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
责任体系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持续提升责任体系运行效能的方法与策略一、引言责任体系是一个组织中确保各项工作得以有效落实的重要机制。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责任体系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导致其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本文将重点探讨责任体系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措施。
二、责任体系运行中的问题1.激励力度不足:在责任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激励力度不足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员工可能缺乏足够的动力去承担责任,完成工作任务。
这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甚至出现工作懈怠的情况,影响整个组织的运行。
2.责任划分不明确:在某些情况下,责任体系中的责任划分可能不够明确,导致工作中出现重叠或空白。
这不仅会增加协调的难度,还可能导致工作效率受到影响。
当出现问责时,由于责任不明确,也难以对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追究。
3.监督与考核机制不完善:监督与考核是责任体系中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可能存在监督与考核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这可能导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或者考核结果与实际绩效存在偏差。
长此以往,这将对整个组织的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三、责任体系运行的不足之处1.缺乏灵活性:在某些情况下,责任体系可能过于僵化,缺乏足够的灵活性。
这使得在面对变化时,组织难以快速适应和调整。
对于突发性事件或新任务,缺乏灵活性的责任体系可能难以快速调动资源,影响组织的工作效率。
2.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在责任体系的运行过程中,有效的沟通机制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沟通不畅的情况。
这可能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或不准确,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也使得员工难以参与到责任体系的建设和改进中来。
3.未能与组织战略有效结合:责任体系应当与组织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责任体系与组织战略脱节的情况。
这可能导致组织的战略目标难以实现,甚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南辕北辙的情况。
四、如何改进和完善责任体系1.强化激励机制: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激励机制是关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
然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尚处于探索阶段。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对责任追究不够重视;二是责任追究不够严肃;三是检查考核中形式主义比较严重,考核结果与责任追究脱节;四是责任追究缺乏有效监督。
为此,必须进一步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及其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
标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监督;领导责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指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特定的问责主体通过一定的程序,对于一定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因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必须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追究制度。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所必须长期抓紧抓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诸多环节中,无论是责任追究缺失还是责任追究不力,都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流于形式。
因此,研究探索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刻不容缓。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突出强调领导的监督管理责任。
一旦发生重大问题,即使领导干部本人既没有直接参与也不是当事人,也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早在199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作出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此后,各地区、各部门纷纷出台相应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和细则,由此带动了全国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要求制定并实施了《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明确领导干部职责、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责任作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突破口,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责任追究应把握的原则、标准、重点及方法。
XXXX年关于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可编辑).doc

XXXX年关于责任追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分析(可编辑) 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问责制不仅是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
目前,实施问责制有许多有利因素,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问责制主观意识存在问题一是不愿追求问责制。
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认为,查处管辖范围内的违纪行为,追究领导干部和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损害了单位和地方的形象,影响了他们的政绩。
也有人认为,虽然一个领导干部犯了失职错误,但他不愿意追究他的纪律责任,因为他”一贯的良好表现、突出的成绩”。
因此,主管对问责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调查,还试图避免甚至隐瞒使用、的事实。
第二是不去追求。
问责政策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
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做大量细致的工作。
但是,目前一些部门领导没有把廉政建设列入正常工作的议事日程。
他们只是不愿意做具体的工作。
他们没有将任务划分和细化到各个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的成员中,也没有建立相关的问责制度。
因此,当问题出现时,负责人会相互推动任命一个委员会,因此他们认为实施问责制是费力的。
也许他们会陷入一个争吵的圈子,这影响到他们自己的工作,不想调查。
第三是不敢追究。
一些领导干部害怕影响改革的大局、发展和稳定,承担改革开放的“绊脚石”的指责,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实施问责得罪人担心得罪下级选民,得罪同级失信,得罪上级官员,一些对自己的行为和对下属的教育不诚实的领导干部害怕责任追究到自己头上,所以不敢追究责任,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人不闻不问,轻描淡写地批评他们,或者干脆掩盖和保护他们的缺点。
二、客观操作中的问责问题一是问责主体不明确。
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中央确定的领导体制,即“党委、党和政府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联合管理,责任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这是多年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总结。
但是,由于缺乏强制性保障措施,这一领导体制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缺陷,表现在一些领导单位和职能部门不负责分工,不负责一线官员的工作,推着甚至推着前进。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加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
在这个过程中,落实主体责任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在整改措施中寻找解决之道。
一、问题的存在1.主体责任缺失在当前社会环境中,部分企事业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只追求表面功夫,缺少真正落实主体责任的行动。
一些企业存在不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的现象。
2.监管缺位由于主管部门的监管缺失,一些企业存在不合规经营、不执行政府的相关政策措施等问题。
一些不法商家甚至以违法违规的方式获取利益,对于重大事故的发生掩盖不报。
3.法律法规缺陷我国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缺陷,对于主体责任的落实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存在法律法规不明晰、多头管理、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导致主体责任难以明确,也影响了企业的合规运营。
二、整改措施1.夯实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主体责任意识的建设。
广泛宣传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企业和单位负责人对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视。
同时,也需要提高员工的责任感,使每个人都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与义务。
2.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明确指导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力度。
加大对各类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同时,要建立多级联动的监管体系,实现对企业的全方位监管和数字化管理。
3.加大执法力度针对主体责任缺失的企业,要对其进行严格的执法检查,依法对其责任追究。
同时,也要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效率。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确保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和范围。
将主体责任的法律法规落地到每个环节,避免法律的空洞和模糊性。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惩罚力度的问题与改进

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之间,以及同一层级的法律 法规之间,有时存在冲突或空白,给安全生产监 管和执法带来一定困难。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
我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已经逐步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
责任界定不够清晰
在一些事故中,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界定不够清晰,导致责任追究难 以到位。
易出现责任推诿现象。
法律法规不完善
03
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实施
细则,给责任界定带来困难。
追责程序不规范
01
02
03
追责程序不透明
事故发生后,追责程序往 往不公开、不透明,容易 导致公众对处理结果的质 疑。
调查取证困难
事故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 诸多困难,如现场破坏、 证据灭失等,导致责任追 究难以进行。
阐述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惩罚力度的 现状,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实 施效果等。
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改进措施和建议
分析当前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惩罚力度存 在的问题和挑战,如法律制度不完善、监 管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
提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和惩罚力度的 改进措施和建议,如完善法律法规、加强 监管力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
06
预期成果与效益评估
预期成果
提升安全意识
通过责任追究和惩罚,使企业和员工更加重视安全生产,提高安 全意识。
减少事故发生率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通过责任追究和惩罚,推动企业 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制定措施
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 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哎,说到履职尽责的问题,可真是让人头疼的一件事。
咱们总觉得自己挺努力的,但往往问题就像那个倒霉的馅饼,总在最不经意的时候砸到你。
首先呢,有些人对自己的岗位职责认识不清,像是“鸡毛蒜皮”一样的小问题都搞不清楚,结果工作上乱七八糟的,浪费了不少时间。
再来,有些同志工作不够认真,任务拖拖拉拉,总是找各种借口推迟,做事的时候也总是马马虎虎,结果出了问题还一副“反正我已经尽力了”的样子。
最后,还有的就是“真心不靠谱”,嘴上说得挺好,但实际行动却是“空头支票”,说得多漂亮,做得却没多少,害得大家都得吃亏。
2. 整改措施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首先得“痛下决心”,要对自己岗位的职责有个清晰的认知。
我们要像对待考试一样,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项任务,把自己的职责牢记心中,不让它变成一颗“过期药丸”。
其次呢,时间管理也得重视,别总是“拖拖拖”,你看那拖延症就像个贪吃蛇,永远都吃不够,结果拖得越久,问题越严重。
要学会制定计划,把工作拆分成小块,逐一攻克,不要让任务像“大山”一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2.1 细化职责关于职责方面,要做到“心中有数”,定期检查自己的工作清单,确保每一项任务都能完成。
大家可以建立一个“职责清单”,把自己每天要完成的工作写下来,并且按照优先级排序。
这样一来,工作就不会被遗漏,责任也会明确。
记住,不要把“山羊”当成“牛”,每一项任务都要量入为出,确保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2 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绝对不是“空谈”,而是要用行动来说话。
可以尝试一些工作技巧,比如使用番茄工作法,将工作时间分成25分钟的小段,中间休息5分钟,这样既能保证专注,又不会感到疲惫。
还有,要学会设定小目标,逐步完成,给自己一些“奖励”,让工作不再是一场“硬仗”。
当然,也要多沟通,团队合作是个好帮手,大家一起努力,效果往往比单打独斗要好得多。
3. 加强监督与反馈加强监督也是非常关键的,要像“铁杵磨成针”一样,坚持不懈。
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

责任落实方面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责任落实是指根据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各级领导和员工按照岗位职责,真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并以实际行动来完成工作任务。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这不仅影响了组织的正常运转,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员工士气。
本文将分析责任落实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一、责任落实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1.意识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存在意识问题。
一些领导和员工缺乏对责任的认识和理解,对待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对组织的要求和任务有所推诿,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
有的领导重视个人利益,不愿意承担责任,只顾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不关心组织的整体利益。
有的员工对自己的岗位职责模糊不清,不明确工作目标,缺少对工作内容的规范和要求。
2.制度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另一个原因是存在制度问题。
一些组织缺乏完善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导致责任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有的组织中,责任明确,但是制度落后,对责任的考核和追责机制不完善,导致责任无法得到有效约束和执行。
还有一些组织中,责任制度存在漏洞,工作任务分工不明确,责任范围模糊,导致责任无法有效落实。
3.沟通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另一个原因是存在沟通问题。
一些领导和员工之间沟通不畅,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导致责任无法有效传达和落实。
有的组织中,领导不善于沟通,不重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了解员工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导致责任任务不明确,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员工之间的沟通不足,彼此之间缺乏配合和协作,导致责任无法得到有效衔接和落实。
4.能力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最后一个原因是存在能力问题。
一些领导和员工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技能,无法胜任自己的工作职责,导致责任无法得到有效履行。
有的领导能力和经验不足,无法有效管理和指导下属,缺乏有效的领导力和执行力。
有的员工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导致责任无法得到有效落实。
二、责任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1.加强意识教育组织应加强对领导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对责任的认识和理解。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惩罚力度的问题与改进

处罚力度不够:目前的处罚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慑和预防作用,导致一些企业或个人存在侥 幸心理。
监督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责任追究工作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和监督。
责任追究效果不明显:目前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存在漏洞,导致追究效 果不佳,难以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共同制定国际 安全生产标准
分享各国在安 全生产责任追 究与惩罚力度 方面的经验和
做法
加强跨国合作, 共同打击安全 生产违法行为
促进国际间的 技术交流和人
才培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提高违法成本
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 确保监管到位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 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责任清单。
强化责任追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包括警告、罚款、解除劳动 合同等。
实施问责制: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施问责制。
建立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惩罚。
政府应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社会各界应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惩罚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汇报人:Βιβλιοθήκη 制定清晰的责 任追究制度, 明确各级责任
和义务
建立独立的责 任追究机构, 确保公正、公
开、公平
完善责任追究 程序,确保责 任追究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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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追究手段过于单一。责任追究分为诫勉处罚、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四种。但由于前面介绍的追究主体不明确,实施责任追究全部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各职能部门不能坚持谁司职谁负责追究,涉及几个部门的,追究部门不能牵头协调,其他部门不能做到相互配合。不能根据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类型、程度采取相应追究手段,导致责任追究手段单一。
五是要把握好政策界限,做到责任明确、定性准确。要认识到量化处理的标准,掌握处理的尺度,是保
证责任追究到位的前提和基础。当一个地方或部门发生了重大问题,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都有责任,但要划清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的界限。在强调“一把手”负总责的同时,不能出什么问题都只处理“一把手”,也不能借口是集体决定由集体负责,而不追究个人责任。另外还需进一步查清问题原因,是失职渎职,或是官僚主义,还是工作上一般失误;出现问题是积极处理,还是无动于衷,百般袒护,都要准确予以确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处理。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这样才能使责任追究客观、公正、准确,才能真正维护责任制追究的严肃性,起到既教育责任者本人,又教育其他责任者的作用。
六是要强化责任追究手段。在追究主体、责任主体、责任界限相继明确的情况下,责任追究手段也要相应多样化。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警示告诫、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法律制裁和经济惩罚多种手段实施责任追究。实施责任追究,尤其是要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要本着追究从严、宽严适度的原则,严格划清责任界限,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非主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严格区别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规定行为的不同类型、不同程度、不同性质,采取相应的追究手段进行责任追究。另外还要根据现实工作情况,重点突出组织处理手段。在实施责任追究中,被追究的大部分领导干部主要不是因为自己触犯党纪国法,而是因为管理不善或分管部门和地区出现重大问题,导致受到责任追究。在这种情况下,对被追究者采取免职待岗、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形式同样可以取得较好效果,也能很好地促进责任制落实,对其他领导干部产生警示作用。而且,采取组织处理在程序和时间上比纪律追究来得更为简便和快捷。另外,从保护和促进干部成长地角度看,也不宜一味采取纪律追究形式。
二是不想追究。责任追究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必须集中精力做大量细致的工作。而当前有些部门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没有提上平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图简单省事,不愿做具体工作,不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有关部门头上,并建立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导致问题发生时各责任人相互推委,以致认为实施责任追究,费事劳神,搞不好自己还会陷入扯皮是非圈子之中,影响了自身的本职工作,不想去追究。
四是明确追究主体。按照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和任命渠道,必须建立多元化的责任追究主体。明确规定党委、政府、人大、纪委、监察、组织、人事、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都应当是落实责任追究的主体,并要明确各个主体追究职责。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级党委(党组)既是责任承担主体,又是责任追究主体,在责任追究中处于核心地位。党委(党组)、政府作出追究决定后,要根据问题确定承担责任追究主体,属一般惩戒警示的由同级党政组织负责追究;属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追究;属纪律处分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追究,超出以上责任追究主体职责范围,属人大选举任命的干部应作罢免处理的,应由人大常委会负责追究;对违法触犯刑律的,直接交由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究违法领导干部的刑事责任,真正的改变过去纪检监察机关唱“独角
实行责任追究,既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又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所在。实施好责任追究,当前有许多有利因素,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责任追究在主观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不愿追究。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认为查处所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是损害了单位和地方形象,影响了政绩。还有就是认为某领导干部虽然构成了失职错误,但由于“一贯表现良好、政绩突出”,功过相抵,因而不愿意追究其应承担的纪律责任。从而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不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对上级的督办也试图回避,甚至还捂着、掖着。
三是不敢追究。一些领导干部害怕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担当改革开放的“绊脚石”的骂名,对应追究责任的领导干部网开一面;还有的认为实施责任追究得罪人,担心得罪了下级失选票,得罪了同级失和气,得罪了上级掉乌纱;还有一些自身不廉,对下属教育不严、管理不力的领导干部害怕责任追究寻根溯源追究到自己头上,因此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人不敢追究责任,或充耳不闻,或轻描淡写不痛不痒的批评几句,或干脆直接包庇护短。
七是要兑现追究结果。对凡是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都必须有追究的结果,并且按照不同承担主体的职责范围和规定程序落实到位,必要时,还要采取“阳光行为”,对一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扩大社会效应,发挥追究作用。
二、责任追究在客观操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追究主体不明确。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中央确定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这是多年反腐倡廉实践经验的总结。但这一领导体制由于缺乏强制性的保障措施,在运行上还存在一些缺陷,表现在有的牵头单位和职能部门分工不负责,挂名不干事,工作推一推,动一动,甚至推而不动。造成实际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独家经营”,导致责任追究的整体合力难以形成,影响整个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要转变作风,重点抓好责任追究。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就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长远性、基础性、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的落实,就能推动其他各项工作,收到事半功倍的功效。要积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追究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行制度的细化和配套化。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到每个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若出现问题,谁负直接责任,谁负间接责任,谁负主要领导及重要领导责任等,都尽量细化,形成一套客观、全面的责任认定办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逐级负责的责任网络。
三是要认识到对违反责任制规定的行为不实施责任追究,责任制就会落空,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就会恶化,最终危害党的事业。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做到自身过硬,见贤思齐,闻过则改,对属于自己的问题,要勇于承担责任,敢于接受追究,以身正纪。而且还要严格管好下属,管好家属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真理,敢于碰硬,扎扎实实抓好责任查处。
三、对策和建议
责任追究是责任制灵魂,是贯彻执行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手段和根本保证。只有较好地解决了上述这些问题,才能发挥责任追究的优势,形成综合效应,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一是坚决排除狭隘的本位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荣辱观。既要认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是政绩;出了问题,态度积极,措施得力,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并能吸取教训着力预防,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防患于未然,这也是政绩。又要认清出了问题,不愿意处理,极力地逃避、回避,既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造成更大的隐患,出现更多的违规违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只有敢于面对问题、承担责任、解决矛盾,才能将坏事变成好事,有利于工作进一步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