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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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下面是一些建议和意见:
1. 高质量的社区矫正计划:社区矫正计划应该根据罪犯的情况量身定制,包括适当的
教育、职业培训、心理辅导等。

这样可以帮助罪犯重建生活,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2. 强化监管和监督: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有强大的监管和监督机制,确保罪犯按时、认
真地完成社区矫正计划。

监管人员应该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管理和指导罪犯的能力。

3. 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社区矫正工作离不开社区的支持和合作。

社区应该积极参与矫
正工作,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和其他支持。

4. 宣传和教育:社区矫正工作需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的理
解和接受度。

这样可以减少对罪犯的歧视和偏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再次融入社会的
机会。

5. 联合其他机构: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与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如法院、警察局、社
区服务中心等。

这样可以共同推动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6. 审核和评估:社区矫正工作应该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检查工作的效果和问题。

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有高质量的矫正计划、强化监管和监督、加强与社区的
合作、宣传和教育、联合其他机构以及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这些措施可以帮助罪犯重
建生活,减少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为社会安全和稳定做出贡献。

社区矫正方案帮扶建议意见

社区矫正方案帮扶建议意见

社区矫正方案帮扶建议意见社区矫正是一个全方位的社会控制和矫正方式,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罪犯进行心理和行为方面的帮助,使其更好地回归社会并成为对社会稳定和和谐有益的成员。

然而,在社区矫正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建立完善的帮扶体系社区矫正过程中,罪犯需要得到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惩罚,更需要的是针对罪犯的心理和行为问题的解决方案。

因此,我们建议建立完善的帮扶体系,这个体系应该包括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医生和社会工作者等多个方面,他们应该协同合作,为罪犯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建立完善的帮扶体系还需要考虑到不同罪犯的不同情况,比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以及他们的犯罪历史和家庭背景等因素。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达到帮助罪犯回归社会、重获新生的目的。

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培训和考核社区矫正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人员,他们直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操作和实施。

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首先,应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其次,应该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实施进行考核,严格评估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表现,在他们的工作中尽可能地避免偏差和失误。

建立健全的社区矫正制度和评估机制社区矫正的效果直接关系到罪犯回归社会和社会治安稳定,因此,我们建议建立健全的社区矫正制度和评估机制,并持续地对社区矫正系统进行改善和完善。

建立健全的社区矫正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切实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

其次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宣传和普及,让更多的人了解社区矫正制度和其重要性。

评估机制的建立也非常重要,它可以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定期检查和研究,对社区矫正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

同时,通过评估机制,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矫正制度和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总结从以上我们的建议和意见来看,社区矫正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2024全区社区矫正活动实施方案

2024全区社区矫正活动实施方案

2024全区社区矫正活动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犯罪率和违法行为日益增加,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各地区纷纷开展社区矫正活动,以期能够在社区层面解决一些轻微违法犯罪行为。

而本文旨在对2024年全区社区矫正活动进行实施方案的制定,力求通过全面、系统和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二、总体目标2024年全区社区矫正活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加强社区矫正力度,降低犯罪率,提高犯罪嫌疑人的社会适应能力,重建他们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实现矫正效果的最大化。

三、具体措施1. 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1)建立新的社区矫正机构,增加社区矫正人员的数量。

根据各区的犯罪情况和社区矫正需求,适时增加社区矫正人员的编制和配备,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力量。

(2)完善社区矫正配套设施和设备。

改善社区矫正场所的硬件条件,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符合相关标准,提高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培训(1)开展全区社区矫正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组织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专业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2)组织全区社区矫正人员心理疏导培训。

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能力培训,提升他们处理矫正对象心理问题的能力,增强矫正工作的效果。

3.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矫正(1)开展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活动,帮助矫正对象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

(2)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

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提供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帮助他们重返社会,实现自我价值。

4.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1)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系统。

对矫正对象的基本信息、家庭背景、违法犯罪情况等进行全面、详细的记录和归档,为矫正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支持。

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建议

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建议

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和建议篇一: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与建议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与建议——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调查报告(20XX年7月)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臵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机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一种活动。

云南省在第一、二批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省开展此项工作,我20XX年3月1日正式启动该项工作,现就我县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调查结果是:一、现状(一)需矫正的对象本县纳入社区矫正的罪犯主要是(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0日止的统计数)具有龙陵县粮正式户口,长期居住在本县的被判处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刑满释放后继续剥夺政策权利的非监禁刑的罪犯。

我县在上述时段内共接收239人,其中暂予监外执行的15人、假释16人,刑满释放后继续剥夺政策权利3人,缓刑24人。

上述人员均为原在监狱监禁罪犯。

(二)机构、人员1.全县10个乡镇与县上同步均成立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和司法所,同时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文件等。

2.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以司法局、所人员为主,造成司法局、所唱独角戏。

(三)工作经费县级和乡级社区矫正办公室均无独立的经费,目前县级占用县局正常办公费,造成县局正常业务经费紧张,同时因无工作经费许多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处以被动局面。

二、制约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一)社区建设的不成熟,决定社区矫正的基础不牢,没有社区就没有社区矫正,没有成熟的社区就不可能形成成熟的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

中国社会长期形成强政府弱社会,在个人与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缓冲地带。

这个缓冲地带就是社区。

社区是一种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存在一种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社会团体,人们加入这个团体,并不是根据自己的意愿的选择,而且因为他生长在这个团体,成熟的社区不仅是政府的职能转变的关键,更重要的是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公平、正义、人道、宽容等等观念产生的土壤,社区中的人的社会关系的特点应该是“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

2024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工作计划(通用3篇)

2024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工作计划(通用3篇)

2024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工作计划(通用3篇) 2024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工作计划(篇1)一、工作目标与任务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应以帮助罪犯回归社会、适应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社区资源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罪犯进行监管、教育和帮扶,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

具体任务包括:对罪犯进行日常监管,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开展个性化教育,提高罪犯的法制观念和道德素养;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就业帮扶,帮助罪犯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具体措施为实现上述工作目标与任务,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对罪犯的有效监管。

同时,加强监管力度,完善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加强教育帮扶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工作,为罪犯提供更多学习机会和资源。

建立帮扶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帮扶机制,积极为罪犯提供生活和就业方面的帮助。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罪犯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强化心理辅导重视对罪犯的心理辅导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

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和治疗等方式,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增强其自我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同时,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重点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严格依法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严格依法执行,确保各项措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罪犯的合法权益保护,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个性化教育针对不同罪犯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

根据罪犯的实际状况和教育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教育计划和措施,确保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社区矫正工作改进措施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改进措施建议

社区矫正工作改进措施建议近年来,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下文将从多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一、加强矫正职业化培训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是对服刑人员的矫正和帮助,而矫正工作者的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到矫正成效。

因此,应加强矫正职业化培训,提升矫正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培训内容应包括心理学、法律法规、社工实务等方面的知识,同时也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实训等方式提高工作者的实际操作水平。

二、拓宽社区矫正服务渠道目前,社区矫正服务主要集中在社区矫正中心,但是由于资源有限,导致一些服刑人员无法得到充分的矫正帮助。

因此,应拓宽社区矫正服务渠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如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矫正服务。

此外,还可以引入互联网技术,建立线上社区矫正平台,方便服刑人员在家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和心理辅导。

三、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社区矫正工作需要与社区各方面力量的合作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应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与社区组织、学校、就业机构等的合作机制,共同为服刑人员提供全方位的帮助。

例如,与学校合作可以为服刑人员提供教育培训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与就业机构合作可以提供就业岗位,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四、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评估体系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实现治疗与矫正的有机结合。

应从心理、行为等多个维度对服刑人员进行评估,为矫正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矫正工作者,让他们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矫正措施。

五、加强对服刑人员的心理疏导服刑人员在矫正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心理问题,如自卑、焦虑等。

应加大对服刑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

可以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对服刑人员进行定期心理辅导,同时鼓励其参加文化、体育等活动,增加他们的社交圈子,减轻心理压力。

六、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社区矫正的终极目标是使服刑人员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并获得稳定的生活。

2024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24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2024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一、背景和目标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督、教育、改造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它的目标是保护社会安全、促进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融入。

2024年,社区矫正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情感教育为核心的原则,全面推进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融入,为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和措施1.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1)建立健全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系统,确保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巡查和检查力度,确保他们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和约束。

(3)加强与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和社区居民的沟通和联系,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和改造(1)完善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培训体系,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提升自我认知和自律能力。

(3)建立健全个案管理制度,制定个性化的改造计划,确保每个社区矫正人员得到精细化的服务和帮助。

3.促进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融入(1)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机会,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2)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鼓励社区矫正人员参与公益活动,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和荣誉感。

(3)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反馈机制,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三、工作推进和落实保障1.加强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3.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4.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五、预期效果和评估指标1.社区矫正人员的违法率大幅下降,社会安全得到明显改善。

2.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犯率明显降低,改造效果显著。

3.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提高,得到社区居民和家属的普遍肯定。

4.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成为优秀的示范。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

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和意见社区矫正工作是指对犯罪分子进行社区化的监管和矫正的工作。

它是一种非监狱化的刑罚执行方式,旨在通过对犯罪分子进行心理矫治和社会融入,防止其再次犯罪,保护社区安全。

然而,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制度性问题、操作性问题和资源问题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一些建议和意见。

首先,制度性问题是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一方面,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尚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完善,导致矫正工作的操作难度和效果不佳。

另一方面,由于社区矫正制度中存在空白或模糊之处,加之人员不力,法律执行人员在操作时缺乏统一的标准和依据。

因此,我建议加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体系,明确矫正工作的权责和操作标准,提高矫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其次,操作性问题也是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面对复杂的社会现实和犯罪分子的多样化需求。

然而,由于缺乏足够合格的人员和专业知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操作不当、短期考核取代长期效果评估、关注点不一致等问题。

因此,我建议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素养。

同时,需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和人员投入,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使其更好地开展工作。

再次,资源问题也是社区矫正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然而,在现实中,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分配不均衡、不足以及浪费现象普遍存在。

因此,我建议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投入,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

同时,还应加强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将资源更好地用于矫正工作的实际需要。

除了以上问题和建议外,我认为社区矫正工作还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首先,需要注重心理矫治和社会融入的结合,重视犯罪分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观念,促使他们真正融入社会。

其次,需要注重家庭的参与和支持,借助家庭的力量和资源,更好地帮助犯罪分子进行社会融入和心理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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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把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放到社区里,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对其实施矫正,促进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探索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降低刑罚执行成本、提高刑罚执行效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黑司通[XX]74号)和省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启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为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在《黑河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黑市办发[XX]1号)的基础上,现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中国特色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为平安、和谐、幸福黑河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社区矫正工作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性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
(三)坚持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四)坚持专群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果;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各项措施符合实际,取得实效;
(六)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三、适用范围
(一)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二)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四)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之后,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见到本人、见到档案、见到全套法律文书的“人档齐全原则”, 填写社区矫正对象交接清册,办理接交手续。

不符合以上原则的,不予接收;达到上述要求后,再行接收。

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新的一律不接收,已经接收的要尽快移交给公安机关,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监督、教育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
完善教育矫正措施和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增强其认罪悔罪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

加强心理矫正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促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评估体系,增强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按照司法机关的
工作要求,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可能对社区产生的影响依法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调查评估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
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严格落实分等级管理有关规定。

依法执行社区矫正人员报到、会客、请销假、迁居、外出务工等管控措施,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奖惩制度,建立日常考核与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

探索运用手机定位等信息通讯技术手段,创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办法,提高矫正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困扶助
积极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责任田。

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谋生能力,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根据国家“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省重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结合社区矫正实际,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
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

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和使用的通知》要求,统一执法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国家刑罚依法规范执行。

(五)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按照省级社区矫正机构设立模式,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

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充实司法所力量,确保有专职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

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提高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要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的长效机制。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
安管理规定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综治部门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体系建设之中,实行目标管理。

编制部门要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需要,努力为司法行政部门落实与实际工作相适应的编制。

财政部门要保证同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人大、政协和民政、社会保障、卫生等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社会组织、广电、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能,充分理解、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日程,对工作中出现和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尤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要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市委、市政府决定,重新调整“黑河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全市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全市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具体指导、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问题,检查、考核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实
施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另行发文)。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要在10月底前完成当地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组建工作。

组长分别由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由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黑河市及各县(市、区)司法局没有独立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科(股)的,要积极协调编制等部门,力争在年底前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并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按时启动,抓住关键。

各县(市、区)委、政府要充分借鉴试点地区(我市为北安市)的有益经验,在10月底前,采取召开启动大会、现场推进会等形式完成社区矫正启动工作。

各地要把解决司法所人员不足的问题,作为我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问题,尽快抓紧解决。

各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采取落实政法专项编、配备事业编、清理占编、配备社工等方式,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确保有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各地要在参加省办集中培训和到试点单位参观学习的基础上,完善培训计划,实施层层培训,尤其对新调整充实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才能进入工作岗位。

要将教育培训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密切协作,营造氛围。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单位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措施。

要搞好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全市各级成员单位要在切实履行职责的同时,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宣传表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好做法、好经
验、好典型,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为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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