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一、成本核算管理的目标和原则成本核算管理的目标是建立起一个以客观、公平、准确为基础的成本核算管理体系,全面了解和合理运用企业各方面成本的信息,以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更加科学和合理。
成本核算管理的原则包括:1.会计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会计核算和管理控制紧密结合,使会计核算更加关注企业经济活动的实质,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管理成本为中心的原则:以管理成本为核心,形成全面、系统、科学的成本管理模式,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管理目标。
3.适宜法律法规的原则:制定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会计准则和成本核算规范。
4.统筹兼顾的原则:在成本核算过程中,注重整体掌握和适度细化,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和因素,确保成本数据的全面准确性。
5.灵活应变的原则: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策略的变化进行调整和优化。
二、成本核算管理的程序和要求1.成本预算:制定成本预算,明确下一期的成本控制目标和指标,为后续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成本要素计算:根据企业经营特点和成本控制的需要,将各项成本分解为不同的要素,进行明细计算和分析。
3.作业成本核算:采用作业成本法和标准成本法等方法,对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进行核算,及时掌握成本动态。
4.成本分布和分摊:将企业整体成本按照不同的分布和分摊因素进行合理地分配,形成各个经营环节和产品的成本数据。
5.成本控制和分析:通过对成本数据的集中比较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成本偏差和异常情况,确保成本控制工作的有效性。
6.成本核算监督和审计:建立成本核算监督和审计机制,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改进1.重视培训和宣传:开展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对成本核算的认识和理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成本数据的误操作和滥用。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与工作程序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与工作程序
一、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1.明确费用的分类标准:根据企业的财务报表,明确费用分类的标准,分别是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对涉及到的每一类费用都要有明
确的标准。
2.确定核算对象:在核算过程中,应确定核算对象,以便精准核算企
业的支出费用。
3.确立核算依据:确立好核算依据,以实现费用的清晰发现和准确核算,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要按照企业的相关财务要求记录、核算和统计
各类费用。
4.建立成本核算系统:企业要以资金运用效率最高,有效控制企业的
实际支出为目的,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系统,从资金进出口的角度去
考量支出费用的合理性和要求,对有不合理的现象进行及时调整。
二、成本核算的工作程序
1.编制会计科目: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会计制度,编制企业的会计
科目,依据科目,把企业的支出费用归类到会计科目上,实现对费用的精
细管理。
2.收集原始凭证:加强原始凭证的收集工作,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通过会计报表对支出费用进行实时的跟踪,将费用核算归类到各会
计科目上。
3.编制费用计划:根据财务预算和企业投资的实际情况。
公司内部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 概述公司内部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加强对公司内部成本的监督和控制,确保公司经营稳定和盈利能力的提高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的成本核算管理。
2. 成本核算的基本规定2.1 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成本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准。
•成本核算应遵循会计准则。
•成本核算应按照公司内部的成本核算流程和标准进行。
2.2 成本核算的主体公司的成本核算主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费用承担部门或人员:负责实际承担费用的部门或人员。
•成本核算部门或人员:负责成本核算的专职部门或人员。
•审核部门或人员:负责审核成本核算的专职部门或人员。
2.3 成本核算的流程公司的成本核算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选择核算对象:根据公司需要,选择具体的核算对象。
•收集成本信息:收集与核算对象相关的各项实际成本信息。
•计算成本总额:根据各项实际成本信息,计算出成本总额。
•分摊成本:将总成本分摊到各项各部门或人员。
•审核成本:对分摊后的成本进行审核,并记录审核结果。
•成本报表的编制:根据成本核算结果,编制成本报表,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3. 成本核算的具体要求3.1 成本核算的对象公司核算成本的具体对象应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如生产成本、销售成本、财务成本、管理成本等。
3.2 成本收集的具体要求•成本收集应以发生的实际成本为准。
•成本收集应具有明确的来源和凭证,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分类进行。
•成本收集时应注意对相关的税费、折旧、摊销等项目进行核算分离。
3.3 成本分摊的具体要求•成本分摊应按照公司内部的规定进行,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成本分摊应按照实际核算结果进行,不得违反相关的税法法规规定。
•成本分摊时应注意对直接和间接成本的差异进行区分,并分别计算。
4.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执行公司负责具体实施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的是成本核算部门或人员,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成本核算流程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成本核算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成本控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成本核算的部门和个人,包括成本核算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业务部门。
第三条成本核算部负责全公司成本核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成本核算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合规性。
第二章成本核算原则第四条成本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可比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五条成本核算应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确保成本数据的真实性。
第六条成本核算应保持各项成本核算方法的一致性,确保成本数据的可比性。
第七条成本核算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确保成本信息的及时性。
第三章成本核算内容第八条成本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直接材料成本: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等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材料成本。
2. 直接人工成本:包括生产工人的工资、奖金、福利等。
3. 制造费用:包括生产车间、辅助生产部门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4. 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四章成本核算程序第九条成本核算程序如下:1. 收集资料:收集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原始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
2. 审核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合规。
3. 编制成本核算凭证:根据审核后的资料,编制成本核算凭证。
4. 登记账簿:将编制的成本核算凭证登记入账。
5. 计算成本:根据登记的账簿,计算各项成本。
6. 编制成本报表:根据计算结果,编制成本报表。
7. 分析成本:对成本报表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
第五章成本核算要求第十条成本核算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1. 熟悉国家有关成本核算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2. 具备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和成本核算技能。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一条成本核算人员应严格执行成本核算程序,确保成本核算工作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成本核算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公司成本核算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成本核算的部门和岗位,包括成本核算部、财务部、采购部、生产部等。
第三条成本核算部是公司成本核算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成本核算制度,确保成本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成本核算部职责第四条成本核算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包括成本核算程序、成本核算方法、成本核算指标等;2. 负责公司成本核算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3. 对各部门的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成本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规性;4. 参与成本控制工作,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和建议;5. 定期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自我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三章成本核算程序第五条成本核算程序如下:1. 数据收集:收集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数据,包括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2. 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形成成本核算所需的基础数据;3. 成本计算:按照成本核算方法,对各类成本进行计算,得出产品成本、部门成本、公司成本等;4. 成本分析: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分析,找出成本差异原因,为成本控制提供依据;5. 成本报告:定期编制成本核算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汇报成本核算情况。
第四章成本核算方法第六条成本核算方法主要包括:1. 实际成本法: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为基础进行核算;2. 标准成本法:以预先制定的标准成本为基础进行核算;3. 成本行为法:根据成本行为对成本进行分类和核算。
第五章成本控制第七条成本控制原则:1. 预算控制:根据公司预算,对成本进行预算管理;2. 目标控制:设定成本控制目标,并采取措施实现目标;3.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成本核算方法,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八条公司审计部门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成本核算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成本核算部对各部门的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旨在制定和完善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确保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有效实施,合理地控制、管理和利用公司资源,有效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增效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
三、成本核算的内容
1.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消耗量,原材料成本就是原材料的金额和其它费用的总和;
2.制造费用: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行在线结转的按照工作量比例进行的费用,包括人工本钱、管理费用和水电费等;
3.税金成本:包括各种税费,如消费税、销售税、增值税等;
4.折旧成本:按照固定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的计算所表示的每单位产品的折旧;
5.能源成本: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燃料、电力等;
6.包装成本:指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使用的包装材料及相关费用;
7.运输成本:指生产过程中及产品销售过程中,在不同地点之间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四、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
1.原则上,每个产品用具有相同特性的资源成本,以保证成本核算准确、可比性和可衡量性;
2.统一公司内营运的费用。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成本管理,规范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的成本核算管理。
第三条成本核算的目的是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支出,为公司的成本控制、决策制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成本核算应当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关性、分期核算、权责发生制、实际成本计价、一致性和重要性等原则。
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内容和范围第五条成本核算的内容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等。
(一)直接材料: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等。
(二)直接人工: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三)制造费用:指公司各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等。
(四)期间费用: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产品成本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六条成本核算的范围包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支出,涵盖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等环节。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方法和程序第七条公司采用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等成本核算方法,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组织方式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
第八条成本核算的程序如下:(一)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的对象,如产品品种、批次、生产步骤等。
(二)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对各项成本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
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制造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
(三)计算产品成本:在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的基础上,计算出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四)编制成本报表:根据成本核算结果,编制成本报表,如成本明细表、成本汇总表等,为公司的成本分析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涉及成本核算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成本核算应以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为依据,遵循以下原则:1. 客观性原则:成本核算应真实反映公司的成本情况。
2. 完整性原则:成本核算应全面反映公司各项成本费用。
3. 及时性原则:成本核算应及时反映公司成本变化。
4. 可比性原则:成本核算应便于不同时期、不同单位之间的比较。
第二章成本核算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成本核算领导小组,负责成本核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成本核算领导小组下设成本核算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成本核算工作。
第六条成本核算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及实施方案。
2. 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3. 对成本核算数据进行审核、分析。
4. 提出成本控制措施和建议。
第三章成本核算内容及方法第七条成本核算内容包括:1. 直接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费用。
2. 间接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3. 其他成本:研发费用、租赁费用、培训费用等。
第八条成本核算方法:1. 直接成本核算: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
2. 间接成本核算:采用定额法、分配法、比例法等方法进行核算。
3. 特殊成本核算: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核算。
第四章成本核算程序第九条成本核算程序如下:1. 收集成本核算资料:各部门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成本核算资料。
2. 编制成本核算报表:成本核算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编制成本核算报表。
3. 审核成本核算报表: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对成本核算报表进行审核。
4. 分析成本核算结果:成本核算办公室对成本核算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5. 反馈成本核算信息:将成本核算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
第五章成本核算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定期监督与检查,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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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XX公司成本核算管理制度此范例只供参考,且不适用于所有制造企业,也且非完全适用本公司成本核算系统。
壹、第十九条成本计算方法:期未于制品的处理方法是只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制造费用。
德宝成本核算系统是能够留存人工费及制造费的,因为有些行业的月未于制品这部份费用比例且不小,况且电脑系统计算起来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产品成本会更加准确。
二、第十壹条材料费用的归集和分配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
德宝成本核算系统是采用成本期间加权单价为核算单价。
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
且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我们认为根据材料领用单来分配材料这壹方法是于壹定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应用的,那就是不会有其它产品用到此物料,否则原计划用于产品A的物料,由于特别原因会用到B产品中去,而且当有剩余物料退仓时,真不知该冲减哪壹个产品的领料记录。
德宝成本核算系统采用定额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异部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办法,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第三条为生产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计入制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指于生产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燃料和水、电、汽、冷动力费用。
4.制造费用:指应由产品制造成本负担的,不能直接计入各产品成本的有关费用,主要指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生产车间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降温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第四条下列各项支出不得计入成本:1.资本性支出,即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4.违法运营罚款和被没收财产损失。
5.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
6.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7.各种捐赠支出。
8.各种赞助支出。
份,这壹方法得到许多同行9.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的认可。
10.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务、原则第五条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务是: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合理归集和核算生产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产品成本且根据公司内部运营管理需要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成本方案和有关分析资料。
2.监督成本费用发生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促进企业改善运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则1.按照统壹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竞争和内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费用核算体制。
2.开展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以及班组成本核算的组织和管理。
3.成本费用核算工作必须于不断加强和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前提下进行,使成本费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成本费用计算期应和会计核算期壹致,规定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当月末。
计入当月成本的费用要素消耗和产品产量的起止日期须和成本计算期保持壹致,不得提前和延后。
5.成本核算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应真实准确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成本水平的运营成果。
6.成本核算须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界限、于产品和产成品的界限、各种产品之间的成本界限。
7.根据计算期内完工验收入库的产品数量、实际消耗和实际价格,计算产品的实际成本,不得以估计成本、目标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按计划成本、定额成本进行核算的,应于月末调整为实际成本。
8.遵循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原则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对生产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设置成本费用账册,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成本项目于各成本核算和管理对象间进行分配,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项具体方法(包括材料计价、价差调整、费用分配方法、完工产品和于产品成本计算等),前后各期必须壹致,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报经主管部门批准,且将变更的原因及其对成本费用和财务情况的影响,于当期的会计方案中加以说明。
第四章生产费用的分类、归集、分配第七条生产费用按经济内容(或性质)分类称为生产费用要素。
1.外购材料:指为进行生产运营而耗用的壹切从外部购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包装物、修理用备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购燃料:指为进行生产运营而耗用的壹切外部购进的各种燃料,包括固体、液休和气体燃料。
3.外购动力:指为进行生产运营而耗用的由外部购进的各种动力。
4.工资: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
5.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指按照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14%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6.折旧费:指各生产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的折旧率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用。
7.修理费:指按照确定且备案的提存率预提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或直接计入生产费用的修理费用。
8.利息支出: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9.税金:指应计入生产费用的各种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属于之上各要素的费用支出。
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条生产费用按经济用途分类称为成本项目。
公司成本项目规定如下:1.直接材料:直接用于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且具有消耗定额的辅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装物。
2.燃料及动力: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各种燃料和动力。
3.工资及福利费: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规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4.制造费用:指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1)工资:指车间生产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员、辅助工人、勤杂人员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指按上述人员工资的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车间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车间维修各类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修理费用。
(5)办公费:指车间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等办公费用。
(6)水电费:指车间非工艺过程用水和照明用电的费用。
(7)取暖费用:指车间应分担的采暖费用,不包括支付职工取暖费津贴。
(8)租赁费:指车间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费:指车间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市内交通费。
(10)机物料消耗:指车间非直接用于产品、劳务的壹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费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11)保险费:指车间应负担的财产保险费(12)低值易耗品摊销:生产车间耗用的通用工具、生产用具、仪器等。
(13)劳动保护费:车间为保证劳动安全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应由制造费用开支的各项劳动保护措施费、劳动保护装置维护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用品等。
不包括增加固定资产的劳动安防护措施支出。
(14)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
(15)运输费:车间内部运输所发生的费用和运输部门为车间提供的劳务费用。
(16)外部加工费:指车间产品零部件委托外公司加工协作的费用。
(17)试验检验费:指不能直接计入为鉴定某种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产品的试验费、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检验费用、理化试验、质量监控等费用。
(18)设计制图费:指对产品和工艺进行科研、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指不属于之上项目的其他应计入制造费用的支出。
第九条生产费用归集和分配的原则1.按产品品种设置成本核算对象,对难以直接计入的间接费用要按合适的标准,于公司包括主营业务、其他所有产品之间分配。
企业的产品包括全部的主营业务、其他业务和劳务协作。
2.凡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均应直接计入。
3.凡不能直接计入各生产线、各作业、各产品的费用,应采用和费用形成有直接关系的分配标准进行分配。
4.分配标准壹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条购入材料的成本:1.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外购材料的成本包括:买价、外地运杂费、保险费、大宗材料的市内运杂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但不包括购进材料增值税和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购进材料直接用于非应税产品的,应按包括进项增值税于内的全部支付价款全额计入材料成本。
3.进口材料的采购成本应包括国外进价、进口税金。
第十壹条材料费用的归集和分配1.月终未报账的材料,按计划价办理暂估入库,于材料报账时冲回。
2.采用公司内计划价格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终将耗用材料的计划价调整为实际价格。
材料的实际价格和计划价格的差异,使用当月实际差异率,按材料类别或品种核算。
其中VB1主要原材料、制剂主要原材料按品种核算,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包装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类别核算。
3.材料稽核员根据领料单,将属于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计入制造壹部生产成本。
不能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计入领用部门制造费用。
成本核算员将直接计入产品实体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员转来的“材料领用单”,以材料核算价分配到各工序、各产品。
且将材料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4.月末车间材料员负责将已领未用的材料办理“假退库”手续。
第十二条动力费用的归集和分配1.动力包括水、电、蒸汽、冷、压缩空气等,分外购自制俩种。
自制动力以及需经本单位辅助车间处理后使用的外购动力,均应作为辅助生产核算。
2.动力费用根据计量仪表记录的实际耗用数量进行核算,没有计量仪表的,应由动力部门或有关部门确定的合理的分配标准,作为分配动力费用的依据。
3.动力费用的核算要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界限、内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条工资及福利费用的归集和分配1.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工资总额。
各项工资性支出均应按照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和汇集。
2.按照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等级,依据有关的原始凭证,正确计算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
3.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提取和支付职工福利费,不得擅自改变计提比例。
每月应付职工的全部工资和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部门、车间进行汇集和分配,分别计入有关科目中。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折旧费1.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根据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率,按月提取,分类计入各有关科目。
固定资产的折旧率应按集团公司的统壹会计政策确定,报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备案,不能随意变动。
2.公司购置或竣工验收交付试生产的固定资产,均要按经审计确认的资产原值(或估计原值)入账且计提折旧;对长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