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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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6.01•【字号】皖财库〔2023〕571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库〔2023〕571号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参照财政部《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财库〔2020〕3号),我们制定了《安徽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2023年6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控内容第三章监控方式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五章监控结果运用第六章监控职责第七章附则安徽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执行管理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以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参照财政部《中央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财库〔2020〕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以下简称动态监控),是指省财政厅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动态监控省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清算信息,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提醒并纠正处理,以规范预算执行、防范财政资金支付使用风险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财政厅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省级预算部门和单位,以及代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

第四条省财政厅是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的主管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8.02•【字号】•【施行日期】2024.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及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23〕141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4〕1号)等规定,结合数据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有关做法,现就规范和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健全体制机制,推动数据资产管理协同共治(一)明确管理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持有或控制的,预期能够产生管理服务潜力或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数据资源。

行政事业单位应全面梳理、汇聚治理本单位的数据资源,调研论证后对能够确认为数据资产的纳入资产管理范畴。

(二)落实工作责任。

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具有国有属性,应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财政部门应强化数据资产综合管理职责,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本部门数据资产监督管理职责,行政事业单位应落实本单位数据资产具体管理职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构建协同共治的数据资产管理格局,提升数据资产管理水平和效能。

二、规范全程管理,有效促进数据资产赋能增值(三)严抓配置管理。

数据资产配置方式主要包括自主采集、生产加工、购置等。

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自主采集、生产加工形成数据资产的,应按照规定的范围、方法、技术标准等进行。

购置形成数据资产的,应根据依法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预算、资产、采购等管理要求执行,确保取得程序、方式等合法合规。

(四)加强使用管理。

安徽财经大学预算管理系统操作说明-2022年学习资料

安徽财经大学预算管理系统操作说明-2022年学习资料

3、编制项目经费基本信息-●-4项目基本信息录入完成后,生成“2016年教学专用设备采购经费-”,如果需要 传附件对项目情况进行说明,请点击上传附件按钮,-上传文档、图片等。-在低科大学合校预草管统当户:【19-王 -下载拟明加黄进度:100%已加致-【陵改密冯】-出-白功皆枝块-口项目信总却旧支出算制-,合基甜信皃管理 2a烟加-∠配改-X际-完工处理-检率附件-。下却附件-山目信总-T凸预算制管理-附件况钢门编子-项端号目名称-项类别然败-时细质人-目用否项目型大类代码-☑-凸支出预耳编韵】-无据件-0101-0101001 01-受出任字院狱字公经-⊙-沈王先-0111-可-白预骐报志它理-0101001102-茶础年学院徽竿业 经-花王先-0112-无玳件-LS0001-2015年粒学设备采内-浓王无-0114-多-少-无推件-L9 002-登础学院式维咽-®-优王先-0115-99-2016年学专肝设斋未购经安
3、编制项目经费基本信息-2-点击增加或“上配女-新设项目或修改项目信息,红色为必选项目,点-击国依次选择 门编号、负责人编号、项目类型,并填写项目名称。-1项1信县-都门编号-项目编培-4-负麦人篱号-是领技制园 威分技-项目奏型-预草费型-市技超
3、编制项目经费基本信息-部门信息选屏-人员信完选择-过条计-过调条件-过法-壶保件-辉污-铭驰用细生人执 工人-员工端号员工名杆-项阳型物号名形-0101-基医院2-1991500032李涛-1991500039 平兰-013-北学科术叔专项-1991500042头德啦-0114-双*科侵音转项-2☑-19925000 25张军-115-数半注料阳助蝶能专项-189z0001日那廿庆-D115-物学球料济辛出责项-19925 0020浅王光-D119-数字球料衡货片种击项-1992500022同新发-199250002B黄解-13 2500031是瑟-199450001日严省学-1994500021冕卫-定-备选项目类型包括设备修购、后 维修、外事出访、常规专项等,根据项-目内容结合项目类型备注信息进行选择。-如:基础医学院所有经费部门编号” 101”及负责人"”沈玉先”,2016年计划购-置设备,则项目类型编号选择“0114-教学/本科/设备修购 项”。

一体化系统用户手册(财政用户版)

一体化系统用户手册(财政用户版)

安徽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手册(财政用户版V1。

0)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编印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前言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深入和财政信息化的推进,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不仅覆盖了大部分业务环节,而且涉及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但是,由于目前使用的财政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多是为了满足单项业务需要而应急开发建设的,以至于系统功能交叉、信息重复采集,数据交换困难,既不利于数据汇总分析,也不方便财政与财务管理人员的操作使用.为改变这种状况,按照财政部和安徽省财政厅党组关于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一体化的要求与部署,结合公共财政管理需要,省财政厅决定依托全国财政统一的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开展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整合建设,组织开发了“安徽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力求将原先分散独立的业务管理系统整合成信息通畅、数据集中,覆盖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所有财政业务和所有财政资金的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更好地支撑和促进财政管理目标的实现。

新系统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投入使用,届时,日常财政管理工作涉及的指标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账务管理、公务卡消费报账、工资统发,以及财税库银联网、非税收入查询等业务功能都将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不仅能实现基本业务信息的实时共享,也方便财政处室、省直部门和预算单位全面及时地了解掌握相关信息,方便财政与财务管理人员的操作使用。

由于我们对财政一体化管理理念的认识与业务需求梳理水平有限,加上有些业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因此,恳请大家将使用中发现的新系统不尽如人意之处及其改进意见,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对系统进行改进与完善。

希望本手册对大家了解新系统的主要功能、学习掌握新系统的基本操作能够有所帮助。

重要提示本系统将于2010年1月1日投入使用.届时,目前使用的国库查询申报审核系统、政府采购申报审核系统、工资统发等系统将被本系统取代。

新老系统切换时请注意以下事项:1、新系统的网址为“http://172。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二)6页word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二)6页word

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问答(二)一、预算指标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以下简称经济科目)调整1.财政一体化经济科目调整时间安排?答:年度执行中,预算单位不得随意调整经济科目。

确需调整的,各单位于当年6月、9月上旬,登陆财政一体化系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济科目调整。

2.经济科目调整业务流程?答:经济科目调整实行网上申报审批。

业务流程如下:(1)预算单位在财政一体化系统指标管理模块“经济分类调剂”功能菜单,申报对应项目经济科目调整信息,发送预算主管部门审核。

(2)预算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财政厅归口业务处经办初审、业务处长终审(同意或退回)。

3.经济科目调整应注意哪些问题?答:经济科目调整应注意以下问题:(1)对已批复部门预算指标中,经济科目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其他支出”等,执行中,用于政府支出经济科目明确对应科目的,如差旅费、劳务费,应在调整后执行。

(2)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培训费等经济科目,原则上只能调减不能调增。

(3)不得跨类调整预算指标经济科目,如,将人员支出类指标与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指标等进行相互调剂。

(4)经济科目调整工作截止后,预算单位要及时登陆财政一体化系统。

对“单位指标调剂”页面中状态为“已录入”或“受理退回”的业务予以删除,系统自动恢复指标。

二、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管理1.省级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主要有哪些购买方式?答:(1)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主要有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两种方式。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购买项目,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由集中采购机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组织购买。

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是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购买项目,依法实行分散采购,由购买主体(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2)政府采购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5种方式。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12.15•【字号】财库[2015]2128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规程》的通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政直接支付第一节支付程序第二节审核内容及要求第三章财政授权支付第一节支付程序及要求第二节现金管理第三节监控管理第四章向特定单位、账户划转资金第五章资金归垫第六章支付退回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付申请,加强资金支付审核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纳入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以下简称“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按照财政性资金用途划分不同的支付主体,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第四条支付方式实行目录管理,由省财政厅根据预算执行管理需要和业务实际,制定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目录(附件1),定期修订和发布。

第五条预算单位应根据预算和支付方式目录,细化用款计划,正确选择资金支付方式。

资金支付方式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规定流程,重新办理用款计划申报。

预算单位未按支付方式目录申报用款计划,省财政厅不予办理资金支付。

第六条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应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可以采用银行转账、公务卡和现金结算方式。

第七条预算单位应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预算指标、用款计划及项目实施进度等提出资金支付申请,并对提交的支付申请信息及相关凭证、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预算单位申请资金支付时,应按要求完整、准确填写预算项目、资金性质、支出功能科目、支出经济科目等相关要素信息;收款人信息应填写规范,收款人名称、开户行名称不得简写、缩写;应清晰描述具体支出用途。

一体化系统简明操作手册

一体化系统简明操作手册

安徽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简明操作手册(部门单位版)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编印二〇一二年三月目录一、预算指标 (4)二、计划管理 (4)(一)一般计划 (4)1、流程 (4)2、操作说明 (5)(二)额度追减 (6)1、流程 (6)2、操作说明 (6)三、支付环节 (6)(一)直接支付申请 (6)1、流程 (6)2、操作说明 (6)(二)授权支付凭证 (7)1、流程 (7)2、操作说明 (7)四、公务卡管理 (8)(一)登录一体化平台 (8)(二)提取公务卡消费信息 (9)(三)生成报账申请 (11)(四)还款处理 (11)(五)审核并发送数据 (12)(六)查询还款情况 (12)(七)报账明细表 (12)五、工资统发 (13)(一)计税前维护 (13)1、操作说明 (13)(二)计税后维护 (13)1、操作说明 (13)附录一:通用操作及技巧 (15)(一)系统界面 (15)(二)新增 (15)(三)修改 (16)(四)删除 (17)(五)取消 (17)(六)退回 (18)(七)查询 (18)(八)审核情况 (19)(九)来源去向 (20)(十)报表打印 (20)(十一)导出 (21)(十二)行转列查看 (22)(十三)固定列 (23)(十四)合计 (23)(十五)排序 (24)(十六)改变标题列顺序 (24)(十七)改变标题列宽度 (24)(十八)便签提示条 (25)(十九)字体大小切换 (25)(二十)编辑全屏切换 (25)一、预算指标基层预算单位查询本单位的所有可执行指标,可通过“指标管理” “指标综合情况”中的“可执行指标来源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查询,通过该功能可概括了解本单位指标的综合执行情况,如下图所示:图1-1可执行指标来源及执行情况在该界面中,上半部分显示出该单位的所有可执行指标的综合情况信息,包括指标管理处室、预算单位、支出功能分类、预算来源、收支管理结构、预算数、计划数、支出数、支付比例等信息。

一体化系统简明操作手册

一体化系统简明操作手册

安徽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简明操作手册(部门单位版)安徽省财政信息中心编印二〇一二年三月目录一、预算指标 (4)二、计划管理 (4)(一)一般计划 (4)1、流程 (4)2、操作说明 (5)(二)额度追减 (6)1、流程 (6)2、操作说明 (6)三、支付环节 (6)(一)直接支付申请 (6)1、流程 (6)2、操作说明 (6)(二)授权支付凭证 (7)1、流程 (7)2、操作说明 (7)四、公务卡管理 (8)(一)登录一体化平台 (8)(二)提取公务卡消费信息 (9)(三)生成报账申请 (11)(四)还款处理 (11)(五)审核并发送数据 (12)(六)查询还款情况 (12)(七)报账明细表 (12)五、工资统发 (13)(一)计税前维护 (13)1、操作说明 (13)(二)计税后维护 (13)1、操作说明 (13)附录一:通用操作及技巧 (15)(一)系统界面 (15)(二)新增 (15)(三)修改 (16)(四)删除 (17)(五)取消 (17)(六)退回 (18)(七)查询 (18)(八)审核情况 (19)(九)来源去向 (20)(十)报表打印 (20)(十一)导出 (21)(十二)行转列查看 (22)(十三)固定列 (23)(十四)合计 (23)(十五)排序 (24)(十六)改变标题列顺序 (24)(十七)改变标题列宽度 (24)(十八)便签提示条 (25)(十九)字体大小切换 (25)(二十)编辑全屏切换 (25)一、预算指标基层预算单位查询本单位的所有可执行指标,可通过“指标管理” “指标综合情况”中的“可执行指标来源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查询,通过该功能可概括了解本单位指标的综合执行情况,如下图所示:图1-1可执行指标来源及执行情况在该界面中,上半部分显示出该单位的所有可执行指标的综合情况信息,包括指标管理处室、预算单位、支出功能分类、预算来源、收支管理结构、预算数、计划数、支出数、支付比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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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省直单位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年度结余资金权责发生制业务操作流程
一、2015年度财政一体化系统业务操作流程
1、预算单位申报
预算单位在财政一体化系统中点击“支付管理”的“权责发生制”菜单,依次点击“录入”和“新增”按钮,即进入申报界面,如下图:
在该界面,对申报的业务数据确认无误后,选中其中的一条或多条,点击“保存并退出”,即完成申报。

注意:
1)该操作仅对计划额度进行申报,若指标还未报计划,请及时申报计划并联系业务处室对计划进行审批。

2)可以对部分或全部金额进行申报,申报后可用计划额度减少。

3)权责发生制申报的范围包括未使用完的一般计划和政府采购计划。

2、业务处室审核
第一步:业务经办需对预算单位申报的纳入权责发生制的业务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见下图:
审核后状态变为“业务经办已审核”,如见下图:
第二步:业务处长进行终审,审核后状态变为“已终审”,如下图:
二、2016年度财政一体化系统业务操作流程
1、预算处加载权责发生制数据
新年度,预算处将2010至2015年度的权责发生制数据加载到财政一体化系统中(预算来源分别标记为“301-2010年结余”、“302-2011年结余”、“303-2012年结余”、“304
-2013年结余”、“305-2014年结余”和“306—2015年结余”,业务人员可通过预算来源进行年度的区分)。

2、预算单位使用权责发生制资金
新年度,预算单位需使用权责发生制资金时,操作流程和年初预算资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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