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律风险及防控(含案例)精编版
招投标中的法律风险管理与预防

招投标中的法律风险管理与预防招投标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涉及到大量的合同签订和项目执行过程,法律风险管理与预防对于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风险的特点、管理方法和预防措施等方面探讨招投标中的法律风险管理与预防。
一、法律风险的特点招投标活动中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风险:招投标活动涉及到大量的合同签订,而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双方不履行义务、违约、索赔等问题,从而导致法律纠纷。
2.侵权风险:在招投标活动中,各方可能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导致被侵权方提起诉讼或索赔。
3.行政法律风险:在招投标活动中,各方需要遵守相关的行政法规和政策,否则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
4.违反竞争法风险:在招投标活动中,各方需要遵守竞争法规定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竞争法的处罚。
二、法律风险管理方法为了有效管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方法:1.明确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各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合同中明确风险分担责任,以减少可能的法律风险。
2.合规培训:组织开展相关的法律合规培训,提高各方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水平,以避免违反法律法规。
3.合同审查:在进行招投标活动时,各方应对涉及到的合同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合同风险。
4.风险评估:在进行招投标活动前,各方可以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三、法律风险的预防措施为了预防招投标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履行和终止符合法律规定,并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
2.依法合规:各方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3.知识产权保护:在进行技术交流和合作时,各方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4.竞争合规:各方应遵守竞争法的规定,不得进行价格垄断、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平竞争环境。
招投标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市某区政府决定投资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
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在招标过程中,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通过投标,成功中标。
然而,在签订合同后,A公司因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公正、不透明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招投标过程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案情简介1. 招标文件问题A公司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以下问题:(1)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实际需求不符,导致A公司在投标过程中无法准确判断项目的具体需求。
(2)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不明确,无法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3)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过高,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2. 招标过程问题A公司认为,招标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招标公告、公示等程序。
(2)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部分评委存在利益关系。
(3)评标过程中,部分评委对A公司的投标文件提出质疑,但未给予合理解释。
三、法院审理1. 法院认为,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实际需求不符,评标标准不明确,投标保证金过高,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
2. 法院认为,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招标公告、公示等程序,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评标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3. 法院判决:(1)确认招投标过程无效。
(2)责令重新组织招投标。
(3)A公司因招投标无效所造成的损失,由政府相关部门承担。
四、案例分析1. 招投标法律风险本案中,A公司因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导致中标无效,损失惨重。
以下为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1)招标文件问题: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评标标准、投标保证金等条款不明确,容易引发争议。
(2)招标过程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未履行相关程序,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评标过程不透明等。
(3)投标文件问题: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存在虚假信息等。
2. 应对措施为避免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以下为相关建议:(1)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招投标法律风险与防范

招投标法律风险与防范招投标法律风险与防范一、引言招投标是政府采购、企事业单位采购等领域中常见的一种采购方式,其涉及的程序和规范众多,因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探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招投标法律风险1. 不正当竞争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串标、虚假投标等。
这些行为可能导致招投标程序的不公正,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其他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2. 法律法规遵守问题招投标涉及的法律法规繁多,包括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
如果招投标主体未能合规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法律纠纷的风险,甚至可能导致项目终止或被处罚。
3. 技术标准不合格在招投标中,技术标准要求是重要的评判依据。
如果标书中的技术方案、技术指标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能导致合同履约风险,进一步引发纠纷。
4. 信息泄露和数据安全问题招投标过程中,涉及大量机密信息和重要数据。
如果这些信息泄露或因数据安全问题遭受攻击,将严重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三、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措施1. 加强诚信管理招投标主体应加强自身的诚信管理,明确招投标的规范和原则,杜绝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要及时公布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提高失信成本。
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招投标主体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建立健全内部程序和制度,确保项目的合规性。
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及时进行整改。
3. 技术标准的可行性评估招投标主体在编制标书时,应进行技术标准的可行性评估,确保技术方案与实际情况相符。
同时,要加强合同履约监督,确保技术标准的达到合同要求。
4. 加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招投标主体应制定严格的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的安全培训。
同时,要合理选择科技手段,加强对敏感信息的加密和传输管控。
四、结论招投标是一个繁琐而重要的采购方式,其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通过加强诚信管理、遵守法律法规、评估技术标准的可行性以及加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可有效降低招投标法律风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招投标法律风险与防范

招投标法律风险与防范招投标法律风险与防范1. 引言2. 法律风险2.1 违反法律法规在招投标过程中,一方面,招标方和投标方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招标投标法》等。
违反法律法规会导致招标失败、处罚甚至失去商业信誉。
2.2 不合理评审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例如泄露投标人的商业机密、偏袒某个投标方等,这些都会给被排除的投标人带来损失,并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2.3 不当的合同条款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方面合同中的条款可能不合理,导致不公平的利益分配。
另一方面,合同中可能存在模糊、有漏洞的条款,一旦发生纠纷,会对合同双方产生法律风险。
2.4 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串标、恶意破坏他人投标等。
这些行为不仅会对其他投标方造成经济损失,也会引发法律纠纷,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3. 防范措施3.1 遵守法律法规招标方和投标方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招标方应公平、透明地进行招标,投标方应真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
3.2 完善评审机制建立完善的评审机制,确保评审过程公平、透明。
评审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泄露投标方的商业机密,不偏袒某个投标方。
3.3 合同条款审查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中的条款,确保条款合理、明确。
如果有必要,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避免因不当的条款而引发纠纷。
3.4 建立诚信机制加强舆论监督,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曝光和惩罚,倡导企业诚信经营。
建立诚信黑名单,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限制和惩罚。
4. 结论招投标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和风险。
招投标双方应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同签订、评审等环节注意防范风险,以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只有建立良好的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才能有效保护企业的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推动市场的发展。
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范本

招投标法律风险防范措施范本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招投标活动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在进行招投标过程中,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
为了降低招投标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保障各方利益,本文将介绍招投标法律风险的特点和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范本。
二、招投标法律风险的特点在招投标活动中,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风险: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争议和纠纷,包括合同条款的解释、违约行为等。
2. 知识产权风险:招投标项目涉及到的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可能引发版权、专利等侵权纠纷。
3. 不正当竞争风险:招投标活动中的虚假广告、商业贿赂等行为可能引发竞争对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 法律法规风险:由于招投标活动涉及的领域较广,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可能出现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从而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为了降低招投标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防范措施范本:1. 建立合规制度建立公司内部的招投标合规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制度应包括招投标程序、标书编制、资格审查、合同履行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各个环节的合规性。
2. 定期培训针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员工,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员工对招投标法律风险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培训内容可包括法律法规概述、合同法要点、知识产权保护等。
3. 多方评审在招投标项目的评审环节,引入多方评审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合法性。
评审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能够准确判断招投标文件的合规性。
4. 严格合同管理在招投标项目成功后,严格履行合同管理。
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防范合同风险的发生。
5. 加强合规监督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合规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罚,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6. 寻求专业法律支持在招投标活动中,如遇到法律问题和风险时,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咨询。
工程招投标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大型住宅项目,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投资建设。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开发商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承包。
在招标过程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当,导致开发商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法律风险。
二、案例经过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开发商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特别是对合同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过于简单,容易引发争议。
2. 招标公告发布不及时开发商在招标公告发布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较晚,导致部分潜在投标人因时间紧迫而未能充分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影响了投标人的投标积极性。
3.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格在投标人资格审查过程中,开发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方面审查不严格,导致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这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如工程质量问题、进度延误等。
4. 招标评标过程不规范在评标过程中,开发商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存在以下问题:(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专家的比例未达到法定要求,且部分专家不具备相关资质。
(2)评标过程不公开。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未能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开,容易引发争议。
(3)评标标准不明确。
招标文件中对评标标准的描述过于模糊,导致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主观臆断。
5. 合同签订不规范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开发商与中标人未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导致合同中存在以下问题:(1)合同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过于简单,容易引发争议。
(2)合同中未对工程款支付、进度款支付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三、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由于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投标人未能充分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影响投标积极性。
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
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引言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
招投标阶段可以细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谈判四个阶段。
上一期文章我们已经讨论过招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这一期文章我们继续分析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投标人主体不适格、数量不足的风险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的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看出,投标人主体不适格、数量不足通常有以下表现形式:1、一个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2、为项目提供前期设计、咨询服务或者监理的单位参与项目施工投标;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被控股子公司参与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人不具备法定的资质条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5、开标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数量较少竞争不充分。
招投标法律风险及防控专项培训精选全文完整版
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的风险
风险表现形式:
01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 02 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03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进入评标委员会。
不利后果:
•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 评标无效,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警告;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评标无效,可处三万元以 下罚款;
•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进入评标委员会可能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进而 对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表现形式:
• 投标人低于其个别成本报价 • 投标人报价畸高,甚至高于初步设计概算
不利后果:
• 扰乱了正常的招标投标秩序 • 低于成本报价导致工程质量低劣,安全投入不足以及合同履行不顺畅等问题 • 报价过高导致工程投资增加甚至超概算
风险防控:
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有 低于成本报价嫌疑的, 应要求其予以澄清, 如果投标人无法证明 01 报价高于其个别成本 的,做废标处理
02
有关单位资质证书、 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等 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 提交原件进行核对
招标采购项目廉政风险责任及案例
招标采购项目廉政风险责任及案例一、廉政风险责任。
1. 招标人方面。
需求制定不合理。
责任:如果招标人在制定招标需求时故意设置偏向特定供应商的条款,这就是一种廉政风险。
比如说,在一个办公用品招标中,要求纸张必须是某个小众品牌特定型号,而这个型号只有一家供应商能提供,这就可能是为了暗箱操作,把项目给关系户。
招标人要承担违反公平公正招标原则的责任,可能面临单位内部的纪律处分,甚至在严重情况下要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泄露。
责任:招标人如果提前把投标企业的报价、技术方案等机密信息泄露给某个供应商,这对其他供应商是极不公平的。
一旦被发现,招标人相关人员可能会被辞退,单位也可能会被其他投标企业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还可能损害单位在行业内的声誉。
2. 投标人方面。
围标串标。
责任:几个投标人私下勾结,互相约定抬高报价或者轮流中标,这就是围标串标。
参与围标串标的企业,一旦被查出,会被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可能还会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与其他招标项目。
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因为这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虚假投标。
责任:投标人提供虚假的业绩、资质证明等材料来骗取中标。
如果被发现,就像盖房子用了劣质材料被发现一样,不仅会被取消中标资格,还得退还已收到的款项(如果有预付款之类的),并且要承担赔偿招标人损失的责任,同时企业信誉也会一落千丈。
3. 评标专家方面。
不公正评标。
责任:评标专家如果收了某个投标人的好处,在评标过程中故意给这个投标人打高分,对其他合法合规的投标人压低分数,这就是不公正评标。
一旦被查实,专家会被取消评标资格,可能永远不能再担任评标工作,还可能面临行业协会的谴责或者法律处罚。
因为他们的行为破坏了整个招标采购体系的公平性。
二、案例。
1. 围标串标案例。
在一个城市的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招标中,有五家建筑企业参与投标。
其中三家企业私下达成协议,他们商量好让其中一家企业报出相对较低的价格,另外两家报高价陪标。
招标投标法律风险及防控(含案例)
投标人之间互相了解后容易互相传统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现场踏勘不规范的风险防范: 严格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不需潜在投标人互相沟通,招标人不 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17
5、资格预审和项目踏勘中的风险
3
目 录
一、招标概述
二、招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
三、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 四、开标与评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 五、定标与合同谈判阶段法律风险防控
一、招标概述
在海量市场信息中,最优的资源配置模式
高效率
集中竞争
低成本
充分竞争
招标
因此,招标就是通过设定明确、统一的合作前提之后, 吸引最广泛的潜在合作伙伴在短时间内同时参加竞争,从 而发现最佳合作伙伴的过程。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是招标投标法的灵魂。
发售标书时发现禁止投标或同时投标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邀请招标中,向尽量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数量一般以5 家或以上为宜。
2、投标人串标、围标的风险
风险表现形式: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中标者;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的; 属于同一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 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的; 其他形式。 不利后果: 干扰了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影响公平公正;
例如:
18
6、擅自终止招标的风险
风险表现形式: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
或资格预审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 法律后果: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并作为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如报价表格式、履约保函格式等,非常重要
4、招标文件编制、修改、发出的风险
招投标程序中的时间要求 投标文件准备时间:招标文件发出到投标截止不得少于20日(机电
产品国际招标中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不得少于50日) 招标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从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
以公开招标为原则,以邀请招标为例外。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 批准擅自进行邀请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处 以罚款,情节严重招标无效。
民营企业邀请招标虽不会无效,但排斥了潜在竞争者,不利于发现 最佳合伙伙伴,损害股东利益,老板不高兴。
2、招标形式不合法的风险
风险防控: 严格执行公开招标,严格限制邀请招标,邀请招标
• 但最终等来的答案是,这些工程项目纯属编造。在警方介入 之后,自称为南昌车务段“招标办公室负责人”的祝晴云涉 诈骗1.3亿元投标保证金被捕。
2
铁路局职工虚构招标骗1.3亿:29枚真印章随便盖
• 警方通报的情况是,受骗者提供的中标通知、工程合同等资 料上的39枚印章经过鉴定,24枚为真,15枚为假,授权委托 书以及财务收据为真。
7、招标单位人员泄露保密信息的风险
风险防控: 制定招标过程中保密信息的管理制度; 加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和素质; 加强对保密信息的管理,控制涉密人员范围; 重要招标,对涉密人员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 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可能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
任务五 违反招标投标法规的法律责任
——招标法律风险与防控
铁路局职工虚构招标骗1.3亿:29枚真印章随便盖
• 核心提示: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办理的一 起诈骗案,把南昌铁路局南昌车务段(以下简称“南昌车务 段”)推上了风口浪尖。2016-04-27
• 2015年1月至10月间,南昌10多名企业主先后拿到南昌车务 段工程项目或物资采购“中标通知”,随即紧锣密鼓地筹备 项目开工事宜,有人甚至为此一口气收购了三家公司。
1、招标条件不具备的风险
招标通常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般条件 招标人主体适格 招标项目已经成形 招标条件已经明确 招标资金已经落实 其他条件……
如果条件不具备,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 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 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有批准手续齐全后再做招投标的工作,严格按照概算批准的 数额控制招标。
8
2、招标形式不合法的风险
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投标 “议标”不属于招标范围,实质上是一对一的商务谈判。 法律规定:
机关处理。
7、招标单位人员泄露保密信息的风险
案例:基建处长泄露标底被查处
22
8、虚假招投标的风险
表现形式: ① 招标人私下已选定中标人,为了符合法律形式,做一套虚假的招投
标文件; ② 承包人已提前介入施工,为了表面符合找哦图表程序后补一套虚假
的债投标手续; ③ 发包人同承包人是关联企业,形式上按招投标程序做,实际上早已
审批权限上收。 建立自有招标公告平台或者租用第三方公告平台,
充分吸引潜在竞争者。 建立和完善供应商数据库和黑名单。
3、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风险
主要表现形式: 不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同样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信息; 不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资格、技术、商务条
件; 以获得特定区域、行业或者部门奖项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要求提供与投标或者订立合同无关的证明材料;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者生产
1、招标条件不具备的风险
表现形式: ① 项目未立项未经批准就开始招标; ②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还未获批准; ③ 土地、规划手续不齐; ④ 资金来源还未落实到位。 不利后果: ①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招标
无效; ② 项目最终未获批准,前期费用损失; ③ 投资超预算。 风险防范:
5、资格预审和项目踏勘中的风险
资格预审需要注意的问题 资格预审通常有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预期投标人较多可采用有限
数量制; 资格预审由审查委员会负责,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 如果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未通过预审的不得参与投标; 项目踏勘需要注意的问题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但不应单独或
资格预审文件后擅自终止招标。 法律后果: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风险防控:
开展招标活动前进行充分准备;但如果招标过程中出现大幅降价 或发现投标人有串标嫌疑(但难以取得证据),可能给招标人带来较 大损失时,应果断终止招标。
24
8、虚假招投标的风险
案例:京沪高铁审计出的招投标问题
25
8、虚假招投标的风险
案例:审计公告的招投标违规内容
26
三、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防控
投标阶段的主要法律风险点: 1. 投标人主体不适格、数量不足的风险 2. 投标人串标、围标的风险 3.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委托他人投标的风险 4. 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或报价畸高的风险 5.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风险 6. 投标人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风险
• 这一鉴定结论,让受骗人员纷纷要求南昌车务段承担责任。 他们一直质疑车务段的管理:车务段的公章是如何让祝晴云 在虚假的合同上盖上了印?
• 2016年4月20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侦大队了 解到,该案被定性为“普通诈骗”,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审 查起诉,全案仅祝晴云一人涉案。
• 令受骗人员匪夷所思的是,祝晴云被抓时,其账户只有20万 元,信用卡被透支,1.3亿巨资被分别转账至30多个个人账户。 有受骗者据此认为,祝晴云为骗保证金可谓步步设局,但其 本人并非最终受益者,这不是她一个人的“游戏”。
2、投标人串标、围标的风险
风险防控:
在招标文件中对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 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相互混装等情形作出禁止性规定,如果出现则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主体不适格、数量不足的风险
风险防控: 招标文件中对有关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宜过高,通常满足要求即可; 发售标书时发现禁止投标或同时投标的情况,及时作出处理; 邀请招标中,向尽量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数量一般以5
家或以上为宜。
2、投标人串标、围标的风险
供应者; 限制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不充分公开技术标细节,以试用不合格为由筛选提前淘汰潜在竞
争者。
3、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风险
法律后果: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
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 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
确定了中标人。 不利后果: ①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按规定招标的,导致合同无效; ② 合同无效单位将面临赔偿和经济处罚; ③ 不按规定招标的单位负责人会受行政处分。
23
8、虚假招投标的风险
风险防范: ① 严格按照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 ② 未进行招投标程序,不得私下签署协议; ③ 未经过招标不得确定承包方,更不能先施工再补虚假招投标手续。
风险防控: 避免有意或无意的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发出前经法律人士审核把关。
4、招标文件编制、修改、发出的风险
招标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
招标范围
资格要求 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 投标报价
投标保证金
明确具体,避免范围不清导致投标人报价不一致
风险表现形式: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中标者;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联合采取行动的; 属于同一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
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的; 其他形式。 不利后果: 干扰了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影响公平公正; 导致中标人质次价高,进而影响项目建设。
不得有歧视待遇;适当,不宜过高或过低
明确具体,并作为实质性要求
报价方式、报价格式、价格风险范围、超出风险范 围的调整方法 金额、形式、没收条件、退还时间(避免中标人放 弃中标项目、拒签合同等)
4、招标文件编制、修改、发出的风险
评标标准和方法——根据项目特点设置,以使中标人符合预期 主要合同条款——参照范本、尽可能使条款有利于自己、范围
者分别组织个别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 项目踏勘时可以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潜在投标人的提问,但不应
互相介绍各投标人代表。
5、资格预审和项目踏勘中的风险
现场踏勘不规范的表现形式: ① 现场踏勘组织不好使潜在投标人之间互相理解,甚至互相沟通,影
响招投标结果; ② 招标人违规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单个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不规范的不利后果: ① 投标人之间互相了解后容易互相传统投标; 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1、投标人主体不适格、数量不足的风险
风险表现形式: 一个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为项目提供前期设计、咨询服务或者监理的单位参与项目施工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被控股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