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签体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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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培训(1)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培训(1)

第三章 食品标签应标示的内容
3.1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食品名称 配料表 净含量和规格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标准代号 其他标示内容(辐照、转基因、营养标签、质量等级等)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 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识,则应在说明书或者合同上注明
19
商品条码 商品条码的有效性与唯一性(一品一码)
20
食用方法 /
21
商标
R/TM
要求
依据
1.研发部门在制定产品配方时识别产品原料或其成分中含有或可能含有 的食品致敏物质。 2.致敏物质的标示以市场部门产品负责人的意见为准,主要考虑致敏 物质的标示给消费者对产品选择带来的影响。
商品条码以公司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中载明的厂商识别 码为基础,按照商品条码编码规则,自行编码,确保一品一码。编制 好的商品条码,应向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并进行网上 登记备案。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GB 12904-2008 《商 品条码 零售商品 编码与条码 表示》
以产品研发部门提供的文本为准
注册或非注册
第四章
4.4 标签标识豁免情况
GB7718-2011条文释义
• 当然,有一些特殊预包装食品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此处注意:是豁免强制性标示):



--生鲜食品,如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禽蛋等;
6
贮存条件
贮存条件是满足产品保质期的前提条件。
GB 7718-2011标准中 4.1.8条款
4.3 条文释义 第四章 GB7718-2011条文释义

中国渔业生态标签制度及其启示

中国渔业生态标签制度及其启示

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它有害于环 境和身体健康的物质 。A 级绿色食 品生产过程 中严格按
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 量使用 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有机食品是绝对不使 用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且生产数量有限,非转基 因的食品。 目前,在欧美发达国家,有机食品发展极为 迅速,我国有机食品的生产主要是面向国际市场 。19 94 年 1月在江苏南京成立 了中国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以规 O 范指导国内有机食品事业的发展。 无公害鱼产品、绿色鱼产品和有机鱼产品是三类既 相互联系又各 自独立的安全鱼产品,其 中绿色鱼产品和 有机鱼产品是在无公害鱼产品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无 公害鱼产品是由中国政府发起并组织领 导的,其标准为 强制性标准 ,是对龟产品质量最起码的要求 ,是龟产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属的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无公害鱼产品、绿色鱼产品和有机鱼产品标签制压 迎合了全球范围内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的趋势 ,在保窿 鱼产品安全 、促进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调整中国渔业产
业结构 ,增强中国龟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了积j I
作用。然而这三类鱼产品标签制度在实施过程 中存在 下问题 ,影响了中国渔业生态标签制度的发展 。 1安全鱼产品认证标准不统一,且存在多头管理自 . 局面。如前所述 ,有机鱼产品对鱼产品质量和相关环 因素要求标准最高,绿色鱼产品次之 ,无公害鱼产 品贝 要求标准最低。认证标准不统一容易导致生产者和消 者对 目前中国三类安全鱼产品的混淆 ,并可能导致市
维普资讯

塑j 旦 塑 堑 垂
中国是一个渔业大国,还是一个水产养殖大国,水 产养殖产量居世界首位,占全世界的2 3 / 。然而 由于 目 前中国淡水水域和近海海域污染严重 ,养殖业也存在着 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粗放型发展的问题,这严重影响了 渔获量和鱼产品质量,并阻碍了中பைடு நூலகம்鱼产 品进入 国际市

标签体系搭建模板-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标签体系搭建模板-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标签体系搭建模板-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标题:构建标签体系的模板搭建导言:标签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分类系统,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归类信息。

构建一个全面且具有逻辑性的标签体系是网站、应用程序或其他信息管理系统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如何搭建一个有效的标签体系模板,以便准确地标记和分类各种内容。

一、确定需求1. 定义目标:在构建标签体系之前,明确你的目标和需求。

标签体系应该为用户提供方便的导航和检索功能。

2. 考虑内容类型:确定你要管理的内容类型,如文章、视频、图片等。

这有助于确定需要多少个标签和它们的层级关系。

3. 分析用户需求:了解用户的兴趣和需求,以便为他们提供相关的标签选择。

二、设计标签结构1. 标签分类:根据内容的共性和相关性,将标签进行分类。

可以使用主题、类型、地点、时间等方面进行分类。

2. 标签层级: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和关联性,设置标签的层级结构。

例如,可以将标签分为主标签和子标签,从而创建层次化的分类。

三、选择合适的标签1. 标签词汇:确定标签词汇的准确性和简洁性。

避免使用模糊和重复的词汇,以防混淆用户。

2. 标签数量:根据内容数量和多样性,确定需要多少个标签。

除了常用的标签,还可以添加一些特殊的标签来准确描述某些内容。

3. 标签关联性:确保每个标签与相关内容相关联。

避免过度使用标签或将不相关的内容放在同一个标签下。

四、标签管理1. 标签更新:定期检查和更新标签体系,以保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删除不再使用的标签,并根据新的需求添加新的标签。

2. 标签指南:为用户提供标签使用指南,以帮助他们准确选择和应用标签。

这有助于提高标签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结论:构建一个有用的标签体系模板是管理信息和提供用户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明确需求、设计合理的标签结构、选择合适的标签及及时管理,我们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和有组织的标签体系,提供更好的搜索和导航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示例2:标题:标签体系搭建模板:优化文章分类与搜索体验引言:在建立一个完善的内容管理系统或一个规范的博客网站时,标签体系的搭建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中国的包装和标签要求

中国的包装和标签要求

中国的包装和标签要求
中国的包装和标签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标签应清晰、牢固地固定在包装上,易于消费者辨识。

对于一些危险品或者需要特别注意的商品,还需要在明显的位置上标注警告标志。

2. 包装上需要注明产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主要成分和使用方法等必要的信息。

如果是进口商品,还需要标注原产国和代理商的名牌。

3. 对于食品类商品,需要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方式等。

对于特殊食品,如保健品、婴幼儿食品等,还需要在包装上标注特殊标识和警示语。

4. 针对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商品的包装,有更为严格的规定,如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在包装上标注相应的危险标识和警示语等。

5. 违反包装和标签规定的,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食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介绍

中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食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介绍

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不断深化,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间的食品贸易日益频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并规范食品标签内容,各地区均制定了相应的食品标签法规标准。

本文将对我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的食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进行介绍,以便广大消费者和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二、我国大陆食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我国大陆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条至第三十条明确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名称、成分表述、含量标识、贮存条件、食品添加剂等。

法律还对食品标签的虚假宣传、欺骗等行为予以严格规定,严格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则》由我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是我国大陆食品标签领域的重要法规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通用标签的规定、特殊食品标签的要求等内容,对食品标签的规范化和统一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港澳台地区食品标签相关法规标准1. 香港地区(1)《香港食品安全条例》《香港食品安全条例》是香港地区食品安全的主要法律依据,其中包括了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到食品标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清晰度等要求,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香港特别行政区标签标识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标签标识条例》也是香港地区食品标签领域的重要法规,针对食品标签的内容、标识方式、标签语言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食品标签的制作和使用提供了具体指导。

2. 澳门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澳门地区食品安全的法律基础,其中包括了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到食品标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等要求,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3. 台湾地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是台湾地区食品安全领域的主要法律,其中规定了食品标签的相关要求,包括食品标签的内容、标示方式、标签语言等,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准确地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中国银行零售客户标签体系

中国银行零售客户标签体系

中国银行零售客户标签体系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新冠疫情爆发反复等内外部环境的剧烈影响,国内银行业也在发生着显而易见的变化,整体从高利率时代过渡进入到中低利率时代。

与此同时,银行个人客户的数字化程度达到历史新高,在线时间大幅提升、使用场景更加丰富,依托数字化能力驱动零售业务增长已经成为越来越多银行的发展共识,各家银行的经营思路也逐步从过往追求增量获客转变为以挖掘存量、深耕客群价值为主。

从具体做法来看,银行普遍采取的运营动作是,以客户为中心,整合多源数据构建标签体系,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零售客群分析、洞察、运营与持续服务等一系列操作。

这其中如何基于业务现状精准定义细分客群,如何运用平台工具高效构建与沉淀客群策略,以及标签体系如何搭建支撑业务需求,成为做好零售业务数字化运营的关键。

一、银行零售数字化运营的三大阶段基于神策数据对整体行业趋势的洞察与研究,银行业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基础标签框架搭建& 数据基础能力建设该阶段以腰部以下农商行为主,主要处于数据层系统能力建设环节,大多以科技部门主导建设数据集市、标签系统等平台,形成对行内已有数据的初步整合沉淀,产出业内通用框架下的指标型基础标签,同时因为应用层平台能力的欠缺,构建的标签对于业务的直接支撑作用比较有限。

2、业务标签体系搭建& 标签管理能力建设该阶段主要存在于头部农商行以及大部分城商行。

业务层面来看,该阶段银行开始在标签基础能力之上围绕具体运营场景搭建业务应用类衍生标签;在系统层面则开始关注标签本身的生命周期管理能力,优化标签应用效率。

3、客群策略沉淀& 数据治理机制建设该阶段主要存在于头部城商行以及股份制银行,通过业务在运营实践中的不断打磨优化,已经能够基于运营策略体系沉淀出场景化的客群策略模版,在客群常态化经营以及总分支行联动营销机制中快速复用;而在数据层,该阶段银行会进一步认知到基础数据质量对于业务的巨大影响,开始在数据治理方面投入更多精力与资源。

国家标准《统一内容标签格式规范》介绍

国家标准《统一内容标签格式规范》介绍

专题·融媒瞭望哨142017年12月29日,由全国中文新闻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统一内容标签格式规范》,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颁布,标准编号GB/T 35304-2017。

该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东南大学、新华通讯社、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清华大学、大有数字资源有限公司和北京大学。

统一内容标签(Uniform Content Label,简称UCL)是我国科学家原创的内容元数据,国家标准《统一内容标签格式规范》的正式颁布,为统一内容标签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应用,以及内容大数据的规范标引、高效共享与依法治理等,提供了关键的标准支持。

一、统一内容标签国标研制背景在2000年左右,中国工程院李幼平院士在深入研究互联网信息共享方式及其缺陷的基础上,提出了统一内容标签UCL的概念。

关于UCL的最初研究成果主要发表在《中国工程科学》和《电视技术》等杂志上。

2002年,《中国传媒科技》陆续发表了李幼平院士和新华通讯社孙宝传同志关于后万维网时代和第五媒体“猜想”的对话,对UCL及新型信息共享网络进行了早期较为系统的阐述。

自统一内容标签UCL概念提出以来,经过李幼平院士与多位科学家、领域专家和研究人员等的多年研究和应用实践,它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不断丰富和完善。

统一内容标签主要在统一资源定位符URL(Uniform Resource Locator)的基础上发展而来。

URL是互联网的基础,互联网中的各种信息资源都是按照URL地址符(“Locator”)进行组织。

URL的提出及标准化极大推动了互联网的发展,但是URL通常只能表示信息资源的位置,无法描述信息资源的丰富语义,由此带来互联网信息资源难找、难管、失序等弊端。

具体而言,互联网的主要弊端表现为:有用信息不易寻找,个性需求无法满足;网上内容难以有效治理,良莠不齐垃圾泛滥;网络导读严重缺失,舆论导向难以落实等。

河北培训-ANCC系统

河北培训-ANCC系统

以RFID标签为载体的编码标准——产品电子代码
EPC(Electronic Product Code),实现了单一物
品编制的标识,使得物流中单一物品信息的沟通有
了共同语言。
EPC编码采用了全球通用的中国商品标识系统
编码体系
EPC XX联
6901234 56789 00000123456
96位EPC (二进制)
全球可回收资产标识(GRAI)
厂商前缀
0
资产类型代码 校验码
N13
N1 N2 N3 N4 N5 N6 N7 N8 N9 N10 N11 N12
系列号(可选择) X1 可变长度 X16
全球单个资产标识(GIAI)
厂商识别代码
N1 ...
单个资产参考代码
Ni Xi+1 ... (可变长度) Xj (j<=30)
00110000
001
101
011010010100 110111110010
0000110111 0111010101
0000000000000000000 0011110001001000000
标头
滤值 分区 EPC管理者 分类对象
序列号
通过RFID技术标准化,实现“物”流与信息流 链接的自动化,即信息采集的非人工干预,这就是 所谓的EPC系统
(AI’s)
GTIN
EAN-8/EAN-13
EAN-13
数据载体:条码符号 RFID 数据可用于对上述项目进行标识 RFID 数据将提供资产跟踪、定位及货主身份等信息
价格销售目录/ 订购单/订购单应答/ 运输指示/发货通知/ 收货通知
固定数据
电子信息流
三、中国商品标识系统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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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过敏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但在现阶段我国对食物过敏尚缺乏风险分 析的情况下,食物过敏的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沟通工作应当分阶段逐步 开展。因此,主要参照CODEX STAN 1 的内容,规定对配料中的食品过 敏原在配料表中以易辨识的名称标示,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 附录A: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计 算方法 • 附录B:食品添加剂在配料表中的标示形式 • 附录C:部分标签项目的推荐标示形式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 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 脂,乳化剂(322,476),食用香精,着色剂(102)),葡萄糖浆,乳化剂 (477),增稠剂(407,412),着色剂(160b),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 B.3 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 及具体名称
营养标签
GB13432
与国际法典中标签体系的对应关系
GB7718 营养标签
GB13432
CODEX STAN 1-1985
CAC/GL 1-1979 CAC/GL 2-1985 CAC/GL 23-1997
CODE的标准
关于添加剂销售的标示标准(考虑) 关于使用“清真”术语的标准(无必要性)
C.2 C.3 C.4 C.5 净含量和规格的标示 日期的标示 保质期的标示 贮存条件的标示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新制定的标准)
营养标签的目标和意义
营养标签目标:
1)帮助消费者认识食品; 2)引导消费者选则食品时朝着健康饮食的方向靠近; 3)鼓励厂家生产创新的、真正的健康产品。
营养标签意义:
1)鉴别产品 2)认定含量 3)确定成分 4)辨别误导 5)识别欺骗 6)提高产品的质量 7)推进生产线改进 8)传播饮食健康导向 9)宣传食品营养知识 10)提高人们生活质量 11)降低健康护理费用 12)改变不良饮食习惯
基本要求的主要变化
• 3.8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 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 辨认。
• 根据国家语委、商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商 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 干规定》(国语字1987第11号)中“企业、商店的牌匾、商 品包装、广告等具有广泛的社会性,用字必须合乎规范。具 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包括篆书、隶书、草书等,要求 书写正确、美观,易于辨认”的内容,以及《广告语言文字 管理暂行规定》中“广告中因创意等需要用的手书体字、美 术字、变体字、古文字,应当易于辨认,不得引起误导”的 内容,增加了后半条内容。
卫生部文件 2007年12月 2008年5月1 日起实施
• 《规范》正文共21条,同时还包括3个技术 附件。 • 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 附件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 附件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准则》。
•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发布和实 施,食品安全标准的定义得以明确,食品营养标签为食品 安全标准的一部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 的要求;
74个国家或地区营养标签的实施类型-WHO2004
强制执行国家或 自愿执行国家或地区(声 地区(实施日期) 称时强制执行) 美国(1994) 加拿大(2003.1) 阿根廷(2006.8) 巴西(2001.9) 巴拉圭(2006.8) 乌拉圭(2006.8) 以色列(1993) 马来西亚 (2003.9) 澳大利亚 (2002.12) 新西兰( 2002.12) 文莱 智利 丹麦 芬兰 南非 瑞典 瑞士 韩国 泰国 英国 越南 德国 希腊 比利时 墨西哥 菲律宾 葡萄牙 新加坡 匈牙利 意大利 日本 立陶宛 西班牙 奥地利 法国 荷兰 印度尼西 亚 卢森堡公 国 厄瓜多尔 中国台湾 中国香港 自愿执行国家或地区 没有法规标准的国家 (仅特殊膳食食品强制 或地区 中国 巴林 印度 科威特 朝鲜 摩洛哥 阿曼 秘鲁 波兰 卡塔尔 哥斯达黎加 克罗地亚 委内瑞拉 毛里求斯 尼日利亚 沙特阿拉伯 阿拉伯联合 酋长国 巴哈马群 岛 孟加拉国 伯利兹城 巴巴多斯 岛 百慕大群 岛 波斯尼亚 和黑塞哥 维那 博茨瓦纳 多米尼加 萨尔瓦多 危地马拉 洪都拉斯 巴基斯坦 尼泊尔 约旦 肯尼亚 安地列斯 群岛 土库曼斯 坦
• 配料:水,全脂奶粉,稀奶油,植物油,巧克力(可可液块,白砂糖,可可 脂,乳化剂(大豆磷脂,聚甘油蓖麻醇酯),食用香精,着色剂(柠檬 黄)),葡萄糖浆,乳化剂(丙二醇脂肪酸酯),增稠剂(卡拉胶,瓜尔 胶),着色剂(胭脂树橙),麦芽糊精,食用香料。
(新增)与营养标签的关系
• 4.1.11.3营养标签 • 4.1.11.3.1特殊膳食类食品和专供婴幼儿的 主辅类食品,应当标示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 量,标示方式按照GB 13432执行。 • 4.1.11.3.2其他预包装食品如需标示营养标 签,标示方式参照相关法规标准执行。
关于添加剂的标示
•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 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 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标示形式见附录B)。在同一预 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选择附录B中的一种形式标示食品添加 剂。当采用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的 形式时,若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 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 包括其制法。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 品添加剂,若符合GB 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 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修订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 求”。根据本款的规定,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标签、标识应制定 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 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 示内容
• 4.1.1一般要求
•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 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 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 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 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主要修改
• 按《食品安全法》,“配料清单”修改为 “配料表”; •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删除了 “单一配料的食品除外”的内容——即单 一配料的食品也需要标示配料表。
中国标签标准体系
介 绍
我国目前有关的标签标准
• GB7718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即将公 布) •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即将公布) • 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正在修订中) • 婴儿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食品中,关于标 签的规定
标准所涵盖的食品范围
GB7718
所有预包装普通食品的 标签,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有预包装普通食品的 营养标签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 的标签
进 程
• 2010年卫生部下达修订计划; • 营养食品所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成立起草 组; • 多次征求意见会后,正式在卫生部官网征 求意见; • 起草组多次根据意见修改后,提交产品分 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主任会议审查通过; • 经行政审批,即将发布。
与GB 7718-2004相比的主要变化
• 修改了适用范围; • 《食品安全法》扩大了GB7718-2004中预包装食品 的定义,涵盖了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和非直接向消 费者提供的两类定量包装即预包装食品。因此, 修订后的标签标准也涵盖了这两类预包装食品。 • 4.1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 4.2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 容

•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 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 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 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 删除了原先的“包装日期(灌装日期)” 的定义,涵盖在生产日期中。
• 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 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 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 质。 • 删除原标准中“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 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的内容。 • 删除原因:《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 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 食品”。原标准中的上述文字易引起混淆,同时 也不是定义应说明的内容。
• 4.2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标示内容 •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 按照4.1项下的相应要求标示食品名称、规 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 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 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4.4 推荐标示内容-新增食物过敏原标示要求
4.4.3.1以下食品及其制品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如果用作配料,宜在配料 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 • ——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 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 • ——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 ——鱼类及其制品; • ——蛋类及其制品; • ——花生及其制品; • ——大豆及其制品; • ——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 ——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 B.1 按照加入量的递减顺序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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