兹无赦等政治思想的指导下,明确提出了“刑罚世轻世重”的刑法适用原则。

指导思想:以德配天、敬天保民法制原则:明德慎罚、刑兹无赦、刑罚世轻世重为后世德主刑辅奠定基础二、制礼作刑的立法活动建立了礼法并用的法律体系(一)周公制礼周初进行的,立法成就是通过制定周礼,建立起一套系统详备的典章文物制度和礼仪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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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的含义及其演变 《说文解字》的解释: 西周:形为古体;意思与现代不同; 战国:出现简化体“法” 战国时期法学派诞生后:具备现代“法” 的含义
• 灋(法的古体),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廌 ,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 • 獬豸者,一角羊也。性知人罪。皋陶治狱, 其罪疑者,令羊触之。 ——《述异记》
• 七、奴隶制时期的刑罚体系 • 1、五刑制度。夏商西周时期都有,分别是 大辟——死刑 膑刑(刖刑)——剔除膝盖骨或砍腿砍足; 宫刑——使人丧失生育能力; 劓刑——割鼻; 墨刑(黥刑)——脸上刺字;
• 2、族刑:罪及家属 • 3、赎刑:用财货折抵刑罚;一般适用于疑 难案件,或对少数上层贵族使用;主要用 “金”(青铜)来赎抵。 • 4、流刑:将犯罪者流放到偏远地区;
第一章 奴隶制法制的产生及其演变
约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夏朝 约公元前16世纪-前11世纪:商朝 约公元前11世纪-前770年:西周 约公元· 前770年-前475年:春秋
本章内容
• • • • • •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 第二节 奴隶制时期的刑 第三节 奴隶制时期的礼 第四节 奴隶制时期的民事法律制度 第五节 奴隶制时期的司法制度 第六节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第三节 奴隶制时期的礼
• 一、“礼”字的词源/内容 • 起源于祭祀活动。 • 旨在维护“宗法等级名分”的一系列精神 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 精神原则:“亲亲”、“尊尊” 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 重皆有称也。 ——《礼记》
• 二、礼的制定 : “周公制礼” • 周公以周族原有的习惯法为基础,结合现 实需要,吸收夏商礼中的有用部分,制定 了一套完备而严谨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
• 四、中国法律文明起源的特点 • 1,礼刑并用,礼源于祭祀,刑始于兵。 • 2,古代社会极端强调血缘关系,使得法律 具有家族主义的色彩。 • 3,刑法发达、民法落后。 • 4,法律沦为专治统治的工具。
第二节 奴隶制时期的刑
第二节 奴隶制时期的刑
• 一、“刑”与“法”的含义及其演变 • “刑”的本义:征伐、杀戮; • “刑”的引申义:残害肢体的肉刑,泛指刑 罚;
• 5、劳役刑:限制、剥夺罪犯自由并强制劳 动接受改造。适用于轻微犯罪之人。 圜土——西周时期的监狱。 • 6、拘役刑:限制剥夺自由并从事短期劳役 的刑罚。又称“嘉石之制”
• 八、刑法适用原则和刑事政策(以西周为主) • 1、刑法原则 矜老恤幼 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尚书 · 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 自作不典,式尔,有厥 罪 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 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 可杀。” 罪疑从轻; 宽严适中 同罪异罚 • 2、刑事政策:刑罚世轻世重。 “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 用重典”。——《周礼· 秋官· 大司寇》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
第一节 中国法律的起源
• 一、关于法律的起源 • 1,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观点:法律 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 • 2,法律产生是一个从原始部落氏族习惯到 习惯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渐进的演进 过程。 • 3,法律的产生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受宗教和 道德的影响比较大。
• 三、礼的具体形式 • “五礼”、“六礼”、“九礼” 五礼——吉、嘉、宾、军、凶
• 四、礼的性质 • 礼是一种习惯性规范,是一种内涵广泛的 综合性社会规范;不完全等同于法律。 • 礼的内容到后世被分化,有的变成社会道 德,有的成为社会礼俗习惯,有的成为国 家礼仪,有的成为国家法律;
• 五、礼的作用 • 1、保护统治阶级利益,调整人们之间的社 会关系与法律关系,维护严格的宗法等级 秩序。 • 2、预防犯罪。
• 五、夏、商、西周的主要法律 • 1、夏:《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 2、商:《汤刑》商朝法律的总称; “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 3、西周:“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吕刑》/《甫刑》:周穆王命吕侯(甫侯) 制刑
• 六、夏、商、西周的主要罪名 • 1、夏:不孝罪;违背王命罪;昏、墨、贼罪; 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左传· 昭公十四年》 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无 忌为贼。 ——(晋)叔向
• 三、立法指导思想的变化 • 1、夏:“恭行天罚” • 2、商:“受命于天”、用“占卜”定罪量 刑 • 3、西周:“以德配天” (德:敬天、敬宗、保民) “明德慎罚” ——奠定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 “重民”、制的法律形式 • 1、习惯法。 当时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 • 2、制定法。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 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左传· 昭公六年》 • 3、誓。与军事行动有关的军纪、军法; • 4、诰。 • 5、训、命。
• 六、礼与刑的关系辨析 • 礼和刑都是奴隶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1、相同之处: ①本质是相同的:对人们行为的态度相同“礼 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 ②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 2、不同之处 ①作用不同: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 于已然之后。”——西汉· 贾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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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法律的起源 前提问题:国家何时产生? 最早的国家在夏初,距今约四千年左右。 夏初国家的主要特征: 王位世袭 划分地域以治民 公共权力机构、强制机构的建立 税收贡赋制度的建立
• 三、中国法律从何处起源?(源头在哪里) • 1、礼 • 从字面上讲,指的是一种器具。后引申为一 种礼节仪式; • 来源于求神祈福的祭祀活动; • 2、刑 • “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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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乱政罪;疑众罪;三风十愆罪。 愆:罪过。 巫风:舞、歌; 淫风:货、色、游、畋; 乱风: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
• 3、西周 • ①不孝不友罪 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 ②杀人越货罪 • ③群饮罪 • ④违背盟誓罪 盟誓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性规则,具有 习惯法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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