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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管理条例

应急预案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手段,是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损失的重要保障。

本管理条例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应急预案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依靠科技,注重实效;(五)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预案名称、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二)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警;(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四)应急响应措施;(五)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六)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七)应急培训和演练;(八)应急保障措施;(九)法律责任。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和修订。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二)统一指挥,协同作战;(三)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四)信息共享,公开透明。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包括以下内容:(一)启动应急预案;(二)应急响应措施的实施;(三)应急物资和装备的调配;(四)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五)应急培训和演练;(六)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应急响应措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第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三)应急预案的实施和评估;(四)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加强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一)编制原则1. 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 结合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3. 突出重点,确保关键环节;4. 综合协调,形成合力。

(二)编制内容1. 应急预案的基本情况;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3. 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4. 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5. 应急培训和演练;6. 应急信息报告和发布;7. 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废止。

四、应急预案的评审(一)评审原则1. 依法依规;2. 科学合理;3. 公开透明;4. 严谨规范。

(二)评审内容1. 应急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是否明确;3. 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是否科学合理;4. 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是否充分;5. 应急培训和演练是否到位;6. 应急信息报告和发布是否及时。

五、应急预案的发布和备案(一)发布1. 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组织单位发布;2. 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二)备案1. 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 备案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发布单位等。

六、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一)培训1. 应急预案的培训对象包括应急组织成员、相关工作人员和群众;2. 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应急物资和装备的使用等。

(二)演练1. 应急预案的演练应定期进行,确保应急组织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熟悉应急程序和措施;2. 演练内容应包括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恢复等。

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废止(一)修订1. 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或不足,应及时修订;2.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发布和备案。

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制定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方案。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符合以下要求的应急预案:(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二)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三)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物资和装备、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演练和评估等内容。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以下类别:(一)综合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性工作方案;(二)专项应急预案:针对特定类型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工作方案;(三)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具体事故现场处置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备案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评审合格的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备案机关对备案的应急预案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修订。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应急预案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评估制度,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有效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依法行政,科学管理。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五条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风险分析;(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物资和装备;(五)应急培训、演练和评估。

第六条专项应急预案应针对特定类型事故,包括:(一)火灾、爆炸、泄漏等;(二)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三)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七条现场处置方案应针对具体事故,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应提高警惕,严密防范,确保应急预案的落实。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实施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评估内容包括:(一)应急预案的实用性;(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运行情况;(三)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情况;(四)应急培训和演练的效果。

第十四条发现应急预案存在不足时,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效果,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培训、演练、修订等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和内容(一)分类根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内容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总体工作方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救援程序、后期处置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如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触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等。

专项应急预案应明确事故的类型、危害程度、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场所、设备设施、岗位等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配电室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车间机械伤害现场处置方案等。

现场处置方案应明确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一)编制要求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

2、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应急响应迅速、有效。

4、涵盖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不留死角。

(二)编制流程1、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2、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以及本单位现有的应急资源和能力。

3、制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计划,明确编制进度和时间节点。

4、起草应急预案草案,组织内部讨论和征求意见。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称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应急预案,是指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控制、缩小和降低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定的方案。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审定、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四、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五、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路段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以及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组成。

六、预案编制1、公司应急领导组审定公司总体应急预案;2、公司应急办、各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制定各专项应急预案;3、各运营管理处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公司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路段应急预案;4、各路政中队、收费站、养护中心、服务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上一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行动方案或操作手册。

第二章应急预案编制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体现以下总体要求:(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二)体现省局领导、公司主导,专业处置、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协同参与的应急工作指导方针;(三)保持与上级应急预案的衔接,保持与相邻路段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四)适应突发事件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结合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部门实际,针对性强;(五)应对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六)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八、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等;(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路段机构或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信息监测与报告、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或解除的程序和预警响应措施等;(四)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程序、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讯、指挥和协调、紧急处置、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等;(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等;(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物资、财力保障,交通、通信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等;(七)附则,包括预案管理与更新、沟通与协作、奖励与责任等;(八)附录,包括与本部门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相关单位通信录、应急资源情况一览表、标准化格式文本等。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应急预案编制、批准、发布、修订,以及宣传、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实施、逐级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制定机关或者单位应当结合应急管理实际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的要求。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机关、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机关、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机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对本机关、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协调和管理的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对特定类型突发事件或针对某项重要设施、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制定的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程序:(一)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本机关、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或者指定部门负责编制;(二)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三)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予以发布;(四)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当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备案;(五)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修订周期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一)本机关、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二)本机关、本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际效果;(三)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是企业、机构、社区等组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保护人员安全、保障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所制定的行动计划。

作为一家企业或组织必备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对维护和稳定生产和经营、保护员工安全、减轻或避免损失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应急预案的管理职责应急预案的管理职责是指组织机构或部门必须具备的制度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

制定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和模板,明确应急预案编制的责任人,采用有效的方法、技术和手段,编制实用、可行、有效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更新和改进。

2. 经费保障。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经费保障措施,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

3. 人员培训和演练。

组织应急预案的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和培训演练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应对能力及反应速度,加强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工作准备和技能学习。

4. 完善领导机制。

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的领导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和反馈应急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制定的程序1.明确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应急管理措施,明确应急实施的流程和标准操作。

2.确定应急预案的编制人。

明确责任人、职责和权限,保证应急预案编制的质量和完整性。

3.实施调查和分析。

对公司内部安全隐患和其他应急问题进行逐项调查和研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4.编制应急预案。

根据调查和研究结果制定应急预案,考虑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性和可行性,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5.审批并发布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的审批和发布需要经过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审核和确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性、权威性和全面性。

三、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1.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应急知识培训,包括灾害来源、疏散和救援方式、应急设备和物资的使用方法等。

2.不定期组织各种突发事件的实际演练,如火灾、地震、洪水等各种应急情况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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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高速公路项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和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铁建投资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对社会、单位、个人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活动而预先制订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各参建单位均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潜在的风险,编制其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参建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
评审、发布、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应遵循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各参建单位都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评审、修订、培训、演练等相关工作,统一接受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和管理。

公司安质环保部为总体应急预案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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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各部门为与自身职能直接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的牵头
部门。

第二章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第六条公司的应急预案体系应由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分别
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1.总体应急预案: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特性,确定应急处置的指挥体系、操作指南以及与应急处置相关的主要原则、标准、要求和程序等。

2.专项应急预案: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工作职责,针对不同突发事件制订的应急预案或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是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编制。

3.现场处置方案:各参建单位针对不同风险产生的突发事件所制订的实施性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

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控制措施编制,做到具体、针对性强。

4.各参建单位应依据公司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逐级制订本级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或相应的应对措施、管理制度。

第七条公司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属于组织保障体系运行(响应)预案,侧重于组织保障体系的建立、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标准要求等。

各参建单位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属于实施性预案(方案),侧重于突发事件的具体应对措施及处置方法。

- 3 -
第三章应急预案内容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符合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

第九条总体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附录等。

第十条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及方法,人力、物力、技术、协调配合等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附则,附录等。

第十一条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及方法,注意事项,人力、物力、技术、协调配合等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附录等。

第四章应急预案编制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情况;
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职责分工明确、措施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5.基本要素齐全、完整;
6.与内部管理制度和其他预案相互衔接。


十三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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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同行业突发事件案例分析、本单位基础资料等)。

2.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后果等,以及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形成分析报告,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3.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
估。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的分工
1.公司总体应急预案由安质环保部负责编制。

2.公司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

(1)水旱灾害、火灾、气象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交通事故等各类安全、质量突发事件及人身伤亡突发事件由安质环保部牵头负责;
(2)物资突发事件由建设管理部牵头负责;(3)政治事
件及恐怖袭击突发事件、社会治安、消防、群体
性上访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由综合协调部牵头负责;
(4)其他突发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相应职能部门牵头负责。

3.各参建单位各类应急预案由本单位自行编制。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管理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
进行内部和外部评审。

评审后,经主管领导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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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与完善。

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
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1.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外部环境、潜在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3.演练时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适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或存在缺陷、不足;
4.其他需修订完善的情况出现。

经过修改的应急预案,应重新进行内外部评审,经主管领导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层次地进行应急培训和教育,使各类人员熟悉相关职责、流程和对危险的识别、预警、应对等,掌握必要的应急技能。

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急处置的实践能力,提高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性。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应保留必要的记录和音
像资料,形成书面总结。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条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人员,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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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对未制订应急预案、未进行相应的培训、演练、或未采取预防、预警措施等,导致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本级或上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
之日起施行。

抄送:公司领导,存档。

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综合部2014 年 12 月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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