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探索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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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探索及完善

摘要:创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对推动基层自治与促进社区和谐意义重大,但社区管理体制创新需要政府权力边界厘定、社区职能定位明晰及社会互动机制形成等基本条件。文章在对近年来XX市武侯区及其所辖的黉门街社区在社区管理体制创新中的实践探索

梳理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措施,对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和激发居民参与XX自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创新;XX市武侯区

2011年2月19日,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社会转型时期的社区功能作用被赋予了更多的内涵,肩负着更大责任,需要对社区资源、力量及作用进行再认识。物质投入和意识判断的过程都需要从现阶段中国城乡社区的实际出发,结合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才能使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一、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基本条件

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但从和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主体进行分析的研究角度出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一)政府权力边界厘定

2007年党的十七大要求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转轨时期,在人治向法治治理过渡时期,在发展是硬道理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完善时期,政府职能如何转变角色和适应形势意义重大。一句话,政府权力应当尽快告别“全能”的职能定位,积极主动地向“有限”政府过渡,虽然这中间存在诸多利益羁绊和体制障碍,但趋势是十分明确的,当务之急是厘定权力边界,为有限政府权力的转型创造先决条件。权力边界划分的核心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基本思路是给权力与权利排序。依据《行政许可法》第13条的核心精神,权力与权利排序的基本思路是先老百姓,后市场,再到行业或中介,再后是政府事后监管,最后是政府的事前干预。以上排序是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首要条件,如果没有这个排序或者在实践中不能完全贯彻这个排序,那么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就将是一句空话。因为这反映着政府能否积极转变职能,社区体制创新能否获得政府支持,政府与社区之间能否进行有序衔接和互动等问题。

(二)社区职能定位明晰

我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

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当前的社区管理创新应当积极且尽快地回归宪法精神,即一方面要明确社区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宪法性质定位,杜绝行政化倾向;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循居民选举、机构设置、依法处理及上情下达等原则,避免孤立化趋势。

(三)社会互动机制形成

服务型政府是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保障,值得说明的是,服务型政府不是政府权力主导的政府,而是通过官民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逐步形成的诚信政府,以诚信政府带动和示X诚信社会。因为互动、沟通和交流可以构筑社会信任的大厦,可以保障政府权力的正常有序运行,可以保障民众权利的顺利充分实现。与其说是社会中两大主体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畅通,不如说这种良性互动是促进公权力和私权利和谐共处的桥梁纽带。社会互动机制以官民两大主体之间的诚信状态引领社会各主体进入和谐状态,为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武侯实践

近年来,XX市武侯区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的成果及表现之一就是黉门街社区的网格化管理,表面看来该社区同全国其它地域的社区网格化管理相类似,但实质上却有着很大不同。通过分析总结武侯区黉门街社区的生动实践,能为全国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提供某些借鉴价值。

(一)武侯创新的基本做法

黉门街社区位于XX市武侯区城南一环路内,占地面积0.7平方公里,居民院落44个,住户4300多户。按照全覆盖原则,以街为条、院落为块、工作量饱和为度,黉门街社区将区域内4000余住户和街面划分成8个责任片区(管理网格),将社区工作站和社区综治工作站人员11人,以及3个流动人口协管员和2个税收协管员加以整合,形成16人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员队伍,他们既是人民调解员、法制宣传员、信访代理员、综治维稳信息员,又是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员、民情专递员、社会事务服务员,实行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一岗多职、一员多能”的管理模式,以提高整个管理队伍的整体效能。综合服务管理员“下沉”到网格中,形成“网中有格,按岗定格,人在格中,事在网中”的责任片区包干责任制。如第二责任片区,负责人竹志水和杨正权,责任区域是黉门街6号330户和人南三段6号476户,合计806户,群防群治群管力量有守楼护院12人、巡逻人员3人、综治卡点8人、信息员12人。

1.整合社区机构、人员及岗位设置。

(1)整合社区机构职能。按照“精简、效能、统一”原则,对社区现有机构进行整合。将原有社区工作站、流管站、综治站整合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将社区工作站、流管站、综治站承担的政务服务及管理职能划转到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社区机构由“两委三站一室”调整为“两委一站一室”的运行模式(即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综合服务管理站、警务室),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

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和支持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做好相关工作,使社区“两委”与社区“一站一室”在综合服务能力上实现“两提升”,在管理职能上得到“双加强”(见图1)。

(2)整合社区基层力量。按照“统筹管理、统筹使用”原则,对社区现有工作人员进行整合。将原有社区工作站人员、流管站人员、综治站人员、劳动协管员、民政协管员、计生协管员、文体协管员、社区大学生志愿者、街道下派社区等人员(不含残联专委)整合进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统称综合服务协管员,实行“定岗、定责、定人”,统一管理,统筹使用(见图2)。

(3)规X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按照因事设岗、合理配置原则,规X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标准,实现“一岗多责、一人多专”。整合后,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和社区警务室(除片警外)人员规模数总体上控制在社区原有人员规模数以内,原则上不新增人员。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原则上设站长、专职副站长各1名;前台窗口原则上配置综合服务协管员2名(服务对象、服务户数多的社区可增配1名);后台网格片区综合服务协管员的配置按照网格服务户数作为配置标准,具体配置标准由各街道根据社区服务面积、服务对象、服务户数等因素研究制定;确因工作需要,可配置信息综合服务协管员和设施综合服务协管员;社区警务室配置专职协警1名;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站长、专职副站长、专职协警不纳入后台网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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