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保障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过程中的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进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阶段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与义务1. 生产部门负责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管理人员负责实施本管理规定的具体工作。
3. 职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的规定,积极配合执行。
四、安全准备工作1. 装置生产准备前,应对装置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计划。
2. 对装置进行试车前,应先进行试车方案编制,明确试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 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现场安全管理1. 生产部门应制定详细的现场安全管理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执行。
2.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全天候驻守,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并按照岗位职责进行安全巡查和监督。
3. 现场应明确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 生产部门应制定防火措施,并加强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维护。
5. 现场人员应配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六、事故应急管理1. 生产部门应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 现场应设置事故应急设施,并进行标识。
3. 生产部门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4.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 事故后应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违章处罚1. 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职工,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 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附则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本(2篇)

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的安全管理,确保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证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装置生产准备安全管理1.根据《装置生产准备安全管理办法》,制定《装置生产准备安全计划》。
2.装置生产准备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并记录检查和维护情况。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在操作前进行培训和考试,确保其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4.加强通风排风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正常,避免有害气体积聚。
5.制定装置生产准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责任,并进行宣传教育。
6.根据现场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员能够及时警示。
7.严禁未经授权私自操作装置设备,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
三、装置试车安全管理1.根据《装置试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定《装置试车安全计划》。
2.对试车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无任何异常情况,并记录检查情况。
3.试车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试车操作培训,确保其具备试车操作能力。
4.严格控制试车操作人员的数量和身份,确保操作人员专业、合格。
5.试车过程中,严禁将设备超负荷运行,确保设备运行在安全工作范围内。
6.加强对试车设备的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
7.试车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避免非试车人员进入。
8.试车操作前,必须检查试车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设备接地良好。
9.试车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并记录检查和维护情况。
四、应急管理1.制定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救援组织的职责和联系方式。
2.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
4.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过程中,发生危险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
五、责任和处罚1.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是指在化工项目完成装置安装后,进行试车前需要确认的条件管理办法。
1.试车条件确认的目的是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试车前必须对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装置的各个部分都安装正确、运行正常,并且能够满足设计要求。
2.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包括试车前的准备工作、试车条件确认的步骤和试车后的记录与评估。
3.试车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装置的检查和测试,包括设备的完整性检查、系统的功能性测试、设备的操作性测试等。
4.试车条件确认的步骤包括确定试车的时间、地点和人员组织,制定试车方案和风险评估,进行试车前的交底和培训,调试和测试装置的各个部分,并记录试车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问题。
5.试车后的记录与评估包括整理试车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对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试车条件确认的管理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试车过程的顺利进行,并及时解决试车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7.试车条件确认的管理办法应与项目的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管理办法相衔接,确保试车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8.试车条件确认的管理办法要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试车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技术发展情况,不断完善和提升。
综上所述,化工项目生产装置的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是确保试车过程的安全和可行性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通过对装置的检查和测试,确定试车的条件和步骤,并记录和评估试车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保证装置的正常运行和达到设计要求。
化工生产装置试车开车前安全条件确认

装置名称
所属单位
单位负责人
安全条件确认
组织部门
负责人
确认时间
项目
具体条目
落实情况
确认人
单机试车及工程中间交接完成
检修、施工项目完工,验收合格
“三查四定”的问题整改消缺完毕,遗留尾项已处理
单机试车合格
工程已办理中间交接手续
装置区内施工用临时设施已全部拆除;现场无杂物、无障碍
已实行“看板”或“上墙”管理
经批准的投料试车方案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
已进行开车方案交底、学习、讨论
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制定并经过演练
保运工作已、电、仪修人员已上岗
保运装备、工器具已落实
保运值班地点已落实并挂牌,实行24小时值班
供排水系统已正常运行
供电系统已平稳运行
设备位号和管道介质名称、流向标志齐全
系统吹扫、清洗完成,气密试验合格
联动试车已完成
干燥、置换、三剂装填、计算机仪表联校等已完成并经确认
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在线分析仪表、仪器经调试具备使用条件、工业空调已投用
化工装置的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调校完毕,防雷防静电设施准确可靠
现场消防、气防等器材及岗位工器具已配齐
消防巡检制度、消防车现场管理制度已制定,消防作战方案已落实,消防道路已畅通,并进行过消防演习
岗位消防器材、护具已备齐,人人会用
气体防护、救护措施已落实,制定气防预案并演习
现场人员劳保用品穿戴符合要求,职工急救常识已经普及
生产装置、罐区的消防水系统、消防泡沫站以及火灾报警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监测器已投用,完好率达到100%
采样点已确定,采样器具、采样责任已落实
模拟采样、模拟分析已进行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过程,确保试车安全、顺利进行,保证装置达到设计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化工项目生产装置的试车过程。
第三条试车条件确认是为了确保装置试车过程中各项条件符合安全、质量、环保要求,应当在装置试车开始前进行。
第四条试车条件确认应当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试车条件确认部门应当与项目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
第五条试车条件确认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试车前环境检查;(二)试车相关设备的完好性、可靠性检查;(三)试车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确认;(四)试车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标准的确认;(五)试车所需的原材料和辅助物资的供应保障。
第二章试车前环境检查第六条试车前环境检查是为了确认试车现场的周围环境是否满足试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气象条件是否稳定,风向和风速是否符合要求;(二)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进行了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三)是否有异常气味、异味,是否有可能对试车有影响的因素存在。
第七条试车前环境检查应当由项目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记录检查结果,并在试车前提交到试车条件确认部门。
第八条如果试车前环境检查发现环境存在严重问题,可能危及试车安全、设备完好性等因素,试车条件确认部门应当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反馈,由项目管理部门评估情况并决定是否需要延期试车。
第三章设备完好性、可靠性检查第九条设备完好性、可靠性检查是为确保试车前设备状态良好,能够正常工作,保障试车顺利进行。
第十条设备完好性、可靠性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检查试车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或者故障;(二)检查试车设备的管道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泄漏;(三)对主要设备进行试运行,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四)对配套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之间的配套是否满足要求。
第十一条设备完好性、可靠性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试车团队负责,记录检查结果,并在试车前提交到试车条件确认部门。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模版一、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的确认工作能够按照规范和流程进行,保证试车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
二、试车条件确认工作内容1. 试车条件确认工作应在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进行,确保项目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的安全、正常工作和满足生产要求。
2. 在试车条件确认前,需对试车期间的人员、设备、环境等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
3. 试车条件确认主要包括生产装置的设备和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以及功能正确性的检验和确认。
4. 对试车前需确认的试车条件进行逐项检查,确保符合试车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装置的清洁度、温度、湿度、电源和空气供应等。
5. 对试车所需的操作程序和规范进行确认,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装置的启动和停机、操作方法、设备维护规范等。
6. 对试车期间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应急措施进行评估和预案制定。
三、试车条件确认工作流程1. 试车条件确认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和生产运营部门共同组成的专项小组负责。
2. 确定试车条件确认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负责人。
3. 制定试车条件确认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步骤,确保每个环节的确认项清晰明确。
4. 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试车条件的检查和确认,确保每项试车条件都得到充分确认和评估。
5. 对试车条件确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和解决,并进行记录和跟踪。
四、试车条件确认工作的要求和指导原则1. 确保试车条件的确认工作能够高效进行,提前安排和准备试车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源。
2. 严格按照试车条件确认的流程和规范进行,确保每一项试车条件都得到充分检查和确认。
3. 对试车条件确认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保试车前的条件符合生产要求和安全标准。
4. 对试车期间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应急措施进行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5. 对试车条件确认工作进行记录和跟踪,以备后续使用和总结经验。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为了确保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试车过程的安全、稳定、高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的确认工作,明确试车前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确保试车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化工项目生产装置的试车条件确认工作,包括生产装置的冷试车、热试车和试运行等阶段。
二、试车条件确认2.1 试车前准备工作2.1.1 组织准备在试车前,应成立试车领导小组,负责试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领导小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等。
2.1.2 技术准备在试车前,应编制试车方案,明确试车目的、试车内容、试车步骤、试车条件、试车人员、试车设备等。
试车方案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1.3 设备准备在试车前,应对生产装置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满足试车要求。
对关键设备和仪表应进行校验和调试,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1.4 安全准备在试车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试车人员了解试车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
同时,应制定试车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程序。
2.1.5 物资准备在试车前,应准备充足的试车物资,包括原料、辅料、催化剂、备品备件等。
同时,应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满足试车要求。
2.2 试车条件确认2.2.1 设备条件确认在试车前,应对生产装置的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试,确保设备状态良好,满足试车要求。
对关键设备和仪表应进行校验和调试,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2.2 工艺条件确认在试车前,应对生产工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试,确保工艺流程畅通,满足试车要求。
对关键工艺参数应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其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2.2.3 安全条件确认在试车前,应对生产装置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调试,确保安全设施状态良好,满足试车要求。
同时,应制定试车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程序。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的安全、顺利进行,本管理办法制定了试车前需要确认的试车条件和管理要求。
试车条件的确认将涉及试车方案的设计、试车人员的资质及培训要求、试车设备和工艺条件的准备等。
二、试车方案设计试车方案是试车过程中的操作指南,需要根据生产装置的特点和试车目标来确定。
试车方案的设计应包括试车的步骤、序列、控制条件、操作要求等内容。
试车方案的设计应由专业的试车工程师负责,需要经过相关技术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试车方案设计完成后,必须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对试车方案的内容和要求有清晰的理解。
三、试车人员的资质要求试车人员是试车过程中的关键角色,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鉴于试车工作的特殊性和危险性,试车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要求:1. 必须具备相关工程或科学学历背景,有一定的化工行业经验;2. 必须取得相关的试车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能够熟练运用试车工程必备的专业工具和设备;3. 必须参加相关的试车培训课程,并通过相关的考试。
试车人员的资质要求必须经过项目管理部门的审核,并进行定期的复审。
四、试车设备和工艺条件的准备试车设备和工艺条件的准备是试车工作的基础,必须根据试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准备。
试车设备和工艺条件的准备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 试车设备的准备:根据试车方案,选择和准备相应的试车设备,如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
试车设备必须经过校验和检测,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工艺条件的准备:试车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工艺条件,如原料、催化剂、溶剂等,必须按照试车方案的要求进行准备。
同时,还需要准备相关的工艺设备和辅助设备,如反应釜、冷却器、过滤器等。
试车设备和工艺条件的准备必须由试车工程师负责,并进行相关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五、试车条件的确认试车条件的确认是试车前的重要工作,需要对试车方案、试车人员和试车设备进行检查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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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294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
办法通用范本
化工项目生产装置试车条件确认管理办
法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 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在建化工项目试车过程管理,使新建生产装置各项试车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合程序,确保投料试车安全、平稳、一次成功,实现开得起、稳得住、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化工建设部所辖在建化工项目装置试车过程管理。
1.3 术语和定义
1.3.1 单机试车
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1.3.2 联动试车
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1.3.3 投料试车
对规定范围的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
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
2 职责
2.1 施工单位
2.1.1 负责编写单机试车方案,并落实单机试车前各项准备工作。
2.2.2 负责对单机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2.2.3 负责项目各机泵单机试车的实施工作。
2.2 项目部(厂、公司)
2.2.1 负责组织成立项目单机、联动、投料试车组织机构。
2.2.2 负责编审单机试车方案、联动试车方案、投料试车方案。
2.2.3 负责监督参与装置各机泵单机试车过
程。
2.2.4 负责组织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试车条件的内部检查确认,并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进行整改。
2.2.5 负责项目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组织实施工作。
2.2.6 负责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向相关部门提报试车申请。
2.2.7 负责装置单机试车审核确认,下达单机试车指令。
2.3 化工建设部生产装备技术处
2.3.1 负责对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2.3.2 负责对项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方案组织审查。
2.3.3 负责组织装置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
试车条件的检查确认,并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督促项目进行整改。
2.3.4 负责装置联动试车审核确认,下达联动试车指令。
2.4 生产管理中心、总工办、装备部、安全环保部、质量检验中心、保卫部
2.4.1负责对本办法的监督执行。
2.4.2 负责参与装置联动、投料试车前试车条件的检查确认,并对投料试车前或过程中不合格项督促项目进行整改。
2.4.3负责装置投料试车审核确认,联合下达投料试车指令。
3 管理程序及要求
3.1 试车方案编审
3.1.1 单机试车方案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编
制,具体编制主体责任由项目确定,项目组织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其中大型关键设备试车方案需报化工建设部审核,化工建设部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3.1.2 联动试车方案由各项目部编写,并组织内部会审,报化工建设部审核,上报总工办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3.1.3 投料试车方案由各项目部编写,并组织内部会审,报化工建设部审核,上报总工办审核,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2 试车条件确认
3.2.1 单机试车由项目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及各科室(车间)、相关专业人员,在设备单机试车前对设备安装质量、公辅设施、公用工程、安全消防
设施等试车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并形成确认记录。
大机组等关键设备单机试车需报化工建设部、装备部进行联合确认。
3.2.2 联动试车由项目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及各科室(车间)、相关专业人员,在装置联动试车前对设备、工艺、电气、仪控、公辅系统完整性及公用工程衔接等试车基本条件进行内部检查确认,并形成确认记录。
由化工建设部组织各部门对装置联动试车前工程中间交接、三查四定、安全消防措施等内容进行联合确认。
3.2.3 投料试车由项目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供应商等相关单位及各科室(车间)、相关专业人员,在装置投料试车前对设备、工艺、电气、仪控、公辅系统完整性及公
用工程衔接等试车基本条件进行内部检查确认,并形成确认记录。
由化工建设部组织各部门对装置投料试车前预试车、联动试车、安全消防措施等内容进行联合确认。
3.3 试车实施
3.3.1 项目部组织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各施工单位及科室(车间)按试车方案逐步实施。
试车过程中,方案执行情况由集团公司及化工建设部指导和监督。
3.3.2 试车过程中各项目部的指标、水、电、汽、风、氮气等工艺参数的变动均要与生产管理中心、化工建设部及时沟通,由生产管理中心总调度室与相关单位进行统一调度。
相关辅助单位依据生产管理中心总调度室的通知或指令进行操作。
3.3.3 试车过程出现异常情况由化工建设部组织各单位分析,必要时修改试车方案,并对修改后的试车方案进行评审。
3.3.4 试车结束后化工建设部监督各项目部负责对所编制的试车方案进行总结,并对存在的缺陷进行整改消除。
试车成功后由项目部组织编写《试车总结报告》,报化工建设部备案。
4 附则
4.1 项目单机、联动、投料试车确认审批表。
4.2 项目单机、联动、投料试车审批确认管理流程。
4.3 项目装置投料试车确认表
4.4 本办法由化工建设部生产装备技术处
精制制度系列编号:AN-QP-HT294 负责解释。
4.5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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