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01金税三期系统常用申报表类型和申报注意事项(纳税人)

金税三期系统常用申报表类型和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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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系统常用申报表类型和申报注意事项。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联系
电话
代理人(公章)
已纳
税额
应补(退)税额
1
2
3
4=2-3
5
6
7=5-6
8
9=4×8
10=7×8
11
12=9-11
一般贷款
外汇转贷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融资租赁
买卖股票
买卖债券
买卖外汇
买卖其他金融商品
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
保险业务
储金业务
其他
合计
带征税费
城建税
税率
税额
教育费附加
征收率
征收额
代扣代缴税款
带征税费
城建费
税率
税额
教育费附加
征收率
征收额
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办税人员(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受理机关(签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理人名称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管理代码:□□□□□□□□□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经营项目
营 业 额
税率
本 期
应税全部收入
应税减除项目额
应税营业额
免税全部
收入
免税减除项目额
免税营业额
应纳税额
免(减)
税额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式)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纳
税申报表》(表式)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公布日期】1998.07.02
•【字号】深国税发[1998]286号
•【施行日期】1998.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保险,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
正文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金融
保险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表式)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8]286号1998年7月2日)
各征收分局、宝安、龙岗区局:
为适应我市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现将修改后的《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三联)印发给你们,从1998年7月1日起在深圳市统一执行。
执行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请各征收分局、宝安、龙岗区局于1998年7月10日之前到市局所得税处领取表格,并于8月5日之前上报1998年上半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源汇总表》。
附件:1、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略)
2、填报说明(略)。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殊 处 理
(2)清包工 (3)提供建筑业 劳务的同时销售 自产货物的 (4)除上述外的 建筑业劳务
3、金融保险业
1.征税范围
金融业: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经纪业及其他金融业务
保险业: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 特别提醒: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 证券不征收营业税;货物期货应征收增值税
征税 范围
基本规定(全额计税): 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特殊规定(余额计税): ①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 ②境内联运业务 ③客货飞机腹舱联运业务
2、建筑业
1.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 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 特别提醒:管道煤气集资(初装费) 业务,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行为类别 自建自用 自建销售 自建赠送 自建对外投资 自建环节规定 不征税 按“建筑业”征 税 按“建筑业”征 税 免税 其他环节规定 不征税 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3.保险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项目
初保业务 储金业务
计税依据确定
计税营业额=收取的全部保险费
计税营业额=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 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的积
计税营业额=全部保费收入-分保费 计税营业额=向投保人实际收取的保费收入
再保险
无赔偿奖励
特别提醒:保险企业已征收过营业税的应收未收保费,凡在财 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期限内未收回的,允许从计税营业额中 减除,以后收回的已冲减的应收未收保费,再并入当期营业额 计税。
境内代理人
无代理人的,为受让者
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 售票者
从事保险业务的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2020年(金融保险)流转税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

(金融保险)流转税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附件:《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填表说明:1、本申报表适用于金融保险业企业填报。
2、“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4、“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5、“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6、第2栏“应税全部收入”系指税法规定的营业税征收范围内的全部应税营业收入。
根据不同的应税项目填写该应税项目的全部收入,包括该应税项目中的减除项目。
融资租赁业务应填写包括出租货物价款(相当于贷款本金)在内的全部租金收入。
7、第3栏“应税减除项目额”系指税法规定的能够从应税收入中减除的部分。
例如,纳税人从事外汇转贷业务所支付的借款利息支出额;又如纳税人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所支出的购置货物的价款等等。
对于外汇转贷业务,只有贷出部分的本金的利息支出才允许减除,贷入但未贷出部分的本金所支出的利息不允许减除。
8、第4栏“应税营业额”系指税法规定的营业税征收范围内的应税营业额。
即全部收入减去减除项目的收入额。
9、第5栏“免税全部收入”系指税法规定的营业税征收范围内的允许免税的项目的全部收入,包括该免税项目中的减除项目。
10、第6栏“免税减除项目额”系指税法规定的能够从免税全部收入中减除的部分。
11、第7栏“免税项目额”系指税法规定的营业税征收范围内的允许免税的项目的营业额,即免税全部收入减去免税减除项目额的收入额。
12、第8栏“税率”根据申报税务机关的不同(国税和地税)填写相应的税率。
如地税应填5%;国税原则上应填2%。
但如有税法规定减税的,如政策性银行,税率减按5%执行,则国税在税率栏填写0%;又如农村信用社目前税率为6%,则国税在税率栏填写1%。
13、本表中的“保险业务”均不含储金类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
附表1贷款(含贴现、押汇、透支等)利息收入明细表纳税人名称(章)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填表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填表说明1、本税款所属期所有产生了应税利息收入的贷款(含贴现、押汇、透支等)都应填入本表,包括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催收贷款等。
金融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十四

本期实际呆帐损失税务审批数
11
本期申报的呆帐准备纳税调整额
风险资产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12
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
13
银行卡透支
16
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17
进出口押汇
18
投资
19
拆借(拆出)
20
应收款项
21
其他债权和股权
经办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金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十四(2)
呆帐准备计提明细表
填报时间:年月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行次
项目
金额
1
期初呆帐准备帐户余额
2
期初风险资产余额
3
本期实际发生呆帐损失
4
本期增(减)提呆帐准备
5
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呆帐
6
期末呆帐准备帐户余额
7
上年申报的呆帐准备纳税调整额
8
期末风险资产余额
9
本期按税收规定增提呆帐准备
金融保险企业年度申报填表说明

企业所得税申报管理软件(企业端)培训辅导资料第三部分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填报说明目录一、填报表格 (2)二、纳税人基础信息表(jcxxb) (3)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zb) (6)四、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适用于金融企业)(fb1-2) (12)五、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适用于金融企业)(fb2-2) (15)六、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fb3) (21)七、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fb4) (23)八、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fb5) (30)九、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fb6) (33)十、附表七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明细表(fb7) (34)十一、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fb8) (39)十二、附表十境外所得税抵扣计算明细表(fb10) (42)十三、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fb11) (44)十四、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fb12) (47)十五、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fb13) (50)十六、附表十四(2)呆帐准备计提明细表(适用于金融企业)(fb14-2) (53)十七、附表十四(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适用于保险企业)(fb14-3) (57)十八、申报表审核结果(shjg) (61)一、填报表格:对于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查帐征收企业,年度申报时应填报:1、纳税人基础基础信息表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zb)附表一(2)金融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fb1-2) ;附表二(2)金融企业营业成本明细表(fb2-2);附表三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fb3);附表四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fb4);附表五纳税调整减少项目明细表(fb5);附表六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fb6);附表七免税所得明细表(fb7);附表八捐赠支出明细表(fb8);附表十境外所得计算明细表(fb10);附表十一广告费支出明细表(fb11);附表十二工资薪金和三项费用明细表(fb12);附表十三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fb13);附表十四(2)呆帐准备计提明细表(fb14-2);附表十四(3)保险准备金提转差纳税调整表(fb14-3) 。
A06044《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营业额
税率
本期
应税全部收入
应税减除项目额
应税营业额
免税全部收入
免税减除项目额
免税营业额
应纳税额
免(减)税额
已纳税额
应补(退)税额
1
2
3
4=2-3
5
6
7=5-6
8
9=4*8
10=7*8
11
12=9-11
一般贷款
外汇转贷
融资租赁
买卖股票
买卖债券
买卖外汇
买卖其他金融商品
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
保险业务储金业务其他以上合计代扣代缴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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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投资损益
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备注
会计主管:
(签章)
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
(签章)
代理人名称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地址
经办人
电话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收到申报表日期
接收人
A06
一、分类索引
(一)业务类别
申报纳税
(二)表单类型
纳税人填报
(三)设置
政策规定表单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
三、表单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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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一)本申报表适用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人填报。
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报联,由纳税人按期向国家税务局申报;第二联为收执联,纳税人于申报时连同申报联交国家税务局盖章后作为申报的凭证;第三联为税收会计记帐联,纳税人申报时由税务机关收执。
(二)税目代码按以下规定填写:
1、企业缴纳营业税:金融业——61702 ;保险业——62712 ;典当业——63722
2、代扣代缴营业税:金融业——41702 ;保险业——42712 ;典当业——43722
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注:(一)本申报表适用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人填报。
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报联,由纳税人按期向国
家税务局申报;第二联为收执联,纳税人于申报时连同申报联交国家税务局盖章后作为申报的凭证;第三联为税收会计记 帐联,纳税人申报时由税务机关收执
三、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营业额
——
——
其中:买卖外汇业务营业额
(包括:外汇损益)
——
——
买卖证券业务营业额
——
——
买卖非贷物期货营业额
——
——
四、金融经纪业业务收入
——
——
五、其他金融业务收入
——
——
金融业小计
——
——
六、融资租赁业务收入
——
——
七、典当业务收入
——
——
八、保险业务收入
——
——
其中:保费收入
——
——
其他保险业务收入
——
——
总 计
——
——
项 目
按3%计算的税额
本
期数
累 计 数
应纳营业税 10
已纳营业税
11
应补(退)营业税12=10-11
如纳税人自行申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如已委托代理申报人,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备注
会计主管
(签章) 经办人
(签章) (签章)
代理人
名称
地址
经办人
代理人
(签章)
纳税人
收到日期 接收人 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审核日期 接收人签字:
审核记录
(二)税目代码按以下规定填写:
1、企业缴纳营业税:金融业——61702 ;保险业——62712 ;典当业——63722
2、代扣代缴营业税:金融业——41702 ;保险业——42712 ;典当业——43722
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一)本申报表适用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人填报。
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申报联,由纳税人按期向国家税务局申报;第二联为收执联,纳税人于申报时连同申报联交国家税务局盖章后作为申报的凭证;第三联为税收会计记帐联,纳税人申报时由税务机关收执。
(二)税目代码按以下规定填写:
1、企业缴纳营业税:金融业——61702 ;保险业——62712 ;典当业——63722
2、代扣代缴营业税:金融业41702 ;保险业——42712 ;典当业4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