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工程基桩检测方法及数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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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检测技术方案

桩基检测技术方案

桩基检测技术方案编制:审核: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工程地质概况 (1)三、检测数量及目的 (1)1、检测数量 (1)2、检测目的 (3)四、检测依据 (3)五、检测方法 (3)(一)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3)1、试验设备 (3)3、现场试验 (5)4、卸载观测 (6)5、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确定 (6)6、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的统计取值 (7)(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7)1、试验设备 (7)2、现场试验 (7)3、卸载观测 (9)4、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确定 (9)(三)低应变法检测 (9)1、检测仪器 (10)2、检测方法 (10)3、低应变资料分析 (10)(四)超声波法检测 (11)1、检测设备及仪器 (11)2、检验方法 (11)3、桩身完整性判定 (12)六、报告的编制 (13)七、检测时间安排 (14)八、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4)九、需要委托方配合的工作 (15)一、工程概况检测内容有:桩身完整性(低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试验、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试验。

检测部位包含主厂房、罐区、污水处理+滑雪场、飞灰处理、水处理+冷却塔、烟囱(桩基甲级)。

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结构的安全可靠,为设计提供试验桩的科学依据,根据国家规范和设计院图纸要求,本工程承载力抗压静载试验采用堆载法,抗拔静载试验采用反力桩。

二、工程地质概况工程地质概况详见《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三、检测数量及目的1、检测数量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1)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小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桩身完整性检测,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除符合以上条件外,每个柱下承台检测数不应少于1根;大直径嵌岩灌注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检测范围内,按不少于总桩数10%的比例采用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检测。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基础类型:预制桩1检测项目:桩身质量检测方法: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检测数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每个柱下承台不得少于1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

2检测项目:承载力检测方法: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检测数量: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静载荷试验:(1)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属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

基础类型: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1检测方法: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检测数量: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除上述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还不得少于1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2检测项目:承载力检测方法: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检测数量: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静载荷试验:(1)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属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基础类型:大直径(桩径≥800mm)混凝土灌注桩1检测方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或钻芯法检测数量:1、对于桩径≥1500mm的柱下桩,每个承台下的桩应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该承台下桩总数的30%且不少于1根;2、对于桩径<1500mm的柱下桩和非柱下桩,应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桩总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3、对未抽检到的其余桩,宜采用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检测。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一、工程基桩部分(一)施工前试桩静载试验(二)验收试验二、天然地基、复合地基部分四、基坑工程部分说明:1、本表主要依据《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15-60-201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所列数量和方法是工程施工完成后质量验收检测的要求。

为设计提供承载力参数的试桩静载试验和锚杆基本试验结果,不得作为施工质量验收试验的依据。

2、上述检测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宜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小区工程中,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各单位工程的工程桩总数少于30根或地基处理面积小于500㎡,经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应对每单位工程进行承载力抽检,承载力检测抽检数量:当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时不得少于1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时不得少于2根、当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时不得少于2点。

对地基处理面积超过20000㎡或工程桩总数超过2000根的大型单位工程,超过部分的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相应规定抽检数量的50%。

3、当配套附属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采用同一施工工艺同时进行施工时,可将附属建筑与主体工程合并一起确定抽检数量,且每个附属建筑均应有检测对象或检测位置。

4、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按以下要求进行扩大检测:①当平板载荷试验、单桩静载试验、钻芯法、岩基载荷试验、复合单桩载荷试验、锚杆与土钉验收试验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

②对桩身完整性检测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当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3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

③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加倍扩大抽检,或适当增加平板载荷试验数量。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和数量基础类型:预制桩1检测项目:桩身质量检测方法: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检测数量: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每个柱下承台不得少于1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

2检测项目:承载力检测方法: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检测数量: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静载荷试验:(1)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属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

基础类型: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1检测方法: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检测数量: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除上述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还不得少于1根。

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2检测项目:承载力检测方法: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检测数量: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采用静载荷试验:(1)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属于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少于2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少于单位工程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

基础类型:大直径(桩径≥800mm)混凝土灌注桩1检测方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或钻芯法检测数量:1、对于桩径≥1500mm的柱下桩,每个承台下的桩应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该承台下桩总数的30%且不少于1根;2、对于桩径<1500mm的柱下桩和非柱下桩,应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桩总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3、对未抽检到的其余桩,宜采用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检测。

桩基检测方案

桩基检测方案

桩基检测方案一、工程概况采用高架桥梁(现浇简支箱梁)形式,下部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钻孔灌注桩,桩径φ1200,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水下混凝土,合计90根桩,桩长16m~52.5m。

二、检测依据、检测方法和数量依据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检测。

对钻孔灌注桩进行验收检测。

具体依据以下标准:(1)深圳市标准《深圳地区基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JG09-2015(2)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主体工程4301标段清湖站~清湖北站区间钻孔灌注桩及设计文件超声法:检测桩身缺陷及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40%;低应变法:检测桩身缺陷及位置,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检测数量为除超声法检测以外的所有桩;钻芯法:检测桩身缺陷及位置、桩身混凝土强度、桩长、桩底沉渣厚度,判定或鉴别桩端岩土层性状,判定桩身完整性类别;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15%,且不应少于10根;界面取芯法:检测桩底沉渣厚度,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40%(已钻芯的除外),且长径比大于35的桩的检测比例不少于25%,每个承台下不少于1根。

检测方法及统计数量如下表:钻孔灌注桩检测方法及数量统计三、检测工作量1、低应变法检测对40根钻孔灌注桩进行低应变法检测。

2、超声法检测对36根钻孔灌注桩进行低应变法检测。

3、钻芯法检测对14根钻孔灌注桩进行钻芯法检测。

每根桩钻一孔,平均桩长根据现场抽检孔设计孔深确定,钻入桩底岩土层1米。

4、界面取芯检测对31根钻孔灌注桩进行低应变法检测。

四、检测前准备1、钻孔灌注桩低应变检测前处理低应变检测前应凿除桩顶浮浆及松动部分,露出密实的混凝土。

根据激振及安装传感器的要求,将桩顶表面上传感器安装点和激振点打磨成直径宜为50mm和150mm的光滑平面,光滑平面与桩轴线垂直。

2、低应变检测受检桩的选择应按下列原则由有关各方综合确定:设计方面认为重要的桩;岩土特性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代表不同施工工艺条件和不同施工单位的桩;同类型桩宜均匀分布。

基桩检测方案数量要求

基桩检测方案数量要求
静载试验情况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桩端持力层检验
(超前钻)
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桩底3d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数量可由勘察、设计单位综合考虑并签字盖章
建设或监理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意见
地勘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送质监站备案
(质监员签字)
日 期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建设方或监理方留存,一份交检测单位,一份送质监站备案。
工程基桩检测方案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地勘单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设计单位
检测单位
开工日期
桩基类型
桩基数量
桩端持力层土质
深层荷载板
试验情况
单位工程同一岩土层不少于3点
低应变动测情况
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承台不得少于1根,大直径挖(钻)孔桩,每桩必检
抽芯检查情况
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超声波检测
对于端承型(嵌岩桩)大直径>800mm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每根柱下承台的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非嵌岩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D≦800mm,2根;800mm<D≦2000mm,不少于3根;D>2000mm,不少于4根;管口应高出桩顶100mm以上

各类人工地基检测方法及工作量

各类人工地基检测方法及工作量

各类人工地基检测方法及工作量一、地基类型建设工程中凡采用换填垫层法、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振冲法、砂石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夯实水泥土桩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渣土桩法、土及灰土挤密桩法和其他各类人工地基工程(以下简称人工地基)、钢筋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以下简称桩基)以及其它各类地基处理方法处理的地基工程,其施工质量均须进行质量检测。

二、检测单位及个人的资质管理凡从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发给“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以下称“资质证”),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

三、各类桩基工程的检测数量和手段3.1、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和新工艺;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3.2、对于大直径(桩径大于800mm的圆桩或长轴大于800mm的椭或圆桩)挖孔混凝土灌注桩,凡具备下列条件之—时,应采用钻芯法检测桩身的完整性和抗压强度以及桩端持力层的承载力和稳定性;1.设计对基桩完整性、混凝土质量有特殊要求。

抽检数量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2.设计对基桩承载力有要求,且终孔后未进行桩端持力层核验的。

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3.基桩反射波法低应变动测曲线杂乱无章,不能正常有效地进行桩身完整性分析判定时或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中不能明确完整性类别或完整性类别为Ⅲ类的桩,对这部分桩应全部检测;4.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中桩底同向反射信号强烈,桩端持力层的岩土性状(承载力和稳定性)有可能较差时,对于这部分桩应全部抽检;5.基桩低应变发射波法判定完整性类别为Ⅲ类的桩,应全部检测;6.钻孔抽芯法的桩体岩心采取率不低于90%。

各类工程基桩检测要求及检测情况复核表2014.3.15

各类工程基桩检测要求及检测情况复核表2014.3.15

各类工程基桩检测要求及检测情况复核表注:“检测结论”应说明检测情况符合哪个规范规定,是否有Ⅲ、Ⅳ类桩。

钻芯法检测规定:桩径<1.6m时,钻芯1孔;当桩径>1.6m时,不宜少于2孔。

每孔不应少于10块芯样,且每1.5m应有一块(深圳规范)。

桩径<1.2m时钻1孔;桩径为1.2~1.6m时钻2孔;桩径>1.6m时钻3孔。

桩长<10m取2组芯样;桩长为10~30m取3组;桩长>30m取4组(国家规范)。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定1、“深圳规范”指《深圳地区基桩质量检测技术规程》(SJG 09-2007);“国家规范”指《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2,JGJ256-2011)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2、工程桩应进行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抽样检测(JGJ 106-2012第3.1.1条)。

3、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①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②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③本地区采用的新型桩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JGJ 106-2012第3.3.1条)。

4、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①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②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③选择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JGJ 106-2012第3.3.2条)。

5、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①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②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③本地区采用的新型桩或新工艺;④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宜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JGJ 106-2012第3.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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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工程基桩检测方法及数量表
说明:
1、本表所列基桩检测数量是指桩基施工完成后质量检测数量的最低要求。

对为设计提供承载力参数的试验桩检测结果,不得作为基桩施工质量检测的依据。

2、对采用预制桩的重要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房地产项目、农民公寓、学校、医院、酒店、会堂、体育馆、图书馆、影剧院、大型商业建筑、100米以上的烟囱等工程,其基桩承载力检测按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要求进行。

3、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工程,按规范的要求采用低应变检测桩身完整性的抽检比例不少于30%。

4、对检测不合格的桩需要扩大检测的数量,应由工程各方另行商定。

5、对设计有要求的基桩抗拨和水平载荷试验,抽检数量应不少于1%,且不少于3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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