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申报及审批程序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农用地是指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所需使用的土地。
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是为了保护农用地资源,规范农用地利用行为,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村发展水平,确保农村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一、农用地审批程序:(1)农用地调查研究:对待审批农用地的土地资源、土壤质量、水资源等进行调查研究,明确土地利用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农用地规划设计: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农用地利用规划和设计方案,确保土地的合理使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审批程序阶段:农用地审批包括土地供应、审批和备案等程序。
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土地供应:根据农用地规划和设计方案,确定农用地供应计划,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等。
(2)审批:对农用地供应计划进行审查,评估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审批决策。
(3)备案:将审批通过的农用地供应计划进行备案,并公布给社会公众,确保审批结果的透明和公正。
二、农用地审批相关要求:1.土地保护要求:农用地是宝贵的自然资源,需要加强保护。
在农用地审批过程中,需要考虑土地的生产力、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利用能力,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向农业用地的转化。
2.农业发展要求:农用地审批要充分考虑农业发展的需要,确保农用地利用能够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3.农民权益保护要求:在农用地审批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流转权和收益权,确保农民从农地流转中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利益。
4.社会参与要求:农用地审批要注重社会公众的参与,加强农用地审批的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5.法律法规要求:农用地审批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包括土地管理法、土地增值税法、土地承包法等,确保农用地利用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通过建立完善的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可以规范农用地利用行为,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的可持续性,确保农用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农业综合项目用地审批流程(3篇)

第1篇一、项目立项1. 项目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农业综合项目用地申请。
2. 项目单位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用地规模、类型、用途、布局等进行详细说明。
3. 项目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至当地农业部门进行审查。
4. 农业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对项目用地申请提出意见。
5. 项目单位根据农业部门的意见,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6. 项目单位将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至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二、用地预审1. 项目单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材料。
2. 项目单位将用地预审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预审。
3. 自然资源部门对用地预审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项目用地预审提出意见。
4. 项目单位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对用地预审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5. 项目单位将修改后的用地预审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三、土地征收1. 项目单位根据用地预审意见,编制土地征收方案。
2. 项目单位将土地征收方案报送至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3. 人民政府对土地征收方案进行审批,对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进行确定。
4. 征收部门根据人民政府的审批意见,组织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5. 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进行补偿安置。
四、土地供应1. 项目单位根据土地征收结果,编制土地供应申请材料。
2. 项目单位将土地供应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3. 自然资源部门对土地供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用地供应提出意见。
4. 项目单位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的意见,对土地供应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完善。
5. 项目单位将修改后的土地供应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6. 人民政府对土地供应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确定土地供应方式。
7. 项目单位根据人民政府的审批意见,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
五、土地登记1. 项目单位根据土地供应合同,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2. 项目单位将土地登记申请材料报送至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及费用标准

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及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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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审批流程及费用标准简要概括如下:
①项目筹备:农业生产经营者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涵盖项目详情、用地规模等。
②用地协议:与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签订用地协议。
③书面申请:向所在镇街提交设施农用地申请。
④现场勘查:镇街或国土员核实土地规划符合性。
⑤层级审查:依次报区国土局、区政府审批。
⑥提交材料:包括用地申请、建设方案、营业执照等。
⑦获得审批:通过审批后,获取正式批准文件。
费用标准参考:
①补偿标准:耕地补偿平均为旱地5.3万元/亩,水田9万元/亩,菜地15万元/亩;基本农田补偿略高。
②测绘费用:根据土地使用面积,党政机关团体200元起/宗地,企业100元起/宗地,随面积递增计费。
请注意,具体费用及流程可能会随地方政策、土地类型及项目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国土、农业等部门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

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对于保障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一、设施农用地的分类及用途设施农用地主要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比如:用于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 PC 板连栋温室用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
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二、设施农用地的选址要求设施农用地的选址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等,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尽量利用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特别是要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对于无法避让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
同时,要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要求,不得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河道行洪区等区域选址。
选址还应充分考虑周边土地利用、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情况,避免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三、设施农用地的规模控制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其设施农用地的规模也有所不同。
在作物种植方面,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 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 10 亩;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 2%以内,但最多不超过 10 亩。
如何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核与备案管理

如何规范设施农⽤地审核与备案管理⼀、设施农⽤地分类、界定范围与申报标准(⼀)设施农⽤地分类和界定范围。
设施农⽤地分为⽣产设施⽤地、附属设施⽤地以及配套设施⽤地,并分别界定范围如下:1.⽣产设施⽤地。
⽣产设施⽤地是指在农业项⽬区域内,直接⽤于农产品⽣产的设施⽤地,主要包括:(1)⼯⼚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地等;(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蚕舍(含场区内通道、给排⽔设施)、畜禽有机物处置、引种隔离等⽣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地;(3)⽔产养殖池塘、⼯⼚化养殖池和进排⽔渠道等⽔产养殖的⽣产设施⽤地;(4)菌种与菌包(菌棒)⽣产与培育、出菇场所(棚、房)等⾷⽤菌⽣产设施⽤地;(5)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产看护房(单层,⼩于15平⽅⽶)⽤地等。
2.附属设施⽤地。
附属设施⽤地是指直接⽤于农业项⽬的辅助⽣产的设施⽤地,主要包括:(1)设施农业⽣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房⽤地;(2)设施农业⽣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栽培后废料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地,⽔产养殖尾⽔⽣态化处理池和设施⽤地,⽣物质(有机)肥料⽣产设施⽤地;(3)设施农业⽣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产品分级处理场所(含⾃⽤饲料加⼯、包装、晾晒、烘⼲等)、⼩型冷库(保鲜储藏)⽤地、农资和农机具(含渔业机械)临时存放场所,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地。
3.配套设施⽤地。
配套设施⽤地是指农业专业⼤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从事规模化粮⾷⽣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地。
包括:晾晒场、粮⾷烘⼲设施、粮⾷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及维护保养场所等⽤地。
4.以下⽤地不能作为设施农⽤地,必须依法依规按建设⽤地进⾏管理和办理⼿续:(1)经营性粮⾷存储、加⼯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2)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3)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型停车场、⼯⼚化农产品加⼯、展销等⽤地;(⼆)设施农⽤地申报标准。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及相关要求一、设施农用地管理文件出台的背景1、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然要求。
2、各地出现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等违法用地现象,发展无序,管理混乱。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的出台,意味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从过去的行业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
新国标分12个一级类、56个二级类。
其中122设施农用地属于一级类其它土地。
过去《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分3个一级类、15个二级类、65个三级类,151畜禽饲养地和152设施农业用地属于一级类农用地中的二级类其他农用地。
2007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出台《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 220号),可操作性不强,尤其是对附属设施用地,要求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是对2007年文件的补充,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二、设施农用地基本概念1、设施农业的概念设施农业属于高投入高产出,资金、技术、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
它是利用人工建造的设施,使传统农业逐步摆脱自然的束缚,走向现代工厂化农业、环境安全型农业生产、无毒农业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农产品打破传统农业的季节性,实现农产品的反季节上市,进一步满足多元化、多层次消费需求的有效方法。
设施农业从种类上分,主要包括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两大部分。
设施养殖主要有水产养殖和畜牧养殖两大类。
2、设施农用地的概念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①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

设施农用地备案流程图设施农用地备案需提供的材料(告知单)1、设施建设方案。
2、土地流转协议及三方用地协议,用地协议中需包含土地复垦责任和要求,复垦保证金不低于3000-5000元/亩。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需附土地流转合同。
3、乡、镇政府申请项目用地备案的报告。
4、用地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身份证。
5、图件:平面布置图及公示照片,在平面图上标注拐点坐标、拟建设施分项面积,并提供光盘,纸质图件;镇建设主管部门、国土所、农科站(兽医站)签署意见;局部土地利用规划图,标注规划年度、地块规划用途及经办人;土地流转范围的局部土地利用现状图。
6、复垦保证金发票复印件,加盖缴款、收款单位公章。
7、设施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国土所、地籍科在勘界报告中需签署意见。
相关说明:1、建设方案、平面布置图在镇政府、村委会公示栏公示,时间10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镇村出具证明。
2、未经备案先行动工建设的,需提供违法用地查处意见。
3、农业部门、国土局收到备案申请及相关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查勘,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备案上报所需资料一式两份,国土局、农业部门各一份。
5、设施农用地定义及相关法律依据: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根据设施农用地特点,从有利于规范管理出发,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相关法律依据有:1.国土资发〔2010〕155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 国土资发[2014]127号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农业设施用地协议书甲方:单位(个人)乙方:莫乎尔牧场莫乎尔牧业村村委会丙方:莫乎尔牧场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及设施农用地管理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用地范围、面积、用途:用地位于莫乎尔牧场牧业村饲料队,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总面积 亩,农用地 亩(其中: )、建设用地 亩、未利用地 亩。
畜禽养殖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参考流程

L设计存栏以生猪为例,其他畜禽种类按《浙江省畜禽养殖
场规模标准》执行。
2.畜禽养殖量按存栏量折算:1头猪为1个猪当量,60只肉鸡、30只蛋鸡、30只鸭、15只鹅、30只兔、3只羊折算成1个猪当量,1头奶牛折算成10个猪当量,1头肉牛折算成5个猪当量。
3.林地是指国土二调除有林地、其他林地外以及国土三调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畜禽养殖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参考流程
生猪设计存栏
备案流程
相关要求,自行选址并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达成用地意向。
2.申请:业主向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3.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选址进行初审。
4.联合踏勘: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后,根据选址情况,牵头邀请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交通等主管部门联合踏勘,现场反馈设施农用地联合踏勘意见。
6.签订用地协议:①使用集体土地的,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意向,经协商同意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②使用国有农用地的,向国有农用地使用权人提出用地意向,经协商同意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
7.测绘:业主委托机构进行测绘,取得测绘图。
8.林地审批:向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等。(选址涉及林地必需)
9.备案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备案管理,在用地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设施农业用地主体或经营户将用地协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设施农业建设方案等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10.实行备案:乡镇人民政府收到备案后,将有关信息录入浙江省设施农业用地监测监管系统,1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上报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向业主发放《浙江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单》。IL开工建设:业主取得《浙江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单》,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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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申报及审批
程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设施农用地申报材料1、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设施农用地申报报告、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方
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
2、申请人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勘测定界图(标明生产设施用地面积、附属设施用地面积、拐点坐
标)、勘测技术报告、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明设施农用地的土地类别及面积)、现场照片;
4、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
5、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申请人应提供与村委会和承包户签订土
地承经营权流转合同
6、《设施农用地审批表》
备注农用地建设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
1、农业生产经营者用地申请。
农业生产经营者确需申请设施农用地的,
经土地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应持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书、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设施农用地审批表》、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现场照片等材料向当地村镇国土资源所提交用地申请。
乡镇国土资源所对用地申请条件、用途、规模、选址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报乡镇审核。
2、乡镇审核
3、市农业局审核
4、市国土资源局(规划测绘、监察大队、用地)用地审核。
市国土资源
局审查同意的,报市级人民政府审批,下达设施农用地批准通知书;
审查不同意的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市级农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