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操作说明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科技成果转化是指将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应用到实际生产和经济建设中,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是实现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同时,建立激励奖励制度是提高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
本文将从组织实施和激励奖励两个方面探讨。
一、组织实施1.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政府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同时,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 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平台,实现科技成果的资源共享。
科技部门应定期发布科技成果信息,为企业提供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对接服务。
3.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政府应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4. 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政府应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果引进和人才培养等。
5.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如税收优惠、土地使用权转让、科技成果作价出资等。
同时,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企业和科技人员的政策知晓度。
二、激励奖励制度1. 建立科技人员激励机制完善科技人员激励制度,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和转化积极性。
将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给科技人员,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
同时,加强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奖励和荣誉表彰。
2.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评价制度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作为评价科技项目和科技人员的重要指标。
对转化效果显著的项目和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
3.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培养力度,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培训,提高科技人员的转化能力。
同时,鼓励科技人员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科技成果转化经验。
科技成果交易奖励基础奖申报指南

科技成果交易奖励(基础奖)申报指南一、政策依据根据《增城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增府办规(2023)1号)第九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对我区企业或机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给予奖励。
企业或机构年度认定登记技术合同中累计非关联企业的技术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J二、申报事项科技成果交易奖励(基础奖)三、申报主体条件(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地在增城区。
(二)申报单位于2022年在广州市开展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申报单位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时应注册在增城区。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支持:1.资金申报期间,已注销或迁移出我区的;2.资金申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记录不为0。
(资金申报期间指从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资金拨付通知发布之日止)四、支持内容及标准企业或机构年度认定登记技术合同中累计非关联企业的技术交易额达到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五、申报材料1.2023年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创新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材料封面(下载模板1,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2.《增城区科技成果交易奖励(基础奖)申请表》(下载模板2,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3.提供交易方为非关联企业的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5.2022年度在增城区依法纳税的年度完税凭证,不够一年按实际情况提供纳税凭证。
(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6.申报单位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盖章后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7.承诺书(下载模板3,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8•授权委托书(下载模板4,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9.银行账号确认书(下载模板5,盖章,原件彩色扫描PDF格式上传)。
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奖励专项申报指南一、引言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对于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鼓励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沈阳市设立了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奖励专项。
本指南旨在指导科技创新平台申报绩效评价奖励专项,帮助申报者了解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二、奖励对象1.沈阳市内注册成立并在正常运营的科技创新平台,包括企业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众创空间等。
2.科技创新平台必须在申报前一年年度工作中有明显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流程1.编制申报材料:申报者需按照指定格式编制申报材料,包括平台概况、平台主要工作、科技成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介绍。
2.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沈阳市科技局。
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
3.专家评审: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平台运营情况、科技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沈阳市科技局网站上公示,申报者可查询获奖情况。
四、申报材料要求1.平台概况:包括平台名称、注册时间、平台性质、人员组成、场地面积等基本信息。
2.平台主要工作:介绍平台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成果,包括研究项目、技术成果、合作交流等方面。
3.科技成果及社会经济效益:列举在过去一年中取得的科技成果,并详细说明其应用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4.平台创新能力:介绍平台的创新能力和科技人才培养情况,包括科研项目、科技人员培养、科研设备和平台建设等方面。
5.组织管理情况:介绍平台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运行情况,包括创新机制、人员管理和资源配置等方面。
五、评审标准1.平台的科技创新能力:包括科技人员水平、创新项目数量和质量、科研设备的先进性等方面。
2.平台的经济社会效益: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率、创新产品推广情况、提供就业机会和税收贡献等方面。
3.平台的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平台的组织架构科学性、管理制度规范性和资源配置合理性等方面。
潍坊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平台使用说明[1]
![潍坊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平台使用说明[1]](https://img.taocdn.com/s3/m/2101acd526fff705cc170a22.png)
潍坊市中小学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平台使用说明
一、教师报名
在浏览器中打开http://10.1.1.52:8000(http://119.190.35.50:8000),点击
按钮,进入网站主系统。
在“专题活动”栏目中点击相应的活动按钮,如机器人竞赛报名:点击
按钮,打开报名系统登陆页面。
在相应位置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陆系统。
教师可根据各项目不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报名即可。
注:每个用户只能报名一次,第二次登陆即可看到所填写的信息,可以进行修改。
二、账户分配
个别需要报名账号的学校请联系:张腾,电话:7276155。
最新西北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8)资料

西北工业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师生和团队,调动师生员工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激励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学校科技引领能力,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范围主要包括科技获奖、学术论文与专著、知识产权、重大项目和科研平台等。
第三条学校科技奖励采用现金奖励,由科学技术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科技获奖奖励第四条学校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按表1标准给予奖励。
第五条与外单位合作获得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按奖励金额的1/N给予奖励,其中“N”为学校在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排序中的序号,或者署名单位为学校的完成人员在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排序中的序号。
(注:国家级创新团队奖按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给予奖励;省部级创新团队奖按照国防一等奖给予奖励。
)第六条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类奖励,按获奖奖励金额给予每项1:3配套;获得陕西省人文社科类奖励,按获奖奖励金额给予每项1:1.5配套。
第三章学术论文与专著奖励第七条学校署名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的自然科学类论文,按表2标准给予奖励。
表2 自然科学类论文奖励标准为第一权利人的国内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自筹奖励0.1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学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国外(指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和俄罗斯)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万元。
第十二条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正式发布的国际标准,每项奖励10万元;国家标准(GB),每项奖励5万元。
第五章重大项目奖励第十三条学校为第一责任单位主持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表4标准给予奖励。
表4 重大项目奖励标准第十七条在奖励材料初审公示期间,对申报奖励的材料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或科学技术管理部反映;所在学院或科学技术管理部在接到反映后,应及时核实,并在公示期结束前给予相应的回应;如果有较大争议的内容,由科学技术管理部提交校科学委员会最终审定。
种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种业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持续创新能力,调动广大员工科技创新积极性,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着“依据绩效,注重实效”的原则,鼓励创新精神,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重在对公司形成实际效益的科技成果进行奖励。
第三条科技成果奖励分为品种权奖励、品种转化提成奖励、技术奖励、项目平台申报奖励等。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种业线各产业、各部门科技人员、生产人员及其他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
第二章品种权奖励第五条品种或亲本满足以下条件时给予奖励:品种权证书(含亲本)或申请品种权受理公示、品种(亲本)选育的相关技术资料、标准样(含亲本)入库清单、标准样(含亲本)DNA图谱资料。
第六条申请并得到受理公示的水稻、普通玉米、小麦品种或亲本,每个奖励0.5万元(通过鉴定或审定的不育系每个奖励1万元),获得品种权证书的每个再补奖0.5万元;申请并得到受理的大豆、棉花、鲜食玉米及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或亲本每个奖励0.2万元,获得品种权证书的每个再奖补0.3万元。
第七条品种选育的整个程序都是公司人员完成的且全部产权为公司所有的,按第六条执行;品种选育的部分程序是公司人员完成的,按第六条标准的50%执行。
第八条品种权奖励的人员范围是,直接参与品种选育、测试、审定试验和品种权申请的人员,即选育团队。
第九条资源引进奖励。
引进稳定亲本的,每份奖励500元;引进稳定的重要抗源材料或优质材料,每份奖励300元(通过合作项目且已支付合作费用的除外)。
兑现奖励依据是品种材料引进登记表、引进协议、资源入库单和资源评价资料和照片;奖励对象是资源引进人。
第十条品种或亲本被政府列为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或政府后补助等奖励的,按奖励额度的10%奖给选育团队或选育参与人员。
第三章品种转化提成奖励第十一条水稻、玉米科研部选育审定的新品种成功转让给经营单位的,以有效转让合同为依据,根据现状暂按转让固定收益(门槛费)的30%奖励有关研发团队。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奖励在公司技术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激发公司和合作单位技术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科技成果奖励包括科学技术奖、科技合作奖和专利奖。
科学技术奖分为国内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内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技术发明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技术发明奖、集团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专利奖分为发明专利奖、实用新型专利奖和软件著作权奖。
第二章 部门职责第三条 技术中心负责国内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内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技术发明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技术发明奖的申报;负责集团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和专利奖的收集、评审及奖励方案拟定、获奖项目资料管理与归档等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计划考核部负责科技进步奖经济效益审定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科技成果奖励兑现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研发平台负责协助技术中心申报国内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内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技术发明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技术发明奖;负责本单位科技合作奖人选的推荐;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领域科技进步奖和专利奖的申报、初审与推荐工作,以及奖励分配方案的制定。
第三章 科技进步奖申报与评审第六条 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提高单位产品产能,降低产品单耗,显著提高生产效率 和经济效益的创新成果;(二)明显提升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成果;(三)在节能降耗、安全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具有重大技术突破并产生显著经济、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效益的科技成果;(四)对公司产业发展以及对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装备等重大科技成果;(五)对推进公司信息化、装备自动化、机械化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要影响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的技术成果;(六)在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有利于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控制力的重大关键共性和专用技术。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三篇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三篇篇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第一条目的为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潜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公司技术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2.1公司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提供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资源予以支持,鼓励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2.2本制度涉及的科技成果是指我公司承担国家、地方,或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共同承担科研项目,或利用公司的技术、人力以及其他资源完成的技术成果,我公司对其拥有完全的或者部分的知识产权。
2.3本制度所指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技术、生产力,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和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2.4本制度所指的“收益”是指科技成果转化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包括转让费、许可费、技术入股的股权与该成果相关的所有权益。
2.5公司鼓励科技成果完成人(项目组)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施科学和规范管理。
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个项目小组,根据承担科研任务的币种及对科技成果的贡献程度,合理分配科技成果收益,奖励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组织实施和管理3.1技术中心负责公司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科技成果的发布和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沟通,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或者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开展成果转化活动,协助财务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获得效益或者收益的管理相关工作。
3.2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队伍组织、技术支撑等方面加强协调并给予必要的支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3.3建立创新创业平台,根据科技成果情况,针对企业人员通过自主组织团队,以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科技成果转化方式,进行实施成果转化。
企业提供一定的场地、设备等资源进行支持,转化成果所获得的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折股或者技术入股与企业进行利益分配。
3.4科技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自行进行成果转化,但应事先向公司进行宝贝,并且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转化工作和后续的相关工作。
江西省科技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系统项目申报操作手册一、系统简介 (1)二、系统功能点描述 (2)1、注册项目帐号 (2)2、项目信息的完善和申报 (2)3、项目消息查看 (3)4、相关材料打印与下载 (3)5、登入密码修改 (3)三、系统使用简要说明 (3)1、注册项目帐号 (3)2、填写项目信息 (5)3、查看项目消息 (18)4、打印项目申报书 (18)5、修改帐号密码 (19)一、系统简介PRS(Project Register System 全称: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该系统是江西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网络工作平台。
PRS作为现代化管理工具,把项目申报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教育厅的管理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网上信息交互,在网上实现项目信息填写、查询、汇总、审核、评审、立项等功能。
该系统能够对江西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项目负责人、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能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项目主持人主要功能包括:项目注册、信息填写、申报确认,信息查看。
本说明书用于帮助项目主持人在申报项目时使用系统。
二、系统功能点描述1、注册项目帐号在本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时,要在指定的时间内注册一个项目帐号。
注册时首先填写主持人的个人信息,再填写项目的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使用所得到的帐号登录系统完成项目申报的相关信息。
2、项目信息的完善和申报项目信息划分为【个人信息】、【基本信息】、【合作单位】、【参与人信息】、【立项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经费预算】、【评审活页】、【查新管理】、【附件管理】十一部分。
说明: 1、【个人信息】:主持人的信息。
2、【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和主持人信息。
3、纸质申报书中的简要说明对应:【立项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评审活页】四部分。
4、【附件管理】:上传到系统的附件统一要求为Word文档(.doc文件)。
以上十一部分的信息并确认填写无误后请确认申报。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申请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申请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的申请流程如下:
1.确定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通常是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
2.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现金奖励,该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3.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分次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以每次实际取得日期为准。
4.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和高校向科技人员发放现金奖励时,在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时,应将当期现金奖励收入金额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全额计入“收入额”列,同时将现金奖励的50%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免
税所得”列,并在备注栏注明“科技人员现金奖励免税部分”字样,据此以“收入额”减除“免税所得”以及相关扣除后的余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申请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前,建议先了解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完成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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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
操作说明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录
注意事项 (1)
1科研人员填报说明 (2)
1.1 登录系统 (2)
1.2信息填报 (2)
2所科技处审核说明 (5)
2.1 登录系统 (5)
2.2信息审核 (5)
3所领导审核说明 (8)
3.1 登录系统 (8)
3.2信息审核 (8)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在2018年3月10日后登录系统进行操作,登录前请先和本单位ARP系统管理员确认是否已部署“2018年3月ARP系统升级包”。
2、请各推荐单位确认推荐项目后,将负责填报的科研人员、所科技处审核人员、主管所领导告知本单位ARP系统管理员,在ARP系统中进行授权。
其中:
1)负责填报的科研人员应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填报人(ev_cgjl_yjtbr)”角色;
2)所科技处审核人员应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审核人(ev_cgjl_yjshr)”角色;
3)主管所领导应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所领导审核(ev_cgjl_yjsld)”角色。
3、本操作说明分为科研人员填报、所科技处审核、主管所领导审核3个部分,请根据自身角色查看相应操作说明。
4、由于VPN环境有浏览器限制,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登录。
5、由于登录时间过长可能会造成系统链接断开,请在录入过程中及时进行暂存操作。
建议先在word中编辑好所需信息,打开系统后直接进行复制粘贴。
第一部分科研人员填报说明
1.1 登录系统
1、联系本所系统管理员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填报人(ev_cgjl_yjtbr)”角色。
2、登录ARP系统,打开“评估评价”模块,找到“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打开“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科研人员填报”点击进入。
1.2信息填报
1、打开“科研人员填报”页面,点击“新增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按钮,选择申报类型后确认,进入信息填报界面。
2、填写页面信息:
1)点击“暂存”按钮,进行页面信息的暂时存储;
2)点击“保存”按钮,进行页面信息的保存,此时系统会校验各数据项是否填写完整;
3)点击“关闭”按钮,关闭该页面。
3、返回查询列表页:
1)点击“编辑”按钮,进行信息的修改;
2)点击“提交审批”按钮,进行信息的提交。
注意必须先在第2步中进行保存(不是暂存)操作,才能提交审批。
1.3 信息退回修改
1、打开“科研人员填报”页面,找到被退回修改的数据,点击“查看审批”按钮,查看审核意见。
2、点击“编辑”按钮,打开详细信息页面,进行信息的修改。
3、点击“提交审批”按钮,重新提交至科技处审批。
注意:院规划局退回需修改的项目,修改后经科技处审核后即可再次提交院规划局。
第二部分所科技处审核说明
2.1 登录系统
1、联系本所系统管理员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审核人(ev_cgjl_yjshr)”角色。
2、登录ARP系统,打开“评估评价”模块,找到“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打开“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所科技处审核”点击进入。
2.2信息审核
1、打开“所科技处审核”页面。
2、找到需要审核的数据,点击“被推荐人或集体名称”列可进行详细信息的查看。
3、点击该条数据后面的“审批”按钮,填写审批意见,完成审批。
第三部分所领导审核说明
3.1 登录系统
1、联系本所系统管理员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所领导审核
(ev_cgjl_yjsld)”角色。
2、登录ARP系统,打开“评估评价”模块,找到“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打开“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所领导审核”点击进入。
3.2信息审核
1、打开“所领导审核”页面。
2、找到需要审核的数据,点击“被推荐人或集体名称”列可进行详细信息的查看。
3、点击该条数据后面的“审批”按钮,填写审批意见,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