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5篇)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本1.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质量事故报告的流程和处理方式,确保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质量事故,促进质量管理的改进和提升。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质量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3.定义(1)质量事故:指与产品或服务质量相关的不符合质量要求所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缺陷、安全隐患、用户投诉等;(2)质量事故报告:指将质量事故情况详细填写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的报告;(3)质量事故处理:指根据质量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调查分析、责任追究、纠正措施等。
4.报告流程(1)发现质量事故:任何员工在发现质量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质量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报告,同时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少事故影响;(2)质量事故报告填写:质量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要求发起人将质量事故的细节填写在质量事故报告中,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3)报告审批:质量事故报告提交质量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批;(4)报告上报:经审批通过后,质量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5.处理措施(1)调查分析: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2)责任追究:针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质量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进行责任的追究;(3)纠正措施:根据质量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质量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召回、工艺改进、培训措施等;(4)报告处理结果:质量管理部门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并存档备查。
6.追溯与改进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追溯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附则(1)员工发现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和纵容;(2)质量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尽快处理质量事故,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反馈;(3)对故意隐瞒或造成恶劣后果的人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门所有。
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概述为了加强质量事故的处理和管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制定本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到质量方面的事故处理和报告管理。
质量事故的定义质量事故是指在产品生产、质量检测及配送等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操作不规范、机器设备或环境等因素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
质量事故按照影响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三类:•一般质量事故:对客户生产和使用带来轻微损失;•重大质量事故:对客户生产和使用带来严重损失;•致命质量事故:对客户的生产和使用带来极其严重的损失,甚至会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质量事故的责任分工质量事故发生后,各部门人员的责任分工如下: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是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主体,一旦发生事故质量,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并切实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于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出产生质量事故的具体原因和责任者,并在全公司范围内推行质量提升活动,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线上安全生产。
安全部门安全部门负责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排查,及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开展各种预案演练,培养员工应对安全事故的应急能力。
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当发现或接到质量事故通知时,应尽快启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第一步:应急处理第一时间进行现场隔离和切断质量事故的链接,稳定现场情况,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对伤员要进行及时处理。
同时,通知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启动应急救援机制。
第二步:调查分析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找到事故原因和责任者。
如果必要,可以寻求第三方专家的帮助,进行更为深入的调查。
第三步:处置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进行处置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同时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第四步:后续处理对确实造成损失的事故要进行合理赔偿或补救措施,同时根据情况开展员工培训、技术提升等工作,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质量事故的报告机制质量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影响等情况;2.事故现场的调查情况和初步分析结果;3.事故类型,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失;4.对消除事故影响和隐患的措施,以及后续工作计划。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4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本单位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职工在工作中涉及到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本单位负责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工作的部门为质量管理部门。
第二章报告的种类和分类第四条报告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情况和要求,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分为立案报告、处理报告和结案报告三种。
第五条报告的分类根据质量事故的不同性质,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分为一般质量问题报告和重大质量问题报告两种。
第三章报告的流程第六条立案报告一、质量问题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提交立案报告。
二、立案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问题的详细描述、原因分析、证据材料、责任人等。
三、质量管理部门收到立案报告后应及时进行初步调查和审核,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召开质量事故处理会议。
第七条处理报告一、质量事故处理会议后,质量管理部门应按照会议决议要求,及时编制处理报告。
二、处理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问题的处理方案、责任人的整改措施、问题的解决进展等。
三、质量管理部门应将处理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并督促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条结案报告一、质量问题解决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无误后,质量管理部门应编制结案报告。
二、结案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对相关责任人的评价、防范措施等。
三、结案报告应归档保存,便于后期的追踪和参考。
第四章报告的要求和管理第九条填报要求一、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报,并附上必要的相关证据材料。
二、报告内容应客观、真实、详细,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报告的保密一、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涉及到工作中的敏感信息,相关人员应严守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二、在需要共享报告信息时,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授权管理。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3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范文1. 背景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及时、全面地收集、调查和处理公司内部发生的质量事故。
它的目的是从事故中吸取教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所有质量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生产过程中的事故等。
3. 定义3.1 质量事故:指在产品生产、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导致质量不合格、损害用户利益或影响公司声誉的事件。
3.2 质量事故报告:指报告质量事故的文件或记录,包括事故的描述、调查结果和处理措施等。
3.3 质量事故调查:指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以及可能的改进措施进行调查和分析。
3.4 质量事故处理:指对质量事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处罚,包括责任追究、损失赔偿和改进措施等。
4. 质量事故报告程序4.1 发现事故:任何员工在发生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4.2 报告事故:上级主管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向质量部门报告,并提交质量事故报告。
4.3 调查事故:质量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包括取证、分析原因等。
4.4 编制报告:质量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编制质量事故报告,包括事故的描述、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等。
4.5 审核报告:质量部门应将质量事故报告提交给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进行修改。
4.6 报告发布:质量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质量事故报告发布内部,并将报告发送给相关部门。
5.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5.1 确定责任:根据质量事故报告的调查结果,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5.2 追究责任:责任人应根据公司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5.3 赔偿损失:如果质量事故导致用户及公司遭受经济损失,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4 实施改进: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监督执行,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5 复审措施: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复审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评估改进措施的效果。
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质量投诉的接收、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法保障产品质量,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对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应当及时、认真地处理,维护消费者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事故、质量投诉档案,对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章质量事故管理第五条质量事故是指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六条质量事故分为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除重大质量事故以外的质量事故。
第七条重大质量事故应当在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公司总经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一般质量事故应当在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和证据;(二)当事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公司质量管理部报告事故情况;(三)质量管理部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质量管理部应当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五)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质量管理部应当对质量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第三章质量投诉管理第十条质量投诉是指消费者或者其他客户对产品质量提出的异议或者不满。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设立质量投诉热线,方便消费者或者其他客户提出投诉。
第十二条质量投诉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接收投诉:公司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记录投诉内容,并告知投诉人投诉已收到;(二)初步核实:质量管理部对投诉内容进行初步核实,判断投诉是否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三)调查核实:质量管理部对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查清问题原因;(四)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质量管理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五)回复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质量管理部应当及时回复投诉人。
质量事故管理制度(五篇)

质量事故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qg-008为了进一步促进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提高,加强全体员工对产品质量的责任心和责任感,确保产品质量的提高,特制订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2.a.b.3.4.a.b.c.5.a.b.c.6.a.贯彻执行国家、部(专业)技术标准,生产的产品达到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为合格产品。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品处理。
产品不符合国家、部(专业)技术标准者。
原材料、辅助材料经检验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工厂内控标准者。
生产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不得任意更改、简化技术操作规程和违规操作,无操作规程者,一律不准生产。
按照工厂的实际情况,产品质量事故的级别按下列规定划分:凡造成废品损失____元以下者,按一级质量事故处理(即为一般质量事故)。
凡造成废品损失____元以下或连续三次一级质量事故者,按二级质量事故处理(即为重大质量事故)。
凡造成废品损失____元以上或连续二次二级质量事故者,按三级质量事故处理(即为特大质量事故)。
产品质量事故报告的规定:发生一级质量事故,车间和责任班组必须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分析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在当班时间内,及时向工厂报告。
发生二级质量事故,车间和责任班组必须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分析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追究责任,在____小时内向工厂报告。
发生三级质量事故,责任班组必须在____小时内以书面向车间报告事故原因和经过,车间在____小时内报告工厂,等候工厂处理。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的规定:产品质量发生事故,要严肃处理,开好质量事故分析会议,找出发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吸取教训,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b.c.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分析制度,对不认真执行制度者,必须追究责任,进行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事故责任班组和个人,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程度,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和扣发工资、奖金以至纪律处分。
对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不听从指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质量严重事故者,必须文件编号:1.1从严处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质量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产品质量的部门、车间、班组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质量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第五条质量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质量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1. 制定和修订质量事故应急预案;2. 组织开展质量事故应急演练;3. 指导、监督各部门执行质量事故应急预案;4. 对质量事故进行应急处理,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5. 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门:负责产品质量事故的预防和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2. 技术部门:负责质量事故的技术分析和处理,提出改进措施;3. 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发现质量事故及时上报;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5.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公司要求,配合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第八条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1.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2.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善后处理、信息报告、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3. 应急预案应当定期进行修订,确保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1. 各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预防措施,加强质量管理;2. 发现质量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3. 应急处理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共同应对;4. 事故得到控制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模板范本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事故,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制定本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质量事故是指在生产、加工、使用、服务过程中,因产品设计、材料、工艺、设备、人为失误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直接或潜在的风险。
第四条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法依规进行。
第二章质量事故报告第五条质量事故发生后,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排除潜在风险。
第六条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提交初步调查情况。
第七条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部门和人员;(二)事故的性质、范围和损失情况;(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四)事故的处理措施和效果;(五)事故后续工作的安排。
第八条负责人应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汇报质量事故情况,并提交详细的报告。
第九条质量事故报告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
第十条质量事故报告应妥善保管,归档备案。
第三章质量事故调查第十一条质量事故调查应由专门的调查组进行,并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
第十二条质量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找出事故原因,推断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三条质量事故调查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三)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质量事故调查应采取以下措施:(一)调查组应查阅相关资料,了解事故发生的背景和环境;(二)调查组应现场勘察,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和结果;(三)调查组可以听取当事人、目击者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四)调查组应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获取有效的证据材料;(五)调查组应编制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应具备以下特点:(一)客观真实,以事实为依据;(二)准确全面,查找事故的真正原因;(三)合理可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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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质量事故管理
制度
ZD/BSG 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ZD/BSG -XX-XXX
、
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XX—发布—XX—实施
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科技质量处发布
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质量法规、健全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准确的分析、处理质量事故,制定、实施纠正措施,预防类似质量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装备制造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和公司有关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质量事故的管理。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指因出厂产品本身质量缺陷或服务质量不高给顾客造成损失(停工)的事件;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因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出现缺陷或不足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事件;质量体系运行中存在的严重不符合项;以及在国家、省(市)、集团公司等有关部门、公司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
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管理,包括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应急、调查与处理、统计分析与改进、考核与责任追究等。
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或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条公司质量事故的分级原则:
(一) 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产生后果;
(二) 根据事故对公司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
(三) 根据体系检查时不符合项的性质;
(四) 根据实施产品抽查单位的级别(国家、集团公司、分公司、公司等)。
第六条公司质量事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一)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即判定为特大质量事故
1、由于出厂产品不合格,给公司造成100万元及其以上经济损失的;或其它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统计表见附录1);
2、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级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特别恶劣影响,严重影响集团公司、公司社会形象的;
3、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工程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降低。
(二)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即判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1、由于出厂产品不合格,给公司造成10万元到100万
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或其它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到500万元以下的;
2、产品质量问题被省级媒体曝光、集团公司通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影响集团公司、公司社会形象的;
3、因主观原因造成企业必须具有的生产质量资质证书被取消或失效;
4、国家、集团公司或省级组织的对公司监督检查出现产品不合格的;
5、因质量问题或产品不合格造成连续停工5日及以上的。
(三)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即判定为较大质量事故
1、由于出厂产品不合格,给公司造成10万以下经济损失的;或其它原因造成经济损失在30万元到100万元以下的;
2、由于质量问题,受到用户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出厂产品存在缺欠,导致用户投诉,有损公司形象的;
3、外部质量体系审核、公司总部组织的内部审核,出现严重不符合项的。
4、公司总部组织的监督检查出现产品不合格的;
5、因质量问题或产品不合格造成连续停工3日到5日以下的。
(四)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即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