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站制度
救助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救助站安全运行,保障救助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救助站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救助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救助站所有工作人员、救助对象及临时使用救助站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三条救助站站长对本站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四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五条救助站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新入职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设备第七条救助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安全通道等。
第八条安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五章应急预案第九条救助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第十条各部门应熟悉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六章安全检查第十一条救助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建筑物结构安全;2. 消防设施及器材;3. 电气线路及设备;4. 门窗、楼梯、通道等;5. 用水、用电、用气安全;6. 食品卫生安全。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救助站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筑物安全1. 定期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结构牢固,无安全隐患。
2. 对外墙、屋顶、门窗等易损部位进行定期维护,防止脱落、损坏。
二、消防安全1.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定期检查消防通道,确保畅通无阻。
流浪救助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救助站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救助站站长全面负责救助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救助站安全稳定运行。
2. 救助站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具体安全事务,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问题负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人员遵守安全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4. 所有工作人员应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维护救助站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火灾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对救助站内用电线路、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漏电、短路等事故发生。
(4)严禁在救助站内使用明火,禁止吸烟。
2. 用电安全管理(1)加强对救助站内用电线路、电器设备的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和设备。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3)加强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食品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分发等环节的卫生标准。
(2)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3)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4. 人身安全管理(1)加强救助站内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加强对受助人员的心理疏导,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5. 应急救援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2)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完好,随时待命。
(3)对受助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救助管理站管理制度

救助管理站管理制度一、管理站简介为更好地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提高救助管理站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站的任务和职责1. 负责提供基本生活和急救救济给有需要的人群。
2. 负责收集、整理和更新相关救济信息,及时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支援。
3. 组织和实施救济项目和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群改善生活质量。
4. 进行社会援助评估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5. 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管理站的组织结构1. 管理站设立会长一名,负责站内管理和日常事务。
2. 设立副会长若干名,分管财务、宣传、人事、救助等不同部门。
3. 设立部门主任多名,负责各部门的具体工作安排和调度。
4. 设立救济员若干名,负责具体的救济工作和服务对象的接待。
四、管理站的工作流程1. 接待:收到救助请求后,安排救济员进行初步了解和调查,确定救助对象和需求。
2. 办理:编制救助方案和执行计划,确保救助对象及时得到应有的救济和帮助。
3. 跟踪:对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和回访,及时了解救助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救助措施。
4. 反馈:收集救助对象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优化救助服务。
五、管理站的工作原则1. 服务至上:以救助对象的需求为重点,提供贴心、细致的服务,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和急救需求。
2. 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救助对象应当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确保救济的公正和公平。
3. 保密性:对救助对象的信息要进行保密处理,确保救助对象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4. 效率高: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救助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5. 创新性: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救助模式和服务方法,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管理站的考核评估1. 经常性考核:设立考核小组,定期对管理站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
2. 不定期督查:建立不定期督查机制,对管理站的工作进展和救助效果进行抽查和检查。
3. 社会评价: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和专家对管理站开展评价和建议,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救助管理站应急处置制度

救助管理站应急处置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提升救助管理站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处置能力,保障救助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预案的制定1.救助管理站应配备专门的应急处理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更新。
2.应急预案必须包含灾害发生的预警、应急响应、救援与保障等环节,并明确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应急处置组织体系1.救助管理站设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站长担任总指挥,并根据需要设立应急处置小组,明确组织结构和人员职责。
2.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应急响应级别和等级划分1.救助管理站根据灾害的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为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和三级应急响应。
2.一级应急响应为特大灾害,二级应急响应为重大灾害,三级应急响应为一般灾害。
五、应急资源储备和保障1.救助管理站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定期检查和更新应急物资,确保各类物资充足齐全。
2.救助管理站应与相关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做好灾害中的资源共享和互通。
六、应急演练与培训1.救助管理站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心中有数、能应对。
2.救助管理站应加强员工的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水平。
七、应急信息管理1.救助管理站应建立应急信息库,定期收集、整理和更新相关的应急信息。
2.救助管理站应建立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应急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和共享。
八、应急后评估与总结1.救助管理站应建立灾后评估与总结制度,及时统计和分析灾后处置的工作情况,为今后的应急工作提供参考。
2.救助管理站应高度重视灾后评估与总结的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以上为救助管理站应急处置制度(通用版),请全体人员遵守执行,确保救助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如有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救助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救助站内工作人员、受助人员以及访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救助站的正常运营,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救助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救助站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3. 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对受助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对受助人员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3. 对防汛、防火、用电、食品安全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五、应急处理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六、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1. 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如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等。
2. 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对受助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其损坏或破坏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
七、安全记录与报告1. 建立安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理等情况。
2.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3. 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
八、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救助站站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救助站将确保工作人员、受助人员以及访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各界提供安全、可靠的救助服务。
救助站实体化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救助站管理,提高救助服务质量,保障受助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救助站是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和保护,确保其基本生活权益。
第三条救助站实行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救助工作有序、高效、规范。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救助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若干名,下设办公室、生活照料区、医疗服务区、心理咨询区、教育培训区等部门。
第五条站长职责:1. 主持救助站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救助政策;2. 负责救助站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行;3.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第六条副站长职责:1. 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管理;2. 参与救助站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办公室职责:1. 负责救助站文书、档案、财务等行政事务;2. 负责救助站内部信息沟通和对外联络;3. 负责救助站内部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第八条生活照料区职责:1. 为受助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包括饮食、住宿、洗浴等;2. 监督受助人员遵守救助站规章制度;3. 定期开展生活照料区卫生检查,确保环境卫生。
第九条医疗服务区职责:1. 为受助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2. 配合医疗机构对受助人员进行健康检查;3. 负责受助人员突发疾病的应急处理。
第十条心理咨询区职责:1. 为受助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其缓解心理压力;2. 开展心理辅导,提高受助人员的心理健康水平;3. 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第十一条教育培训区职责:1. 为受助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2. 开展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等教育培训;3. 帮助受助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管理制度第十二条救助站实行封闭式管理,受助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管理,不得违反救助站规章制度;2. 不得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3. 不得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救助站各项管理制度

救助站各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救助站的正常运行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救助对象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救助站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救助站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和救助对象的行为和活动。
第三条救助站的管理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文明”的原则,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四条凡居住在救助站内的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救助站工作人员应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人人遵守。
第五条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救助站的监督检查,确保救助站的管理制度得到贯彻执行。
第二章救助站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救助站设有站长、副站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一)站长:1.负责救助站的整体工作,制定重要决策和规章制度;2.组织、协调、监督全面工作;3.承担其他与站务管理有关的工作。
(二)副站长:1.协助站长工作;2.负责救助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部门负责人:1.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方案;3.协助站长和副站长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
第七条救助站设有接待部、保洁部、后勤部、心理咨询部等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接待部:1.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做好来访记录;2.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二)保洁部:1.负责救助站的清洁卫生;2.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三)后勤部:1.负责救助站的后勤保障工作;2.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心理咨询部:1.负责救助对象的心理咨询工作;2.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心理咨询工作。
第八条救助站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救助站的整体工作。
第三章救助站内部管理制度第九条救助站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
(一)日常管理制度:1.救助站的日常管理以提供优质服务为核心,确保站内安全和秩序;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3.民主决策,听取大家意见,形成共识;4.保护救助对象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敏感信息。
救助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确保救助站的安全,保障救助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1)站长是救助站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救助站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对新入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应急预案制度(1)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突发疾病等突发事件。
(2)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实际情况。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1)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
(2)定期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救助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 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救助站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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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助人员须知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救助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得辱骂、殴打救助工作人员和其他受助人员。
三、不得破坏救助设施。
四、不得盗窃公共财物和他人财物。
五、不得实施其它扰乱救助工作秩序的行为。
六、受助人员之间要互助友爱,发现严重患病人员或违法违规现象时,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七、受助人员在救助站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八、受助人员需要自行离站的,经报告站内值班人员方能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九、受助人员必须告知个人真实情况,否则不予救助。
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履行职责、爱岗敬业,要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履行救助职责,做好救助工作,做到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挂牌上岗,不得无故离岗、串岗。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上岗时衣冠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短裤上岗,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语言文明、服务周到。
做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意见虚心。
四、遵纪守法,规范管理。
做到“八不准”: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的财物;不准克扣受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不准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诉控告材料;不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人员;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不准调戏妇女。
五、严于律已,争先创优。
积极参加站里的各项活动和学习;自觉执行站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熟悉各项业务、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争当先进,创一流业绩。
受助人员进出站办理程序
一、对自愿来站受助人员,应如实填写《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登记表》,并详细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有效证件名称、家庭住址、亲属住址及联系方法,求助理由及需要,并签名(按手印)。
二、对护送来站受助人员,由护送人员填写发现地和捡拾情况、护送单位、联系电话并签名。
三、值班员将《登记表》送业务科,会同业务科处理受助人员的求助需求,并查询和录制电脑信息。
四、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人员,由业务科处理求助需求,根据情况安排食宿和购买返乡车票,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下受助人员,由业务科打印不予以救助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五、受助人员出站,由业务科办理出站手续,并在《登记表》上填写出站方式、出站时间、经办人意见、科室意见,并签名。
六、对需要护送的受助人员,由业务科安排工作人员护送,打印出站登记表,并将有接收单位签名的回执带回存档。
七、对流浪未成年人,由业务科直接办理保护性救助,并填写未成年人求助保护性档案。
八、对老、弱、病、残等特殊求助人员的办理,由业务科提出处理意见,报站领导批准。
.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