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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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2号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2号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正文:----------------------------------------------------------------------------------------------------------------------------------------------------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建设部令第6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城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

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城市燃气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八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任务。

第九条住宅小区内的燃气工程施工可以由负责小区施工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民用建筑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燃气表的安装应当符合规范,兼顾室内美观,方便用户。

第十条燃气工程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全文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全文

《⼴东省燃⽓管理条例》全⽂《⼴东省燃⽓管理条例》全⽂ 为了加强燃⽓管理,制定了《⼴东省燃⽓管理条例》,下⾯是详细内容。

《⼴东省燃⽓管理条例》 第⼀章总则 第⼀条为了加强燃⽓管理,规范燃⽓经营和使⽤⾏为,保障公民⽣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经营者和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燃⽓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条例适⽤于本省⾏政区域内燃⽓规划编制、燃⽓设施建设与保护、燃⽓经营与服务及燃⽓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活动。

天然⽓开采、液化⽯油⽓的⽣产、燃⽓的槽车(船舶)运输和港⼝装卸,近海天然⽓终端,作为发电、⼯业⽣产原料的燃⽓使⽤,以及沼⽓、秸⽓的⽣产和使⽤,不适⽤本条例。

第三条燃⽓事业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安全便民、节能⾼效和保障供应的原则。

第四条省⼈民政府应当建⽴全省燃⽓储备制度。

县级以上⼈民政府应当建⽴燃⽓供应应急保障机制。

第五条省⼈民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管理⼯作。

县级以上⼈民政府燃⽓⾏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政区域内的燃⽓管理⼯作。

县级以上⼈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燃⽓管理的相关⼯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职责,建⽴健全燃⽓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燃⽓管理⽔平,⿎励⽀持燃⽓科学技术研究,做好燃⽓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节约⽤⽓的宣传普及⼯作,提⾼全民的燃⽓安全意识。

第七条燃⽓⾏业协会应当建⽴⾏业⾃律机制,依法制定⾏业⾏为准则和服务规范,维护燃⽓经营者合法权益,督促燃⽓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律。

第⼆章 规划与建设 第⼋条省⼈民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利⽤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能源规划,结合全省燃⽓总量供需情况,组织编制全省燃⽓发展规划并报省⼈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民政府燃⽓⾏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利⽤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级⼈民政府燃⽓⾏政主管部门编制的燃⽓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政区域的燃⽓发展规划,报本级⼈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民政府燃⽓⾏政主管部门备案。

广州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管理办法

广州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管理办法

广州市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使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县级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资质管理)燃气热水器的安装、改装、迁移、维修或者拆除,应当由已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安装企业")进行。

第五条(本地企业资质申请)工商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申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六条(外地企业告知登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企业在本市开展燃气热水器安装维修业务应当将以下信息告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一)告知登记书;(二)营业执照、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三)服务、抢险电话。

已办理告知登记的企业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安装人员资格)安装企业中从事安装维修作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第八条(安装指引)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安装企业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安装企业名称、地址和服务抢险电话等信息。

燃气热水器销售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用户的要求为用户安装燃气热水器或根据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目录,指导用户选择安装企业.第九条(安装要求)安装企业的安装人员在上门服务时应当佩带并主动出示相关证件,用户可拨打安装企业的服务电话确认其身份。

安装燃气热水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并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安装材料和配件。

第十条(安装检验)燃气热水器安装后,安装企业应当进行检验。

2023年修订《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关于客户服务的条款理解

2023年修订《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关于客户服务的条款理解

2023年修订《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关于客户服务的条款理解***安全用气宣传进小区***第四条第二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应当配合做好安全用气宣传与管理等工作。

理解适用:对燃气经营者是利好,城镇中居委会、物业公司应当配合做燃气安全用气资料配送、标识警示更新、简单安全用气的燃气器具及智能表操作等现场安全宣传事项。

平时给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公司进行培训,安全用气网络中又多了一环保障!***进小区安全用气宣传***第六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的服务、指导、督促和技术保障。

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的燃气用气设备及附属装置、配件、气瓶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燃气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用气规则,安全规范使用燃气。

理解适用:明确燃气经营者、燃气设备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燃气用户各相关方职责。

燃气企业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稳定供气,加强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维护,做好服务等工作;设备厂商保证燃气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燃气用户也要尽到安全用气的职责,要想达到用气安全,用户的作用占很大作用。

所以用户必须要遵守安全用气规则,安全规范用气。

***配套建设---新建住宅、瓶组站***第十三条第二、三款:在管道燃气已覆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小区应当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

在管道燃气已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气化站、瓶组站,调峰和应急需要的除外。

理解适用:所有新建住宅必须配套建设管道燃气;不能在管道燃气覆盖区域的新建住宅小区、餐饮等工商业用户建设瓶组站供气。

***燃气经营---权属界面***第十五条:在新建建设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其余部分由管道燃气经营者负责投资建设。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理解适用:明确新建燃气设施由谁负责投资建设!主要涉及新建住宅小区和工商餐饮用户,红线范围内的管道建设的人工材料费用由用户或开发商负责出钱投资建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09.04•【字号】粤建城〔2023〕149号•【施行日期】2023.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城镇燃气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要求,指导各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9月4日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燃气管理部门专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2023〕20号)部署要求,着力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遏制城镇燃气领域安全事故多发态势,现就燃气管理部门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的要求和有关职责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燃气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聚焦设施设备环境“硬伤”、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软肋”、非法违规行为等事故隐患,认真排查、精准整治,切实提升排查整治质量。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9修改)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9修改)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2015年10月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公布,根据2019年10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规划编制与设施建设,燃气经营管理,燃气供应与服务保障,燃气使用及器具管理,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发电、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的生产和使用以及燃气燃烧器具的生产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燃气的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和燃气便民服务部经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整改,以及负责辖区内燃气非法经营者的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告知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协助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燃气管理工作:(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燃气质量、燃气充装单位充装作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有关许可时,应当告知需要使用燃气的餐饮单位在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安装使用管道燃气;对餐饮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燃气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将有关信息告知燃气行政主管部门。

(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依据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法律规定对燃气道路运输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规运输行为;负责燃气公交车、燃气出租车等燃气车辆营运的运输监督管理。

(三)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依职责负责燃气经营和使用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和破坏燃气设施行为。

2023修正版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1. 引言燃气作为一种常见的能源供应形式,在城市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广州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广州市制定了燃气管理办法。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的内容和要求。

2. 管理机构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由广州市燃气管理局负责具体执行。

燃气管理局负责监管燃气供应商、燃气设施建设和使用单位的燃气管理工作。

3. 燃气供应商的责任与义务燃气供应商是指向广州市居民提供燃气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燃气供应商应遵守以下责任和义务:- 安全供应燃气:燃气供应商应确保燃气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定期进行燃气管道的检测和维护。

- 及时响应用户需求:燃气供应商应在用户请求供应或解决问题时及时响应,并确保燃气供应的连续性。

- 清晰的计费与结算:燃气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清晰明确的计费和结算方式,并及时提供相关账单和明细。

- 通知用户燃气安全知识:燃气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并定期进行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 燃气设施建设的要求燃气设施建设是指在广州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或维护燃气设施的活动。

建设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合法建设: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建设许可和审批手续。

- 设施安全:燃气设施的设计、建设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 定期维护:燃气设施的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 工程质量保证: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燃气设施建设的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 燃气使用单位的义务燃气使用单位是指在广州市范围内使用燃气供应的企业或机构。

燃气使用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安全使用燃气:燃气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燃气使用标准和要求,合理使用燃气,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 定期检修维护:燃气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燃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 安全防范措施:燃气使用单位应配备相应的火灾报警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燃气使用行为,防止燃气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燃气管理,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道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管辖范围内的城市燃气供应、使用、销售、检验、维修、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市政府负责本市燃气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市燃气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市、区、乡镇(街道)应当制定本地区的燃气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燃气企业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管理,保障供应和安全。

第二章燃气使用第六条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检验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必须在经过相应的检验认证后才能使用。

第七条燃气设施的安装应当在具有相应条件和审批手续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督下进行,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第八条燃气用具和燃气设施的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力量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维修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维修后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第九条燃气用具和燃气设施的检验应当由取得相应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周期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十条燃气用具和燃气设施的使用应当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发现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不得私自拆改、移位等。

第三章燃气供应第十一条燃气企业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必须取得相关执照和证书后才能经营。

第十二条燃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检查和保护措施,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燃气企业应当按照用户实际需求提供稳定、连续、充足的燃气供应服务,不得无故停供或限制供应。

第十四条燃气企业应当根据实际燃气供应情况制定燃气价格,不得恶意涨价或价格不公。

第四章燃气销售第十五条燃气销售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销售许可证,销售燃气时应当向用户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燃气销售企业应当合法合规销售燃气用品和设备,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不安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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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燃气供应与使用在人们的生
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广大市民的生活安全和质量,广州市制定了《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燃气行业的运营和
使用,保障市民的燃气供应和使用权益,提升城市的安全和舒适性。

二、燃气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燃气公司作为供气主体,承担着诸
多责任和义务。

首先,燃气公司应保证燃气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确保广大市民能够享受到连续、可靠的燃气供应。

其次,燃气公司还
应负责燃气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
设施的安全运行。

同时,燃气公司还应当及时处理用户报修和投诉,
并提供燃气使用咨询服务,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

三、用户的权益保障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强调用户的权益保障,旨在从根本上保护
用户的利益。

首先,用户有权要求燃气公司提供燃气供应,确保生活
正常运行。

其次,用户有权了解燃气价格和计费方式,并有权要求燃
气公司提供详细的计费信息和账单。

此外,用户还有权要求燃气公司
提供安全使用燃气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正确使用燃气设施,避免事故
的发生。

如果用户对燃气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生燃气事故,有权进
行投诉和要求赔偿。

四、燃气设施的安全使用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规定了燃气设施的安全使用要求,旨在避免因燃气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事故。

首先,在燃气设施的购买和安装过程中,用户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燃气设施,并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其次,用户在使用燃气设施时,应遵守设施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安全规定,禁止私拉乱接、违规改装等行为。

同时,用户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燃气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发现燃气泄漏或其他安全隐患时,用户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通知燃气公司。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明确了对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理的措施。

对于燃气公司,如果发现其未按照规定提供稳定的燃气供应,或者存在设施安全漏洞且未及时修复等行为,将会被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用户而言,如果发现其私拉乱接、违规改装等行为,将会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

六、燃气事故应急处理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重视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理,旨在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伤害。

在发生燃气事故时,燃气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

同时,用户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撤离事故现场,并配合救援人员的工作。

对于燃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燃气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七、总结
《广州市燃气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燃气行业的运营和使用,保障市民的燃气供应和使用权益,提升城市的安全和舒适性具有重要
意义。

燃气公司应承担责任和义务,保障燃气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用户的权益应得到充分保障,包括燃气供应、价格透明、安全使用等
方面的权益;同时,违规行为和燃气事故都应得到严肃处理和及时应
急处置。

只有通过细致的管理和有效的协作,才能保障广州市民的安
全和权益,让城市的燃气供应和使用更加安全、便捷、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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