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是哪五证
财税实务“五证合一”-存量户需要办理的各项工作指引-最新版本--

财税实务“五证合一” 存量户需要办理的各项工作指引,最新版本~~前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存量户如何办理“五证合一”存量纳税人要按照文件的要求,在过渡期内完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换发。
如果纳税人发生注册信息变更,工商部门将收缴原营业执照,同时核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升位到18位,纳税人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证件号码的变更手续。
为指导纳税人在过渡期内顺利完成“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换证变更手续,以下简述主要办理过程:1 工商部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纳税人首先到工商部门申请换发新营业执照,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2 税务部门变更税务登记号取得“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后,税号从15位升至18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号变更。
由于国税纳税人大多数拥有税控设备,为保证税控设备加载的税号与税收征管系统的税号一致,国税部门不会自动变更税号,需要纳税人到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和税控设备变更。
建议纳税人合理筹划办理税号变更的时机,减少对经营活动的影响,建议月初申报完成后再变更税务登记证号。
3 国税局变更发行税控设备一、建议纳税人全部发票开具完毕后,再发起税号变更流程。
也可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在系统中进行作废操作,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确保发票结存为零。
二、纳税人月初正常完成抄报税和网上申报并扣税,及清卡或反写。
三、申报完毕,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及其他税务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办税人员身份证、单位公章等),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号变更,税控设备变更等手续。
四、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注:建议办理“五证合一”变更前,咨询主管办税服务厅,了解变更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业务学习

X X
说明
机 构 类 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 别 划码 代 码
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
校 验 码
1位,9代表工 商登记管理部 门
1位,1表示企 业,2表示个体 工商户,3表示 农民专业合作 社。
6位, 330281表 示余姚 9位,即原组织 机构代码别号适用标准
(四)注销登记
国税
《清税证明》 《清税申 报表》 清税申 报信息
企业
工商
地税
除了企业填写《清税申报表 》,结清税款、缴销发票、注销各种税控 设备及其他注销事项按原办法操作。
谢谢!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业务学习
余姚国税丈亭分局
一、基本情况
(一)内容
企业“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是将由市场监管、质监、国税、地税、 人力社保、统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 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服务综合窗口)统一收件,与质监、国 税、地税、人社、统计部门协同,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 营业执照(正副本),从而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原需 要使用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办理相关事项的,一律改为使用“五证合一” 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或综合窗口)递交一套申请资料,填写一份表 格。市场监管、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通过“五 证合一”数据交换(暨市场主体协同管理)系统完成部门之间的信息 传输、数据交换和全部审批流程,实行档案互认、信息共享。
1、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 告》2015年第66号 2、文件主要内容:
序号 1 2 类型 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 和其他组织 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 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回乡 证、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 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 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 临时纳税人 适用纳税人识别号 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 组成 。顺序码从“00”开始,自第 二家经营单位起,加“+01、 02、……、99 ” 编码规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发布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通知》 (税总发〔2013〕41号) “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的关系

一、三证合一和五证合一的关系三证合一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挂号证这三证合为一证。
五证合一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挂号证、社会保险挂号证和计算挂号。
关于五证合一:1、五证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变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五证合一是在2015年9月后的“三证合一”的基础上进行的登记制度改革,并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原证件照继续有效,直至2018年1月1日,一律统一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是不需要办理“五证合一”的,所有在之前已经按照“三证合一”登记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办“五证合一”登记。
关于三证合一:1、三证合一的三证指的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证合一办理流程1、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2、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
另外,有些单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税号变化,如合同专用章,请务必及时更换。
3、税务登记信息(税务部门)将原纳税人识别号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升位。
4、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开票系统要重新发行。
重要提示:①变更当月纳税人变更当月请勿领票、开票;②税号升位前,如有空白发票,建议开完所有发票并完成验旧,开不完票的全部作废并完成验旧;③已开票、已认证的,变更次月申报后不能远程清卡,可能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异常清卡;④企业有未认证的购方税务登记证号为旧税号的抵扣联,在变更为新号后将无法认证,需换票。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_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_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_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的内容,具体内容:"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从今年10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
那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我为大家整理了五证合一的概念,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从今年10月1号开始正式实施。
那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我为大家整理了五证合一的概念,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什么意思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包含: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社会保险登记证5、统计登记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加载了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质监、税务、人力社保、统计等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发放。
企业原需要使用上述五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五证合一"(包含国家规定的"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根据规定,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备案)登记时,必须一并上缴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和统计登记证,否则无法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同时,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1.什么是"一照一码"?"一照一码"是指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各类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在办理设立登记时,不再发放商事主体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只发放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工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是指哪五证(附办理流程)

五证合一包括哪五证及办理流程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包含: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社会保险登记证5、统计登记证携创网从工商总局获悉,日前工商总局发布了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通知》内容强调,全面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确保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五证合一”改革。
什么是“五证合一”?《通知》显示,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通知》还表明,“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据了解,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携创网从工商总局获悉,日前工商总局发布了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作出部署。
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资讯摘要国务院办公厅于今日(7月5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通知要求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名词解释“五证合一”“五证合一”是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协同登记制度,是在“多证联办”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审批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发证部门的受理窗口、申报表格、材料规范、审批流程、打印发照等,达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份证照”的改革目的。
通知原文五证合一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推进这项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推进,精心组织实施,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为企业开办和成长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增加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指导原则是:——标准统一规范。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
五证合一_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五证合一概述“五证合一”是指将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过程中涉及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营业执照。
这一改革措施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效率。
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二、五证合一的法律后果1. 法律地位的确立“五证合一”后,营业执照作为企业主体资格的唯一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需再单独出示其他证照,简化了企业证照管理,提高了企业信誉。
2. 营业执照的变更与注销(1)变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变更营业执照信息,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仍具有原五证合一的法律效力。
(2)注销:企业依法终止经营,应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后的营业执照,丧失法律效力。
3. 法律责任的承担(1)虚假登记:企业进行虚假登记,骗取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未按规定变更或注销: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导致营业执照失效的,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3)未依法使用营业执照:企业未依法使用营业执照,或者将营业执照出租、出借、转让等,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4. 证照管理责任(1)登记机关:登记机关负责“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施,确保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
对违反“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企业:企业应按规定使用营业执照,确保营业执照的真实、准确。
如发现营业执照存在错误,应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更正。
5. 证照查询与公示(1)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登记机关提供的查询渠道,查询企业营业执照信息。
(2)公示:登记机关依法公示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6. 法律救济企业或相关当事人对“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五证合一的法律意义1. 优化营商环境:五证合一简化了企业证照管理,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
浙江率先全国全面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等8则

在 协 调 小 组 今 年 的 工 作 方 案 中 ,一 共 项 、委 托 市 县 执 行 8 2项 ) ; 省级 非行 政许 安排了 8 0项 改 革 任 务 , 比 国 务 院 安 排 的 可 审 批 事 项 在 去 年 底 已 全 部 取 消 ; 4 0多 个
6 5项改 革 任务 还 要 多 1 5项 ,而 且每 项 工 部 门实 行 了一 站 式 网上 审 批 。
作 举 措 都 明 确 了 责 任 单 位 和 时 间进 度 。 工
为 了实现 从政 府部 门 “ 端菜 ”变 为人
作方案 中有 1 4项 改 革 任 务 与 互 联 网 、数 字 民群 众 “ 点 菜 ” 的 转 变 ,今 年 浙 江 要 建 立
浙 江 省 情Leabharlann ・改革聚焦 7月 1日起 浙 江 将 率 先 全 国 全 面 实 行 别 号 ) 、社会 保 险 登记 证 号和 统 计 登 记证 营 业 执 照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税 务 登 记 证 、 号 的营业 执 照 ( 正 副本 ) ,以 “ 一照 五码 ”
社会保 险登记 证和统 计登记证 “ 五证合 一” 形式 实现 “ 五证 合一” 。
将 由工 商 、质 监 、国 税 、地 税 、人 力 社 保 、 改 革 在 全 国 全 面 推 行 之 前 ,浙 江 就 率 先 推
统 计 等 部 门分 别 办 理 、各 自发 证 ( 照 ) , 出 了 多 证 联 办 、“ 一 照 多址 ” 、“ 一址 多照” 、
改 为 申请人 “ 一 表 申请 ” ,工 商 部 门 统 一 筹 建 登 记 等 多 项 改 革 举 措 。 而 目前 在 全 省 收 件 ,并 与 质 监 、国 税 、地 税 、人 力 社 保 、 推广 “ 五 证 合 一 ” 登 记 制 度 ,为 年 底 全 面 统计部 门并联 审批 , 统 一核 发 加 载 注 册 号 、 实现 “ 一 照 一 码 ” 奠 定 了基 础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 纳 税 人 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