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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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整体创新

各地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整体创新

各地积极推进社会管理整体创新全国确定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中国平安网12月7日消息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创新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新模式,积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破解"两新组织"和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难题......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社会管理创新提到检验和衡量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及科学发展水平的高度来对待,树立"发展是政绩、社会管理也是政绩"的理念,用抓经济建设的劲头抓社会管理。

各地专门召开省(区、市)委常委会或全省(区、市)综治工作会议、综治委全会、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会等进行研究部署,许多地方成立党政领导亲自挂帅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扎实有力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各地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纷纷制定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或方案。

北京市出台《社会服务管理创新行动方案》,重点围绕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互联网等新媒体管理创新6个方面、34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天津、河南等地把各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责任。

各省(区、市)及综合试点地方的政法委、综治办会同发改委等部门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出了一批社区管理项目,积极争取纳入"十二五"规划立项建设。

据介绍,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确定了35个市、县(市、区)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并制定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指导意见》,细化了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

从中央到各省(区、市)、地市、县(市、区),层层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下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推动了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街道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经验材料

街道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经验材料

街道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经验材料街道社会管理是城市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最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管理形式。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街道社会管理任务越来越重,面对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社会管理的需要,街道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必须进行创新。

一、从管理主体上进行创新街道作为城市社区的管理主体,必须具备较强的凝聚力和组织力,才能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职责。

街道管理必须涵盖基层社会服务的各个方面,对社会活动和社会生活实行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居民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容、市貌的美好,使之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街道管理要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街道社区管理要不拘小节、务实高效,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推进社区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社区信息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并积极引入社区智能化管理平台,更好地实现街道社区的精细化管理。

二、从社会调查普查上进行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街道对居民的需求和服务也发生了变化。

因此,街道社会管理要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和现代管理方法,积极推进社会普查和调查工作,对社区各项服务、发展等情况加深了解,进而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同时,街道社会管理需要创新社会调查手段和技术,采取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和工具,更好地分析居民需求、识别服务需求,加强社会调查和分析工作,切实提升街道社会管理工作的水平。

三、从组织机构上进行创新街道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执行需要一个强大的组织机构。

街道应当建立起便捷的信息交流和传递机制、组建一支高素质、实干能力强的工作队伍,重视组织架构的优化,加强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切实掌握社区各方面的管理信息、流程,协调管理工作。

街道社会管理必须结合社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创新组织机制,加强人才引进、职业培养培训等举措,建立起扁平化、多元化、积极引导和主动有序协调的工作模式,更加完善街道社区管理的组织机构,为社会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

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

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需要在社会治理中寻求更有效的方法和机制来解决问题。

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是在有效管理现有问题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社会治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一、政府社会治理机制概述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是指在政府主导下,对社会治理机制进行完善和创新,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质量。

政府社会治理机制有以下三个层面:(一)垂直层面:政府层面的社会治理机制。

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机制,包括各级政府部门、派出机构及其管理模式、政府间协调机制等。

需要注重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有机衔接和高效运作,促进社会治理工作的全面、协调、高效。

(二)水平层面:社会层面的社会治理机制。

社会层面的社会治理机制,包括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组织、社区组织等。

需要注重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联动、协作和协调,实现各方资源优化共享、力量互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三)纵深层面:制度层面的社会治理机制。

制度层面的社会治理机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规范制度等。

需要注重完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改进和适应社会治理的需要。

二、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意义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意义是多方面的。

首先,在社会治理问题严重且复杂的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可以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

其次,在多元化的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的发展下,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可以促进各主体之间的协调和互动。

最后,在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下,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也可以不断适应社会治理需要,推进社会治理系统的发展。

三、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实践案例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需要实践和探索。

下面介绍三个政府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实践案例:(一)东莞市"两新"组织社会治理创新针对新经济和新业态发展迅猛的特点,东莞市"两新"组织社会治理创新试点。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社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组织、社会秩序、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逐渐显现出一些弊端和不足,迫切需要进行社会治理创新,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本文将就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性、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创新的方向和路径进行探讨,旨在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一、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社会治理创新不仅仅是一种需要,更是一种必然。

社会变革日新月异,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 提高社会管理效能。

社会管理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和谐,创新的社会治理模式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提高社会管理的效能,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社会建设的有效推进。

2. 增强社会参与意识。

社会治理创新可以通过引入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等多方参与的机制,激发社会力量的创造性活力,实现社会治理的共治共享,增强社会参与意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3.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社会治理创新能够适应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需要,推动社会快速发展和进步,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二、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尽管社会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1. 体制机制不完善。

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相对僵化,不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和变革,制约了社会管理的创新和提升。

2. 信息化程度不高。

社会治理中的信息化手段和技术应用相对滞后,信息沟通和共享不畅,阻碍了社会治理效率的提升。

3. 社会组织发展不均衡。

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各类组织发展不平衡,社会组织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有待提高。

三、创新的方向和路径为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是必然的选择。

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尝试:1. 推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加强对社会治理机制和体制的改革,建立健全创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权责清晰、协调高效、社会参与广泛的治理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的协同性和整体效能。

社会建设管理的体制创新与机制优化

社会建设管理的体制创新与机制优化
(五)加快推进社会建设与管理体制的创新步伐
一是研究组建统一的社会建设与管理协调服务机构。
统一的社会建设与管理协调服务机构名称为“上海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城市街道和社区代表等组成。抓紧制订《上海市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实施纲要》,制订社会建设的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价分析我国的社会建设与管理工作,并提出相应建议,供市领导决策参考。
政府主导是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下,把应由社会自治或共建的事情全部交由社会组织办理。市民参与主要是指通过一定的制度保障市民个体和市民组织(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公民应是社会管理的主体。社会支撑主要包括公共财政体系的支撑、社会组织的支撑、社会环境的支撑,同时还包括对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有序运转的自我调节和迅速反馈等社会机制。
社会管理的主体和对象,归根结底都要落实到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身上。社会建设与管理创新从当前的形势看,主要应在如何充分保障社会公民基本权益的实现,以及如何使社会秩序得以有机、良性的运转自如。这就需要建立和健全体现公民权益的反映机制、沟通机制、协调机制和快速灵敏的社会政策调整机制。我国有许多社区已经在这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需要总结、提炼和推广。有的城市在重大政策和法规出台前召开听政会或在网络上广泛征求公民意见,有的城市也建立了类似许多统一的城建服务热线等,包括在一些城区推行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等,这些都需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上海社会管理统一的政策体系和执行制度。
(四)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居委会和业委会)的重要作用
我们要积极探索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权益协调关系,根据不同社区类型,创建相适应的不同协调模式。一类是国际社区性的,一类是以商品房为主的大型居住新区,还有一类是以售后公房为主的市区老住宅区。我们既要充分重视居委会的自治作用,也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在当前新形势下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借鉴北京经验,业主大会试行法人注册。要加强对业委会主任和成员的专业培训,可以增设业委会秘书专职,与扩展社区就业,重视发挥业委会作用等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结合扶持“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这些组织在“托管”或“指导”及参与基层自治组织的重要专业型作用。

社会治理创新与体制机制改革思路

社会治理创新与体制机制改革思路

社会治理创新与体制机制改革思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理的问题已经逐渐显现,如城乡差距、收入分配不平衡、环保问题等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行社会治理的创新和体制机制的改革。

一、社会治理创新的思路1.强化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基础形式,它通过组织社区居民进行治理,可以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社区治理的支持和帮助,让社区居民参与其中。

同时,加强对社区组织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社区治理的效果。

2.推动民主参与民主参与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

政府应该在重要的公共问题上尽可能地增加民主参与的机会,让人们直接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比如,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公众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声音,让决策更加民主、透明。

3.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

政府应该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让公民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和决策过程,以保证社会治理的公正和透明。

4.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应该加强自身的廉政建设,打造更加公正、透明的政府形象。

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各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公民的安全感和信任度,以便更好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二、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路1.加强法制建设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础。

政府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同时,政府还应该建立更加完善的司法机制,保证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应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从简单的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

例如,政府应该更好地发挥协调作用,引导各方面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互相支持,共同协力解决问题。

3.优化分权管理政府应该加强对下级政府和组织的分权管理,让下级政府和组织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地的情况,处理当地的问题。

同时,下级政府和组织也应该有足够的自主权,以便更好地服务当地的公民。

4.加强党政机关的纪律建设党政机关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应该加强党政机关的纪律建设,强化对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论文

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论文

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问题比较突出。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新时期我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健康发展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

对此,文章分析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重大意义,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基本内涵以及创新法治化的实践。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管理创新;法律体系;法治化党中央多次强调,要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最重要的机制,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担负着重要使命。

如何适应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法律机制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深刻认识加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重大意义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当前,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还很突出。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和机制,兼顾和协调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法律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作用,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

这一治国方略的贯彻落实,要求社会管理创新必须通过法律来推动、引导和保障。

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加强创新引领,打造全方位管理体系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加强创新引领,打造全方位管理体系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加强创新引领,打造全方位管理体系2023年,面对着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环境,我们深知单一的管理手段已不足以满足社会治理对行政机构的需求,急需一个全方位的管理体系来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这就是我们要讲述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的含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是由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协作,集合各种管理手段,实现对社会各方面整体治理的一种综合性制度。

从过去一些短板管理手段,如单一的执法、单一的安保管理等,逐渐演变成了多元化、个性化管理手段的集合,从而实现了对全方位的社会治理。

这种治理模式既可以统筹协调整个社会的治理,也针对特定需求目标实现精准治理,从而达到更加高效、科学和便捷的社会治理目的。

现在,我们的社会安全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变化,如公共安全事件的突发式增多、难以预测的复杂性、治理的时空限制等一系列的问题,也就越来越需要一个更为完善和前瞻性的社会治理综合制度。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的优势综合治理体制的建立,使我们能够顺应时代的发展,从而更好地面对和解决社会管理方面的各种问题,它有许多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1. 可以更多地尊重社会自然规律:传统的治理方式通常是比较单一的,不必要的干预可能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或者是无法达到预期结果。

但是,综合治理模式通过了解本地区的社会历史、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等结论,可以更加科学地运用多种手段来实现社会治理目的。

2. 能够实现多元化管理:综合治理模式可以整合多种不同的管理手段,如监管、执法、安保等,这样可以让各种不同管理手段之间相互协调,实现真正的多元化管理模式。

从而使得社会治理的管理破旧立新,逐渐向多元、开放、协调、合作的方向转化。

3. 改善政府和市民之间的关系:传统的单一管理模式通常会被视为利益捆绑或是权力垄断,给政府和市民之间的关系带来了一定的隔阂。

而综合治理模式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让社会各界参与治理,从而实现政府和市民之间的互动,让政府打造一个更加拥有亲和力的服务型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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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自泰安市2010年被列为全国35个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以来,岱岳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理顺职责关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与改善民生有机结合,卓有成效的创新实践在不断激发社会活力的同时,建立起衔接配套、整体联动、规范高效的社会管理工作新格局。

一、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一)深化体制改革。

在深化区政府机构改革中,整合维稳力量,构建“调解大格局”。

一是成立区社会管理创新委员会,16名县(副县)级领导分别担任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49个区直部门“一把手”为委员会成员,从全区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时间、地点、人员、精力办公,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了《岱岳区社会管理创新实施方案》、《岱岳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项目分工》等重要文件,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单独设置“区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规范信访复查工作,健全防范、排查、化解、巩固四项机制。

三是制定实施《关于健全完善四项机制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

(二)优化机构设置。

区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区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立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
作;创新“诉调联动”工作模式,在区法院和6个乡镇设立“诉调联动办公室”,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调联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效果日益显现,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认同。

二、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
(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优势项目创新。

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民生,突出岱岳特色,实现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机结合,在全国首推“平安救助”工程,推行“平安救助基金制度”,即采取行政事业单位捐资、社会力量捐助等方式,筹措资金100万元,创新设立了平安救助基金,制定出台了《岱岳区平安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平安救助形成制度化和常态化,《人民日报》对此予以报载。

(二)理顺职责关系,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中,着眼提升政府效能,进一步规范社会管理职能权限,理顺区、乡、村三级综治平台职责关系。

一是整合公、检、法和区司法局的调解职能,建立起“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配合和衔接机制,实现大部门体制有机统一。

实施“调解优先”工作机制以来,提高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调解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快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程。

二是实施“平安救助”、“青春护航”、“安居保障”、“关爱夕阳”、“回归新生”五大惠民工程,设立了社会矛盾化解、青少年服务管理、畅通民意渠道、基层基础建设、流动人口管理、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社区公共服务管理等17个“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二是
建立青少年舆情监测直报点,打造安置帮教平台,在泰安市率先开展青少年“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实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中央综治委委员、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同志两次来岱岳区视察五类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并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央政法动态》、《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简报》分别刊发了岱岳区的经验做法。

(三)转变政府职能,以管理促和谐。

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社会管理实效。

围绕“民声”,像抓经济项目建设一样,将每一个项目落实到具体的职能部门,时间具体到每月的上半月和下半月、项目具体到每一件事、责任具体到每一个人,实行了时间倒推、工期倒排、任务倒逼,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均保持在90%以上。

三、探索运营模式,完善工作新机制
(一)健全完善“四项机制”。

按照事物发生、发展、消亡的客观规律,进一步拉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链条,在继续做好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向前延伸加强矛盾纠纷的防范措施,向后拉长狠抓化解效果的强化巩固,建立了社会矛盾纠纷“防范”、“排查”、“化解”、“巩固”环环相扣、步步为营的四项工作新机制。

制订下发《关于健全完善四项机制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

(二)探索“诉调联动”工作模式。

在不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处、司法调判“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诉调联动”工作模式,制定下发《关于落实诉调联动工作机制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的实施办法》,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和6个乡镇街道中心法庭全部设立“诉调联动办公室”,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设置民事诉讼“诉前调解”前置程序,引导当事人尽量走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路子,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调联动共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效果日益显现,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三)完善“调解优先”工作机制。

在“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基础上,建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减少矛盾对抗,节省司法资源。

区人民法院将调解贯穿于办案的整个过程,30%案件在立案阶段即得以调解处理,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0%,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有17%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中,根据当事人自愿和解的意向,积极协调当事人就申诉案件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区公安分局建立完善涉法联合调解制度,对治安案件和轻微刑事伤害案件,分别邀请“人民陪裁员”及相关部门介入,共同在派出所“联合调解室”调解,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区司法局与区涉法诉求工作指导站联合,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积极推行律师介入机制,加大了涉法涉诉案件的调处力度,调解成功率始终保持在
98%以上。

四、强化载体建设,推进社会动态协调体系创新
(一)建立健全纵向贯通、横向互补的组织网络。

以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为依托,成立区、乡两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区乡两级调解中心;以强化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为抓手,建立职能与形式多样的调解组织,不断充实壮大村级调解组织力量。

全区共有村级调委会644个,社区调委会1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4个,调解小组4189个,调解员27933人,一支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调解队伍在基层一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全力打造各类调解工作平台。

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乡镇机构改革,在全市率先成立涉法涉诉工作指导站,在区直政法部门、乡镇(街道)设立涉法诉求工作站,在村居(社区)设立联络点,形成了区、乡(镇)、村三级涉法诉求工作网络。

对重大疑难案件,区工作指导站组织公、检、法、司、民“五长”联合接访,最大限度协调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在岳首律师事务所成立省内首家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开创了专职律师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新局面;17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平安协会”、“平安议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学校、医院、企业、市场等20余个行业“平安协会”相继成立,他们发挥各自在行业、领域内的优势,积极参与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全区“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日趋完善,功能日趋完备,作用日趋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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