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工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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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能工资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工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其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信息技术、运营等职能部门。

第三条职能部门工资的核定和调整必须按照公司薪酬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第四条公司将对职能部门员工的工资进行集中管理,确保各项福利待遇的合理发放。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职能部门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定结果,进行工资调整和奖励。

第六条职能部门员工的工资管理必须符合工资保密和信息保护的原则,不得泄露个人和公司的敏感信息。

第七条职能部门员工有权了解自己的工资情况,公司将提供工资查询渠道,确保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二章工资核定和调整第八条职能部门工资的核定和调整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和职责,确定员工的岗位工资基数。

(二)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薪酬政策,确定岗位工资的水平。

(三)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定结果,进行工资调整和奖励。

第九条职能部门工资的核定和调整应该由公司薪酬委员会进行审核和决策,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条员工职能提升或转岗时,应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进行相应工资的调整。

第十一条员工因表现突出或贡献突出,公司将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奖励或晋升,并相应调整工资。

第十二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对职能部门的工资进行调整,确保员工的工资水平与物价水平相适应。

第三章工资发放和福利待遇第十三条公司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工资发放和福利待遇的管理:(一)工资发放时间精确,不能迟延。

(二)工资发放方式多样,员工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现金、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工资的领取。

(三)职能部门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四)公司将根据工资水平和员工绩效评定结果,为职能部门员工提供额外福利待遇,如年终奖、职业培训等。

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职能部门员工的工龄和工作表现,进行年度调薪,确保员工工资的逐步提高。

某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能工资的管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能工资是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制定的薪酬制度,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

第二章基本工资第四条基本工资是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层级决定的固定工资,以月为单位支付。

第五条基本工资的确定应根据以下因素进行考虑:1.岗位级别:员工的岗位级别与工资水平有关,级别越高,基本工资越高。

2.工作经验:公司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具有较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获得更高的基本工资。

3.学历背景:具有高学历的员工可以获得更高的基本工资。

第六条基本工资的调整原则:1.每年进行一次基本工资调整,调整幅度根据公司整体经济状况和员工综合表现确定。

2.员工晋升或调岗后,可以有相应的基本工资调整。

3.公司全体员工基本工资的调整应公平合理,不得存在差别待遇。

第三章绩效工资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贡献而确定的一项奖励制度。

第八条公司将绩效分为优秀、良好、普通和不达标四个等级,具体评定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第九条绩效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和评定。

第十条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系数绩效系数由绩效评定结果决定,优秀为 1.5,良好为1.2,普通为1,不达标为0.8第四章岗位津贴第十一条岗位津贴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要求而支付的一种津贴性薪酬。

第十二条岗位津贴的设立应符合以下原则:1.岗位的特殊性:具有一定技术专业性和高度责任感的岗位可以设立相应的岗位津贴。

2.工作的要求:工作要求较高或对员工个人能力有较大挑战的岗位可以设立相应的岗位津贴。

第十三条岗位津贴的计算方式:岗位津贴=岗位标准津贴×岗位系数岗位标准津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特性制定,岗位系数由岗位级别决定。

工资管理规定_职能工资管理规定

工资管理规定_职能工资管理规定

工资管理规定_职能工资管理规定某某公司职能工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目的)第一条本规定以确定有关职工的工资事项为目的。

(确定工资的原则)第二条职工的工资,根据其所担任工作的重要性及难易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资历以及年龄、工作条件等来决定。

(适用范围)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职工(代培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除外)。

(工资的种类)第四条职工的工资(广义)可分为:工资、奖金及退职金。

(工资结构)第三条职工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津贴,其结构如下所示。

基本工资附加工资基本工资加班津贴节假日工作津贴夜班津贴汽车驾驶津贴管理职务津贴外勤津贴值班津贴交通费补贴家属津贴住宅补贴伙食补贴寒冷地区津贴工资津贴(注:基本工资及管理职务津贴、外勤津贴、家属津贴为月额。

)(工资的支付及代扣部分)第六条工资按全额以现金直接支付给职工。

但下列各项需从工资中代扣。

(1)社会保险费等以及法定的保险费用(2)所得税及地方税(3)公司与工会或其他职工组织(需代表半数以上的职工)间根据书面协定所规定的需代扣的项目(工资的计算时期及支付日期)第七条工资的计算期为:从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

工资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20日。

但当支付日为节假日时,则在其前一天支付。

(特殊情况时的工资支付)第八条职工或以其收入维持生计者,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执行上一条的规定,在工资支付日前以本人该领的工资为上限,支付给其工资。

(1)因生育、疾病、结婚、死亡或灾害,需要用钱时(2)不得不回老家一周以上时(3)其他公司认可的事由(日工资、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第九条职工在工资计算时期内,因被录用、退职或解雇时,或因提薪、提级等使工资额发生变动时,除特别规定者外,按日计算或按小时计算并支付给其工资。

(尾数处理)第十条加班、节假日工作等工作时间按工资计算时期分别累计计算...。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能工资的发放和管理,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保持公司良好的经营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能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工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和贡献合理确定工资水平。

第四条公司的薪酬政策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相关规定保持一致,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行业和市场情况,定期评估和调整职能工资标准。

第六条公司保留对本管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工资计算与发放第一条工资计算应采用绩效工资制,以基本工资为基础,通过考核、奖金、补贴等方式进行调整。

第二条基本工资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岗位价值、员工工作能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三条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贡献和绩效考核情况,确定绩效工资的发放水平。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奖金的发放比例。

奖金可以作为固定年终奖或临时奖励,由公司发放。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给予适当的补贴,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第六条公司将按照法定时间和要求,及时发放员工工资。

第三章社会保险与福利第一条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为职能员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公司将按照法定标准为职能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需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和资料。

第三条公司将为职能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包括意外保险、人寿保险等。

第四条公司将为职能员工提供带薪年假、病假、产假、婚丧假等合法休假福利。

第五条公司将维护职能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员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和健康。

第六条公司将为职能员工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竞争力。

第四章工资调整与评定第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发展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定期评估员工的工资水平。

第二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工资调整。

职能类员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管理规定

职能类员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管理规定

为建立公正而合理的薪酬机制,充分调动职能类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业绩,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双赢,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一、适用范围:非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产品研发的总经办、品牌内销运营部(以下简称品牌部)、外贸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二线员工(总监级以下)二、生效时间:2019年1月1日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规定内容:1、职能类员工岗位工资结构岗位工资=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年资(工龄工资)+其他工资收入四部份组成。

详见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1.1职能类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规定各部门职能类岗位只设岗位工资幅度,不设岗位工资级别。

详见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1.2各部门职能类岗位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规定1.2.1总经办:设秘书1人、样品管理员1人、报价核价员1人、审计员1人、机制专员1人、法务专员1人;1.2.2品牌部:设策划部主管1人、形象设计专员1-3人、策划推广专员1-3人、产品部主管1人、跟单员1人、督查员1人、文员兼色卡纸格专员1人、成本核算兼IE专员1人、前台文员1人;1.2.3常务副总:设采购经理1人、采购经理助理1人、采购员1-3人、采购统算员1人、报关员1人、文员兼纸格管理专员1人、材料色卡专员1人、成本核算兼IE专员1人、质检主管1人、质检组长1-6人(含原材料质检组长、裁备质检组长、车间质检组长、内销车间质检组长、外发质检组长)、质检员6-12人(含原材料质检员、裁备质检员、车间质检员、外发质检员)、仓库主管1人、仓管员2-3人、前台文员1人;人、数据录入专员1人、现场IE绩效专员1人、生产文员1人;1.2.5人力资源部:设人力资源主管1人、招聘培训专员1人、绩效薪酬专员1人、后勤专员1人、保安队长1人、人事文员1人、维修工1人、司机2人、前台文员1人、保安员2人、厨师2人、厨工2人、清洁工3人;1.2.6财务部:设会计主管1人、出纳1人、会计1人、K3专员1人、会计文员2人;2、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指职能类员工每月岗位工资中固定部份收入,本规定适用范围内各岗位从业员工的基本工资均为人民币1100元/月,基本工资由公司根据当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适时作出调整。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范文(5篇)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范文(5篇)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目的本规则旨在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制订员工工资的管理办法,包括工资计算期间、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给时间和期限以及晋升、奖金给付等事宜。

第二条工资决定原则员工工资是在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年龄、年资、职能等级、责任大小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工资计算的。

工资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责任津贴抚养津贴住宅津贴全勤津贴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假日工作津贴深夜工作津贴交通津贴年龄工资年资工资职能工资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及基准外工资两大部分,其结构如下:第四条工资计算期间及工资支给日每一工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日起至当月日止,并于当月日支付工资。

工资支给日若适逢节假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

第五条非常给付员工遇有下列情形时,可向公司申请提前领取已工作时间的工资。

(一)员工或依靠员工收入赖以维持生计者,遇有下列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非常给付:结婚;②死亡;③生产;④疾病或受意外灾害时。

(二)员工被停职或被解雇时(包括惩戒解雇)。

(三)其他获得公司同意的事情。

上列规定除第二项外,在申请非常给付时,须由本人(本人死亡则由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缺勤扣除(一)工资给付形态采用月工资制。

(二)对于下列特别休假,原则上照常支付工资:①婚假、丧假;②年度带薪休假;行使公民权时;④公司大会、教育召集时。

(三)员工缺勤时,则依下列方式处理。

1.非公务原因负伤疾病时:基本工资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____缺勤日数2.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基本工资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____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的缺勤时数第七条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的工资在工资计算期间,中途任用、离职或退职时的工资,按当月员工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日计算;或以离职、退职前的出勤日数为计算的基准,其计算公式如下:[基准内工资(每月固定额)+交通津贴]____出勤工作日数平均每月应出勤日数第八条工资给付及扣除额(一)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____个人工资所得税。

国家对员工岗位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员工岗位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单位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正式员工,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等。

第三条岗位工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合理原则:岗位工资水平应与员工的工作性质、职责、技能、绩效等因素相匹配,体现岗位价值。

(二)动态调整原则: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单位经营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岗位工资水平。

(三)激励约束原则:通过岗位工资管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同时约束员工行为,确保岗位工资的合理分配。

第二章岗位工资构成第四条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一)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收入,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二)基本工资应包括岗位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

第六条岗位津贴:(一)岗位津贴是针对特定岗位或特定工作性质设立的,用于弥补基本工资不足的补贴。

(二)岗位津贴根据岗位性质、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一)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单位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的。

(二)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实行浮动制,与员工工作绩效挂钩。

第八条补贴:(一)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二)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岗位工资管理第九条岗位工资管理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岗位工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工资构成、标准、发放程序等。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岗位工资进行审核、调整,确保岗位工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岗位工资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违规发放、克扣、拖欠等行为。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为岗位工资的合理分配提供保障。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公司职能工资管理,明确工资发放标准,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岗位工资的管理。

3. 职能岗位分类公司职能岗位分为以下五种:1.行政人事类:包括行政人事助理、行政文员等。

2.财务会计类:包括财务部助理、会计师等。

3.研发技术类:包括研发工程师、技术专员等。

4.产品营销类:包括产品经理、营销专员等。

5.客户服务类:包括客户服务代表、客户经理等。

4. 工资定级标准公司职能岗位工资定级标准如下:岗位分类薪资等级行政人事类A1、A2、A3财务会计类B1、B2、B3研发技术类C1、C2、C3产品营销类D1、D2、D3客户服务类E1、E2、E35. 工资分配规则公司职能工资的分配规则如下:1.每个职能岗位薪资等级确定后,不得轻易更改。

2.新员工入职时,可根据其经验和能力决定其薪资等级。

3.员工升职或转岗时,应对其工资等级进行重新评估,决定其新的薪资等级。

4.工资等级不受员工绩效表现的影响,但公司可以根据员工表现发放绩效奖金,奖金数额不得超过其基本薪资的20%。

5.员工调整工作地点属于轮岗调整,调整前后职能岗位属于同一级别时,不会调整薪资等级。

6.员工调整工作地点属于异地调整,调整前后职能岗位属于同一级别时,原则上不会调整薪资等级,但需要考虑调整后的工作地点的生活费用等因素,给予适当的津贴。

6. 工资核算方式公司职能工资的核算方式如下:1.根据员工薪资等级和工作时间,计算出员工每月应得的基本工资。

2.根据员工的工作时数和加班情况,计算出员工的加班费,并将其加入员工的工资总额中。

3.根据国家和地区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4.计算出员工的纳税额,并在工资总额中扣除。

7. 工资发放方式公司职能工资的发放方式如下:1.员工每月工资在当月底或下月初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

2.员工可以选择部分工资通过其他渠道(例如微信、支付宝等)发放。

工资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工资管理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加班费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按照公司规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第六条岗位工资:是指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劳动强度、责任大小、技能要求等因素,按照公司规定的岗位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第七条绩效工资:是指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按照公司规定的绩效考核办法支付的工资。

第八条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地点等因素,按照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标准支付的工资。

第九条加班费:是指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外,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

第三章工资标准第十条公司工资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行业水平、公司经济效益和员工实际劳动贡献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价值、技能要求、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标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第四章工资支付第十三条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支付日期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工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员工需在入职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五条工资支付时,公司应向员工提供工资条,详细列明工资构成及支付情况。

第五章工资调整第十六条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行业水平、公司经济效益和员工实际劳动贡献等因素,定期对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员工工资调整分为岗位工资调整、绩效工资调整和津贴补贴调整。

第十八条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岗位价值、技能要求、劳动强度等因素,对岗位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绩效工资调整: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绩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职能类员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管理规定

为建立公正而合理的薪酬机制,充分调动职能类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业绩,实现个人与公司的双赢,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

一、适用范围:非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产品研发的总经办、品牌内销运营部(以下简称品牌部)、外贸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二线员工(总监级以下)二、生效时间:2019年1月1日三、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规定内容:1、职能类员工岗位工资结构岗位工资=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年资(工龄工资)+其他工资收入四部份组成。

详见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1.1职能类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规定各部门职能类岗位只设岗位工资幅度,不设岗位工资级别。

详见附件一《职能类岗位工资结构表》1.2各部门职能类岗位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规定1.2.1总经办:设秘书1人、样品管理员1人、报价核价员1人、审计员1人、机制专员1人、法务专员1人;1.2.2品牌部:设策划部主管1人、形象设计专员1-3人、策划推广专员1-3人、产品部主管1人、跟单员1人、督查员1人、文员兼色卡纸格专员1人、成本核算兼IE专员1人、前台文员1人;1.2.3常务副总:设采购经理1人、采购经理助理1人、采购员1-3人、采购统算员1人、报关员1人、文员兼纸格管理专员1人、材料色卡专员1人、成本核算兼IE专员1人、质检主管1人、质检组长1-6人(含原材料质检组长、裁备质检组长、车间质检组长、内销车间质检组长、外发质检组长)、质检员6-12人(含原材料质检员、裁备质检员、车间质检员、外发质检员)、仓库主管1人、仓管员2-3人、前台文员1人;人、数据录入专员1人、现场IE绩效专员1人、生产文员1人;1.2.5人力资源部:设人力资源主管1人、招聘培训专员1人、绩效薪酬专员1人、后勤专员1人、保安队长1人、人事文员1人、维修工1人、司机2人、前台文员1人、保安员2人、厨师2人、厨工2人、清洁工3人;1.2.6财务部:设会计主管1人、出纳1人、会计1人、K3专员1人、会计文员2人;2、固定工资(基本工资)指职能类员工每月岗位工资中固定部份收入,本规定适用范围内各岗位从业员工的基本工资均为人民币1100元/月,基本工资由公司根据当地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适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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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工资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七、职能工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为配合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施行,加强工资核算与发放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本公司的各级从业人员,除人事部另行的专案方式处理者外均依本制度实施,第三条计算期间及工资支付日工资计算期间从每月6日起至次月5日止,并于当月10日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日当天若适逢为休假日,则提早于前1天发放,但若遇连续休假日时,则应于休假日后返回执行公务之日给付。

第四条非常支付各部门从业人员或其亲属遇下列情形时,可向直属部门主管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提前支付工资;主管人员签准呈人事部审核无误后,由会计部给付申请员工在执行勤务时间所应得的工资:1.本人结婚或死亡时;2.直系亲属死亡时;3.女性员工生育;4.非业务上的伤残疾病;5.遇不可抗拒之意外灾害而遭损失时;6.其他公司同意的事实。

第五条扣除额下列规定的扣除额,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1.个人工资所得税;2.劳动保险费用个人负担部分;3.团体意外保险费;4.福利基金;5.缺勤扣除额;6.其他法令所规定的事项。

第六条工资结构工资体系的构成如下图:基本工资基准内工资补贴职位津贴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工资基准外工资补休津贴交通津贴伙食津贴调驻津贴出差津贴奖金(二)基准内工资第七条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支付依下述3条原则、两项规定办理:1.员工的学历、经历、语文能力;2.员工的工作年资;3.同行业间的工资水准、社会经济所得水准;4.新进人员的工资按“初任基准工资表”的规定办理;5.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员工,依“职能等级适用表”及“职能等级支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职等依照员工所担任的职务性质、学历、经历来划分等级,并依资格规定作为职等的划分基础。

第九条职级依照员工的年资、考绩、专业能力等多项要素评检后,依规定来决定工资的支付标准。

第十条加给公司视业绩成长比例及同行业间工资水平动向,对于基本工资偏低的部分员工依照其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或某一相同金额或两者并用的方式计算加给金额;必要时,可将加给的一部分或全部并入基本工资。

第十一条职位津贴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职位津贴支付额表”办理职位津贴支付事宜。

第十二条初任工资初任工资规定内容如下:1.直接由学校毕业进入公司者的初任工资,依“初任基准工资表”中的基本工资支付;试用1个月期满后,成为正式任用人员时,则依有关规定金额支付;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依有关规定办理;3.公司对于中途任用者的工资可在加给额30%的范围内,视员工试用期间的表现来决定其增减额;4.具有专门学识或专门技术经验并经本公司特别延聘者,除依“初任基准工资表”中的规定确定工资或比照该职务同等资格人员的职务等确定工资外,不受晋升资格中学历及年资条件的限制;5.高中或职业高中毕业,具有专业技能(须有资格证书)者,经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不依照该学历的限制,给予三职等以上的专业技师、副管理工程师的职务。

(三)基准外工资第十三条规定时间外勤务津贴奉命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加班时,公司应依下列规定按工作时间工资的一定比率支给时间外工作津贴其津贴,标准包括下列3项:1.超时工作津贴:早到或在规定时间外执行工作时(从早上7点30分起到早班时间或下午5点30分后),依计时工资标准乘以133%计算;2.休假日工作津贴:星期天、法定假日或特别休假日执行工作时,依下列公式计算勤务工资:(加班时数÷8小时)×日工资标准额×150%;3.深夜勤务津贴:从晚上10点到次日清晨5点工作为深夜勤务,依日工资标准额乘以125%作为津贴额。

第十四条补休津贴公司因业务上需要而要求员工必须于休假日返回公司上班时,员工可选择其他规定工作时间内补休,但仍须支付补休津贴,其给付标准如下:(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日工资标准×30%第十五条交通津贴从业人员未居住公司宿舍而必须利用交通工具上班时,则每月给付900元的交通津贴。

第十六条伙食津贴经公司正式任用的员工(含合同制人员)每月补助300元的伙食津贴。

第十七条调驻津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派任员工赴新厂工作时,其洽谈地点距公司达110公里以上者,则按“出差津贴给付额表”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全勤奖金第一工资计算期间内未违反第四章的各项出勤规定者,公司加给500元的全勤奖,金以示鼓励。

(四)出勤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工作时间公司依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并参考公司业务上所需的工作时间,对员工所应遵循的出勤时间规定如下:1.总公司员工(1)星期一至星期五:从上午8点半到中午12点,下午1点到5点半;(2)星期六:从上午8点半到中午12点半;2.工厂厂部员工(1)星期一至星期五:从上午7点半到中午12点,下午1点到4点半;(1)星期六采取双周轮休制,其工作时间与前项规定相同。

3.特殊工作人员(1)保安、临时人员、计时人员等的出勤时间,由各所属部门主管人员视其业务需要个别制订,并送交人事部备查;(2)其他从事特殊职务的专职人员的出勤时间,应视工作上的需要由人事部另行制订;若因业务上需要不得不延长其工作时间,则须依规定支付超时工作津贴。

第二十条缺勤扣除各部门员工应依公司所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若有违反下列规定者,则须从工资中扣除其缺勤额: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迟到、早退或在规定勤务时间私自外出在30分钟以内者,则视为缺勤1次,缺勤30分钟以上者,一律按缺勤2次计;每缺勤1次扣除1小时工资,并列入出勤考绩范围内;2.病假员工因病请假而缺勤时,须提交医院证明(请假在1日以内则免),并按实际缺勤日数的总和,根据日工资额减半扣除;3.事假员工因私人事由不得不亲自处理时,应于请假前3日提出申请,并视实际缺勤日数金额扣除。

第二十一条因公务负伤疾病的缺勤因业务上负伤或疾病而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则仍照常支付,但工资支付原则上以1年为限。

第二十二条特别休假下列特别休假时,工资仍照常支付:1.婚假、丧假;2.年度带薪休假;3.行使公民权时;4.公司例会、教育召集时;5.星期例假日;6.法定休假日;7.女性员工的产假;8.休假日加班后补休;9.公假。

第二十三条其他休假执行轮班制工作的员工的休假由各部门主管人员编排后,交由人事部建档管理。

(五)晋升第二十四条晋升资格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或在编制上出现空缺职位时,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提拔具有该项资格的人员,经人事部评核该员工的考绩、职务执行能力、出勤率、贡献程度等评估要素之后,依“晋升资格评核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评核权限从业人员晋升资格的评核权限,应按“评核资格权限表”的规定,由各部门具备评核资格的人员加以评定。

第二十六条晋升主管职位资格凡具晋升主管职位资格者,依“主管职位资格表”的规定加以评定。

第二十七条主管职位代理与兼任主管职位空缺时需暂时代理或兼任,其规定如下:1.主管职位空缺时,若暂未选出适任资格人员,可暂由低一职等适任资格人员代理,待代理人员的资格通过人事部评核后,始具有正式主管资格;2.主管职位出现空缺且无适任资格人员可代理其职务时,可由同职等或高一职等、高一职位的人员兼任;3.代理或兼任期间的职位津贴依代理职位的8折计算,其他津贴事项则比照代理职位办理。

第二十八条晋升办法本公司人员晋升办法主要内容如下:1.晋升办法原则上每人举办1次,并由人事部统一评核;2.近两年内曾留职停薪(含产假)达2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在晋升评核范围之内。

3.当年度公司在编制上已无空缺职位时,人事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呈请总经理批核后,全部或局部停办当年度的晋升。

第二十九条晋升后的工资员工晋升后的工资调整须视其晋升的职位级别,从晋升的当月起调整其工资,除应调整基本工资外,还要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起,就其调整职位后的工作日数支付调整后的职位津贴。

第三十条其他有关晋升的评核标准除在第二十四条到第二十九条详加规定外,如有未尽事宜,则请参照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六)调薪第三十一条调薪资格公司视该年度营业目标达成率及生产目标达成率,并考虑社会消费水平的变化、员工的年度考绩、贡献程度等多项评核要素后,于每年12月31日实施定期调薪。

第三十二条调薪内容本公司的调薪内容如下:1.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核定调薪两大部分;2.定期调薪是对基准内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参见第七条)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则由人事部视实际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定;3.核定调薪是针对表现优异且对公司有卓越贡献的员工进行的,其调整幅度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人员评核后交由人事部审核无误时呈请总经理核准七其他。

第三十三条超时加班津贴支付原则除一到六职等人员可依规定支领超时加班津贴外,凡第七职等以上的管理、监督职位的管理人员,则不再支付超时加班津贴,但第七职等以上的人员于每一工资计算期间内,有可缺勤4次(相当于2小时)的优待,在此限内不扣除缺勤工资额。

第三十四条工资计算期间内离职或被解聘者的工资在工资计算期间内离职或遭解聘(包括合同期满解雇人员)者的工资,则依照已出勤的工作日数乘以基准内工资的日工资额计算,实际工作日数未超过15日以上者,则不支付基准外工资。

第三十五条完全缺勤或停职后的工资在工资计算期间内完全缺勤或停职时,则不予以支付工资,但因业务上原因负伤或疾病而缺勤时,超过1年以上可由其部门主管人员向人事部提出停薪留职的申请,并呈报总经理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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