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一切险保险单
财产一切险条款

财产一切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八)盗窃、抢劫。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2020新版)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财产一切险保险单(2020新版)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财产一切险保险单(2020新版)保险单号次: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附加条款或批单的规定,在本保险期限内,承保明细表中所列被保险人财产的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
明细表-----------------------------------------|被保险人: ||---------------------------------------||保险期限: 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保险财产地址: ||---------------------------------------||保险财产占用性质: ||---------------------------------------||保险费费率: ||---------------------------------------|| 项目号 | 保险财产名称 | 投保金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 | | | ||-------|----------|--------|-----------|| | | | ||-------|----------|--------|-----------|| | | | ||---------------------------------------||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财产一切险投保单(商业楼宇)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
(一)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 偿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的期限
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
(二)矿井、矿坑;
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并如实填写投保单。
(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
(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 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 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或简易建筑物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由于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 第二十四条 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该:
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造成的损失;
(一)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
(四)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二)立即通知保险人,并书面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损失情况;故意或
(六)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 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损失;
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
(七)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财产一切险条款

财产一切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八)盗窃、抢劫。
财产一切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一切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八)盗窃、抢劫。
一、 财产保险和财产一切险索赔资料清单 1 2 3

一、财产保险和财产一切险索赔资料清单1. 保险单正本2. 索赔申请3. 索赔项目清单4. 事故现场照片和受损财产的照片5. 受损财产原始采购或建造安装合同和发票 6. 第三方机构针对损失原因和/或损失程度出具的检测报告7. 受损财产的修理或重置报价和发票,或其它证明损失程度的文件 8. 投保财产的财务帐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折旧表和资产卡片等9. 如涉及存货损失的,事故发生日的库存数量和价值盘点表10. 如涉及自然灾害损失的,国家职能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损失原因的文件11. 如涉及火灾损失的,国家职能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12. 如涉及入室行窃或盗窃或抢劫或抢夺损失的,国家职能部门出具的立案证明和未破案证明和损失发生前后的财产清点记录13.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机器损坏保险索赔资料清单1. 保险单2. 索赔申请 3. 索赔项目清单4. 事故现场照片和受损财产的照片5. 受损财产原始采购或建造安装合同和发票 6. 第三方机构针对损失原因和/或损失程度出具的检测报告7. 受损财产的修理或重置报价和发票,或其它证明损失程度的文件 8. 投保财产的财务帐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折旧表和资产卡片等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9. 明和资料。
三、利润损失险1. 保险单 2. 索赔申请3. 索赔项目清单 4. 发生损失之日的上一会计年度内各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工资表5. 发生损失之日的上一会计年度年初和年底的产成品和半成品汇总表6. 发生损失之日的上一会计年度内原材料采购总额7. 发生损失之日的上一会计年度内各月的成本和费用明细表或汇总表8. 发生损失之日所在月和本会计年度内之前各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工资表9. 损失财产维修或重置完成日所在会计年度和之前两个会计年度内,每月的产量和产值统计表(计划产量、实际产量、计划产值和实际产值等)10. 损失财产维修或重置完成日所在会计年度和之前两个会计年度,每月的销量和销售额统计表(计划销量、实际销量、计划销售额和实际销售额等)11. 从发生损失之日到损失财产维修或重置完成日期间的生产日报表和销售日报表12. 发生损失之日的库存明细表13. 由于事故导致的合同和/或订单取消情况说明14. 为挽救营业损失而导致的营业费用增加的明细表和支持文件15.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四、工程险索赔资料清单 1. 保险单 2. 索赔申请 3. 索赔项目清单4. 事故现场照片和受损财产的照片5. 工程总承包合同和涉及损坏财产的分包合同 6. 第三方机构针对损失原因和/或损失程度出具的检测报告7. 损失发生前的工程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8. 维修期间的工程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9. 受损财产的维修或重置报价和发票,或其它证明损失程度的文件10. 如涉及自然灾害损失的,国家职能部门出具的气象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损失原因的文件11. 如涉及火灾损失的,国家职能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12. 如涉及入室行窃或盗窃或抢劫或抢夺损失的,国家职能部门出具的立案证明和未破案证明和损失发生前后的财产清点记录13. 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财产一切险条款

财产一切险条款(本条款适用电厂和半导体行业)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八)盗窃、抢劫。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专业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专业财产一切险保险单是一种常见的保险形式,在商业和个人领域都被广泛使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专业知识,包括其定义、保险范围、理赔流程等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该保险形式。
一、财产一切险保险单定义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简称一切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约定,对被保险人的财产进行全面覆盖的保险形式。
其保险责任包括财产损失、财产毁坏、财产灭失等情况,保障范围广泛。
二、财产一切险保险单保险范围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办公及生产设备:保险人承担保险金额内的设备损失、毁坏、灭失等风险。
2. 货物运输:包括陆地、海洋、航空运输中的货物损失、毁坏等。
3. 货物仓储:对于被保险人存放在指定仓库中的货物进行保险。
4. 所有权保护:保险公司承担保险金额内财产的全部或部分毁坏、灭失风险。
5. 自然灾害风险:如地震、洪水、台风等造成的财产损失。
6. 突发意外风险:如火灾、爆炸、盗窃等不可预见的财产损失。
三、财产一切险保险单理赔流程1. 出险通知:在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立即通知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事故细节和证明材料。
2. 理赔申请:被保险人需要填写理赔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单据、照片等。
3.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是否给予理赔。
4. 理赔支付:如果理赔审核通过,保险公司会根据约定的赔偿比例和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四、财产一切险保险单专业建议1.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在购买财产一切险保险单前,被保险人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免赔额等重要条款。
2. 细致核对保险金额:被保险人需要准确核对保险金额,确保保险范围覆盖其财产的实际价值。
3. 提供真实信息:在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确保理赔申请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4. 及时维护财产安全:被保险人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财产的安全,降低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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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费率:
项目号
保险财产名称
投保金额
每次事故免赔额
如填写不下,请另附清单。
总保险金额:
备注:
×××保险公司
日期_____于__________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
颁布日期:
财产一切险保险单
财产切险保险单
全文
保险单号次:
根据被保险人的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
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附加条款或批单的规定,在本保险期限内,承保明细表中所列
被保险人财产的一切险,特立本保险单。
明细表
被保险人:
保险期限:个月自至中午12时正
保险财产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