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重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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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刑事申诉公文写作范文

检察院刑事申诉公文写作范文

检察院刑事申诉公文写作范文【篇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即构成犯罪。

此罪的构成根本不论转让价格是否与股份实际价值相当,法条也没有设置其他客观构成要件。

申诉人向法庭提供了被告人强迫交易的大量证据,两审法院均未依法对这些证据做出认定或者处理。

即便如两审裁定书所称,强迫交易罪属于公诉案件范围,该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和受理条件,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而不是驳回申诉人的起诉。

两审裁定显然适用法律错误,客观上是保护了犯罪嫌疑人,纵容了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20xx)渝五中法刑终字第00015号刑事裁定是错误的裁定,申诉人的申诉也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和204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在此请求贵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上述裁定做出抗诉决定。

申诉人:二〇xx年x月二十五日附:1、原审、终审裁定复印件;2、九检刑不立审[20xx]009号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3、渝公高立字「20xx」12号不予立案通知;4、公复「20xx」第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5、自诉人的报案材料和刑事上诉状6、杜出具的所谓50万元“劳务费”收条;7、20xx年4月28日当天,周在重庆大世界茶楼给自诉人出具的250万元欠条;8、吴、蒋洪的证明材料;9、周长举在石桥铺派出所的询问笔录。

【篇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

刑事案件如何申诉呢?主要有以下几点:(一)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司法考试刑诉知识点总结(优秀范文5篇)

司法考试刑诉知识点总结(优秀范文5篇)

司法考试刑诉知识点总结(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司法考试刑诉知识点总结目录专题一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和范畴专题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与犯罪情节轻微区分开)、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法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销起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程序法定原则立法方面的要求:刑事诉讼程序程序应当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司法方面的要求: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行。

专题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诉案件是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和鉴定人、翻译人员)当事人共有的诉讼权利:控告权,申请回避权,参加庭审权,申诉权被害人的权利:报案、控告权,申诉复议权,申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权,申请抗诉权自诉人的诉讼权利:起诉权,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权,撤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权,上诉权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专题四管辖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员、破坏选举罪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1)告诉才处理;(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

刑事案件起诉书范文刑事案件起诉书是公诉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起诉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下面是一个刑事案件起诉书的相关参考内容。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性别:×××年龄:×××籍贯:×××住所:×××案号:×××××××年××月××日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犯××罪,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的规定,本院决定依法向本院提起公诉。

一、公诉机关的基本情况1.×××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忠实执行者,依法履行监督公诉职能的司法机关。

二、犯罪事实及证据自×××年××月××日起,被告人×××在×××地区犯下××罪。

犯罪事实及证据如下:1.×××证据详细描述犯罪事实,并列举相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等。

2.×××证据详细描述犯罪事实,并列举相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等。

三、犯罪性质及法律依据被告人×××犯下的××罪性质恶劣,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对××罪嫌疑人的处理规定。

刑事申诉状案例范文

刑事申诉状案例范文

刑事申诉状案例范文
尊敬的法院:
首先,我对我被禁锢并未得到应有的合法援助表示非常遗憾。

按照我
对刑事诉讼法的理解,我的权利应当得到保障,包括准备和陈述自己的辩
护意见。

然而,在此案中,我并未得到足够的时间来寻找一名合适的律师,并且在庭审中,我的辩护人的态度也表明他并未全力为我辩护。

因此,我
认为我的辩护权遭到了侵害,这对于我来说是非常不公正的。

其次,我对于证据的提供和审查也有一些疑虑。

根据案卷中所列举的
证据,我认为其中一些并未经过仔细审查,也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

例如,被控犯罪的现场调查并没有包括对其他可能性的仔细排除,导致一些证据
被过分强调,从而对我不利。

此外,对于一些关键证人的证词,我认为他
们的证词并不一致,表现出明显的不可信性。

这些证据的提供和审查,对
于一个正当的审判来说是非常不恰当的。

最后,我认为在本案中对我所判处的刑罚过于严厉。

虽然我承认我有
一定的错误,但是我从未有过任何的累犯记录,也从未参与过任何暴力行为。

我是一名坚守法律底线的公民。

然而,鉴于我现在的经济状况以及我
的家庭情况,这样的严厉判决会对我和我的家人造成过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我坚信,作为一个已经充分认识到错误并真诚悔过的人,我应该被给
予一个能够恢复我自由和尊严的机会。

综上所述,我在此申诉我在本案中的判决。

我请求法院重新审理此案,对我被指控的罪名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审查。

我相信,通过正确的程序和
公正的判断,我将会得到一个公平的判决和对我来说适当的刑罚。

此致。

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推荐3篇)

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推荐3篇)

检察院刑事起诉书格式范文第1篇刑事起诉状模板刑事起诉状模板【1】XXXXX人民检察院起诉书X检刑诉[20XX]XX号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被告人郭XX,男,31岁本案由XX人民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听取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孙XX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描述案件的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证人村民XXX的证言,被告人郭XX开具的药方,鉴定人X XX的鉴定报告。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XX无视法纪,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证和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中毒死亡,其行为触犯了《_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_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对本案被告人提起公诉,送交法院审判,请依法予以惩处。

XX人民法院检察员 XXXX年XX月XX日1、被告人XX现羁押于XX看守所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册各一份相关阅读-刑事起诉书的书写要求【2】1.基本知识。

刑事起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检察文书。

《刑事诉讼法》第18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

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

《刑事诉讼法》案例(共三个案例,任选一个案例写作,写作模版见附件中的“课程论文写作模板(单题式),字数2000~3000字,范文参见“单题式案例类范文”)【1】被告梁斌怀疑其妻与自己的同事朱平通奸。

2010年10月的一天,单位加班,梁斌发现朱平没来,就找来自己的好友刘松一同去捉奸。

把屋门踢开后,发现其妻果真与朱平睡在一起,于是顺手抄起一根木棍朝朱平的身上猛打。

这时刘松也过来对朱平拳打脚踢。

朱平求饶,两人仍不罢手,继续殴打,并强令朱平写出与梁斌妻子通奸的书面材料。

朱平不肯写,梁斌又用棍子击打朱平多下,并与刘松一起对朱平谩骂、殴打,折磨了两个小时,后发现朱平呼吸困难,就急送医院。

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朱平于次日上午死亡。

经法医鉴定,朱平系多发性软组织损伤并发出血,外伤性休克死亡。

本案经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斌犯故意伤害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据我国刑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判处梁斌死刑缓期2年执行。

宣判后,梁斌服判,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

中级法院将梁斌移交监狱执行。

[问题](1)中级法院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审理程序?为什么?(2)结合本案论述我国刑事诉讼的执行制度。

【2】被告人刘冬琼(女)的长子贾亮结婚后与父母分居生活5年,贾亮游手好闲,多次持凶器到其父母家闹事,无端打伤其父母,并数次持刀要砍杀其胞弟,以此向其父母索取财物。

一日,贾亮又一次到刘冬琼家,用匕首威胁其父亲贾某,向其要钱。

在贾亮与父亲厮打时,刘冬琼从地上拣起一木棒向贾亮的头部猛击数下,贾亮当即倒地,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当地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刘冬琼犯故意杀人罪,应被判处无期徒刑,即向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中级法院受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冬琼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原因是不堪忍受其子贾亮的长期打骂、滋扰,是出于义愤将贾亮打死,其杀人行为情节较轻,且能够投案自首,判处被告人刘冬琼有期徒7年。

问题:(1)检察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违背程序法的规定?(2)结合本案论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制度。

刑事诉讼范本

刑事诉讼范本

刑事诉讼范本1.刑事起诉状格式***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状*检刑诉字[]第*号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

辩护人: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被告人***………(案由)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本院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已构成***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人民法院检察员:*******年**月**日(院印)附项:1.主要证据复印件*份;2.证据目录*份;3.证人名单*份。

2.刑事起诉书范文刑事起诉书一般按照以下模板书写:****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字第号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此致****人民法院检察长(员):***xxx*年*x月*x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3.刑事案件的诉讼书怎么写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其次,关于诉状的具体书写方式,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刑事诉讼证据目录范文

刑事诉讼证据目录范文

刑事诉讼证据目录范文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七种法定的证据形式。

其中,包括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在内的证据形式,属于对特定侦查活动或证据收集过程的书面记录,因而也被称为笔录证据。

当然,笔录证据并不仅仅局限于上述四种证据形式,有关司法解释还将搜查笔录、扣押清单以及提取笔录等列入其中。

①针对这些笔录的证据能力问题。

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确立了一些证据规则。

这些证据规则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针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同一性,确立了鉴真规则;②二是针对那些非法获取的笔录证据,确立了强制性的排除规则;而对那些取证过程存在程序瑕疵的笔录证据,则确立了可补正的排除规则。

对于这些笔录证据以及与此相关的证据规则,司法实务界并没有给予准确的理解和运用。

而法学界所关注的主要是该类证据究竟应被归入实物证据还是言词证据的问题,对于这类证据的性质、功能以及相关的证据规则。

则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更谈不上总结其中的规律了。

可以说,对于笔录证据的研究,实属证据法学研究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立足于取证过程,无论是实物证据还是言词证据,都属于办案人员调查取证的一种结果。

而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所制作的这些书面记录,则具有过程证据的属性。

例如,在实物证据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侦查人员可以形成勘验笔录、检查笔录、搜查笔录、扣押清单、提取笔录等;在言词证据的取证过程中,侦查人员则可以形成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很显然,相对于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这些结果证据而言,各类笔录证据就具有一种过程证据的性质。

当然,过程证据并不仅仅局限于笔录证据,还可以有书面说明类材料、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等多种表现形式。

确定某一证据是否属于过程证据,主要不是看该证据的表现形式,而应该考量该证据是否对某一调查取证的过程事实发挥了证明作用。

在此,笔者将简要考察过程证据的性质和类型,分析过程证据的基本功能,并对与过程证据有关的证据规则作出反思性评论,以期对证据立法和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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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重点1.享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合计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无刑事案件管辖权))2.当事人和辩护人的范围当事人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必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约束。

2与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又直接的厉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的约束。

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所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3.回避的决定主体提起回避的主体回避提起的方式(口头或书面)回避提起的时间(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申请人都可以提起回避)回避提起的法律后果(回避一旦提起,应暂停参与本案侦查人员的回避做出决定后,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4.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及相应的时间5.我国法定送达方式的种类6.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7.各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形式案件可能判无期死刑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不服中院第一审的上诉抗诉案件的二审死缓的复核批准授权范围内的死刑的复核批准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对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的核准、监督知道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的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8.回避适用的人员适用的人员范围: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员9.侦查终结的条件10.简议程序的特点11.辩护的特点、主体辩护人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有关司法就按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范围: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12.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3.刑事拘留和强制措施的特点14.了解书证书证(用文字、符号或图画记载的内容,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品)15.没有刑事案件管辖权的法院海事法院16.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权限17.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范围或种类18.现行拘留的适用情形19.合议庭的组成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或人民审判员3人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或人民审判员3-7人审判上诉案件3-5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死刑案件3审判员20.逮捕的条件21.无罪推定原则22.证据的主客观性23.一审、二审跟再审程序(据说是案例分析)第一编绪论1、诉讼:是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

依照法定程序,为处理当事人之前的争议而进行的活动2、刑事诉讼的特征1是国家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2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深刻性3 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3刑事诉讼法是规定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广义)------程序法4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国家机关追诉犯罪的权力和程序;诉讼参与人的范围及其权利;各项诉讼原则;刑事强制措施和证据等制度;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的步骤方法等5 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原则指导与具体规范的关系。

6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刑事诉讼这一国家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任务与方法的统一7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刑事诉讼各方但是人、国家司法机关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诉讼上的权力义务关系。

---主体、客体、权力义务构成8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参与刑事诉讼并且在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兵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司法机关、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9 刑事法律关系的权力与义务:刑事诉讼主体一句法律规定用享有的权力和应当履行的义务10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诉讼主体的权力义务只想的对象。

11 刑事诉讼价值:外在价值内在价值效益价值12刑事诉讼目的:根本目的:维护国家的法治秩序和民主政治制度,促进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直接目的: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的使用刑法和实施判刑;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和无理的侵犯。

(保障基本人权为重心的公民权力)13 刑事诉讼结构: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之前的法律关系。

三角结构: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辩积极对抗线性结构:司法一体化、司法活动积极主动、被告方权力受限14 刑事诉讼的诉讼形式:控告式(不告不理)、纠问式(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职权式诉讼(由国家进行追诉)、辩论式诉讼(原被告地位平等)、混合式诉讼第二编总论1 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内部和保卫部门、走私犯罪侦查机关、监狱。

2 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的职权:立案权、侦查权、采取强制措施权、执行权(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的执行,对判处缓刑、监外执行、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 国家安全机关:具有公安性质的国家机关。

办理危害国家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3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职权:立案权、侦查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审查起诉和提起红素、法律监督权4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合计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无刑事案件管辖权))职权:独立的审判权、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查封或扣押被告人财产的权力、维护法庭秩序的权力、人民法院有直接执行判决的权力(判处罚金、没收财产)、对生效判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提审或再审的权力审判组织:1独任庭: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基层人民法庭简易程序的第一审的刑事案件.2合议庭: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或人民审判员3人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或人民审判员3-7人审判上诉案件3-5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死刑案件3审判员3 审判委员会5 刑事诉讼参与人:除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以外的,依照法律规定和刑事诉讼的需要而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并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和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自然人和单位。

分为当事人(不论是否成年都是自己)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的条件:自己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刑事诉讼活动活动和过程的直接影响(有利或不利);在诉讼活动中拥有较广泛的诉讼权利,并能对诉讼进程和结局发挥更大的影响。

(一般是原告或被告)两项相同的诉讼权利:使用本民族的语言进行诉讼;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6 当事人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必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约束。

2与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又直接的厉害关系3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的约束。

分类:被害人(无起诉、撤销起诉、变更起诉、与被告人和解的权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公诉前---犯罪嫌疑人,公诉后---被告人);自诉人:以个人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自然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7 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基于与被代理人的亲属关系而由法律确定的一种特定身份的人);诉讼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所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证人(除当事人之外,知道案件情况,能够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其意志的自然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自然人无利害关系)8 单位可以成为单独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

9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征:1具有普遍性2贯穿诉讼过程3体系诉讼价值4决定具体程序5指导诉讼操作10 诉讼共有的原则1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2对一切公民在使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4审判公开原则5检察机关实行法律监督原则6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原则7各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8司法协助原则11 刑事诉讼独有的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法定机关行使原则2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4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原则5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6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7走群众路线原则12 管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刑事案件(立案管辖)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审判管辖)上的分工制度立案管辖:有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罪渎职犯罪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其他需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审判管辖:1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形式案件可能判无期死刑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不服中院第一审的上诉抗诉案件的二审死缓的复核批准授权范围内的死刑的复核批准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对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的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的核准、监督知道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的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2地区管辖:以犯罪地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为辅的方式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有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讲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地区管辖权不明或员管辖法院不易刑事管辖权的情况)3专门管辖:1军事法院管辖的是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案件2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由铁路公安侦查,以及铁路运输有关的经济犯罪案件。

13回避:法律规定的司法人员,因为与案件或是案件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为避免对案件公正处理可能发生的影响,而不参加该案的诉讼活动意义:有利于是案件得到各款公正的处理有利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实现程序公正有利于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尊重。

种类:有因回避和无因回避(有无法律规定的理由)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实施方式)理由:是案件的当事人或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参加过侦查、起诉的人员,不再担任审判人员在一个审判程序中担任过案件审判的合议庭成员不能再参加案件的审判适用的人员范围: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员程序:1回避的提起程序:提起回避的主体回避提起的方式(口头或书面)回避提起的时间(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申请人都可以提起回避)回避提起的法律后果(回避一旦提起,应暂停参与本案侦查人员的回避做出决定后,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2回避的决定程序:回避决定权的主体和权限: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的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有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回避决定的后果回避决定的方式3回避的复议程序:申请复议的申请人和复议人申请人对于有回避决定权的组织或个人的决定不服,不能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复议的期限:法定代理人收到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书的5日内复议的后果14 辩护: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空房的指控而进行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种类: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15辩护人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有关司法就按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范围:律师;人民团体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诉讼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控方意志;审判人员意志的约束16 刑事诉讼代理: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17 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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