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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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

当前,制造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仍然存在,这与现行的执法规定不一致。

2、监管机构的缺乏。

特别是在野外活动中,现场安全监管机构的缺乏导致监管水平不够高。

3、法律法规不完备。

在烟花爆竹活动中,办事者和消费者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知识普遍欠缺,尤其是一些10-13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减小安全危害等方面,规范性依然不足。

二、建议
1、加强执法力度。

应该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和惩处非法制造的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制止治病。

2、加强现场监管。

出示有效安全证件,严格检查配送和现场摆放的烟花爆竹的合格程度,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社会安全。

3、完善法律法规。

应当完善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水平,降低制造和使用烟花爆竹的风险。

爆竹烟花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管

爆竹烟花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管

爆竹烟花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管引言:爆竹烟花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因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和喜庆的氛围而深受人们喜爱。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潜在的危险性,对其产品质量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爆竹烟花行业的产品质量监管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爆竹烟花行业的重要性1.促进经济发展:爆竹烟花行业作为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不仅能够增加文化内涵,更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吸引游客和外国游客的到来,推动旅游业的繁荣。

2.庆祝节日:爆竹烟花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重要的传统节日和庆典活动,如春节、元宵节等。

这些活动不仅体现了中国人民的传统习俗和快乐心情,也丰富了国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爆竹烟花行业产品质量监管现状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尽管我国对于爆竹烟花行业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但还存在监管力度不够和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2.企业自身责任意识淡薄:部分爆竹烟花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缺乏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强调的是经济效益而非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3.市场监管不到位:爆竹烟花市场规模庞大,但市场监管部门的人手和监督力度都相对不足,导致监管漏洞。

三、爆竹烟花行业产品质量监管面临的问题1.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目前,爆竹烟花行业普遍缺乏统一的质量标准和评估体系,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2.生产环节监管薄弱:对于爆竹烟花产品的生产环节监管不够严格,存在生产工艺不规范、原材料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3.市场销售环节监管不到位:由于市场监管部门的限制,造成了爆竹烟花产品的销售环节监管不到位,市场上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和低质量产品的流通。

四、提高爆竹烟花行业产品质量监管的对策1.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监管门槛和力度。

同时,加大对非法生产和销售爆竹烟花产品的打击力度,加大违法成本。

2.推动企业自律与社会责任:鼓励爆竹烟花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质量监控,并加强员工培训和素质教育,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安全管理之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的措施

安全管理之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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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之烟花爆竹领域安 全监管的措施
汇报人: 2024-01-09
目录
•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概述 •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核心措施 •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 •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挑战与对
策 •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案例分析
01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概述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定义和重要性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定义
企业层面的规章制度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完 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 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建立相 应的考核机制。
企业还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 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 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04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挑战与对 策
安全监管的难点和问题
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实施严格的许可制度,确保 车辆具备相应的运输条件和资质。
安全防护
要求烟花爆竹运输过程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 施,如防震、防水、防高温等。
路线规划
对烟花爆竹运输路线进行规划,避开城市中心区 域和人口密集区域,降低运输风险。
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
销售许可
对烟花爆竹销售点实施严格的许可制 度,确保销售点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 和资质。
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强化日常监管
该市定期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 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 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该市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 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非法行 为的发生。
成功案例二
01
完善安全制度
该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 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 员的安全职责。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烟花爆竹产品属于爆炸物品,具有季节性强、易燃易爆、可流动性、伤害性的特点。

自2004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由公安机关移交安监部门,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经过几年的规划发展,取得一定长足进步,但也存在监管难度大、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要求执行不到位、零售经营网点布点不合理、联合执法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不到位等问题,结合安全监督管理现状和经营管理实际,要逐步探索符合实际的对策措施,强化制度、落实责任、夯实基础、严格管理,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企业,促进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安全。

一、现状(一)工作职责涉及多个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职责不明确根据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第五条规定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的有权处理机关是公安部门、安监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规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安监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部门法定职责过程中存在以下5种违法违规行为有交叉现象,两个部门均有处理权,致使责任不明确、处置工作推诿,分别是:1、有许可证,无营业执照;2、有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3、无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4、无许可证,有营业执照,有经营范围;5、无许可证,无营业执照。

(二)监督管理、打非治违、自律约束工作机制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在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安监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论证、实施行政许可、组织安全检查,但安全生产准入关和行政许可关把关难、安全检查标准和要求执行难的问题一直无法有效解决。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编号:SY-AQ-05414(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in the safety supervision of 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近年来,常熟市烟花爆竹行业从加强部门联动、提高行业自律、强化安全宣传、坚决打击非法等方面入手,着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安全燃放的意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呈现平稳态势。

但是,在实际监管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和矛盾,需引起我们监管人员和全体经营户的重视。

对这些问题,笔者作了粗浅的思考,希望能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处理好三个关系1、安监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烟花爆竹实行多部门综合管理。

烟花爆竹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多个环节,工作职能涉及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多部门。

因此,在开展综合管理过程中,一是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切实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监管职能;二是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商监管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各自为政、互相扯皮的现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2、安监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行业协会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民间社团组织,在长期的烟花爆竹行业监管过程中担当起了企业与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政府监管部门有力的助手。

执法人员的挑战烟花竹安全管理的风险管控

执法人员的挑战烟花竹安全管理的风险管控

执法人员的挑战烟花竹安全管理的风险管控执法人员的挑战-烟花竹安全管理的风险管控烟花爆竹是民众在庆祝节日时热衷使用的娱乐用品。

然而,由于烟花竹使用不当可能导致危险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执法人员在烟花竹安全管理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必须加强对烟花竹的风险管控。

本文将重点讨论执法人员在烟花竹安全管理中所面临的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一、执法缺乏力度与难以实施烟花竹的安全管理需要强有力的执法措施。

然而,执法人员在面对违规使用烟花竹的行为时,常常面临着诸多困难。

首先,执法力度不够。

一方面,执法人员数量有限,无法实现对每一处的烟花竹使用行为进行全面监管。

另一方面,由于烟花竹运输和贩卖环节的操作灵活,很容易使执法行动陷入被动。

此外,执法人员也需要面对部分民众对烟花竹的盲目热爱,往往对执法行动持有抵触态度。

针对上述问题,执法机关应加大对烟花竹安全管理的宣传与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确保全面监管的可行性。

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烟花竹的生产、运输、贩卖等环节进行综合管理。

二、执法难以及时发现和阻止违规行为烟花竹的违规使用常常导致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然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监管覆盖面不广、难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的问题。

烟花竹的使用往往发生在居民区、农村地区等人口密集场所,这给执法人员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此外,由于烟花竹的使用时间集中在节日等特定时段,执法机关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阻止违规行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执法机关应该制定更加灵活的监管措施。

例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摄像头、人脸识别等,加强对烟花竹使用情况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同时,执法机关应加强与社区、学校等场所的合作,引导居民和学生合理使用烟花竹,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执法人员自身安全保障问题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常常需要面对危险和挑战。

烟花竹的爆炸不仅对公众造成威胁,对执法人员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的几个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常熟市烟花爆竹行业从加强部门联动、提高行业自律、强化安全宣传、坚决打击非法等方面入手,着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安全燃放的意识,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呈现平稳态势。

但是,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和矛盾,需引起我们监管人员和全体经营户的重视。

对这些问题,笔者作了粗浅的思考,希望能对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处理好三个关系1、安全监督部门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关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烟花爆竹实行多部门综合管理。

烟花爆竹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多个环节,工作职能涉及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多部门。

因此,在开展综合管理过程中,第一,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监管职能;二是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商监管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防止出现各自为政、互相扯皮的现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2、安全监督部门与行业协会的关系行业协会是经政府批准成立的民间社团组织,在烟花爆竹行业的长期监管中,它是企业与政府职能管理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政府监管部门有力的助手。

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协会社会接触面广、信息灵通的特点,努力发挥协会在行业管理和“打非禁私”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同时也要利用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号召力强的特点,引导其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努力在全体经营户之间形成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纠错的自律行为。

3、安监部门与合法经营户的关系从全市零售经营户的统计情况来看,弱势群体占了相当数量,这些经营者年龄偏大、经营条件不高、经营能力不强。

安全监察部门应当把服务民生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主动深入到经营户之中,倾听他们的诉求。

在平时安全监管过程中,要主动帮助他们分析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逐步提高他们对安全经营的认知度和自我防范、自我完善的能力。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最新版)从现在到春节这段时期,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将会持续升温,又恰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处于调整阶段,由于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滞后,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方面容易出现漏管、不管现象,以致形成真空地段,导致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国家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中央编办发[2003]15号文件《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意见的通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厂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炸的刑事案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定烟花爆竹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目前,一些地方公安、安监部门在对各自职责分工的规定上存在着不同的理解。

主要焦点是两句话。

一是安监部门: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公安部门: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浅析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化工知识笔者所在的四川省苍溪县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批发企业2家、零售网点300家。

近年来,苍溪县烟花爆竹行业从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提高行业自律、强化安全宣传、坚决打击非法等方面入手,着力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安全燃放的理念,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连续6年未发生一起伤亡事故。

但是,在日常安全监管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

一是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途径界定不明晰。

无论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还是《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都明确了批发企业应当向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却没有明确规定生产企业的产品流向。

但是,生产企业的产品必然要进入流通环节,也就是销售。

这种销售行为在实践中遇到以下几项法律空白:首先,生产企业只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而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许可范围均核定了“生产及销售”或“生产、经营”,这种从生产环节进入流通环节的实际销售行为的合法性没有界定。

其次,对生产企业直接向零售网点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无依据。

二是生产企业在厂外设置零售网点界定不明晰。

《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31条有关“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可以在生产厂区以外设立零售网点”之规定,有两个方面未明确:首先,“生产厂区以外”的范围是以所在乡镇还是以所在市、县(区)未明确界定。

其次,生产企业设立零售网点的目的是销售自己企业的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这与法规规定的“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存在冲突。

三是烟花爆竹区域经营界定不明晰。

目前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烟花爆竹区域经营限制问题。

有的地区为便于管理烟花爆竹,出台了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批发企业跨县(区)经营,但容易造成地区保护、垄断经营。

有的未限制跨区域经营的地区,虽然采取了外地批发企业备案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经营行为,却因多家批发企业跨区域经销烟花爆竹来源多、品种杂、标识不清,引发市场混乱,使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整改措施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整改措施
一、前言
烟花爆竹的燃放,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重要习俗。

然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问题分析
1. 烟花爆竹的质量问题:部分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事故。

2. 公众安全意识淡薄:很多人并未意识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3. 监管力度不足:在春节期间等特殊时期,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往往不够。

三、整改措施
1. 严格把控烟花爆竹生产源头: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管,严禁非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

2. 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3. 加大执法力度:在春节期间等特殊时期,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 推广环保型烟花爆竹:鼓励和支持研发和使用环保型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

四、总结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从源头抓起,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推广环保型烟花爆竹,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我们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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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两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重要时段,各种安全生产经营问题显现,安全隐患层出不穷,事故多发,安全监管难度加大。

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表现
1、一些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不依法生产经营、违法生产经营现象突出。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从事生产经营有着相对比较丰厚的利润。

一些生产经营者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能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忽视人对安全的要求,在节日期间突击生产,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运输,不从正规厂进货、出售劣质、违禁商品。

2、对无证生产经营存在监管“真空”。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2005年3月16日)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明确指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
产事故。

具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并对有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查处,对没有许可证的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明确。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进行查处。

但在基层实际操作中,许多部门和人员认为烟花爆竹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事。

公安部门重视涉及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对无证生产经营往往重视不够。

对无证单位的监管存在谁也不管的情况,影响了持证经营、合法经营;由于没有取得相关证照,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资格审查,安全无保障。

3、基层安全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在基层,具体在县(区)。

目前,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总体水平不高,没有与国家及省、市机构建设同步,步伐相对滞后。

面对日趋繁杂的监督管理任务,人员偏少,机构不健全。

有的县(区)机构2-3个人、3-5个人,处理日常工作相对乏力,何况要对包括烟花爆竹在内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4、烟花爆竹管理与经营仍是一体。

由于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力量不足,在一些地方仍沿用以
前的监管思路与方法,有设在供销系统或者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代为监管。

供销、经营单位一边管理、经营,一边在政府的领导下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市场进行管理,又对违、禁商品进行稽查。

经营者又经营又管理,充当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重角色,踢球的当裁判,他自己老踢好球。

安全监管成了独家经营的保护伞。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1、监管职能调整过程中,许多监管方式、方法都在摸索中,存在一些问题是客观存在;
2、安监部门自负责烟花爆竹监管工作以来,取得了很好效果,但由于人员、机构设置、经费等因素的制约,存在一些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当、不及时等问题;
3、生产经营者的价值观的偏差。

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价值的取向应适时调整。

利润固然是发展的基础,但利润必须要有安全生产经营作保障,要安全发展才能真正发展,才是科学发展;
4、没有形成“大安全”。

安全是关系大家的事,不是那一个部门、或是那一个人的事。

烟花爆竹安全,它不仅仅是生产经营者的事,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事,关系着我们千家万户,关系着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

如果生产者生
产劣质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就有可能在你、我、他的手里燃放,就有可能出现事故;如果监管到位了堵住了劣质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流通渠道,企业生产了也不会流到我们老百姓的手里;如果监管住企业不生产劣质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就堵住了源头;如果监管不到位,存在漏洞,如果劣质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烟花爆竹存在于市场,你、我、他就没有安全保障了,这时只能靠你、我、他的安全知识去辨识。

对于合格的商品,我们也要有安全燃放的知识。

现在,一提安全,就是安监部门,这没什么不对,但要从自身上去保障安全,掌握安全自我保护知识,不购买无厂家、无厂址、不合格、没有安全保障的商品,不到非法经营单位购物,杜绝不安全产品。

5、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安监部门相对来说是个新组建的机构,安全专业人员相对不足,外行占人员的多数。

要把安全工作抓好,必须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其素质。

6、法制建设步伐应加快。

安监部门监管着安全生产经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能与其职责相当,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重大责任人员责任追究没有过硬的手腕。

三、对策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监督管理工作,从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着手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机构建设。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机构、没有人员,谈何实施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要,并在工作在勤恳、廉洁、公道、正派。

3、强化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经营者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把经营者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作为本人任职和本单位取得许可证的必备要素。

4、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烟花爆竹监督管理部门,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代为实施监督管理。

建议取消设在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经营者就是经营者,不应是管理者也不能成为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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