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道安装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范本一:1. 引言本文档为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旨在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流程及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2. 术语和定义2.1 城镇燃气定义:指通过管道输送的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等可燃气体,在城市和城镇范围内供应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燃气的燃气。
2.2 燃气管道定义:用于输送城镇燃气的管道系统,包括主管道、支管道、连接管道及配管道等。
2.3 施工定义:指城镇燃气管道系统的安装和建设过程,包括勘察设计、土方开挖、管道铺设、焊接、试验和保护等工作。
3. 施工准备3.1 勘察设计3.1.1 勘察设计的程序3.1.2 勘察设计的内容3.1.3 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和批准3.2 材料准备3.2.1 管道材料的选用3.2.2 材料质量检验与验收3.2.3 存放和保护4. 施工工艺4.1 开挖与沟槽支护4.2 管道铺设4.3 管道连接4.4 管道焊接4.5 阀门、附件和仪表的安装4.6 绝缘处理4.7 井室施工4.8 消防设施安装4.9 接地装置的安装4.10 光缆敷设5. 施工验收5.1 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5.2 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5.3 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6. 运行和维护6.1 管道遗留问题的整改6.2 运行准备6.3 调试与试运行6.4 管道维护与检修7.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 附件1:城镇燃气管道勘察设计文件模板- 附件2:城镇燃气管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表- 附件3:城镇燃气管道运行维护手册8. 法律名词及注释8.1《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定义:规定了城市燃气的管理制度,保障了城市燃气的安全供应和使用。
8.2《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定义:规定了燃气管道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和要求,保障了燃气管道的质量和安全。
范本二:1. 引言本文档为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指导。
CJJ28-2023城镇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28-2023城镇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CJJ28-2023 城镇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引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用于指导城镇燃气管网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施工和验收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城镇燃气供应的安全和可靠性。
本规范的内容适用于城镇燃气管线工程的施工和验收。
2. 施工规范2.1 施工组织- 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设计文件,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2 材料选用- 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的材料,并进行严格的检验。
-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材料的特性和要求,进行正确、合理的储存、保管和使用。
2.3 施工技术要求-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管网的质量。
- 所有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应进行现场监测和记录,以便后续验收和追溯。
2.4 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措施和紧急预案。
- 所有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2.5 环境保护-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
-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土壤、水源和大气等环境污染。
3. 验收规范3.1 施工验收准备-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完成后,按照相关要求准备验收申请材料,包括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等。
- 施工单位应通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确保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验收条件已达到。
3.2 验收程序- 验收部门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施工单位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技术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 验收部门应进行现场检测和抽样,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行全面检验。
3.3 验收结果- 验收部门应根据验收结果,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行评定,判断是否合格。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规范1.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进行充分的施工前准备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并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审查。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
(3)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管道、燃气灶具等设备材料,并进行验收。
(4)制定施工安全管理计划,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 施工过程(1)燃气管道安装在进行燃气管道安装时,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选择合格的管道材料,保证管道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管道的铺设应垂直、水平,管道之间应有足够的间距,确保管道的连接牢固。
③管道的安装应采用专用工具和设备,保证施工的精准和高效。
(2)燃气灶具安装在进行燃气灶具安装时,施工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选择合格的燃气灶具,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②灶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燃气管道连接牢固,安全可靠。
③安装后对灶具进行检测,确保其使用安全。
3. 施工验收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施工验收。
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燃气管道和燃气灶具进行检测,确保其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2)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清理处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3)编制施工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城镇燃气室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 施工质量验收城镇燃气室内工程质量验收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燃气管道的质量进行检测,包括管道的安装质量、连接质量等。
(2)对燃气灶具的质量进行检测,包括灶具的安装质量、使用安全性等。
(3)对施工现场的清洁和整洁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卫生要求。
2. 施工质量整改如果在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
燃气管道验收规范标准

1 总则1.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承担城镇燃气室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
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
1.0.4 城镇燃气室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 室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0.6 室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室燃气管道安装2.1 一般规定2.1.1 用户室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GB 50028 的规定。
2.1.2 室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 室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部进行清扫,保证其部清洁。
2.1.4 室燃气管道安装前的上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工程施工标准
城市燃气工程施工需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具体要求如下:
1. 施工人员:施工人员需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和技能。
2. 施工设备:施工设备需保持良好状态,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施工材料: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燃气管道和附件,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4. 施工步骤:按照规范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步骤,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5. 安全防护:施工现场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二、验收标准
城市燃气工程竣工后,需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验收标准如下:
1. 工程文件: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工程验收记录等相关文件。
2. 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包括管
材连接、焊接质量等。
3. 安全检查: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确保燃气工程使用安全。
4. 使用指导:提供燃气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指南,确保居
民正确使用。
5. 验收合格: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确认,符合要求的工程方可投入
使用。
总结
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标准严格要求,旨在保障燃气工程的质
量和安全。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才能确保城
市燃气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居民提供安全可靠的燃气服务。
希
望相关部门和企业都能够严格执行标准,共同维护城市燃气工程的安
全和稳定。
城镇燃气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1.1一般规定1.1.1安装前应将管道附件及设备的内部清理干净,不得存有杂物。
1.1.2 阀门、凝水缸及补偿器等在正式安装前,应按其产品标准要求单独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合格的设备、附件应做好标记,并应填写试验纪录。
1.1.3试验使用的压力表必须经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量程宜为被测压力的1.5~2.0倍,阀门试验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得低于1.5级。
1.1.4每处安装宜一次完成,安装时不得有再次污染已吹扫完毕管道的操作。
1.1.5 管道附件、设备应抬入或吊入安装处,不得采用抛、扔、滚的方式。
1.1.6管道附件、设备安装完成后,应及时对连接部位进行防腐。
1.1.7阀门、补偿器及调压器等设施严禁参与管道的清扫。
1.1.8凝水缸盖和阀门井盖面与路面的高度差应控制在0 ~+5 mm范围内。
1.1.9 管道附件、设备安装完成后,应与管线一起进行严密性试验。
1.2阀门的安装1.2.1安装前应检查阀芯的开启度和灵活度,并根据需要对阀体进行清洗、上油。
1.2.2安装有方向性要求的阀门时,阀体上的箭头方向应与燃气流向一致。
1.2.3 法兰或螺纹连接的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焊接阀门应在打开状态下安装。
焊接阀门与管道连接焊缝宜采用氩弧焊打底。
1.2.4 安装时,吊装绳索应拴在阀体上,严禁拴在手轮、阀杆或转动机构上。
1.2.5 阀门安装时,与阀门连接的法兰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 。
严禁强力组装,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受力均匀,阀门下部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承重支撑。
1.2.6 法兰连接时,应使用同一规格的螺栓,并符合设计要求。
紧固螺栓时应对称均匀用力,松紧适度,螺栓紧固后螺栓与螺母宜齐平,但不得低于螺母。
1.2.7 在阀门井内安装阀门和补偿器时,阀门应与补偿器先组对好,然后与管道上的法兰组对,将螺栓与组对法兰紧固好后,方可进行管道与法兰的焊接。
城镇燃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为了保证燃气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供气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一、施工单位要求1.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
2. 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3. 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
二、施工人员要求1.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
2. 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
3. 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
三、工程施工要求1. 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
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燃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时,不得自行更改。
2. 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修改设计或材料。
四、工程验收要求1.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组应由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2. 工程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
3. 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出具验收报告。
五、工程质量要求1. 燃气管道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的材质、规格、安装位置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 燃气管道焊接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焊缝应进行无损检测。
3. 燃气管道系统应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4. 燃气计量表安装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表的准确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家用、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燃具和用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六、安全施工要求1. 燃气工程施工现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城镇燃气试验与验收规范

城镇燃气试验与验收规范1.1 一般规定1.1.1 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1.1.2 燃气管道穿(跨)越大中型河流、铁路、二级以上公路、高速公路时,应单独进行试压。
1.1.3 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及中高压管道严密性试验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及附近民众与设施的安全。
1.1.4 试验时应设巡视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在试验的连续升压过程中和强度试验的稳压结束前,所有人员不得靠近试验区。
人员离试验管道的安全间距可按表1.1.4确定。
表1.1.4安全间距1.1.5 管道上的所有堵头必须加固牢靠,试验时堵头端严禁人员靠近。
1.1.6吹扫和待试管道应与无关系统采取隔离措施,与已运行的燃气系统之间,必须加装盲板且有明显标志。
试验完成后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部门的签字。
1.1.7试验前应按设计图检查管道的所有阀门,试验段段必须全部开启。
1.1.8在对聚乙烯管道或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吹扫及试验时,进气口应采取油水分离及冷却等措施,确保管道进气口气体干燥,且其温度不得高于 40℃;排气口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1.1.9试验时所发现的缺陷,必须待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后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应重新试验。
1.2 管道吹扫1.2.1 管道吹扫应按下列要求选择气体吹扫或清管球清扫:1. 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钢骨架聚乙烯符合管道和公称直径小于 100 mm或长度小于 100 m的钢质管道,可采用气体吹扫。
2.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 mm的钢质管道,宜采用清管球进行清扫。
1.2.2 管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1.吹扫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补口、涂漆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
2.管道安装检验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吹扫工作,并应在吹扫前编制吹扫方案。
3. 应按主管、支管、庭院管的顺序进行吹扫,吹扫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合格的管道。
4. 吹扫管段内的调压器、阀门、孔板、过滤网、燃气表等设备等不应参与吹扫,待吹扫合格后再安装复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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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道安装验收规范城镇燃气管道验收规范1 总则1.0.1 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提高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商业建筑、燃气锅炉房(不含锅炉本体)、实验室、使用城镇燃气的工业企业(不含燃气设备)等用户室内燃气管道和燃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燃气发电厂、燃气制气厂、燃气储配厂、燃气调压站、燃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存、灌瓶、气化、混气等厂站内的燃气管道的施工及验收。
1.0.3 承担城镇燃气室内工程及与燃气工程配套的报警系统、防爆电匀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或由其认可的资质和证书。
从事施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焊接人员应持有上岗资格证。
1.0.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应按已审定的设计文件实施;当需要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1.0.5 室内燃气管道所用的管材、管件、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燃具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
1.0.6 室内燃气工程验收合格后,接通燃气应由燃气供应单位负责。
1.0.7 检验合格的燃气管道和设备超过六个月未通气使用时,应由当地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1.0.8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2.1 一般规定2.1.1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和用气设备的燃气燃烧器采用的额定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规定。
2.1.2 室内燃气管道采用的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在安装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1.3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应对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等内部进行清扫,保证其内部清洁。
2.1.4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上建工程,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2.2 燃气管道安装2.2.1 燃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2.2.2 燃气管道使用的管道、管件及管道附件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管径小于或等于50,宜采用镀锌钢管或铜管;管径大于50 或使用压力超过10kPa,应符合本规范2.1.2 条的规定。
铜管宜采用牌号为TP 2 的管材。
DN DN2.2.3 燃气管道的切割应符合下列规定:1 碳素钢管。
镀锌钢管宜用钢锯或机械方法切割;2 不锈钢管应采用机械或等离子方法切割;不锈钢管采用砂轮切割或修磨时应使用专用砂轮片;铜管可采用机械或手工方法切割;3 管道切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切口表面应平整,无裂纹、重皮、毛刺、凸凹、缩口、熔渣、氧化物、铁屑等;2) 切口端面倾斜偏差不应大于管道外径的 1%,且不得超过3mm ;凹凸误差不得超过1mm。
2.2.4 燃气管道的弯管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 的规定。
燃气管道的弯曲半径宜大于管道外径的3.5 倍。
弯管截面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得大于管道外径的8%。
铜制弯管及不锈钢弯管制作应采用专用弯管设备。
2.2.5 燃气管道的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与管件的坡口:1) 管道与管件的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2) 管道与管件的坡口及其内外表面的清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 50235 的规定;3)等壁厚对接焊件内壁应齐平,内壁错边量不宜超过管壁厚度的10%;钢管且不应大于2mm。
2 焊条、焊丝的选用:1) 焊条、焊丝的选用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98 中6.3.1 条,8.2.1 条的规定选用;2) 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不均匀、有气孔、裂纹、生锈或受潮的焊条。
3 管道的焊接工艺:1)应符合GB 50236 的有关规定;2)焊接时应先点焊,然后再全面施焊;3)点焊必须焊透;点焊处有裂纹、气孔、夹渣缺陷时应铲除重焊,必须在点焊合格后方可全面施焊;4)焊缝严禁强制冷却。
4 焊缝质量:1)焊完后焊缝应立即去除渣皮、飞溅物,清理干净焊缝表面,然后进行焊缝外观检查;2)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当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GB 50236—98 中表11.3.2 中的?级焊缝标准;5 在主管道上开孔接支管时,开孔边缘距管道对接焊缝不应小于 100mm ; 当小于100mm 时,对接焊缝应进行射线探伤;管道对接焊缝与支、吊架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 。
6 法兰焊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管路法兰技术条件》JB/T 74—94 中附录C 的有关规定。
7 铜管钎焊焊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铜管的焊接应采用硬钎焊形式,不得采用对接焊和软钎焊形式; 2)钎焊材料宜采用低银铜磷钎料;3)钎焊前应用细砂纸除去钎焊处铜管外壁与管件内壁表面的污物及氧化层; 4)焊接前应调整铜管插入端与管件承口处的装配间隙,使之尽可能均匀; 5)钎焊时应均匀加热被焊铜管及接头,与黄铜管件焊接时应添加钎剂,当达到加热温度时送入钎料,钎料应均匀渗入承插口的间隙内,加热温度宜控制在645,790 ?之间,钎料填满承插口间隙后应停止加热,保持静止,然后将钎焊部位清理干净;6)铜管钎焊后必须进行外观检查,钎缝应饱满并呈圆滑的焊角,钎缝表面应无气孔及铜管件边缘被熔融等缺陷。
2.2.6 管道、设备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与设备、阀门进行法兰连接前,应检查法兰密封面及密封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凹陷、斑点等缺陷;2 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3 法兰连接应与管道同心,法兰螺孔应对正,管道与设备、阀门的法兰端面应平行,不得用螺栓强力对口;4 法兰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符,垫片安装必须放在中心位置,严禁放偏; 法兰垫片在设计文件无明确要求时,宜采用耐油石棉橡胶垫片或聚四氟乙烯垫片; 使用前宜将耐油石棉橡胶垫片用机油浸透;5 应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螺栓的紧固应对称均匀,螺栓紧固后宜与螺母齐平,涂上机油或黄油,以防锈蚀。
2.2.7 管道、设备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与设备、阀门螺纹连接应同心,不得用管接头强力对口;2 管道螺纹接头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带做密封材料;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密封材料挤入管内;3 钢管的螺纹应光滑端正,无斜丝、乱丝、断丝或破丝,缺口长度不得超过螺纹的10%;4 铜管与球阀、燃气计量表及螺纹连接附件连接时,应采用承插式螺纹管件连接;弯头、三通可采用承插式铜配件或承插式螺纹连接件。
第 10 页2.2.8 燃气管道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管径小于或等于DN 50 的燃气管道宜采用螺纹连接;管径大于DN 50 或使用压力超过10kPa 的燃气管道宜采用焊接连接;铜管应采用硬钎焊连接。
2.2.9 燃气管道与燃具之间用软管连接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口、软管与燃气具接口均应选专用固定卡固定;2 非金属软管不得穿墙、门和窗。
2.2.10 燃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外墙、承重墙、楼板时的钢套管或非金属套管管径不宜小于表2.2.10 的规定;高层建筑引入管穿越建筑物基础时的套管管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表 2.2.10 燃气管道的套管直径燃气管直径(mm)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DN100 DN150套管直径(mm)DN32 DN40 DN50 DN65 DN65 DN80 DN100 DN100 DN150 DN2002.2.11 当引入管采用地下引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穿越建筑物基础或管沟时,敷设在套管中的燃气管道应与套管同轴,套管与引入管之间、套管与建筑物基础或管沟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密封性能良好的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填实;2 引入管室内竖管部分宜靠实体墙固定;3 引入管的管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宜采用无缝钢管;4 湿燃气引入管应坡向室外,其坡度应大于或等于0.01。
2.2.12 当引入管采用室外地上引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套管内的燃气管道不应有焊口及连接接头,升向地面的弯管应符合本规范2.2.4 条的规定,引入管的防护罩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制作和安装; 2 地上引入管与建筑物外墙之间净距宜为100,120mm ;3 引入管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保温层表面应平整,凹凸偏差不宜超过?2mm。
第 11 页2.2.13 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 25 时,不宜小于30mm ; 管径在25,DN40 时,不宜小于50mm ;管径等于50 时,不宜小于60mm ;管径大于DN 50 时,不宜小于90mm 。
2.2.14 燃气管道垂直交叉敷设时,大管应置于小管外侧;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交叉敷设时,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其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028的规定。
2.2.15 燃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 以内役固定托架不应少于一处;钢管的水平管和立管的支承之间的最大间距宜按表2.2.15—1 选择;铜管的水平管和立管支承的最大间距宜按表 2.2.15—2 选择。
表 2.2.15-1 钢管支承最大间距管道公称直径(mm) 最大间距(m) 管道公称直径(mm) 最大间距(m) 15 2.5 100 7.020 3.0 125 8.025 3.5 150 10.032 4.0 200 12.040 4.5 250 14.550 5.0 300 16.570 6.0 350 18.580 6.5 400 20.5表 2.2.15-2 钢管支承最大间距公称外径(mm) 15 18 22 28 35 42 54 最大间距立管 1.8 1.8 2.4 2.4 3.0 3.0 3.0 (m) 水平管1.2 1.2 1.8 1.8 2.4 2.4 2.4 公称外径(mm) 67 85 108133 159 219 —最大间距立管 3.5 3.5 3.5 4.0 4.0 4.0 —(m) 水平管3.0 3.0 3.0 3.5 3.5 3.5 —当铜管采用钢质支承时,支承与铜管之间应用石棉橡胶垫或薄铜片隔离。
2.2.16 燃气管道采用的支承固定方法宜按表 2.2.16 选择:表2.2.16 燃气管道采用的支承固定方法管径(mm) 砖砌墙比混凝土制墙板石膏空心墙板木结构墙楼板 DN15,DN20 管卡管卡管卡管卡吊架DN25,DN40 管卡管卡夹壁管卡管卡吊架DN50,DN75 管卡、托架管卡、托架夹壁托架管卡、托架吊架 DN80 以上托架托架不得依敷托架吊架2.2.17 燃气管道施工时,以避免将管体焊缝朝向墙面,焊缝不明显的管道应事先做好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