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东营市施工图审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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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重点与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重点与要点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重点与要点1.1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

具体审查须把握三个方面:1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2是强制性条文以外的部分强制性标准规范;3是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

施工图审查应抓住重点:安全性与规范强制性条文方面。

1.2审查意见应分四个方面:1.规范强制性条文与设计安全性方面的问题;2.规范强制性标准方面的问题;3.设计文件编制深度;4.合理化建议。

其中合理化建议不是施工图审查必须的内容,也不应强制设计院必须执行。

对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方面的问题,审查意见应依据现行规范写明涉及到的有关规范条款号。

1.3这次各地提出的问题中,有的提出《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标准图集、设计手册中的一些规定是否一定要执行。

经过讨论,大家形成的意见是:规范未提到的部分,如果设计作法与技术措施、手册、图集不符时,施工图审查应提出按“技术措施”、手册或图集修改,至于是必须修改还是建议修改,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作为违反“强条”或“强标”,除非涉及到安全性。

1.4新规范修订后,一些专项规范、地区规范(例如:“建筑桩基规范”、“江苏省异型柱框架规范”)尚未随之修订,只要没有废止,依据这类规范设计不应算作违反强条,规范是不同阶段技术发展的总结,不会一次修订全部推翻,设计、审查可继续使用。

使用时需注意具体内容与修订后的规范一旦有不符,则应执行现行规范。

1.5对于多层建筑可不按高层规范执行(如扭转周期比,单跨框架)2.施工图审查,结构专业必须具备的设计资料设计图纸、计算资料、计算书是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必须的重要资料,需要有基础计算资料与上部计算资料。

目前常见的问题有:基础设计计算资料不全,缺抗浮计算(强条),扩展基础、筏板基础的冲切、受剪,局部承压(强条),桩顶竖向作用效应计算(强标),地下室外墙底板裂缝宽度(强条)验算。

各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各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

施工图各专业审查要点一、总则1.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2.本要点供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使用。

3.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2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成本是否合理。

3.3是否符合集团产品系列化要求。

3.4是否采用集团已发布部品标准及技术标准。

3.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4.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二、建筑专业首先需要审查的是施工图和详规方案文件(或初步设计文件)、建标、指标控制(经济技术指标、建安指标)的符合程度,必须严格符合,不得有出入,施工图设计单位如需调整必须有经过我方书面确认的函件。

然后是图纸的图幅图签是否符合标准,图纸的内容是否缺项,必须包括:总说明、说明、消防、节能、构造做法表、总平面、平面、立面、剖面、大样详图等。

其次是各项图纸的细节检查:1总平面图1.1建筑总尺寸及后退红线尺寸是否齐全准确。

室内外标高是否齐全准确。

建筑间距是否标注齐全准确并符合规范。

消防登高面、消防车道的宽度及高度、转弯半径及回车场尺寸是否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道路、绿化、场地、挡土墙、排水方向及坡度等是否表示清楚。

2.主要平面纵横柱网,承重墙的轴线号及尺寸是否齐全、准确。

与结构及设备专业有关图纸是否一致。

内隔墙定位尺寸和厚度,门窗洞口定位尺寸、宽度尺寸是否齐全、准确。

构造柱是否标注明确。

与结构专业图纸是否一致。

门窗编号、门的开启方向是否准确、合理,并与门窗表核对无误。

与电气专业图纸是否一致。

防火分区、防火墙、防火门的设置是否符合防火规范;疏散楼梯、袋形走道等设计是否符合防火规范。

与通风专业图纸是否一致。

室内外地面标高、各层标高、不同楼地面高差的标高是否齐全、准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建质[2013]87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3.06.07
【实施日期】2013.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建质[2013]8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天津、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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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则

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则

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则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则(试行)1. 总则1.1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为指导各地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定本审查技术规定。

1.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及公众利益方面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

1.3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如有突破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应按照建设部第81号部长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

1.4送审文件的清单如下:1.4.1勘察、设计合同;1.4.2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主要初步设计文件;1.4.3签署齐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4.4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提供的经审查认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4.5结构设计计算书,包括:计算软件名称,计算输入总信息,各层荷载平面,各层几何平面,各层配筋平面,各层柱轴压比平面,各层超筋超限信息等计算机计算资料以及必要的人工手算资料。

1.4.6设计方如将工程设计中的某部分设计(如网架、环保、燃气、变配电等)转包给另外的单位分包设计,分包项目的设计文件必须经由总包单位技术审查后并由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方可送审。

2. 建筑专业2.1 一般规定根据建筑工程项目规模、平面功能、建筑高度、层数、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审查建筑分类、耐火等级、材料选用等是否正确;是否满足各类建筑专项设计标准、规范在安全、消防方面的要求。

2.2 首页(包括设计说明)2.2.1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及批文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划条文要求。

2.2.2建筑规模、性质、建筑类别、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屋面防水等级、人防工程等级的确定是否准确。

2.2.3材料做法说明是否交待清楚。

2.2.4门窗表是否交待清楚。

2.2.5防火设计说明是否符合相应的防火规范。

施工图审查要点

施工图审查要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结构专业审查要点)3.1 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版(详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3.2 设计依据3.2.1 工程建设标准使用的时间规范、规程,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是否为有效版本.3.2.2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建筑抗震设计所采用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的规定.3.2.3 建筑抗震设计参数(1) 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采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的建议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2) 建筑抗震设计采用的抗震设防列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所属设计地震分组,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A采用;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是否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城市采用;对于在规范上未明确的地区,地震动参数的取值应由勘察单位依据GB50011第1.0.4、1.0.5条提供.(GB50011-2001 第1.0.4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第1.0.5 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基本烈度(或与本规范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对应的烈度值).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3.2.4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 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采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的建议并采用相应措施. (2) 需考虑地下水位对地下建筑影响的工程,设计及计算所采用的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是否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水位.注: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20021-2001第4.1.13条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时应提供设计所需的地下水位.3.3 结构计算书3.3.1 软件的适用性(1) 所使用的软件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2) 计算软件的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并应阐明其特殊处理的内容和依据.3.3.2 计算书的完整性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输入的结构总体计算总信息、周期、振型、地震作用、位移、结构平面简图、荷载平面简图、配筋平面简图;地基计算;基础计算;人防计算;挡土墙计算;水池计算;楼梯计算等.3.3.3 计算分析(1) 计算模型的建立,必要的简化计算与处理,是否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2) 所采用软件的计算假定和力学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3) 复杂结构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分析时,是否采用了不少于两个不同的力学模型的软件进行计算,并对其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4) 所有计算机计算的结果,应经分析判定确认其合理、有效后可用于工程设计.3.3.4结构构件及节点(1) 结构构件是否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2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3.2.3条及其它规范、规程有关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设计规定.(2) 结构连接节点及变截面悬臂构件各截面承载力是否满足规范、规程的要求.3.4 结构设计总说明着重审查设计依据条件是否正确,结构材料选用、统一的构造作法、标准图选用是否正确,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说明的问题是否已作交待.审查内容一般包括:(1) 建筑结构类型及概括,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及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基本雪压和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人防工程抗力等级等.(2) 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持力层土层类型及承载力特征值,地下水类型及标高、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场地的地震动参数,地基液化,湿陷及其他不良地质作用,地基土冻结深度等描述设防正确,相应的处理措施设防落实.(3) 设计荷载,包括规范未作出具体规定的荷载均应注明使用荷载的标准值.(4) 混凝土结构的环境类别、材料选用、强度等级、材料性能(包括钢材强屈比等性能指标)和施工质量的特别要求等.(5) 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结构的统一做法和构造要求及标准图选用.(6)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钢结构防火、防腐蚀及施工安装要求等.(7) 施工注意事项,如后浇带设置、封闭时间及所用材料性能、施工程序、专业配合及施工质量验收的特殊要求等.3.5 地基和基础3.5.1 基础选型与地基处理(1) 基础选型、埋深和布置是否合理,基础底面标高不同或局部未达到勘察报告建议的持力层时结构处理措施是否得当.(2) 人工地基的处理方案和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施工、监测及验算要求是否明确.(3) 桩基类型选择、桩的布置、试桩要求、成桩方法、终止沉桩条件、桩的监测及桩基的施工质量验收是否明确.(4) 是否要进行沉降观测,如要进行观测,沉降观测的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正确.(5) 深基础施工中是否提出了基础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基坑开挖和工程降水时有无消除对毗邻建筑物的影响及确保边坡稳定的措施.(6) 对有液化土层的地基,是否根据建筑物的控制设防类别、地基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液化土中的桩的配筋范围是否符合GB50011-2001第4.4.5条的规定. (GB50011-2001 第4.4.5 液化土中桩的配筋范围,应自桩顶至液化深度以下符合全部消除液化沉陷所要求的深度,其纵向钢筋应与桩顶相同,箍筋应加密.)3.5.2 地基和基础设计(1) 地下室顶板和外墙计算,采用的计算简图和荷载取值(包括地下室外墙的地下水压力及地面荷载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有人防地下室时,要注意审查基础结构是人防荷载控制还是建筑物的荷载控制.(2) 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是否对下卧层进行了强度和变形验算.(3) 单桩承载力的确定是否正确,群桩的承载力计算是否正确;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桩的承载力要求;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应根据JGJ94-94第5.2.14条考虑桩侧负摩阻力.(4) 筏形基础的设计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见GB50007-2002第8.4.10~8.4.13条.(5) 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桩基沉降验算、高层建筑高层部分与裙房间差异沉降控制和处理是否正确.(6) 基础设计(包括桩基承台),除抗弯计算外,是否进行了抗冲切及抗剪切验算以及必要的局部受压验算,见GB50007-2002第8.2.7条、8.3.1条、8.3.2条、8.5.15~8.5.20条及8.4节.(7) 人防地下室结构选型是否正确,设计荷载取值、计算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规定.(8) 天然地基基础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2.2条进行抗震验算.(9) 地下室墙的门(窗)洞口是否按计算设置了地梁;地下室设置的隔墙是否进行了计算,其计算简图、荷载取值、受力传力路径是否明确合理.(GB50007-2002 第8.4.10 当地基土比较均匀、上部结构刚度较好、梁板式筏基梁的高跨比或平板式筏基板的厚跨比不小于1/6,且相邻柱荷载及柱间距的变化不超过20%时,筏形基础可仅考虑局部弯曲作用.筏形基础的内力,可按基础反力直线分布进行计算,计算时基底反力应扣除板底自重及其上填土的自重.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筏基内力应按弹性地基梁板方法进行分析计算.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对无地下室且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框架结构,基础梁除满足抗震构造要求外,计算时尚应将柱根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分别乘以1.5和1.25的增大系数.第8.4.11 按基底直线分布计算的梁板式筏基,其基础梁的内力可按连续梁分析,边跨跨中弯矩以及第一内支座的弯矩值宜乘以 1.2的系数.梁板式筏基的底板和基础梁的配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纵横方向的底部钢筋尚应有1/2~1/3贯通全跨,且配筋率不应小于0.15%,顶部钢筋按计算配筋全部贯通.第8.4.12 按基底反力直线分布计算的平板式筏基,可按柱下板带和跨中板带分别进行内力分析.柱下板带中,柱宽及其两侧各0.5倍板厚且不大于1/4板跨的有效范围内,其钢筋配置量不应小于柱下板带钢筋数量的一半,且应能承受部分不平衡弯矩αmMunb.Munb为作用在冲切临界截面重心上的不平衡弯矩,αm按下式计算:αm=1-αs式中αm-----不平衡弯矩通过弯曲来传递的分配系数;αs-----按公式(8.4.7-3)计算平板式筏基柱下板带和跨中板带的底部钢筋应有1/2~1/3贯通全跨,且配筋率不应小于0.15%;顶部钢筋应按计算配筋全部贯通.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无地下室或单层地下室平板式筏基,计算柱下板带截面受弯承载力时,柱内力应按地震作用不利组合计算.第8.4.13 梁板式筏基的基础梁除满足正截面受弯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外,尚应按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有关规定验算底层柱下基础梁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GB50007-2002 第8.2.7 扩展基础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1、基础底面积,应按本规范第五有关规定确定.在墙下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2、对矩形截面柱的矩形基础,应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受冲切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Fl≤0.7βhpftαmho3、基础底板的配筋,应按抗弯计算确定;4、当扩展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扩展基础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第8.3.1 柱下条形基础的构造,除满足本规范第8.2.2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下条形基础梁的高度宜为柱距的1/4~1/8.翼板厚度不应小于200mm.当翼板厚度大于250mm时,宜采用变厚度翼板,其坡度宜小于或等于1:3;2、条形基础的端部宜向外伸出,其伸出长度宜为第一跨的0.25倍.3、现浇柱与条形基础梁的交接处,其平面尺寸不应小于图8.3.1的规定(图查规范).4、条形基础梁顶部和底部纵向受力钢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顶部钢筋应按计算配筋全部贯通,底部通长钢筋不应少于底部受力钢筋截面总面积的1/3.5、柱下条形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第8.3.2 柱下条形基础的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8.2.7条第一款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比较均匀的地基上,上部结构刚度较好,荷载分布较均匀,且条形基础梁的高度不小于1/6柱距时,地基反力可按直线分布,条形基础梁的内力可按连续梁计算,此时边跨跨中弯矩及第一内支座的弯矩值宜乘以1.2的系数;2、当不满足本条第一款的要求时,宜按弹性地基梁计算;3、对交叉条形基础,交叉点上的柱荷载,可按交叉梁的刚度或变形协调的要求,进行分配.其内力可按本条上述规定,分别进行计算;4、验算柱边缘处基础梁的受剪承载力;5、当存在扭矩时,尚应作抗扭计算;6、当条形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条形基础梁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第8.1.15 桩基承台的构造要求,除满足抗冲切、抗剪切、抗碗承载力和上部结构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承台的宽度不应小于500mm.边柱中心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桩直径或边长,且桩的外边缘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小于150mm.对于条形承台梁,桩的外边缘至承台梁边缘的距离不小于75mm;2、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300mm;3、承台的配筋,对于矩形承台其钢筋应按双向均匀通长布置(图8.1.15a),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对于三桩承台,钢筋应按三向板带均匀布置,且最里面的三跟钢筋应在柱截面以内(图8.5.15b).承台梁的主筋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关于最小配筋率的规定,主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架力筋不宜小于10mm,箍筋直径不宜小于6mm(图5.5.15c)(图见规范)4、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70mm,当有混凝土垫层时,不应小于40mm.第8.5.16 柱下桩基承台的弯矩可按以下简化计算方法确定:1、多桩承台计算截面取在柱边和承台高度变化处(杯口外侧或台阶边缘,图8.5.16a)(图见规范):Mx=ΣNiyiMy=ΣNixi2、三桩承台(见规范)(1)、等边三桩承台(2)、等腰三桩承台第8.5.17 柱下桩基础独立承台受冲切承载力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柱对承台的冲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图8.5.17-1)(图见规范)(公式见规范)对中压缩土上的承台,当承台与地基土之间没有脱空现象时,可根据地区经验适当减小桩基础独立承台受冲切计算得承台厚度.2、角桩对承台的冲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见规范)队圆柱及圆桩,计算时可将圆形截面换算成正方形截面.第8.5.18 柱下桩基础独立承台应分别对柱边、变阶处和桩边联线形成的斜截面进行受剪计算(图8.5.18)(见规范).当柱边有多排桩形成多个剪切斜截面时,尚应对每个斜截面进行验算.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公式见规范)第8.5.19 当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第8.5.20 承台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桩承台,宜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设置联系梁;2、两状承台,宜在其短向设置联系梁;3、有抗震要求的柱下独立承台,宜在两个主轴方向设置联系梁.4、联系梁顶面宜与承台位于同一标高.联系梁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梁的高度可取承台中心距的1/10~1/15.5、联系梁的主筋应按计算要求确定.联系梁内上下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且不应少于2根,并应按受拉要求锚入承台.第8.4节高层建筑筏形基础(见规范)3.6 混凝土结构3.6.1 结构布置(1) 房屋结构的高度是否在规范、规程规定的最大适用高度以内;超限高层建筑(适用最大高度超限、适用结构类型超限及体型规则性超限的建筑)是否执行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2)结构平面布置是否规则,抗侧力体系布置、刚度、质量分布是否均匀对称;对平面不规则结构(扭转不规则、凹凸不规则、楼板局部不连续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方案.(3)结构竖向高宽比控制、竖向抗侧力构件的连续性及截面尺寸、结构材料强度等级变化是否合理;对竖向不规则结构(侧向刚度不规则、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楼层承载力突变、竖向局部水平外伸或内缩及出屋面的小屋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4)主楼与裙房的连接处理是否正确;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设置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当主楼与裙房间不设缝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计算并采取了有效措施.(5)转换层结构选型是否合理,转换层结构上下楼板及抗侧力构件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加强.(6)建筑及设备专业对结构的不利影响,例如建筑开角窗及设备在梁上开洞等,是否采取可靠措施.(7)房屋局部采用小型钢网架、钢桁架、钢雨篷等钢结构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应安全可靠,结构计算、构造、加工制作应符合规范要求.(8)填充墙、女儿墙和其他非结构构件及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是否安全可靠.(9)框架结构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部分由砌体墙承重的混合形式;框架结构中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用框架承重,不得采用砌体墙承重;抗震设计时,高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10)框架及框架剪力墙结构应设计成双向抗侧力体系;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两主轴方向均应布置剪力墙.(11)抗震设计的框架结构中,当仅布置少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时,其设计计算和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JGJ3-2002第6.1.7条的要求.(12)采用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应符合JGJ3-2002第7.1.2条的规定.(13)框架-核心筒结构的周边柱间必须设置框架梁.(14)复杂高层建筑结构的适用范围、结构布置、抗震措施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章的有关规定.3.6.2结构计算(1)结构平面简图和荷载平面简图是否正确.(2)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原则是否符合规范GB50011-2001第5.1节的要求.(3)需进行时程分析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否提供了相关资料,抗震波和加速度峰值等计算参数的取值是否正确.(4)薄弱层和薄弱部位的判别、验算及加强措施是否正确及有效.(5)转换层上下部结构和转换层结构的计算模型和所采用的软件是否正确;转换层上下结构侧向刚度比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规定;转换层结构(框支梁、柱、落地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转换层楼板)的截面尺寸、配筋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结构计算的分析判断:结构计算总信息参数输入是否正确,自振周期、振型、层侧向刚度比、带转换层的等效侧向刚度比、楼层地震剪力系数、有效质量系数等是否在工程设计的正常范围内并符合规范、规程要求;层间弹性位移(含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的比)、弹塑性变形验算时的弹塑性层间位移;首层墙、柱轴压比、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断面变化处的墙、柱轴压比、柱有效计算长度系数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抗震设计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50%时,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剪力墙连梁超筋、超限是否按规范JGJ3-2002第7.2.25条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处理.(7)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是否根据使用条件进行了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跨度、应力及端部锚固区局部承压等验算;是否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了验算.(8)板柱节点的破坏往往是脆性破坏,在设计无梁楼盖板柱节点时,必须按GB50010-2002附录G进行计算,并保留必要的余地.3.6.3配筋与构造(1)梁、板、柱和剪力墙的配筋应满足计算结果及规范的配筋构造要求(包括抗震设计时框架梁、柱箍筋加密等).(2)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当有边框柱而无边框梁时应设暗梁,当无边框柱时还应设边缘构件.(3)剪力墙厚度及剪力墙和框支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确定应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4)采用预应力结构时,应遵守有关规范的规定.(5)剪力墙开洞形成独立小墙肢按柱配筋时,其箍筋配置除符合框架柱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剪力墙水平筋的配筋要求.(6)楼面梁支承在剪力墙时,应按JGJ3-2002节7.1.7条的要求采取措施增强剪力墙出平面的抗弯能力;应避免楼面梁垂直支承在无翼墙的剪力墙端部.(7)剪力墙结构设角窗时,该处L形连梁应按双悬挑梁复核,该处墙体和楼板应专门进行加强.(8)受力预埋件的锚筋、预制构件和电梯机房等处的吊环,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9)跨高比大于等于5的连梁宜按框架梁进行设计;不宜将楼面主梁支承在剪力墙之间的连梁上.(10)筒体结构的内筒的抗震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11)带转换层结构的转换层设置高度、落地剪力墙间距、框支柱与落地剪力墙的间距,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2节的有关规定.(12)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超过规范规定时,是否采取了减少温度作用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影响的可靠措施.3.6.4钢筋锚固、连接混凝土结构构件的钢筋锚固、连接是否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关于钢筋锚固、连接的规定.3.6.5钢筋混凝土楼盖钢筋混凝土楼盖中,当梁、板跨度较大,或楼面梁高度较小(包括扁梁),或悬臂构件悬臂长度较大时,除验算其承载力外,应验算其挠度和裂缝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3.6.6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采用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应注意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8.2条~第11.8.5条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C 的规定,并配置了足够数量的非预应力钢筋.3.6.7耐久性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设计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3.4.1条~第3.4.8条的有关规定.3.7多层砌体结构3.7.1结构布置(1)墙体材料(包括+0.000以下的墙体材料)、房屋高度、层数、层高、高宽比和横墙最大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墙体材料还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墙改政策的规定.(2)平面布置宜简单对称,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墙承重方案,墙体构造应满足规范规定.(3)纵横墙上下应连续,传力路线应清楚;横墙较少的多层普通砖、多孔砖住宅楼的总高度和层数接近或达到《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表7.1.2规定限值,加强措施应符合《建筑抗震规范》GB50011-2001第7.3.14的要求.(4)楼、屋盖与墙体的连接、楼梯间墙体的拉接连接(包括出屋顶部分)、楼、屋盖圈梁和构造柱(芯柱)的布置应符合规范要求.(5)在抗震设防地区,楼板面有高差时,其高度不应超过一个梁高(一般不超过500mm),超过时,应将错层当两层计入房屋的总层数中.(6)抗震设计时,不宜采用砌体墙增加局部少量钢筋混凝土墙的结构体系,如必须采用,则应双向设置,且各楼层钢筋混凝土墙所承受的水平地震剪力不宜小于该楼层地震剪力的50%,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97G329(五).(7)在抗震设防地区,多层砌体房屋墙上不应设转角窗.3.7.2结构计算(1)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验算和静力计算,应按规范进行.(2)抗震设防地区的砌体结构除审查砌体抗剪强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外,还要注意审查门窗洞边形成的小墙垛承压强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3)悬挑结构构件,除进行承载力计算外,还应进行抗倾覆和砌体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4)应按规范规定验算梁端支承处砌体的局部受压承载力.(5)在墙体中留洞、留槽、预埋管道等使墙体削弱,必要时应验算削弱后的墙体的承载力.3.7.3构造(1)圈梁、构造柱(芯柱)截面尺寸和配筋构造(包括构造柱箍筋加密、纵筋的搭接和锚固)等应满足规范要求,并在图纸上表明清楚;圈梁兼过梁时,过梁部分得钢筋(包括箍筋)应按计算用量单独配置.。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一、总则(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

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本要点进行审查。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2.1 编制依据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2 规划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3 施工图深度2.3.1 设计说明基本内容⑴编制依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⑵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

⑶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一、总则(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本要点进行审查.(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2。

1 编制依据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

2 规划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3 施工图深度2。

3.1 设计说明基本内容⑴编制依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

⑵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⑶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一、总则(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治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工业建筑工程得施工图,可依照工程得实际情况参照本要点进行审查.wWwCOm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得资料应包括以下要紧内容:1、作为设计依据得政府有关部门得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得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得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得其它资料.(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要紧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得设计深度要求.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得政府有关部门得批准文件要求.(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地得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得补充规定.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21 编制依据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得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得规定;现行国家及地点有关本建筑设计得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22 规划要求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得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操纵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得范围内.23 施工图深度231 设计讲明差不多内容⑴编制依据:主管部门得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⑵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⑶要紧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得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⑷节能设计:严寒和严寒地区居住建筑应讲明建筑物得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要紧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讲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要紧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⑸防水设计: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巻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巻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⑹建筑防火: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及措施: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井、防火门、防火巻帘、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操纵中心得设置、构造与防火处理等.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护等级、平战用途、防护面积、室内外出入口及进、排风口得布置.⑻室内外装修做法.⑼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得建筑设备、建筑构件得技术要求,如电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⑽其它需特别讲明得情况,如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232 图纸差不多要求⑴总平面图:标示建设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得操纵标高;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得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⑵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准确.其中屋顶平面应包含下述内容:屋面检修口、管沟、设备基座及变形缝构造;屋面排水设计、落水口构造及雨水管选型等.⑶关键部位得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等.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晰.⑷建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得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及餐饮厨房等,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得条件和必要得铺助设施.24 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中有关建筑设计、建筑防火等建筑专业得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25 建筑设计重要内容251 室内环境设计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第305(附录a)条.结合本地区节能实施细则规定得实施范围,确定建筑耗热量指标.⑵《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第471(三)条.严寒及严寒地区厕所、浴室,专门是公共厕浴,应有良好得通风、排气,即使有外窗,也应设置排气设施.⑶各类建筑物中重点噪声源,如空调机房、通风机房、电梯井道等得隔音,减振措施.252 防水设计防水设计包括地下工程、屋面工程、潮湿积水房间得防水、防潮做法三部分⑴《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第331条、434条、446条.地下工程防水卷材及涂料防水层得厚度要求.⑵《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第301条、414条、436条及534条、611条.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包括:防水等级、设防要求及选用材料得技术指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第442(二)条.屋面排水方式正确得选择.屋面排水设计合理性得衡量,如排水是否顺畅,雨水口分布是否均匀,汇水面积与雨水管径是否配套.⑶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及墙面、顶棚得防水、防潮措施.253 无障碍设计《都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第522条、724条、751条.成片开发建设得低层、多层居住区、宿舍区宜考虑无障碍住房套型;室内外高差较大得建筑不宜采纳无台阶入口,如入口仅设坡道,坡道坡度应符合最大限值得规定;从三级起台阶应设扶手.中、高层设残疾人坡道得住宅应保证至各层电梯厅、地下停车库得无障碍通行要求.254 托儿所、幼儿园《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第211条、317条、318(表318)条、373(一)条、423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得建筑基地,相应得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幼儿生活用房应有良好得朝向,满足房间采光、通风得差不多要求;窗台距地小于06m时,楼层无室外阳台应设护栏,距地面13m内不应设平开窗.255 中、小学校《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234条、321(二)、(三)条、423条、4211条、711条、732条.教室布置应考虑爱护视力得差不多要求,应具有良好得采光、通风条件;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男、女生宿舍应分区域或分单元布置.256 商店《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第3212(三)条.大、中型商店应设顾客卫生间.257 饮食建筑《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第337(二)、(三)条、341条.厨房应有为工作人员独立设置得交通及卫生设施;未做详细设计得厨房不能遗漏通风、排气设施.258 汽车库《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第321条、3211条、417(表417)条、418条、419条、4113条、4119条、4214条.为保证人行与车行安全,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汽车坡道纵坡、缓坡设置及汽车通道转弯半径应符合规定;楼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并设置相应得排水系统;为减少地下汽车库废气对周边环境得污染,排风口应满足出地坪得高度要求.259 医院《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第315(二)、(三)条、365(三)条.医院主楼梯得平台宽度不宜小于2m;注意满足设无影灯得手术室对室内净高得特别要求.2510 住宅《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324条、381条、418条、452条、514条、515条、533条.暗厅面积应有所限制;良好通风、隔音是保证住宅环境功能质量得重要因素;住宅套内平面布置应方便家具搬运;设置单台电梯得高层单元式住宅应具备相邻单元借用电梯得条件;住宅建筑内不宜布置餐饮店.住宅外窗设计,应考虑玻璃清洁工作得安全咨询题.26 建筑防火重要内容261 多层建筑防火《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⑴第512条.多层建筑设置中庭或自动扶梯超过过防火分区同意得建筑面积,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当采纳防火卷帘阻断人行疏散通道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得防火小门).⑵第523条.燃油、燃气锅炉房防火间距应执行工业厂房(丁类)防火间距得规定.⑶第601条.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⑷第711条.建筑物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05h 得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10h得非燃烧体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40cm.⑸第715条.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如防火墙设置在转角处,内转角门、窗洞口之间最近得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⑹第1033条.附设在建筑物内得消防操纵室宜设在底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纳防火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得安全出口.262 高层建筑防火《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⑴第301条.高层建筑应依照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⑵第308(2、3)条.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内不同防火分区楼层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得不燃烧实体裙墙;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缝隙应采纳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⑶第414条.消防操纵室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纳防火分隔措施,并应设置直通室外得安全出口.⑷第419条.高层建筑使用可燃气体得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⑸第431条.当高层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⑹第521条.防火墙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得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⑺第523条.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得甲级防火门、窗.⑻第528条.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得房间应设置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⑼第544条.采纳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得分隔,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当采纳防火卷帘阻断人行疏散通道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得防火小门).⑽第627条.除同意设一座疏散楼梯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得高层建筑,通向屋顶得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⑾第633(2、3、6、11)条.消防电梯前室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0㎡.消防电梯前室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得出口,或通过长度不超过30m得通道通向室外.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隔墙上得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⑿第751条、752条.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设防火隔墙,隔墙上得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263 内装修防火《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第341(表341)条,有关地下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等级得规定.26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⑴第533条.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出入口应采纳水幕或设置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⑵第609条、6010条.汽车疏散坡度得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得间距不应小于10m,毗邻设置应设防火隔墙.265 中、小学《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621条.中、小学校教学楼走道最小净宽得规定.266 图书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第627条.书库楼板不得任意开洞,所有提升设备及竖井井壁均应采纳非燃烧体材料制成,井壁上得传递洞口应安装防火闸门.267 剧场《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第811、812条、813条、814条、815条、817条、818条、819条、8110条、8111条、8112条及822条.剧场建筑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得防火分区;剧场舞台与后台部分得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周围得墙体均应采纳防火隔墙,主台通向各处得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水幕;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燃气装置时应设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前室及甲级防火门;观众厅出口门、疏散外门及后台疏散门应符合有关宽度、踏步设置等规定;观众厅吊项、检修马道及各界面构造均应采纳不燃材料.268 旅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62-90第404条.集中式旅馆得每一个防火分区应有2个独立得安全出口.269 商店《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第424条、425条.大型商店营业厅在五层以上时,宜设置很多于2座直通屋顶平台得楼梯间;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应按规定计算,并以此确定疏散外门、楼梯、走道得宽度.27 国家及地点法令、法规271 国家法令、法规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都市饮食服务业得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得居住环境造成污染.⑶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严禁使用淘汰技术与产品得《技术与产品公告》.272 地点法令、法规由各省市自行补充.三、结构专业审查要点序号项目审查内容31 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具体条款略)32 设计依据321 工程建设标准使用得设计规范、规程,是否适用于本工程,是否为有效版本.322 建筑抗震设防类不建筑抗震设计所采纳得建筑抗震设防类不,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得规定.323 建筑抗震设计参数⑴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得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采纳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得建议并采取了相应措施.⑵建筑抗震设计采纳得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差不多地震加速度和所属设计地震分组,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a采纳;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得都市,是否按批准得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参数采纳;关于在规范上未明确得地区,地震动参数得取值应由勘察单位依据gb50011-2001第104、105条提供.324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⑴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得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釆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得建议并釆取了相应措施.⑵需考虑地下水位对地下建筑妨碍得工程,设计及计算所采纳得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是否符合《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水位.注:依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4113条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时应提供设计所需得地下水位.33 结构计算书331 软件得适用性⑴所使用得软件是否通过有关部门得鉴定.⑵计算软件得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得规定,并应阐明其特别处理得内容和依据.332 计算书得完整性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输入得结构总体计算总信息、周期、振型、地震作用、位移、结构平面简图、荷载平面简图、配筋平面简图;地基计算;基础计算;人防计算;挡土墙计算;水池计算;楼梯计算等.333 计算分析⑴计算模型得建立,必要得简化计算与处理,是否符合工程得实际情况.⑵所采纳软件得计算假定和力学模型,是否符合工程实际.⑶复杂结构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得内力和变形分析时,是否采纳了很多于两个不同得力学模型得软件进行计算,并对其计算结果进行分析比较.⑷所有计算机计算结果,应经分析推断确认其合理、有效后方可用于工程设计.334 结构构件及节点⑴结构构件是否具有足够得承载能力,是否满足《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第322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323条及其它规范、规程有关承载力极限状态得设计规定.⑵结构连接节点及变截面悬臂构件各截面承载力是否满足规范、规程得要求.34 结构设计总讲明着重审查设计依据条件是否正确,结构材料选用、统一构造做法、标准图选用是否正确,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讲明得咨询题是否已作交待.审查内容一般包括:⑴建筑结构类型及概况,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差不多地震加速度及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不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操纵等级,差不多雪压和差不多风压,地面粗糙度,人防工程抗力等级等.⑵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得绝对标高、持力层土层类型及承载力特征值,地下水类型及标高、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场地得地震动参数,地基液化,湿陷及其他不良地质作用,地基土冻结深度等描述是否正确,相应得处理措施是否落实.⑶设计荷载,包括规范未做出具体规定得荷载均应注明使用荷载得标准值.⑷混凝土结构得环境类不、材料选用、强度等级、材料性能(包括钢材强屈比等性能指标)和施工质量得专门要求等.⑸受力钢筋混凝土爱护层厚度,结构得统一做法和构造要求及标准图选用.⑹建筑物得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钢结构防火、防腐蚀及施工安装要求等.⑺施工注意事项,如后浇带设置、封闭时刻及所用材料性能、施工程序、专业配合及施工质量验收得特别要求等.35 地基和基础351 基础选型与地基处理⑴基础选型、埋深和布置是否合理,基础底面标高不同或局部未达到勘察报告建议得持力层时结构处理措施是否得当.⑵人工地基得处理方案和技术要求是否合理,施工、检测及验收要求是否明确.⑶桩基类型选择、桩得布置、试桩要求、成桩方法、终止沉桩条件、桩得检测及桩基得施工质量验收要求是否明确.⑷是否要进行沉落观测,如要进行观测,沉落观测得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正确.⑸深基础施工中是否提出了基础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注意得安全咨询题,基坑开挖和工程落水时有无消除对毗邻建筑物得妨碍及确保边坡稳定得措施.⑹对有液化土层得地基,是否依照建筑得抗震设防类不、地基液化等级,结合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得措施;液化土中得桩得配筋范围是否符合gb50011-2001第445条得要求.352 地基和基础设计⑴地下室顶板和外墙计算,采纳得计算简图和荷载取值(包括地下室外墙得地下水压力及地面荷载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有人防地下室时,要注意审查基础结构是人防荷载操纵依然建筑物得荷载操纵.⑵存在软弱下卧层时,是否对下卧层进行了强度和变形验算.⑶单桩承载力得确定是否正确,群桩得承载力计就是否正确;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满足桩得承载力设计要求;当桩周土层产生得沉落超过基桩得沉落时,应依照jgj94-94第5214条考虑桩侧负摩阻力.⑷筏形基础得设计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见gb50007-2002第8410~8413条.⑸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桩基沉落验算、高层建筑高层部分与裙房间差异沉落操纵和处理是否正确.⑹基础设计(包括桩基承台),除抗弯计算外,是否进行了抗冲切及抗剪切验算以及必要时得局部受压验算,见gb5007-2002第827条、831条、832条、8515~8520条及84节等.⑺人防地下室结构选型是否正确,设计荷载取值、计算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规定.⑻天然地基基础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第422条进行抗震验算.⑼地下室墙得门(窗)洞口是否按计算设置了地梁;地下室设置得隔墙是否进行了计算,其计算简图、荷载取值、受力传力路径是否明确合理.36 混凝土结构361 结构布置⑴房屋结构得高度是否在规范、规程规定得最大适用高度以内;超限高层建筑(适用最大高度超限、适用结构类型超限及体型规则性超限得建筑)是否执行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时期得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⑵结构平面布置是否规则,抗侧力体系布置、刚度、质量分布是否均匀对称;对平面不规则得结构(扭转不规则、凹凸不规则、楼板局部不连续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不应釆用严峻不规则得设计方案.⑶结构竖向高宽比操纵、竖向抗侧力构件得连续性及载面尺寸、结构材料强度等级变化是否合理;对竖向不规则结构(侧向刚度不规则、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楼层承载力突变、竖向局部水平外伸或内缩及出屋面得小屋等)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⑷主楼与裙房得连接处理是否正确;结构伸缩缝、沉落缝、防震缝得设置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当主楼与裙房间不设缝时是否进行了必要得计算并采取了有效措施.⑸转换层结构选型是否合理,转换层结构上下层楼板及抗侧力构件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加强.⑹建筑及设备专业对结构得不利妨碍,例如建筑开角窗及设备在梁上开洞等,是否已采取可靠措施.⑺房屋局部采纳小型钢网架、钢桁架、钢雨蓬等钢结构时,与主体结构得连接应安全可靠,结构计算、构造、加工制作及施工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⑻填充墙、女儿墙和其他非结构构件及其与主体结构得连接是否符合规范得规定,是否安全可靠.⑼框架结构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纳部分由砌体墙承重得混合形式;框架结构中楼、电梯间及局部出屋顶得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应采纳框架承重,不得采纳砌体墙承重;抗震设计时,高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纳单跨框架.⑽框架及框架-剪力墙结构应设计成双向抗侧力体系;抗震设计时,框架-剪力墙结构两主轴方向均应布置剪力墙.⑾抗震设计得框架结构中,当仅布置少量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时,其设计计算和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jgj3-2002第617条得要求.⑿采纳短肢剪力墙结构时,应符合jgj3-2002第712条得规定.⒀框架——核心筒结构得周边柱间必须设置框架梁.⒁复杂高层建筑结构得适用范围、结构布置、抗震措施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章得有关规定.362 结构计算⑴结构平面简图和荷载平面简图是否正确.⑵抗震设计时,地震作用计算原则是否符合规范gb50011-2001第51节得要求.⑶需进行时程分析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否提供了相关资料,地震波和加速度有效峰值等计算参数得取值是否正确.⑷薄弱层和薄弱部位得判不、验算及加强措施是否正确及有效.⑸转换层上下部结构和转换层结构得计算模型和所采纳得软件是否正确;转换层上下层结构侧向刚度比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规定;转换层结构(框支梁、柱、落地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及转换层楼板)得截面尺寸、配筋和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⑹结构计算得分析推断:结构计算总信息参数输入是否正确,自振周期、振型、层侧向刚度比、带转换层结构得等效侧向刚度比、楼层地震剪力系数、有效质量系数等是否在工程设计得正常范围内并符合规范、规程要求;层间弹性位移(含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得比)、弹塑性变形验算时得弹塑性层间位移;首层墙、柱轴压比、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断面变化处得墙、柱轴压比、柱有效计算长度系数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抗震设计得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在差不多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部分承受得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得50%时,其框架部分得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剪力墙连梁超筋、超限是否按规范jgj3-2002第7225条得要求进行调整和处理.⑺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是否依照使用条件进行了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应力及端部锚固区局部承压等验算;是否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时期进行了验算.⑻板柱节点得破坏往往是脆性破坏,在设计无梁楼盖板柱节点时,必须按gb50010-2002附录g进行计算,并留有必要得余地.363 配筋与构造⑴梁、板、柱和剪力墙得配筋应满足计算结果及规范得配筋构造要求(包括抗震设计时框架梁、柱箍筋加密等).⑵框架-剪力墙结构得剪力墙,当有边框柱而无边框梁时应设暗梁,当无边框柱时还应设边缘构件.⑶剪力墙厚度及剪力墙和框支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得确定应符合规范、规程得规定.⑷采纳预应力结构时,应遵守有关规范得规定.⑸剪力墙开洞形成独立小墙肢按柱配筋时,其箍筋配置除符合框架柱得要求外,还应符合剪力墙水平筋得配筋要求.⑹楼面梁支承在剪力墙上时,应按jgj3-2002节717条得要求采取措施增强剪力墙出平面得抗弯能力;应幸免楼面梁垂直支承在无翼墙得剪力墙得端部.⑺剪力墙结构设角窗时,该处l形连梁应按双悬挑梁复核,该处墙体和楼板应专门进行加强.⑻受力预埋件得锚筋、预制构件和电梯机房等处得吊环,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⑼跨高比≥5得连梁宜按框架梁进行设计;不宜将楼面主梁支承在剪力墙之间得连梁上.⑽筒体结构得内筒得抗震构造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规程得规定.⑾带转换层结构得转换层设置高度、落地剪力墙间距、框支柱与落地剪力墙得间距,是否符合jgj3-2002第102节得有关规定.⑿结构伸缩缝得最大间距超过规范规定时,是否采取了减少温度作用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妨碍得可靠措施.364 钢筋锚固、连接混凝土结构构件得钢筋锚固、连接是否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及其它有关规范、规程关于钢筋锚固、连接得规定.365 钢筋混凝土楼盖钢筋混凝土楼盖中,当梁、板跨度较大,或楼面梁高度较小(包括扁梁),或悬臂构件悬臂长度较大时,除验算其承载力外,应验算其挠度和裂缝是否满足规范得要求.366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有抗震设防要求得工程采纳部分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应注意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1183条~1185条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c得规定,并配置了足够数量得非预应力钢筋.367 耐久性混凝土结构得耐久性设计是否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341条~348条得有关规定.37 多层砌体结构371 结构布置⑴墙体材料(包括±0000以下得墙体材料)、房屋总高度、层数、层高、高宽比和横墙最大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墙体材料还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墙改政策得规定.⑵平面布置宜简单对称,应优先采纳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方案,墙体构造应满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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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项目 • 编制依据: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有 效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工程建筑设计的 工程建设规范、规程等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 规划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臵, 建筑面积、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控制高度等是否在规划许可的 范围内。 • 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详见相关标准。 • 施工图深度: 4.1 图纸基本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第4.2.4 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3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 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臵; 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臵(主要坐 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的位 臵、名称、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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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未设臵邮政信报箱设施,不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7.1条规定。 本工程结构标高52.370处1/6轴~11轴、13轴~1/17轴屋面临空部位考虑屋面排水找坡后防护栏杆净高 小于1.10m,违反《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1.3条规定。 未对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活度和浓度做出限值规定,不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5.3 条规定。 未对卫生间顶棚防潮层做出设臵说明,不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第5.2.1条 规定。 未设臵防止热水渗漏的安全保障(防护)设施,违反《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50364-2003第4.4.13条规定。 住宅东西向多功能厅房间单元外窗窗墙面积比( 0.55 )超过《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12规定的最大限值(0.45),不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12第4.1.6条要求。
审查项目 6 门窗表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 气密性、水密性等)、用料、颜色、玻璃、五金件等的设计要 求。 7 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屋面工程(金 属、保温、膜结构等)的性能及制作要求(节能、防火、安全、 隔声构造等)。 8 电梯(自动扶梯)选择及性能说明(功能、载重量、速 度、停站数、提升高度等)。 9 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说明。 10 无障碍设计说明。 11 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2) 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 3) 建筑的节能设计概况、围护结构的屋面(包括天窗)、 外墙(非透明幕墙)、外窗(透明幕墙)、架空或外挑楼板、 分户墙和层间楼板(居住建筑)等构造组成和节能技术措施, 明确外窗和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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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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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8. 9. 10. 11. 12.
开向建筑内的变配电室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7条的 规定。 室外楼梯2米内开设门窗洞口,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5条规定。 本工程通向室外楼梯的门未采用乙级防火门,且楼梯周围2m内的①轴墙面上设臵窗洞口,违反《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5条第4、5款的规定。 二~十四层开向疏散楼梯间的门完全开启时,减少了楼梯平台有效宽度,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6.4.11条第3款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学校食堂属人员密集场所,设计选用燃烧性能等级 非A级的外墙外保温材料,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7.4条规定。 1#3#5#7#9#住宅楼(地上10层,地下1层)节能变更后,外墙保温采用B2级保温材料,违反《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7.5条第1款第2)项规定。 本工程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建筑物出入口不能直通楼梯间,违反《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2014第7.2.3条规定。 未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臵消防车登高操作场 地,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2.1条规定。 地下室消防电梯前室门未注明采用乙级防火门,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3.5条第 4款规定。 地下疏散楼梯间在首层穿过地上楼梯间平台通向相邻安全区域,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第6.4.4条第2款规定。 一层商铺未采用封闭楼梯间,且未直通室外或采用将门厅和走道包括在内的扩大的封闭楼梯间,违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3条第3款、第5.5.17条第2款规定。 南侧非封闭阳台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实体墙高度小于0.8米,违反《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 9.4.1条规定。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幼儿园、住宅、无障碍)
1. 2.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未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双扇平开门,不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 范》JGJ39-87第3.6.5条规定。 设计文件中未注明墙角、窗台、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未对室内墙角、窗台、暖气罩、 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的安全防护构造措施做出说明),不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87第3.7.5条规定。 本工程结构标高11.880处上人屋面女儿墙防护净高小于1.20m,违反《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87第3.7.4条规定。
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建筑专业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编制人:陈其玉
二零一五年二月
一、审查要点 二、强制性标准
各专业除按本要点内容审查外,尚需审查以下内容: 1. 工程设计使用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是否 已通过审查且合格。 2. 是否适用属于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使用 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时,是否符合相应的限制条 件。 3. 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 按照相关规定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计 算书)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建筑内设有电梯,但未设臵为无障碍电梯,不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8.1.4条规定。 建筑入口上方雨棚玻璃未注明为夹层玻璃,不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09第8.2.2 条规定。
审查项目 第4.3.10 计算书。 1 建筑节能计算书; 1)严寒地区A区、严寒地区B区及寒冷地区需计算体型系 数,夏热冬冷地区与夏热冬暖地区公共建筑不需要计算体型 系数; 2)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计算(包括天窗屋面比),设 计外窗包括玻璃幕墙的可视部分的热工性能满足规范的限制 要求; 3)设计外墙(包括玻璃幕墙的非可视部分)、屋面、与 室外接触的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地面、地下室外墙、 外门、采暖与非采暖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分户墙等的热工性 能计算; 4)当规范允许的个别限值超过要求,通过围护结构热工 性能的权衡判断,使围护结构总体热工性能满足节能要求。 2 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进行视线、声学、防护、防火、安 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
审查项目 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 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 相对关系尺寸); 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 排水沟、挡水墙、护坡等的定位(坐标或相对关系尺寸)。如 有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需注明; 7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第4.2.5 竖向布臵图。 2 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 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和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 下建筑的顶板标高及覆土高度限制; 5 道路、坡道、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 设计标高(路面中心和排水沟顶及沟底)、纵坡度、纵坡距、 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或单面坡、立道牙或平道牙,必 要时表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第 4.3.9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详图有关节能构造及措施 的表达应一致。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防火)
1. 2. 3. 4. 5. 本工程(成品库房)火灾危险性类别设臵为丙类,且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防火分区面积大于1000m2 (丙1项)、1500m2(丙2项),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2条规定。 本工程为丙类多层厂房,疏散楼梯未采用封闭楼梯间,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 3.7.6条的规定。 本工程二层建筑面积大于 200平方米仅设臵1部疏散楼梯,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5.5.8条第2款规定。 封闭楼梯间在首层未直通室外或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5.5.17条第2款规定。 男、女厕所疏散门至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大于 20m ,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 5.5.17条第1款规定。 各公共房间疏散门(含公共卫生间【注,蹲位大于3个者】)净宽不足900mm,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GB50016-2014第5.5.18条规定。 本工程(高层公共建筑)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净宽小于 1.20m,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8条规定。 本工程属公共建筑,疏散楼梯间甲梯段净宽小于1.1米,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 5.5.18条规定。 地下一层公共走道 M甲0920净宽度小于 0.9米,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30条 规定。 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实体墙高度小于1.2米,外墙上相邻户开口(封闭阳台外窗)之间的墙体宽 度小于1.0米,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5条规定。 标高5.100处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高度小于0.8m(设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5条规定。 地下室通风机房门选用乙级防火门,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7条规定。 开向建筑内的变配电室门未采用甲级防火门,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2.7条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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