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血液出入库的核对领发登记制度
输血科相关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一、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献血法》依法工作。
二、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三、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保存十年。
四、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审批手续。
五、全血、红细胞储存温度控制在2-6℃,血小板储存温度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并记录。
六、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并有明显标识。
七、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菌生长或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八、申请输血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输血科备血。
九、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十、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
十一、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标本。
十二、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血型(急症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十三、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七天。
十四、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十五、血液发出后不得返回。
十六、输血科实行24小时值班,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准确无误后双签字发出。
输血科血液入库、贮存及发放操作规程

血液入库、贮存及发放操作规程一、目的明确血液在保存、发放和运输过程中所需条件、方法和要求,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血液的安全有效二、适应范围适用于血液保存、发放与运输过程的管理活动。
三、职责3.1负责血液的保存、保存监控和储血设备的使用、维护与保养。
3.2负责血液的接收、发放及发放前的外观检查。
3.3负责储血设备温度、环境有效性的监督、确认。
四、操作步骤4.1血液入库4.1.1输血科应根据临床科室预约血液用量的情况向供血方及时预约血液及血液成分,原则上储血基数一般应不少于3天的急救用血量,可视具体情况增减。
4.1.2全血、血液成分接收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核对无误且血液质量合格方可双签接收。
4.1.3核对验收时血液及血液成分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宜接收、入库(冰冻血浆解冻后出现血浆质量问题则退库):4.1.3.1血袋标签破损,字迹不清;4.1.3.2血袋有破损,有渗漏;4.1.3.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4.1.3.4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界面上的血浆出现溶血或红细胞呈稀泥状;4.1.3.5血浆层进行性变色,混浊度增加或呈异常乳糜状或暗灰色;4.1.3.6血浆层中有明显增多的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4.1.3.7红细胞的颜色呈暗紫色或红褐色;4.1.3.8血袋血型与复查血型不符;4.1.3.9血液不规则抗体筛查呈阳性;4.1.3.10血液过期;4.1.3.11血液有其他须查证的情况;4.2血液贮存4.2.1接收合格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后,依次按全血、血液成分的血型、规格分类,分别进行输血科信息管理系统电脑入库且复检,并按采血时间先后秩序斜竖放贮存于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血液入库储存运输发放和输注制度

血液入库、储存、运输、发放和输注制度(一)血液的入库
1、预订:普通血液成份根据临床需要量及库
存量与市中心血站联系,必须用当天新鲜
血制备的血小板、白细胞、洗涤红细胞等
应提前预订,按血型及数量通知市中心血
站制备部门。
2、入库:由市中心血站按医院预订血液品种
及数量供应,输血科收到血液后由输血科
医技人员对血液逐包进行检查、核对,合
格血液录入电脑,在市中心血站的发血清
单上经手人和核对者双签名,每天工作结
束后打印入库清单并双签名。
3、出库:按先进先出的原则,由血库医技人
员按所用的血液品种及数量出库,所有数。
血液入库检查操作规程

血液入库检查操作规程
一、血液入库储存发放规程
1.遵照卫生部“三统一”的原则,我院输血科不自行采血,全部血液来自中心血站。
2.每周一、三、五上午由值班人员向血站报要血计划,由血站专职人员送血上门。
3.要血计划根据当天冰箱的库存量,和临床用血的申请单数量来决定。
4.血液送来后由值班人员逐项核对数量及型号,并做好入库记录。
5.准确无误后由值班人员签名,然后迅速将血液放冰箱保存备用。
6.入库的血液不同型号分型存放,同一型号不同容量分别存放。
7.血液的发放根据患者的情况,科学合理的对待。
8.发放时使用规范的交叉配血方法并观察血液的质量。
二、血液质量检查规程
1.血液质量的全面检查及复检工作均由市中心血站来完成,我院输血科仅对由血站送来的血液进行外观检查。
2.对血液进行外观检查:血袋包装是否完整,供血机
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标签上血型、血编号、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储存条件等是否完好清晰,血液有无溶血、脂血、凝块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中心血站联系,协商解决问题。
3.不定期对所拿回的血液进行抽检,详细资料见血液质量监测记录本。
医院输血科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输血科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输血质量,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输血科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申报、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配型等工作。
2. 输血科负责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用血安全。
3. 输血科负责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的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4. 输血科负责血液采集、检测、储存、发放等工作。
5. 输血科负责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 血液管理(1)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2)血液入库、储存、发放等工作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相应记录。
(3)血液储存条件应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维护。
(4)血液发放前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血液质量。
3. 输血申请与审批(1)临床需要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提交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的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
(2)输血科对输血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输血指征的,及时安排输血。
4. 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1)输血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括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2)交叉配血试验完成后,仔细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并详细核对结果,保留标本7天以上。
5. 输血前准备(1)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
(2)“七查”指: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条形码号、献血者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效期、储存条件、输血器材质量。
(3)“八对”指: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住院号、血型、血液品种、配血结果。
(4)“九不用”指:不用过期、变质、污染的血液;不用未经检验的血液;不用无标签、无批号的血液;不用未经交叉配血的血液;不用标签不清、批号不清、血型不明的血液;不用血型鉴定有误的血液;不用输血前配血试验有凝集反应的血液;不用未经医师审签的输血申请单;不用未经核对签字的输血单;不用未经登记的输血记录。
输血科血液申领入库核对贮存标准操作规程

输血科血液申领入库、核对、贮存标准操作规程
血液申领、入库、核对、贮存标准操作程序
1.每日进行血液库存量的检查,及时对存量的补充(要求日存量为周用血量的1/2),值班人按所需品种、血量填入医院用血申请单内,由指定人去人民医院领取。
2.对特殊血液的申领,应遵循先报告血站的原则,血站回复结果必须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并记录于记事本中。
3.血液到库后,值班人必须核对和验收,其内容:血袋(外观、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血品种、血量、采血日期及失效日期)、血液质量是否良好、是否按要求配发血等。
4.严禁不合格血液入库。
5.核对验收无误后,把人民医院拷贝来的电脑软盘,拷贝在医院血库管理软件电脑内(详见输血科医院血库管理软件操作规程)。
然后,按不同类型、品种、采血日期的先后次序整齐排列入库,存放于血库专用冰箱内的相应位置。
6.血液入库数量登记在血液出入库表格内,每日、月进行统计。
7.全血、红细胞保存温度为2~6℃,并每天监测和记录(晨8时、上午11时、下午4时、晚8时)冰箱温度各一次;血浆、冷沉淀保
存温度为-30℃以下,每天监测和记录(晨8时、上午11时、下午4时、晚8时)冰箱温度各一次,单采血小板保存温度为20~24℃。
输血管理核对制度
临床用血工作制度一、检验科工作制度一、血源由县中心血站统一提供,血袋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到血站取血时要写清楚取血联系单,以免取错血。
库血不够急诊取血时,电话通知血站时要详细说明血型及血量,送血的出租车费先由当班人员垫付,并在发票上签名(须有第二人核对签字)后交科主任到医院报销。
二、建立血液进出库核对登记及血库冰箱温度、室内卫生、消毒登记记录并做好统计工作。
合理储血(最佳库存量为周用血量的50%),科学管理,杜绝浪费及滥用。
三、输血申请单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连同病人血标本、会诊谈话记录、用血审核单提前一天送血库备血,急救用血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
标本试管上贴上标签,写上病人姓名、病区床号。
血库人员在收到标本后,仔细核对,核查申请单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明确,联号是否一致,然后填上收到日期时间并签名,在标本接收记录本上登记。
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退回重新留取,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
四、第一次输注血浆的,需送定型血标本,以后输注血浆的免送标本。
特殊成分输注(如血小板、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需至少早一天通知血库,以便同血站预约。
五、遵守技术操作规程,配血时要同时检查受、供血者ABO正反定型及受血者Rh血型、聚凝胶交叉。
对可疑结果要重复检查核对,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严防差错事故。
发血前需核对付款登记手续,手续不完备的,不予发血(急诊抢救病人要优先处理、优先供给、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
六、发血时严格执行四查七对,血液质量如有任何异常,一律不得出库,待查明原因。
血液出库原则上不退还。
交叉配血后的病人与献血者标本保存7天,做好记录,以便查对。
七、积极推行成分输血,成分输血率应≥50%。
提倡、指导临床对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
配合医院血液管理小组每年至少二次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用血知识培训。
八、用血原则:早先用、迟后用,以免造成浪费。
九、院外出诊需用血的,血库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快速按要求的血型、血量准备好出诊箱(箱内放冰袋),填写出诊领血单,由出诊医生签字后随血液带走。
输血科血液入库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液入库管理制度
1、凡需入库的血液(全血、血液成分)须及时登记入库,入库时要认真核对验收。
2、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3、如有不符合规定者应及时查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入库。
4、已登记的血液要按血型、按日期、按品种类别依次排放,采备日期靠前的前面,入库时轻拿轻放,不得过于挤压,标签正放便于观察。
输血前核对制度(八篇)
输血前核对制度一、输血前的检查核对,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一项保障措施,科室全体人员要认真负责,确保血液输用前的最后关口。
二、接到输血申请后,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的各项检查,包括血型鉴定和抗体筛检,确保患者输血安全。
三、配血前,必须对供血者血型进行复检,确保袋内血液血型准确无误。
四、血浆融化过程中,必须严格对号,严防血浆标签贴错,造成错输异型血浆。
五、交叉配血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动操作过程,确保配血过程准确无误。
六、输血前必须检测血清学指标,包括乙肝各项指标、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等,确保在发生输血感染疾病时查找原因。
七、血液发出前,必须再次核对患者信息资料和血液信息资料,并与取血人员共同进行核对。
八、血液发出前,再次对血液质量进行核对,确保质量合格后方可发出。
九、出现异常情况的血液,不准输血到临床。
十、对于特殊情况下的血液,如出现冷凝集等,要对取血人员交代清楚,或直接通知临床注意输血温度、速度,确保临床输血安全。
输血前核对制度(二)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正反定型、大d 三项)血常规(血色素)转氨酶、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阳性结果必须记录并告知患者家属。
2、临床输血的核对:(1)取血者与发血者应严格执行“双查双签”制度,共同认真查对科别、姓名、住院号、血型、血类贮血量、输血日期、交叉配合结果和血液质量,以确保输血安全。
(2)输血前要严格刻对,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标签上的内容逐一仔细核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有无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
(3)确认受血者。
输血实施前,由两名医护人员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病案号(住院号)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3、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
4、严格执行输血的无菌操作程序。
5、从输血科取走的血液,因强烈震荡、破损、污染、放置时间过长而造成的浪费应由用血科室负责。
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输血核对核查制度核对核查是保证输血安全的重要措施,应贯穿于输血相关的各个环节,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1、 输血申请经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第几孕第几产,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和验收。
三、血型检测和交叉配血1、实验室人员按照化验单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和准确核对。
按照化验单对血样标本进行认真核对。
2、对患者的血型进行正反定型,一人当班的时候自己进行复查,两人当班时,由第二人进行复查。
确保血型定型结果准确无误,正确率100%,误差率0%。
3、交叉配血时,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进行交叉配血。
4、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四、血液入库核对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做好储血冰箱等的温度观察和记录,每日四次。
五、发血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的专门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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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科血液出入库的核对领发登记制度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输血科血液出入库的核对领发登记制度
一、血液的领取、入库、核对、登记管理
1. 根据本院临床用血需求每周1次(周三,法定假日除外)向河北省血液中心上报用血需求计划。
我院需特殊稀有血型血液时,应提前三天预约,输血科负责向临床医生做好解释工作,与河北省血液中心积极沟通,确认取血时间。
河北省血液中心派专车周四上午送血。
2.输血科工作人员负责领取河北省血液中心送来的各种血液制品。
领取前要根据河北省血液中心的“血液出库单”认真验收核对。
内容:运输条件、物理外观、包装是否合格,各种血液制品数量,血袋是否有破损,标签字迹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完整。
标签上是否标明供血机构名称及许可证号、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3.遇特殊情况(如急救用血)到河北省血液中心领取血液时,须派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持河北省血液中心印发的《记账用血通知单》和专用血液运输包领取。
4.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再次认真验收核对,并将血液制品全部信息录入“医院输血管理系统”。
内容:各种血液制品数量,供血机构名称、供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成分制备日期、效期、储存条件等。
5.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成分,必须入库纸质登记。
登记内容: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效期、入库时间、入库人等。
二、血液出库、核对、发血、登记管理
1.从输血科(血库)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领取。
2.输血科(血库)有专人负责发血。
3.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
出库到中医院的血液
制品查对内容:血液制品数量、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8)过期、细菌污染或其它需要查证的情况。
5.以上信息核对无误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和取血的医护人员在输血记录单双方签字,才可发血。
6.发血后输血科工作人员须把输血记录单上的信息录入“医院输血管理系统”,并纸质登记,输血记录单保存备案。
7.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于2~6℃冰箱保存至少7天。
8.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
9.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天。
输血科(血库)对空血袋要接收、保存、销毁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