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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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7.09.14•【字号】财教〔2017〕1012号•【施行日期】2017.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科技局,有关省直部门:为规范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三章支持范围与方式第四章项目和预算管理第五章监督与绩效第六章附则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围绕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支持基层科技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资金。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和《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文件精神,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对2017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提出到开工建设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商业计划书)、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规划选址、土地利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等一系列工作过程。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是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开展的专项经费,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特殊性。

该经费的开支范围是:重大前期项目的开发储备、规划设计、评估论证、上报审批等工作,以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等工作的费用开支。

随州市发改委主要职责第五条规定: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

(二)项目资金预算下达和绩效目标1、预算下达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市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以《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随财发〔2017〕7号)文件,下达市发改委2017年度“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预算总金额1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拨款(补助)。

财政预决算全国各省市区统计数据:安徽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一)

财政预决算全国各省市区统计数据:安徽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一)
本年收入合计 中央补助收入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 国债转贷收入 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 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 上年结余 调入资金 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 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 收入总计
收入 预算数
1962.38 815.27 266.89 67.36 22.28 125.64 60.38 26.42 159.50 118.70 19.37 65.34 213.92 1.32
807.68 226.41 144.82 56.22 41.26 295.50 43.47 2770.06
决算数
1970.68 803.36 274.73 79.41 21.45 121.21 59.33 28.51 143.62 120.85 20.77 52.12 244.30 1.03
841.77 239.05 152.33 60.05 63.33 271.37 55.64 2812.45 2920.98 654.56
单位:亿元 安徽省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统计(一)
预算科目
一.税收收入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 印花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增值税 车船税 耕地占用税 契税 烟叶税 其他税收收入
二.非税收入 专项收入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罚没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其他收入
88.35 782.61 4.00
7262.94

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程

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程

附件2-1: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增强财政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财政支出项目按预定目标有效实施,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实施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机制的指导意见》和《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省级预算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纳入省级预算编制范围的项目支出。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绩效目标是省级预算部门(单位)的项目支出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及效果。

第四条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及批复的绩效目标应用:(一)审核确认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部门预算的前置条件以及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省财政厅、主管预算部门及项目单位分级实施。

第六条省财政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包括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和监督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审核和批复绩效目标等。

对于预算金额较大、专业技术性较强、社会影响面较广的项目支出,省财政厅根据需要组织包括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论证、审核,确保绩效目标合理、科学。

第七条主管预算部门作为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包括填报本级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规定及时报送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导、汇总、审核、批复所属项目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等。

第八条项目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包括填制绩效目标并及时报送主管部门;对主管部门退回不符合要求的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使用资金及开展绩效自评等。

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九条绩效目标申报范围。

安徽发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安徽发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安徽发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近年来,安徽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大力推进中逐步完善,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安徽省近日发布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

该框架是我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标准和指导性文件,旨在推动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共财政支出的绩效和效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评价指标体系、管理流程、方法与技术应用和评价结果应用。

这些方面各自涵盖了一系列的指标和要求,下面将对其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评价指标体系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

该体系根据财政支出的不同层次和领域进行了科学分类,包括总量控制类指标、支出效益类指标和支出结构类指标等。

总量控制类指标主要针对财政支出规模和增长速度进行评价,支出效益类指标则侧重于评价支出的效益和社会经济效果,而支出结构类指标则着眼于评价财政支出的结构合理性和合规性。

其次,框架明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管理流程。

从确定评价对象和范围开始,经过指标制定、数据采集、分析和评价报告编制等多个环节,最终形成全面、准确的绩效评价结果。

在每个环节中,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和评价机构充分合作,共同推进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第三,指标框架明确了评价方法与技术应用。

为了确保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框架规定了采用统计分析、比较分析、案例研究等方法进行评价,并要求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分析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和精度。

最后,框架还强调了评价结果的应用。

评价结果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反馈,供其参考和决策,同时也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工作调整和改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总体而言,安徽省发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指导。

通过明确评价指标体系、管理流程、方法与技术应用和评价结果应用,能够推动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为提高公共财政支出的绩效和效益提供有力支撑。

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规程(暂行)

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规程(暂行)

安徽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规程(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预算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总体目标。

第三条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分步实施”的思路,加快构建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广覆盖、宽领域、有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第四条省级预算绩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原则。

预算处牵头组织协调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全省预算绩效管理规划、政策和规章制度,拟定年度工作任务等.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省级预算绩效管理执行工作。

业务处牵头组织实施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指导和督促归口预算部门开展项目自评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对有关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第二章绩效目标管理第五条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和批复。

第六条绩效目标编制。

业务处指导归口预算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督促其在上报部门预算草案建议(“一上”)时,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应与本部门工作职责、重点任务紧密相联,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

第七条绩效目标审核。

业务处对归口预算部门编报的绩效目标提出初审意见,预算处复审后,将审核后的绩效目标与“一下"控制数同步下达到预算部门。

未按规定要求编制绩效目标的,不安排预算。

第八条绩效目标批复.预算处在批复部门预算(“二下”)时,同步批复预算绩效目标。

业务处督促归口预算部门在批复所属单位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

第三章绩效运行监控第九条绩效运行监控是指根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包括跟踪绩效运行、及时调整纠偏等.第十条跟踪绩效运行。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一.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752.67万元,执行数为4364.73万元,完成预算的49.87%。

主要产出和效果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相关方面,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该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原因为该项目中的高等教育综合奖补资金划拨至学校时间较晚以及部分新增资产采购项目由于政府采购流程较长等原因未能按时执行。

改进措施:加快预算执行,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收支项目要在结合上年收支情况,考虑本年收支实际。

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项目支出按照预算确定的金额、进度执行,无特殊情况的应于当年执行完结。

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自评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目标1:人才培养:新增一级学科博士点一个、新增国际联合培养学生项目数一个;本科一志愿报考率、本科生毕业授位率、应届本科毕业生高端就业率、省级及以上学生获奖项目数(项)、省级优秀硕士论文(篇)、研究生发表论文被SCI、CSSCI、EI、SSCI等收录(篇/年)、留学生(人)、国际学院在册学生人数(不包括留学生和国际交换生)(人)等各项发展目标取得增长或提升;其他各项人才培养指标基本维持上年情况。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在校生规模23000人21404人产出指标质量指标一本招生生源率94% 98.18%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本科生就业率/高端就业率93%/10-12% 93.23%/42.18%二.2017年高校基本建设专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95万元,执行数为1905.8万元,完成预算的76.38%。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方面,武昌校区8号学生宿舍于2014年2月开始施工,截止到目前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均已合格,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证,且已投入使用。

流芳校区大化工工程教育与创新创业中心于2014年1月开始施工,到目前为止消防验收、环保验收、竣工验收均已合格。

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五篇)

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五篇)

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五篇)(篇一)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年初预算要求,对春节慰问经费使用情况以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现形成自评报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概况(一)项目概况1.立项背景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非常重视,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将慰问活动作为我市重大活动内容进行安排部署,体现党委、政府对老干部的关怀。

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老干部对本单位发展的意见建议,以满足了老干部的政治需求。

2.项目实施情况一是我市组成三个慰问组,分别赴**、桂林、柳州市和在河池市内对市直单位离休、退休厅级、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安置在市老干部休养所离休干部和春节期间因病住院的老干部以及**年过世的离休干部遗属进行登门走访看望。

二是召开老干部迎春茶话会,向老干部通报我是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年初财政下拨慰问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金支出,慰问品的购买、召开老干部迎春座谈会以及慰问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等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体现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视,通过慰问活动,在社会上形成尊老敬老风尚,同时也调动和发挥老干部自身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智力优势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让老干部为党委、政府工作建言献策。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年1月12日,成立河池市委老干部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小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1.工作组成员组长:罗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副组长:韦朝良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俞莺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成员:邓文市委老干部局副调研员谢树梅市委老干部局副调研员龙天益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主任罗彩谊市委老干部局业务科科长张云市老干部休养所副所长财务人员工作组设立局绩效考评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2.工作职责(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布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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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绩[2017]1302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7.09.25
【实施日期】2017.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财绩【2017】1302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政府部门管理水平,现就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自评基本原则
(一)履行部门主体责任。

各部门是本部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二)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各部门要按照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
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包括预算执行中追加的项目支出),确保绩效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确保评价真实客观。

各部门对照年初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实际完成值。

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

二、绩效自评主要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

一级指标权重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

如有特殊情况,上述权重可做适当调整,但加总后应等于100%。

各部门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项目的二级绩效指标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得分评定方法分为两类:一是定量指标。

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

二是定性指标。

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60%(含60%)、60-0%合理确定分值。

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

有关自评指标分值计算办法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见附件)。

各部门在收集、分析上述绩效执行信息的基础上,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进行逐条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上述绩效自评信息以《自评表》的形式体现。

三、绩效自评结果审核和应用
1.各部门要对本级项目和所属预算单位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总结。

工作总结主要包括: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金额、个数、覆盖率,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内容。

2.各部门要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绩效自评情况应随2017年度部门决算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绩效自评材料报送
省直各部门2017年绩效自评工作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并向省财政厅对口业务处提交绩效自评工作总结及相关自评材料。

自评报送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对省直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7年度)
B)分值(10
分)
执行率
(B/A)


得分计算方

执行率*该
指标分值,
最高不得超
过分值上
限。

年度总体目标
绩效指标一级指标




三级指



年度指
标值
(A)
全年实
际值
(B)
得分计算方法


未完成原因
分析
产出
指标
(50
分)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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