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场比较法-土地估价之欧阳学文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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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的五种方法

土地估价的五种方法

五种土地估价方法的详细讲解对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剩余法,基准地价修正法做出了详细的讲解每种方法的公式是牢记的,步骤也要清楚,做题第一步把主要方法的公式列出来,就得分,然后根据步骤一步步作就不会乱。

一,收益还原法1.在收益法中选择相关资料,3年、5年的会在理论方法的小题中考选择持续稳定长期2.年总收益包括租金收入、押金利息收入。

押金利息收入会是一个小考点。

(1)每个方法中都涉及到利息,收益法中唯一的利息就是在年总收益中的,而且是押金的利息收入。

在计算年总收益的时候,往往会给月租金,所以不要忘记乘以12,而且是客观租金,还要记得考虑空置。

(3)复杂一点的就是分不同用途,商业、写字楼,要合并计算然后说年总费用,要明白4种情况下包含的内容。

在理论选择里也可以考,综合计算也可以考,这是收益法至关重要的一项。

**几种主要用地方式中土地年总费用的主要内容如下:1土地租赁:土地使用税、土地管理费、土地维护费及其它费用;**2房地出租:经营管理费、经营维修费、房屋年折旧费、房屋年保险费、房屋出租年应交税金及其它费用;3经营性企业: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经营管理费、销售税金、财务费用及经营利润;4生产性企业: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产品销售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及企业利润。

A.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房地出租的情况,千万不要忘记年折旧费。

建议收益法看到重置价格的时候就把年折旧费和房产现值都算出来,这样肯定有分数。

在我们的00年实务的第一题,是一道用收益法求出不动产开发总价值,再用剩余法求土地的。

这里面容易糊涂的就是年折旧是根据重置价格来求得,而不是所谓的现值或者售价。

B.计算年总费用中的税金,一定要审题,看房产税给的是按月计征租金的1 2%,还是按原值扣除一部分后的1.2%,按月就要换算成年。

C.不常见的经营性企业、生产性企业求年总费用中,一定不要忘了销售费用和利润。

3.确定土地纯收益***要明白一个原理几乎用于所有方法“房地产价格=房产价格(现值)+土地价格”“房地产年净收益=房产年净收益+土地年净收益”也就是说“房地=房+地”。

土地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比较分析

土地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比较分析

土地评估方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比较分析一、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评估中常用的一种方法,它通过比较类似土地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来确定目标土地的价值。

下面将详细介绍市场比较法的步骤和应用。

1. 数据收集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土地交易数据。

这些数据可以来自房地产市场报告、土地交易平台、政府土地部门等渠道。

收集的数据应包括土地的面积、位置、用途、成交价格等信息。

2. 选择比较对象根据目标土地的特征,选择与之相似的土地进行比较。

相似性可以从土地的位置、用途、规模等方面考虑。

选择的比较对象应具有可比性,以确保比较结果的准确性。

3. 数据调整由于比较对象与目标土地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行数据调整以消除这些差异。

常见的调整因素包括土地面积、用途差异、地形等。

通过对比较对象的数据进行调整,可以更准确地反映目标土地的价值。

4. 价格分析在完成数据调整后,需要对比较对象的交易价格进行分析。

可以计算平均价格、中位数价格等指标,以确定目标土地的市场价值。

此外,还可以考虑其他因素,如市场趋势、供需关系等。

二、收益法收益法是另一种常用的土地评估方法,它基于土地所能产生的收益来确定其价值。

下面将详细介绍收益法的步骤和应用。

1. 收益预测首先,需要对目标土地的收益进行预测。

这可以通过考虑土地的用途、市场需求、租金水平等因素来进行。

收益预测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租金收益法、开发潜力法等。

2. 收益折现由于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需要将未来的收益折现到现值。

这可以通过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来完成。

折现率可以根据市场利率、风险水平等因素确定。

3. 土地价值计算在完成收益折现后,可以计算目标土地的现值。

将折现后的未来收益与土地的使用寿命相乘,可以得到土地的市场价值。

三、比较分析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在土地评估中常常被同时应用,以获得更准确的结果。

比较分析可以通过对两种方法得出的土地价值进行比较来完成。

1. 价值对比将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得出的土地价值进行比较。

土地估价基本方法

土地估价基本方法

土地估价基本方法土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另外路线价法也是土地价格评估中常用的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带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替代经济原理。

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对于具有相同效用的商品,应该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关系。

在同一市场上具有替代关系的两个以上商品会因为相互竞争而使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

市场比较法就是通过对具有替代关系的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求得待估宗地的价格。

基本公式:Vd=Vb x A x B x D x EVd—待估宗地的价格Vb—比较实例宗地价格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正常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E—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归结起来看,这种方法是在两个可比的土地商品之间按照它们的情况指数、价格指数、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比值来确定待估地的价值。

(二)收益还原法收益还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

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还原利率还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由于土地具有永续性,因而人们可以期待外来的土地收益。

当把这未来若干年延续而不断取得的土地纯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时,它就表现为土地价格。

从理论上讲,具有永续性的财产都可以出售,即都有市场价格。

而这个市场价格也就是财产的现值,亦即等于其未来纯收益的折现价值。

其简单意义就是,投资购买一块土地而获得的纯收益,在价值上等于将这笔投资存入银行而每年获得的利息量。

土地拍卖与评估中的评估方法

土地拍卖与评估中的评估方法

土地拍卖与评估中的评估方法在房地产市场运作过程中,土地拍卖和评估是重要的环节。

土地拍卖是指政府或土地所有者将土地进行公开拍卖,由最高出价者获得土地的所有权;而土地评估则是评估师通过对土地现状和未来发展潜力的研究,来确定土地的价值。

而评估方法则是土地评估中的重点,合理的评估方法能够提高土地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

一、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其核心原理就是通过寻找类似土地的市场参考指标,并结合这些指标的市场价格,来推算出该土地的价值。

这个方法的优点就是易于理解和操作,缺点则是不同土地可能并不完全相同,市场条件和收益模式也存在巨大差异,最终的评估结果可能会出现误差。

二、收益法收益法是土地评估中的另一种常见方法。

其原理是通过对土地投资的未来收益进行测算,来反向推导出土地当前的价值。

收益法的优点就是更加灵活和全面,能够充分考虑到土地的未来价值和收益用途的多样性,缺点则是需要了解到土地使用的详细情况和潜在市场变化,需要进行海量的数据收集和分析。

三、成本法成本法是土地评估中的第三种常见方法。

其原理就是根据土地的建造成本和其他相关的费用,来计算出土地的价值。

成本法的优点就是比较容易理解,适用于重建和修复的土地项目,缺点则是无法体现市场的真实需求和实际价格,不适用于土地买卖市场。

四、综合法综合法是一种将多种评估方法综合使用的方法。

该方法主要是考虑到每种方法所存在的局限性和误差,通过对不同评估方法的结合来进行土地评估。

综合法的优点就是避免了单一评估方法的缺陷,更加全面和具有说服力。

总之,评估方法是土地评估中的重要环节,它能够决定土地价值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虽然不同的土地评估方法各有优缺点,但是好的评估方法可以在确保土地市场稳定运行的同时,有效促进城市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

因此,针对不同情况和需求,评估师需要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进行土地评估,确保土地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土地)市场比较法

(土地)市场比较法

(二)估价过程1、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市场比较法即是在求取一宗待估土地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土地与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土地实例加以比较对照,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土地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估价对象在评估期日地价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待估宗地价格=比较实例宗地价格×待估宗地情况指数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1)比较实例选择选择比较交易实例时,根据待估宗地情况应符合以下要求:①用途相同②交易类型相同③属于正常交易④区域及个别条件相近⑤同一供需圈⑥估价期日相近⑦统一价格基础本次评估在收集到与待估宗地条件类似的多个实例中,选择了与待估宗地条件最为类似的三个交易实例作比较实例,它们的基本情况如下:实例A:该地块位于桂林市环城北二路东城别墅住宅区B2号,住宅用途,用地面积为325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0.7,土地使用年期限70年。

宗地所在区域繁华度一般,距市商业中心约2000米,距区域中心约4000米,宗地距公交车站距离约300米,环境污染程度小,绿化状况绿化率5-10%,宗地地形平坦,形状规则,基础设施配套程度完备,公用设施配套完备,目前规划有一定限制,宗地自身条件为面积和形状对土地利用有一定影响。

于2012年9月15日,宗地基础设施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及“场地平整”的出让价格为3283元/平方米。

土地估价常用方法有哪些

土地估价常用方法有哪些

土地估价常用方法有哪些土地估价是指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

土地作为不可再生的资源,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其价值日益显著。

土地估价常用的方法有很多,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该方法通过比较相似或相邻地块的成交价格,找出参照物、确定基准价格,再根据待估土地的特征,运用价格调整方法,进行估价。

市场比较法是一个相对简单和直观的方法,在土地市场活跃的地区具有较好的适用性。

二、收益法收益法是基于土地的潜在收益和开发潜力来进行估价的方法。

该方法主要依据土地用途、土地所能带来的收入和成本等因素,计算土地的净收益,再以合理的资本化率进行估价。

收益法适用于开发潜力大的土地,可以较准确地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

三、成本法成本法是以土地的再生产成本为依据进行估价的方法。

该方法主要通过计算土地的再生产成本、减除折旧等费用,得出土地的估价。

成本法适用于土地市场不活跃,缺乏可比参照物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个相对可靠的估值参考。

四、折旧法折旧法主要适用于农用土地、林地和矿山等利用期限较长的土地。

该方法通过考虑土地自然磨损和功能退化等因素,计算出土地的减值额,再用减值额折旧法求出土地的估价。

五、综合法综合法是综合运用多种估价方法进行估价的方法。

该方法考虑了各种因素,包括市场因素、收益因素、成本因素等,并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权重进行综合估价。

六、专家评估法专家评估法是指根据专家的经验和专业知识,通过对土地的实地考察和分析,来进行估价的方法。

该方法依靠专家的经验和判断,可以使估价更加精准和可靠。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土地估价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在进行土地估价时,还应考虑土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土地规划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以确保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结起来,土地估价常用的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折旧法、综合法和专家评估法。

土地估价基本方法

土地估价基本方法

土地估价基本方法土地价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复原法、成本逼近法、剩余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另外路线价法也是土地价格评估中常用的方法。

〔一〕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土地估价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估价方法之一,也是国际上通用的基本估价方法。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替代原理,将待估土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带估土地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替代经济原理。

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对于具有相同效用的商品,应该具有相同的市场价格,即具有完全的替代关系。

在同一市场上具有替代关系的两个以上商品会因为相互竞争而使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

市场比较法就是通过对具有替代关系的类似土地的交易价格进行修正,求得待估宗地的价格。

基本公式:Vd=Vb x A x B x D x EVd—待估宗地的价格Vb—比较实例宗地价格A—待估宗地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正常情况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B—待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D—待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E—待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归结起来看,这种方法是在两个可比的土地商品之间按照它们的情况指数、价格指数、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比值来确定待估地的价值。

〔二〕收益复原法收益复原法又称收益法、收益资本化法、地租资本化法等。

是将待估土地未来正常年纯收益,以一定的土地复原利率复原,以此估算带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由于土地具有永续性,因而人们可以期待外来的土地收益。

当把这未来假设干年延续而不断取得的土地纯收益以一定的复原利率折现为现在的价值时,它就表现为土地价格。

从理论上讲,具有永续性的财产都可以出售,即都有市场价格。

而这个市场价格也就是财产的现值,亦即等于其未来纯收益的折现价值。

其简单意义就是,投资购买一块土地而获得的纯收益,在价值上等于将这笔投资存入银行而每年获得的利息量。

土地估价之市场比较法

土地估价之市场比较法

概念理论依据(基本原理)基本公式特点与适用范围二、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基本原理)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就是替代原理。

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具有相问使用价值和质量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价格,即具备替代关系;从另一方面来看,在同一市场上,表示以估价对象所在的区域因素为基准;三、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续)式中:,表示以标准不动产所在区域的状况为基准,分母是可,表示以标准不动产所在区域的状况为基准,分子是个别因素修正的分子为100,表示以估价对象的个别因素为基准。

待估对象价格待估对象价格三、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公式(续)式中:,表示以标准不动产的个别因素状况为基准,分母是可,表示以标准不动产的个别因素状况为基准,分子是搜集交易实例选取可比实例建立价格可比基础进行交易情况修正进行交易日期修正进行区域因素修正进行个别因素修正求取比准价格一、搜集交易实例(续)二、选取可比实例(续)场信息,以平等自愿的方式达成的交易价格。

[两期支付,首期支付人民币建筑面积3000ft元市场兑换率为关修正之前应先做如下处理:换算为人民币,换算成人民币后有:非正常交易情况的类型:••急于出售或者急于购买情况下的交易:前者往往造成价格偏低,后者则使价格偏高。

••交价格往往偏高;如果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盲目出售,则成交价格往往偏低。

••••税费非正常负担的交易:五、进行交易日期修正五、进行交易日期修正(续)在实际评估中,往往通过价格指数和变动率来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2)采用环比价格指数进行修正。

不动产价格变动率包括逐期递增或递减的价格变动率和期内平均上升或厂降的价格变动率两种。

采用逐期递增递减的价格变动率进行交易日期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月末%。

则对该可比实例价格进行交易日其中:区域因素修正系数应是以估价对象的区域因素为基准来确定的。

区域因素直接比较表区域因素间接比较表可比实例A在估价对象区域条件下的价格=1600×(100/95)×(92/100)=1550(元/m)七、进行个别因素修正七、进行个别因素修正(续)八、求取比准价格(续)较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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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价格变动率进行修正
土地价格变动率包括逐期递增或递减的价格变动率和期内平均上升或下降的价格变动率两种。采用逐期递增递减的价格变动率进行交易日期修正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1+价格变动率)期数=在估价期日时的价格
采用期内平均上升或下降的价格变动率进行交易日期修正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1+价格变动率×期数)=在估价期日时的价格
教案(正页)
欧阳光明(2021.03.07)
课程名称:
市场比较法
学时:
2
上课周次:
6
1.教学目的和要求:
1)理解市场比较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依据及其特点;
2)掌握市场比较法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3)掌握市场比较法的估价步骤及计算公式;
4)熟练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
2.教学重点和难点:
1)市场比较法的估价步骤及计算公式;
3.统一面积内涵。面积内涵主要包括两种: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换算公式如下:
建筑面积下的价格 = 使用面积下的价格×
使用面积下的价格 = 建筑面积下的价格×
4.统一面积单位。面积单位通常有平方米、亩、公顷等,可比实例的面积单位应换算为统一的单位。
5.统一采用单价。地价的单价除了单位土地面积价格以外,还包括楼面地价,两者关系为:楼面地价等于土地单价与建筑物容积率之比。有些土地的单价比较特殊,如停车场通常按每个车位为比较的单位,保龄球馆按球道为比较的单位。
市场比较法,又简称比较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是土地估价中最重要、最常用的基本方法之—。采用市场比较法求得的价格,称为比准价格。
二、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就是替代原理。根据经济学理论,在同一市场上,具有相同使用价值和质量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价格,即具备替代关系;从另一方面来看,在同一市场上具有完全替代关系的商品同时存在时,商品的价格是经过相互影响之后才决定的。这就是说,相同类型、具有替代关系的商品之间,由于市场竞争,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
或,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 =在估价期日时的价格
上式中,(1+ )与 是交易时间修正系数。
在实际评估中,往往通过土地价格指数和价格变动率来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1.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修正
价格指数有定基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两种。选择某个固定时期作为基期而编制的价格指数,称为定基价格指数;如果以上一个时期作为基期而编制的价格指数,就称为环比价格指数。
(3)市场比较法要求估价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需要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比较修正,这些修正有的很难采用量化的计算公式,所以要求评估人员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否则就不能得到客观合理的价格。
2.市场比较法的适用条件
(1)要有充足的市场交易资料。充足的市场交易资料是市场比较法应用的最基本的条件。土地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如德国),一般要求至少选择10个可供比较的交易实例;我国由于土地市场正处在发育阶段,市场资料本身就不够充分,比较实例可以适当少一些,但不能少于3个。
1.统一付款方式。由于土地的价值量大,成交价格往往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但是,付款期限的长短不同,付款数额在付款期内的分布不等,实际价格会有所不同。在估价中,为了便于比较,价格以一次付清所需支付的金额为基准,所以要将可比实例的分期付款的成交价格折算为在成交日期时一次付清。
2.统一币种和货币单位。不同币种之间的换算,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计算。
2)运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土地价格;
3.教学进度:
章节名称
学时
第1节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
第2节市场比较法的估价步骤;
1
1
4.教学内容:
第一节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
一、市场比较法的概念
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期日的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土地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土地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作为估价对象在估价期日的客观合理价格的估价方法。这里的“类似土地”,是指在所处地区、用途、建筑结构等方面与估价对象相似的土地。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 =正常成交价格
或,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 =正常成交价格
上式中, 与 是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其中S值的确定,通常比较困难,主要依靠估价人员的实践经验。
2.采用差额法进行修正
对于交易税费非正常负担的情况,可以采用差额法进行修正。其公式如下:
正常成交价格=卖方实际得到的价格+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
(1)采用定基价格指数进行修正
采用定基价格指数进行交易日期修正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 =在估价期日时的价格
(2)采用环比价格指数进行修正
采用环比价格指数进行交易日期修正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成交日期的下一时期的价格指数×再下一时期的价格指数×…×估价期日时的价格指数=在估价期日时的价格

正常成交价格=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格–应由买方负担的税费
当然,差额法的修正公式可以转化为百分率法的修正公式。因为,
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正常成交价格×应由卖方缴纳的税费比率
应由买方负担的税费=正常成交价格×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比率
则有:
正常成交价格=卖方实际得到的价格×
或,
正常成交价格=买方实际支付的价格×
(二)交易日期修正的方法
交易日期修正一般采用百分率法进行。其基本公式如下: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在估价期日时的价格
其中,交易日期修正系数是以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为基准来确定的。假设从成交日期到估价期日,可比实例价格涨跌的百分率为 ,则有: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1+ )=在估价期日时的价格
(2)比较实例与估价对象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运用市场比较法,需要有与估价对象土地相关程度高、可比性强的比较实例。比较实例与估价对象土地的相关程度越高,替代性越强,评估结果越好。
(3)比较实例资料的可靠性与合法性。比较实例资料来源可靠能提高估价结果的精度。此外,比较实例的选择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注意可比实例资料的合法性。
选取可比实例时,应根据估价对象状况和估价目的,从搜集的交易实例中选择三个以上的可比实例。如果可比实例少于3个,其代表性较差,可能造成估价结果因其个别性而出现偏差,难以客观地反映市场状况。所选取的可比实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比实例所处的地区应与估价对象所处的地区相同,或是在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
(2)交通便捷程度,是指在空间地域上人们出行的可达性程度。反映交通便捷程度的因素主要包括道路功能、道路宽度、道路网密度、公交便捷程度和对外交通设施的分布状况。
(3)环境,主要包括自然和人文环境条件及环境质量。环境质量是指区域大气、水、噪声的污染程度。
(4)公共设施配套完备程度,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两部分。反映其完备程度的指标主要有设施水平、设施的保证率和齐备程度。
3.市场比较法的适用范围
从地区来看,市场比较法主要用于土地市场发达、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比较实例的地区;从估价对象来看,市场比较法主要适用于交易性土地的价格评估,对于很少发生交易的土地,如古建筑、教堂、寺庙、学校、纪念馆等,则不能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从评估目的和评估结果的形式来看,市场比较法除了可以用于评估土地的价格外,还可以用于评估土地的租金,也可以用于其他估价方法中有关参数的求取,如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空置率、资本化率、开发经营期等。
8.税费非正常负担的交易。
(三)交易情况修正的方法
上述非正常交易的实例一般不宜选为可比实例,但是当可供选择的交易实例较少而不得不选用时,就必须对其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1.采用百分率法进行修正
采用百分率法进行交易情况修正的一般公式为:
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正常价格
其中,交易情况修正系数是以正常价格为基准来确定的。假设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比其正常市场价格偏高或偏低的百分率为S%,则有:
(5)城市规划限制,主要包括对用途、建筑容积率、建筑覆盖率、建筑高度等指标的限制。
不同用途的土地,影响其价格的区域因素不同,具体比较修正时应分别选择对其有影响的主要因素。
区域因素修正,是将可比实例土地在其区域条件下的价格调整为在估价对象土地区域条件下的价格。如前所述,可比实例应与估价对象处于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但是由于资料有限,可比实例与估价对象不是处在同一地区中,则在进行了交易情况和交易日期修正后,还需要进行区域因素修正。进行区域因素修正,是市场比较法的一个难点和关键。
四、交易情况修正
(一)交易情况修正的含义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是排除交易行为中的一些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差,将其成交价格修正为正常价格。由于土地的特殊性和土地市场的不完全性,交易价格往往在交易过程中受当时当地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偏差,所以必须对这些不正常的情况加以修正,使可比实例的非正常价格变为正常价格后,才能作为估价对象的价格。
2.可比实例的用途与估价对象的用途相同。
3.可比实例的建筑结构与估价对象的建筑结构相同。
4.可比实例的权利性质与估价对象的权利性质相同。
5.可比实例的交易类型与估价目的相吻合。
6.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与估价期日相近。
7.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价格。
三、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由于所选取的可比实例之间及其与估价对象之间,可能在付款方式、货币种类、货币单位、面积内涵和面积单位等方面不一致,无法进行直接的比较修正,因此,需要对它们进行统一换算处理,使其口径一致、具有可比性,以便进行比较修正。建立价格可比基础具体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四、市场比较法的特点与适用范围
1.市场比较法的特点
(1)市场比较法具有现实性,有较强的说服力。市场比较法利用近期发生交易的与估价对象具有替代性的实例作为比较标准,修正得到估价对象的价格。此价格称为比准价格,它能够反映近期土地市场的行情,因而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容易为人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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