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区划定大数据库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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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3.31•【文号】国发〔2017〕24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现了粮食连年丰收,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但是,我国农业生产基础还不牢固,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业生产用地矛盾不断凸显,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任务仍然艰巨。

为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现就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统称“两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水稻、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产业布局,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X〕24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函〔X〕6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省下达我市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的划定任务是: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48.69万亩(全部为水稻)、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1.8万亩(全部为天然橡胶)。

各地要从X年开始全面推进划定工作,X年10月底前完成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在完成划定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两区”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服务健全、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提高我市水稻和天然橡胶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粮食生产功能区。

要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水稻优势主产区和产粮大县为重点,划定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48.69万亩。

具体分解划定任务见附件。

(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全市划定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1.8万亩,划定工作由X农垦局负责。

二、全力推进“两区”划定(一)划定标准和条件。

各地在开展“两区”划定工作时,要优先将具备以下标准和条件的地块划入。

1.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1)已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土壤较为肥沃,耕地质量等级在五等以上的水田,近年来基本种植水稻的田块;(2)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亩;(3)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灌溉条件较好,排灌能力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生态环境良好,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4)周边涉及农业生产的河道水系通畅、灌溉条件保障、交通相对便利,农用输电线路等设施能满足生产需求,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符合生产质量安全要求的田块(划入粮食禁止生产区域的,不得划为粮食生产功能区)。

【依据梳理】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依据梳理】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依据梳理】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本文梳理了10部法律或文件的有关要求或规定,欢迎补充。

主要是国家有关政策、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民事法律。

包括粮食安全、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非粮化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二条第三款,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2年1月4日)内容摘录:(六)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

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

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

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

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落实工商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内容摘录:一、充分认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紧迫性(一)坚持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

FME 在“两区”划定数据库建设的应用

FME 在“两区”划定数据库建设的应用

FME 在“两区”划定数据库建设的应用摘要: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相关划定、验收、评价工作中,为简化数据处理及数据入库操作,利用 FME 提供的丰富的函数进行空间数据分析、检查、入库,不仅效率高,而且能够可视化的浏览数据处理过程,实现对数据质量的控制。

关键词:“两区”划定;数据融合处理;数据检查;数据入库;FME1 引言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 号)提出的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

通过利用 FME 提供的丰富的函数进行空间数据分析、检查、入库,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FME 对于不同的数据格式具有强大的支持能力,利用 FME 可以实现对空间数据的格式转换、数据整合处理、数据拓扑错误检查、空间数据统计、数据入库等功能针对“两区”划定,利用 FME 强大的函数库,可以高效的完成几十个不同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的格式转换、空间坐标转换、数据叠加分析以及拓扑检查和入库工作。

减少重复的数据处理过程,并能很好的控制数据质量。

可以利用 FME 内置的转换器对空间数据进行转换、叠加、属性赋值、统计等,也可以利用 FME 转换器自定义功能,自定义定制的数据处理过程。

2 利用 FME 进行数据处理“两区”划定中关键是利用已用资料进行叠加分析。

其中最主要的是利用农村土地确权数据,进行融合,已达到"两区"划定的最基本要求。

面要素的合并过程中,对不同面要素按属性进行分类,根据设定的融合距离合并相同属性面要素,并能控制融合的拓扑关系及合理性是“两区”地块生成的关键。

使用 FME 内建转换器和自定义转换器对面要素融合过程做出说明。

2.2 要素融合根据图形要素属性预处理结果进行分组融合,为保证融合的合理性,加入障碍要素控制融合程度。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最新)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33号),全面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义(一)划定“两区”是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粮食产业是我市农业最大的优势产业,通过划定和建设“两区”,稳步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划定“两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种植结构和农作物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

通过划定和建设“两区”,进一步聚焦主要作物和优势产区,将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用地细化落实到地块,有利于我市进一步调整农作物和优化种植结构区域布局,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提供重要保证。

(三)划定“两区”是完善农业调控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

以“两区”为平台,集成农业科技和农机推广应用,创新农业发展机制,完善农业宏观调控方式,有利于实现强农惠农政策精准定位、精准施策、精准监测和精准评价,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生产粮油等重要农产品积极性,推动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建立,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统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领导小组下设划定工作推进组、建设工作推进组,分别负责“两区”划定和建设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并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工作目标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总的任务指标为672.6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628万亩(水稻89万亩、玉米539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44.6万亩(大豆44.6万亩)。

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

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

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附件1: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征求意见稿)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数据库的内容、数据组织与管理、数据文件命名、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

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两区划定工作过程中的两区划定数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7798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19710地理信息元数据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TD/T1019-2009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两区两区是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等规划,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用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及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生产区域。

两区在空间上包括区、片块、地块三个层级,单个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可包含若干片块,单个片块内可包含若干地块。

两区片块在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产管理。

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

两区地块在两区片块范围内,以实际宽度不小于1米的农村道路、沟渠、水系等线状地物或行政区域界线为边界所划定的具体的空间种植单元。

两区划定按照《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规定程序,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确定两区空间位置、面积,并结合实际记录两区作物类型、权属以及农田灌排工程等基本信息。

4.数据库内容两区划定数据库包括应用于两区划定数据处理、管理、分析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两区信息要素等。

采购说明及要求

采购说明及要求

采购说明及要求一、项目名称:莱芜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服务项目二、项目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工作内容及范围如下三、技术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83号)指定的划定要求,最终成果要满足“两区”划定成果汇交要求,并且全面把握并衔接好上图入库、成果验收和报备等关键环节,并顺利通过省级(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验收。

1 基础资料“两区”划定应采用最新的基础资料;通过定期对“两区”作物种植结构、农业基础设施、国家投资补贴等变化情况的记录与登记,结合年度更新,保证各类数据具有可追溯性,能够真实反映“两区”的生产、管护情况和变化。

2 底图校正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等基础图件的套合、叠加、转绘过程中,应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进行空间尺度的转换和空间位置的综合判定。

3 图件编制根据“两区”类型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落实“两区”片块和地块的边界,加注编号,经图面整饰,生成“两区”空间分布图。

“两区”图件编制的具体要求和图式图例、“两区”空间分布图的样式见技术规程。

4 图面整饰“两区”图面应清晰易读,各类属性注记准确完整,“两区”片块和地块的编码应具有唯一性。

5 数学基础1)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hina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 2000,CGCS2000)。

对于不具备CGCS2000实施条件的地区可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但应与CGCS2000联测或建立转换关系。

2)统一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标准的3°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确有必要时,亦可采用按任意中央经线的3°分带。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模板】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模板】

附件2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要求为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效率,做到快速保质保量补划落地,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一、划定依据与工作基础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应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矿业权审批登记等成果,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保护与监管、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二、划定要求(一)合理确定划定规模。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划定工作要求,结合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占用需求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合理确定各市、县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

(二)严格确定划定标准。

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按照“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严格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标准。

1.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

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正在实施整治的中低产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且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的耕地;已经划入“两区”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等。

2.严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

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纳入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耕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可调整地类等。

三、工作方法与程序各省(区、市)应按照划定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规范有序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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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
数据库规范
(征求意见稿)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数据库的内容、数据组织与管理、数据文件命名、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

本规范适用于开展两区划定工作过程中的两区划定数据库建设与数据交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798 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9710 地理信息元数据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粮食生产功能区与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两区
两区是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等规划,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划定用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及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生产区域。

两区在空间上包括区、片块、地块三个层级,单个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内可包含若干片块,单个片块内可包含若干地块。

3.2 两区片块
在两区内划定的相对集中连片耕地,具有明确的经营主体、管护主体或能够进行统一生
产管理。

单个两区片块可跨越村组区域界线,但原则上不得跨越乡级行政区域界线。

3.3 两区地块
在两区片块范围内,以实际宽度不小于1米的农村道路、沟渠、水系等线状地物或行政区域界线为边界所划定的具体的空间种植单元。

3.4 两区划定
按照《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规定程序,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确定两区空间位置、面积,并结合实际记录两区作物类型、权属以及农田灌排工程等基本信息。

4.数据库内容
两区划定数据库包括应用于两区划定数据处理、管理、分析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两区信息要素等。

5.数据组织与管理
5.1分类与编码
两区划定数据分为3个大类,并依次细分为小类、一级、二级和三级。

要素代码由6位数字码构成,其结构如下:
X X X XX X
|||||
大类码小




















其中:
a)大类码为专业代码,设定为1位数字码。

其中,基础地理信息要素专业代码为1,
土地信息要素专业代码为2,两区划定要素为3。

b)小类码为业务代码,设定为1位数字码。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业务代码按照GB/T
13923的大类码执行;土地信息要素中基本农田要素业务代码为1,高标准农田业务代码为2;两区要素中划定区域业务代码为1,两区标志业务代码为2,两区栅格数据业务代码为3。

c)一至三级类码为要素分类代码。

其中,一级类码为1位数字码、二级类码为2位数
字码、三级类码为1位数字码,空位以0补齐。

d)各类中如含有“其他”类,则该类代码直接设为“9”或“99”。

5.2要素代码与描述
两区划定数据中各要素代码与名称描述见表1。

表1 两区要素代码与名称描述表
5.3数据库结构定义
5.3.1 空间要素组织管理
两区划定数据库的空间要素数据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图层名、层要素、几何特征及属性表名称描述见表2。

表2 两区划定数据库空间要素层名称及各层要素
5.3.2非空间数据组织与管理
两区划定数据库非空间要素数据主要指表格信息和文档信息(见表3),其中表格信息采用二维关系表的方式进行组织管理,文档数据采用文件管理方式。

表3 非空间数据表格信息关联表
6.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
6.1数据交换内容
两区划定数据库需要交换的数据内容包括3种:
a)空间数据包括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土地信息要素和两区要素等;
b)非空间数据包括两区管护数据、管护责任人和两区文档等;
c)元数据。

数据交换时以县级行政区为交换单元,数据文件采用目录方式存储,一个交换单元一个目录。

目录命名方式为6位县级区划代码+县级行政区名称。

6.2地理信息数据
地理信息数据包括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2种类型。

a) 矢量数据采用标准shapefile格式(.shp)。

同一个县级行政区内的矢量文件按照两区划定技术规程进行拼接后,存放在“矢量数据”目录中。

矢量数据文件命名为地理信息数据属性表名+6位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

所有矢量文件放置在“矢量数据”目录下。

b) 栅格数据采用国际工业标准无压缩的TIFF格式(.tif),但需将大地坐标在栅格影像上的定位信息以及像素的地面分辨率等信息添加到TIFF文件上。

内容和格式符合GB/T 17798的规定。

栅格数据采用标准图幅形式进行组织,图幅编号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存放在“栅格数据”目录中,建立“数字正射影像图”目录管理。

6.3非空间信息数据
非空间信息数据包括表格数据、文档资料和图件3种类型,表格数据存放到“管护数据”目录中,文档资料存放到“文档资料”目录中。

图件放在“两区图件”文件夹中。

表格信息采用MDB格式保存,文件命名采用10位数字型代码,即6位县级区划代码+4位年份代码。

文档材料按照文件夹分类管理。

6.4元数据
元数据采用XML格式描述。

栅格数据的元数据的内容和格式符合GB/T 19710技术要求;矢量数据的元数据主要包括数据标识、空间参照系统、数据内容、数据质量4个部分(见表D.1-D.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地理信息数据属性结构
表A.1至表A.14给出了条款中表述的地理信息数据的属性结构。

表A.1 县级行政区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XJXZQ)
表A.2 乡级区域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XJQY)
表A.3 村级区域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CJQY)
表A.4 区域界线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QYJX)
表A.5 两区要素属性结构表(属性表名:LQ)
表A.6 两区片块要素属性结构表(属性表名:LQPK)
表A.7 两区地块要素属性结构表(属性表名:LQDK)
表A.8 标志牌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LQBZP)
表A.9 田间工程线状地物属性结构表(属性表名:TJGCXZDW)
表A.10 田间工程点状地物属性结构表(属性表名:TJGCDZDW)
表A.11 基本农田保护区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JBNTBHQ)
表A.12 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JBNTBHPK)
表A.13 基本农田图斑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JBNTBHTB)
表A.14 注记属性结构描述表(属性表名:ZJ)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非空间数据表结构
表B.1至表B.4给出了条款中表述的非空间数据的表结构。

表B.1 两区管护责任表结构(属性表名:LQZR)
表B.2 两区片块管护责任表结构(属性表名:LQPKZR)
表B.3 标志牌内容表结构(属性表名:LQBZPNR)
表B.4 两区文档表结构(属性表名:LQWD)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属性值代码
表C.1至表C.12给出了条款及附录A至附录B中表述的属性值代码。

表C.1界线类型代码表
表C.2界线性质代码表
表C.3 耕地质量等级代码表
表C.4 胶园等级代码表
表C.5 经营主体代码表
表C.6 标志牌类型代码表
表C.7 田间工程类型代码表
表C.8 耕地坡度分级代码表
表C.9 两区类型代码表
表C.10 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代码表
表C.11 文档类型代码表
表C.12 是否代码表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矢量数据元数据
表D.1至表D.4给出了条款中表述的矢量数据的元数据结构。

表D.1 数据标识(表名:dataIdInfo)
表D.2 空间参照系统(表名:refSysInfo)
表D.3 数据内容(表名:contInfo)
表D.4 数据质量(表名:dq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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