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农村基础设施的长效维护管理办法

农村基础设施的长效维护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资金短缺、技术不足、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农村基础设施的长效维护管理一直存在难题。
为了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水平,保障其长效发展和良好运行,需要制定一些有效可行的管理办法。
2. 长效维护管理办法的意义长效维护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起到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运行效能,减少损耗,延长使用寿命。
2.降低维护成本,节约经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效益。
3.加强基础设施的防护和保障水平,有效避免突发故障或灾害造成的损失。
4.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乡村环境。
3. 长效维护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一)建立健全长效维护机制为确保农村基础设施长效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长效维护机制。
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2.组建专业化的维护队伍,负责日常的巡检、维护、检修和应急处理工作。
3.定期对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加强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农民和维护人员的维护保养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保障维护资金资金是农村基础设施维护的重要保障。
针对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应制定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
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增加政府投入,加大基础设施维护资金的配套力度。
2.动员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发展PPP模式,降低维护成本。
3.建立维护资金保障基金,用于保障基础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三)加强维护管理技术技术是维护管理的强有力支撑。
为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水平,应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1.加强技术学习和研究,推进维护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
2.建立技术咨询和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3.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活动,普及优秀的维护管理经验。
(四)建立信息化管理体系信息化是提高维护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手段。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提升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并确保其有效、可持续地运行。
本文将针对基础设施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探讨,以期加深对于基础设施管理的理解,并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1. 管理目标的确立在制定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管理的目标。
这包括确保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效率和安全性,延长使用寿命,以及经济和环境可持续性等方面的考虑。
基于这些目标,可以确定出一套适合的管理流程和指标体系。
2. 管理流程的建立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应当明确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设施日常维护、故障排除、更新换代、预防维护等等。
在每个环节中,需要规定责任人和相关操作流程,并建立相应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以便及时更新和调整管理方案。
3. 指标体系的建立制定合理的指标体系是基础设施管理的重要一环。
指标体系应当明确反映基础设施的关键性能指标,包括可靠性、可用性、安全性、经济性等。
通过收集和分析这些指标,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流程,并评估管理的效果。
4. 信息化管理的推进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信息化已经成为基础设施管理的必然趋势。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应当明确信息化的目标和方向,包括建立设备智能化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等。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对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测和远程控制,提高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5. 人员培训和知识管理基础设施管理的成功离不开合格的从业人员。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应当明确人员的培训要求和知识管理机制。
这包括设立培训计划、建立专业知识库、开展技术交流等,以提高基础设施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6. 合作与共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中应当鼓励各方面的合作与共享。
这包括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资源共享,以及与其他基础设施运营商的合作等。
通过合作与共享,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并加强对基础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7. 引入评估和改进机制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制定并不是最终目的,应当建立评估和改进机制,不断完善办法的实施效果。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十七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分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工程。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包括:(一)道路工程:城市道路(指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高速路、快速路、公路以及桥梁、隧道、立交、高架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等工程;(二)站场工程: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公交站场(含保养场)、长途汽车客运站、汽车货运站场等工程;(三)轨道交通工程:地铁、轻轨等工程;(四)对外交通设施工程:铁路线路和站场(段、所)、机场飞行区和辅助区以及港口和作业区等工程;(五)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等工程。
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包括:(一)城市供水、排水、供电、路灯、供气、供热、电信、综合信息网及有线广播电视网等地上、地下管网、线网、无线网等工程;(二)城市热力、工业等专用管线工程;(三)城市垃圾处理、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等环卫环保设施工程;(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工程;(五)上述工程的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等工程。
第八十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临建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服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区及特定管理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特定管理区内的建设工程,可以委托特定管理区城市规划部门核发;县级市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由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在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重要控制区内的,在核发前应当先报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审核。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的建(构)筑物的报建,须按第五章建筑工程规划管理规定。
第八十九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应当全面规划、综合开发、统筹安排、配套建设,与城市其他各项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并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埋后浅埋的程序,综合组织施工。
第九十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委托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是为了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长期发展,确保农
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农村基础设施管护
制度办法的主要内容:
1. 设施管理责任:明确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各级政府、农村
自治组织和相关部门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中的职责。
2. 资金筹集和使用:明确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所需的经费来源和使用原则,包括政府投资、农民自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的参与等。
3. 设施巡查和维护:规定对农村基础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
故障、损坏等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 设施更新改造:根据农村发展需要和设施老化情况,制定设施更新改造计划,及时
进行设施的更新改造,提高设施的质量和效益。
5. 管护档案管理: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的管护档案,包括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相关
信息,便于监督和管理。
6. 管护人员培训和考核: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
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7. 监督和评估: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督和
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制度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24.03.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7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7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月31日第8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审签,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水利部部长:李国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2024年3月28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特许经营协议订立第三章特许经营协议履行第四章特许经营协议变更和终止第五章监督管理和公共利益保障第六章争议解决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公开竞争方式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重庆市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分为:立项阶段、设计阶段、开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
按国家、中国科学院和重庆市有关规定,与代理业主单位一道履行报批手续,并抓好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
第二章职责定位第三条基建工作职责定位为:1.综合办:负责基本建设日常工作,代表我院对基建进度、质量和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负责落实院领导和院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对代理业主单位进行管理,协助和督促代理业主单位管理其他基建供应商;负责与基建有关的对外联络与合同谈判;对有关事项进行调研,对文件与合同审核进行把关,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编写工作进展简报,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基建进展情况信息。
2.分管副院长:分工负责基建工作,落实院长办公会和院长的决议和决定,指导综合办基建工作。
3.院长:对基建项目总体负责,对基建各项事务进行决策。
批准基建方案、签署合同,批准支付基建经费。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对基建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四条费用低于0.5万元的工程和服务由基建经办人员报综合办主任,由分管副院长审批。
第五条费用大于0.5万元(含),小于10万元的工程和服务,由基建经办人员进行至少三方报价比选,如是单一采购来源必须说明原因,将结果报综合办主任,商分管副院长,由院长审批。
第六条费用大于10万元(含)的工程和服务均属重大事项。
内容包括:1.确定供应商的评标办法或比选办法,以及我院的具体要求。
包括选择代理业主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基建设计单位、详细地质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评估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含装修单位、电梯单位、强弱电单位、空调与通风单位、环保单位、消防单位、门禁与监控系统单位、绿化单位)等单位,及其工程与服务内容。
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5。4。3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记录各生产车间水、电、汽、气资源能源的使用情况,要与其计划使用量做出对比,若有超出现象,应及时通知使用部门进行原因分析,采取对策措施,降低单台损耗,并在资源能源使用记录表上注明原因。
5。3。3。凡是多班运行的基础设施,均需按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交班时应将设施运行状态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上.接班人检查确认后可签字接受.
5.4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5.4.1管理部负责制定基础设施的维护要求,并规定保养项目及频次等,由维护部门负责按照要求具体实施。每季度管理部组织对实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公用设备、通讯设施及软件(网络等)的维护和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5。2.4对于大型设施或投入较大的基础设施(建筑物等)需经总经理批准,采用招投标形式,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
5.3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5。3。1公司建筑物、工作场所、支持性服务等基础设施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健全各类《基础设施管理台帐》,且每年年终核对一次,保证得到有效控制。
5。3。2人事行政部负责编写各类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由部长审批后执行.对于大型、精密、特殊、关键设施的相关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做好《运行日志》,确保设备运行状况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5。2设施的提供和验收
5.2。1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本部门的需求,填写设施申购《申请单》,注明设施名称、用途、型号规格、价格、数量及其对实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技术要求等,报主管领导批准后,交购买部负责按照《采购控制程序》对符合要求的基础设施实施采购。属支持性服务(水/电/汽/气)的供应及软件和通讯设施,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并实施采购的有关事宜.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管理办法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当今,科技事业的发展非常快速,从传统的科技到现代科技,再到未来数字科技,每一代科技都在迅猛地发展,以期达到更高的水平。
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点,而科技基础设施则可以为科技创新提供基础支撑。
因此,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维护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建设政策
1.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由国家采取主导政策,将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2.国家将鼓励企业建设和科研机构开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构建一个具有国家衔接性和竞争性的科技基础设施发展策略。
3.国家将通过政策、技术支持和资金资助的方式,大力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期达到引领我国科技发展的目的。
(二)管理办法
1.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将由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办法。
2.国家将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实施有效监督,制定适当的考核措施,防止和监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3.家将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相结合,根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提升科技基础设
施的运营效率。
三、总结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必须有效的支持和管理。
国家鼓励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措施,积极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提升。
国家将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携手共同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以达到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
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有利于支撑企业科技创新和加快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