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营业税及附加税金计提方法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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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文档-第七章营业税1-PPT精品文档

7.1.2 营业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6)外资企业从事我国金融资产处置业务(通过购 买、吸收入股等方式,从我国境内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取得境内其他企业的股权、债权、实物资产 及由这些资产组合的整体资产为重置资产,再将 其转让、收回、置换、出售等为处置业务)所取得 的收入,属营业税或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处置资 产属不动产的,其收入应缴营业税;处置资产属 货物的,其收入应缴增值税。
7.1.2 营业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4)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 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 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 为扣缴义务人。 (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为扣缴义 务人。 (6)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无形资产, 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7.1.2 营业税的纳税人与纳税范围
3.营业税的纳税范围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 售不动产的行为,均为营业税的纳税范围。 (1) 对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 期货业务,金融机构的期货买卖,以发行基金 方式募集资金的业务,不属营业税的纳税范围. 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营业税的纳税范围。
7.1.4 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7.1.5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1.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纳税人应 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为5日、10日、15日或1个月; 不能按期纳税的,可按次纳税。以1个月为一期的 纳税人,于期满后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 或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期满后5日内预缴税款, 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则比照执行。 金融企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其每季度末 最后一旬应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在本季度缴纳 营业税;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营业税金及附加

5.检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项目的计算依据是否和本期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数一致, 并按规定适用的税率或费率计算、复核本期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检查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结合应交税费科目的审计,复核其勾稽关系。
7.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8.检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 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 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这两税相加的税额的一 定比例计算。
根据财会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 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 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 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2016年5月1日之后 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谢谢观看
二、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7%、3%计算缴纳。 三、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核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漫画营业税金及附加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该科目核算企业与营业收入有关 的,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按月计算,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 由各种营业收入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期末应 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结合应交税费科目的审计,复核其勾稽关系。
7.根据评估的舞弊风险等因素增加的审计程序。
8.检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 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 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这两税相加的税额的一 定比例计算。
根据财会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 加”科目。
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 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 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2016年5月1日之后 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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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7%、3%计算缴纳。 三、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缴纳时:
核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漫画营业税金及附加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该科目核算企业与营业收入有关 的,应由各项经营业务负担的税金及附加。企业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应按月计算,月份终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 由各种营业收入负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期末应 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营业税会计处理与计算(ppt 69页)

服务
• C.境外美术馆在境外为境内单位提供书画展 览劳务
• D.境外电视台给境内单位提供播映劳务 • E.境外企业在境外将商标权转让给境内单位 • 【答案】ABC
• (2)“应税行为”的含义
• 应税行为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 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 行为:
•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 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 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形
• 注意:1、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 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 收范围
• 2、垃圾处置劳务(收取的垃圾处置费 )不 征收营业税
取租金 • D.境外某外国企业将一台设备出租给我
国境内企业使用 • E.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
受托方的 • 【答案】CD
• (3)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范围划分
• ★兼营的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
• 分清收入,分别纳税的原则。
•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 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 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 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 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 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 ★混合销售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
• 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货物销售与营业税 应税劳务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原则
• A、一般原则 (适用于一般情况)
• 按照纳税人主营业务的税种性质确定适 用的税种具体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 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 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 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 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 C.境外美术馆在境外为境内单位提供书画展 览劳务
• D.境外电视台给境内单位提供播映劳务 • E.境外企业在境外将商标权转让给境内单位 • 【答案】ABC
• (2)“应税行为”的含义
• 应税行为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 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 行为:
•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 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 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 形
• 注意:1、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 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 收范围
• 2、垃圾处置劳务(收取的垃圾处置费 )不 征收营业税
取租金 • D.境外某外国企业将一台设备出租给我
国境内企业使用 • E.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
受托方的 • 【答案】CD
• (3)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范围划分
• ★兼营的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
• 分清收入,分别纳税的原则。
•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 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 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 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 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 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 ★混合销售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
• 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货物销售与营业税 应税劳务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 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原则
• A、一般原则 (适用于一般情况)
• 按照纳税人主营业务的税种性质确定适 用的税种具体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 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 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 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 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第4章营业税(最新)PPT

二、计税依据
▪ 金融业: (1)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 (2)融资租赁业务:余额计税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余额计税 营业额=卖出价(不扣除任何费用)-买入价(不含各种费用和税金,买入价格中可以扣
第四章 营业税
第一节 营业税基本原理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
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与其他税种关系
与增值税的并行(平行)关系
1、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增值税)以外的所 有劳务。
2、营业税的应税资产是有形动产(征增值税)以外的资产,也就 是有形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3、营业税规定的征税范围与增值税有互补性,同一事项,要么征 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两种税不并存。
4、增值税为价外税,而营业税为价内税。营业税可以在计算所得 税时扣除。
是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基之一 是价内税,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一)一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 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境内”的含义 1、提供或接受税法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出租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应税行为的含义 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 所有权的行为。包括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等9大类劳务;单位和个体户 的员工、雇工在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保险劳务:一是指境内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不包括境内保险 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二是指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物 所提供的保险。(主要是看标的物)
第三章营业税-课件

第三章营业税
内容提要
1.营业税概述 2.营业税的征税对象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3.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营业税的减税和免税 5.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营业税
2
1.营业税概述
1.1营业税的含义: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 为课税对象而征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理者;没有代理者的,受让者或者购买者。 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售票者。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售票者。 采用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受让者。
• 例:某企业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取得贷款利息收入,根据税法的 规定,该企业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应当就其取得的该利息收入 依法缴纳营业税。同时,仍根据税法的规定,该税款并非由该企 业自行计算直接缴纳,而是由受托发放贷款的银行负责从其向该 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中代为扣除应缴的营业税,并以扣除税金后 的余额向该企业支付。该银行代扣的该税款,由其按照规定的解 缴税款期限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缴入国库。 该银行即为“扣缴义务人”,该企业仍然为“纳税义务人”,解 缴税款期限应当“比照营业税纳税人有关解缴税款期限的规定” 确定。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 ,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单位将不动产 无偿赠与他人,均视同销售不动产。
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应视同提供应税劳务(按建筑业 和销售不动产缴纳两道营业税),若自用则自建行 为不属应税劳务。
2.2营业税的纳税人
2.2.1纳税义务人
营业税
3
营业税概述
1.2营业税的特点 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具有很强的行业调节能 力。 多环节总额课征。 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互为补充
内容提要
1.营业税概述 2.营业税的征税对象范围、纳税人及税率★ 3.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4.营业税的减税和免税 5.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营业税
2
1.营业税概述
1.1营业税的含义: 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 为课税对象而征的一种商品劳务税。
理者;没有代理者的,受让者或者购买者。 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售票者。 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售票者。 采用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个人转让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受让者。
• 例:某企业委托银行发放贷款,取得贷款利息收入,根据税法的 规定,该企业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应当就其取得的该利息收入 依法缴纳营业税。同时,仍根据税法的规定,该税款并非由该企 业自行计算直接缴纳,而是由受托发放贷款的银行负责从其向该 企业支付的贷款利息中代为扣除应缴的营业税,并以扣除税金后 的余额向该企业支付。该银行代扣的该税款,由其按照规定的解 缴税款期限向有关税务机关申报缴入国库。 该银行即为“扣缴义务人”,该企业仍然为“纳税义务人”,解 缴税款期限应当“比照营业税纳税人有关解缴税款期限的规定” 确定。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 ,否则,一并征收增值税。
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单位将不动产 无偿赠与他人,均视同销售不动产。
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应视同提供应税劳务(按建筑业 和销售不动产缴纳两道营业税),若自用则自建行 为不属应税劳务。
2.2营业税的纳税人
2.2.1纳税义务人
营业税
3
营业税概述
1.2营业税的特点 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具有很强的行业调节能 力。 多环节总额课征。 征税范围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互为补充
第五章营业税ppt课件

总结
特点
税务处理
①代销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 ①就销售代销货物而言,属增值税征
②受托方按委托方规定的条件出售。 税范围
③货物的销售收入为委托方所有,受托方②就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报
只收取手续费。
酬,如代理手续费,属营业税征收范
围,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举例
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 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 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业税各税目的具体征收范围
9、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包括销售 建筑物或构筑物和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 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 收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 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 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再征收营业税。
注意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 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 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 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 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 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 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 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二)营业税应税行为的确定
1、“有偿提供或转让”
我国现行营业税法中所称有偿提供或转让, 是指在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 产时,从受让方(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 他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