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法规
幼儿园教育法规解读 幼儿园教育法规

一、幼儿园教育法规的重要性幼儿园教育法规是指对幼儿园教育管理和教学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是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和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的重要法律依据。
幼儿园教育法规对幼儿园的管理者、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规范幼儿园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本法律,对幼儿园教育也有一定的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规定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保障,保护学校和教师的合法权益等。
这些内容为幼儿园的发展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
三、《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针对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制定的法律规定,其中也包括对幼儿园教育的规定。
该法规对幼儿园的办学资格、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条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幼儿园要保证教育过程的安全、合理和有效。
四、《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是专门针对学前教育阶段制定的法律规定,也是我国学前教育的基本法律文件。
该法规详细规定了学前教育的内容、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的评估、教师的资格要求等,对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是针对幼儿园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制定的基本法规文件。
该条例对幼儿园的办学资格、学生入园、教职工管理、安全保障、家长参与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幼儿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六、《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是针对我国幼儿园教育特点和需求制定的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对幼儿园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体系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幼儿园教育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七、幼儿园教育法规的实施和监督以上法规文件的实施和监督是保障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
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确保幼儿园的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能够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
也需要加强对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幼儿园管理者、教师和家长的法律意识。
幼儿园常用法律法规有哪些

幼儿园常用法律法规有哪些一:一:幼儿园常用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幼儿园教育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幼儿园的定位、目标、和职责,确保幼儿园教育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对于民办幼儿园的设立、管理、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民办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幼儿园教师和其他职工管理的基本法律,对于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时间、工资待遇、职业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保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幼儿园消防安全的基本法律,对于幼儿园消防设施的设置、管理与维护、消防演习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包括幼儿园饮食卫生、食品供应链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等方面的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 保护和促进幼儿园儿童权益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幼儿园儿童的保护责任、教育和福利资源的提供等方面的内容。
7.《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对于幼儿园内发生的侵权行为,规定了权益受损者的维权渠道、赔偿标准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幼儿园未成年儿童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包括教育、健康、安全、监护、救助等方面的规定。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文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全文7.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文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教育法:规定了我国国民教育的总体原则和基本制度,包括各级教育的管理和维护。
2. 民办教育促进法:为了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多元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保护和引导民办教育机构合法办学。
3.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幼儿园安全教育法律法规详解 幼儿园安全教育

幼儿园是教育孩子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而幼儿园安全教育更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保障幼儿园学生的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法律法规,以期为广大幼儿园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办法》1.《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办法》是我国教育部门针对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所制定的基本法规,它主要包括幼儿园安全教育的组织管理、课程设置、师资标准、安全设施、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这些规定对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二、幼儿园安全教育课程设置2.幼儿园安全教育课程是保障幼儿安全的重要环节,根据《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幼儿园安全教育课程应当涵盖火灾防范、交通安全、溺水预防、食品安全、防拐防骗等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幼儿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儿童保护法》3.作为《儿童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安全教育也受到了更加完善的保障。
《儿童保护法》对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幼儿的人身权利等,从法律层面全面保障了幼儿园学生的安全权益。
四、幼儿园师资标准4.幼儿园安全教育的开展离不开具备一定专业素养的师资队伍,《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办法》对幼儿园安全教育的师资队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专业背景、教学能力、专业培训等方面,提高了幼儿园安全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五、安全设施5.幼儿园安全设施是保障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物质基础,《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防护栏等,确保幼儿在校园内的安全。
六、事故应急处理6.幼儿园是一个特殊的教育场所,幼儿们的安全随时都可能面临各种意外风险,《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师生急救能力培训等,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幼儿园安全教育教育法律法规

幼儿园安全教育教育法律法规一、幼儿园教育安全法律法规概述幼儿园是小孩子上学的第一道门槛,安全教育是幼儿园教育的重中之重。
为了保护孩子的生命安全,各项园所管理制度也文件化,设立了多种安全规章制度。
下面将对幼儿园教育中的安全教育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梳理整理。
二、幼儿园教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幼儿园是实施学前教育、保育服务的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保障儿童健康、安全成长、促进儿童综合发展的原则,提供适宜的教育和保育服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安全管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同样适用于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运用。
该法规定: 每个幼儿园都应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 负责评估幼儿园风险隐患、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员工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是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同时也是幼儿园孩子和员工安全的基本保障. 消防安全相关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幼儿园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 配备消防通道、防火提醒设备,应急照明系统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一系列保护儿童权益的条款,如强奸罪、侵犯妇女儿童性权益罪、虐待罪等,这些罪行发生在幼儿园内,都应按照刑法规定进行处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未成年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未成年人法》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依法保护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
幼儿园应保障运营过程中对孩子的基本权益,如食宿、教育、安全等方面的维护。
6.《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了幼儿园的办学资格、经营类别、管理制度等。
该条例强调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完善安全防范设施和管理规范。
7.《学前教育法》《学前教育法》对幼儿园教育进一步明确,该法包括教育主体、教育标准、幼儿园运营等内容。
该法规定,幼儿园应确保“良好的安全卫生环境”,并规定幼儿园应根据办园条件配备合理的安全设施和幼儿园安全教育。
幼儿园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手册

幼儿园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手册幼儿园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手册一、概述幼儿园是儿童教育的第一步,培养儿童健康、快乐、全面发展的能力,对儿童的成长至关重要。
教师作为儿童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及必须遵守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
本手册旨在帮助幼儿园教师及管理人员了解有关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规素养,保障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安全。
二、法律法规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对国家机构及公民权利、义务、地位等进行了规范。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并对失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因此,幼儿园应当加强对儿童的保护和关爱,保障儿童的健康、安全、权益。
2、《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中央法规,是当前国内义务教育领域的最高法律。
《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但应当尊重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真正做到智育体美劳全面发展”,因此,幼儿园教育应当做到教育目标正确,内容丰富,发挥作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是对消除限制民办教育发展的不合理规定,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一项法律规定。
根据此法,国家、社会和个人有义务对民办教育发展进行支持、监督、评估、保护等方面的行为。
幼儿园作为一种民办教育机构,应该遵守此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教育质量。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幼儿园教师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职责,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道德建设,做好儿童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幼儿园应当建立教师资格制度,确保教师的合法资格和业务水平。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我国保险事业的法律基础,明确规定了保险业开展业务的主要基本原则和保险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幼儿园作为一种民办教育机构,应该购买相关的保险,确保学前教育的职业安全和公共责任的防范。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解读

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解读幼儿教育是人生的重要阶段,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国家对幼儿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以保障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幼儿教育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把握幼儿教育的政策导向。
一、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体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幼儿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幼儿教育的目标和任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幼儿教育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要求。
3.《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的设置、管理、教育、收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了幼儿园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等,为幼儿园教育提供了指导。
5.《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规定了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要求,保障了幼儿教育的质量。
二、幼儿教育的政策法规解读1.保障幼儿合法权益政策法规要求,幼儿园要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幼儿园要关心幼儿的生活,确保幼儿的饮食、睡眠、卫生等条件达到国家标准。
同时,幼儿园要关注幼儿的心理发展,提供适宜的心理辅导,促进幼儿身心健康。
2.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政策法规要求,幼儿园要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行教育,注重幼儿全面发展。
幼儿园要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提高教育效果。
同时,幼儿园要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保障幼儿园教育的质量。
3.加强幼儿园管理政策法规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幼儿安全制度,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幼儿园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促进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幼儿的成长。
4.促进幼儿教育公平政策法规要求,各地要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确保幼儿教育的经费需求。
政策法规还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促进幼儿教育多元化发展。
政策法规还要求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幼儿教育的扶持力度,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幼儿教育差距。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法律法规

幼儿园老师的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老师作为孩子教育的重要一环,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教育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幼儿园老师需要了解的教育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对于幼儿园老师而言也同样适用。
其中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条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基本政治制度,同时也为幼儿园老师在工作中遵守国家的法律体系提供了基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是对国家教育事业的规范和引导,其中教育的宗旨、任务、方针和政策都有详细说明。
教育法最新修订于2021年,其中对于幼儿园教育有很多规定,如:教育机构应当培养幼儿自主学习和探究的兴趣和能力;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幼儿的正当权益和合法利益;幼儿园教育应当符合幼儿成长发展规律等等。
幼儿园老师需要遵守教育法的规定,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国家对于义务教育实施的法律体系,为了保障每个孩子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推行幼小衔接政策,保障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促进幼儿整体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电子化管理制度”等等。
幼儿园老师应当理解和遵守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幼儿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幼儿园老师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刑法法律规定,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
刑法规定了许多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可能涉及幼儿园教师的相关法律,如虐待儿童罪、故意伤害罪、猥亵儿童罪等等。
因此,幼儿园老师必须始终保持对儿童的关爱心态,从法律层面对儿童严格保护。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教育规定》为了规范幼儿园的管理教育,教育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教育规定》,其中包含了很多幼儿园的管理要求,如:教育活动要符合幼儿园教育规律;幼儿园应当严格管理出入境;幼儿园应当具备一定防火、防盗、防患的设施和措施等等。
幼儿园安全教育教育法律法规

幼儿园安全教育教育法律法规模板一:幼儿园安全教育教育法律法规1. 火灾防护法律法规1.1 灭火器的选择和使用法律法规1.1.1 《消防法》1.1.2 《幼儿园火灾防控管理办法》1.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2 火灾逃生通道设置法律法规1.2.1 《消防法》1.2.2 《幼儿园火灾防控管理办法》1.2.3 《幼儿园设计卫生标准》2. 安全教育法律法规2.1 幼儿园安全教育相关法律法规2.1.1 《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办法》2.1.2 《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2.1.3 《儿童用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2 幼儿园教师安全教育要求法律法规2.2.1 《幼儿园教师管理办法》2.2.2 《幼儿园教职工岗前培训规定》2.2.3 《幼儿园教职工聘用、聘任和绩效考核办法》3. 儿童饮食卫生法律法规3.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3.1.1 《食品安全法》3.1.2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3.1.3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3.2 幼儿园饮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3.2.1 《幼儿园饮食卫生操作规范》3.2.2 《幼儿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3.2.3 《幼儿园饮食卫生考核评价标准》附件:1. 《消防法》2. 《幼儿园火灾防控管理办法》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 《幼儿园安全教育管理办法》5. 《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办法》6. 《儿童用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7. 《幼儿园教师管理办法》8. 《幼儿园教职工岗前培训规定》9. 《幼儿园教职工聘用、聘任和绩效考核办法》10. 《食品安全法》11.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12.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3. 《幼儿园饮食卫生操作规范》14. 《幼儿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15. 《幼儿园饮食卫生考核评价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 消防法:消防管理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消防设施、灭火器使用、火灾逃生通道设置等方面的要求。
2. 幼儿园火灾防控管理办法:针对幼儿园火灾防控的具体管理办法,包括火灾防护设施、火灾逃生通道、火灾应急预案等内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幼儿教育法规2009级学前教育专业业余大专班《幼儿教育法规》课作业题第三讲《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涉及的法律问题》28、什么叫学生伤害事故?答:所谓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或死亡后果的各类事故。
其概念中应注意的三层含义:1、学生伤害事故的主体是学生。
2、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
(另:事故发生的地点不是辩断学校有无责任的依据)3、所谓人身损害,在法律上有特定的含义,通常是指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或身体权,并导致他人的人体正常生理机能受到损害的事实或侵权行为。
29、《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即属于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故:1、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2、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3、学校负有管理职责的有关设备设施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30、为什么幼儿园是参照不是直接适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答:主要原因:一方面,幼儿园与其它类型的学校都是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教育机构,都应遵循共同的教育规律,且幼儿与中小学生都属于未成年人,所以幼儿园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上与其他学校有着很大的相关性和相似性。
另一方面,幼儿园的幼儿都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一个非常低龄的群体这一实际,因此幼儿园及其教师对幼儿的保护的责任应更大,幼儿园的注意义务应更高,在幼儿伤害事故责任的认定上,应充分考虑到幼儿都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一特殊性。
因此幼儿园是参照而非直接适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3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幼儿园在哪些情况下要承担责任?答:(一)、学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
包括:1、设备、设施隐患造成的事故。
2、制度不严,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
3、幼儿园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与要求而导致的事故。
4、幼儿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够充分,安全保护措施不力导致的事故。
5、幼儿园对教师的健康关注不够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6、幼儿园组织学生参加不适合学生参加的活动导致的事故。
7、幼儿园对学生的特异体质关注不够导致的事故。
8、幼儿园对学生救护不力导致的事故。
9、幼儿园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的事故。
10、幼儿园搞创收活动不当导致的事(二)教师及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事故。
包括:1、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的危险行为未履行管理、告诫、制止义务导致的事故。
2、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法定规范导致的事故。
3、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导致的事故。
4、教师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语言不当导致的事故。
如涉及以上两大方面的内容,幼儿园均要承担责任。
3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幼儿园在哪些情况下不要承担责任?答:《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幼儿园在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外的其他伤害事故,学校行为无不当的,幼儿园不要承担责任。
情形如下:1、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
(注10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特别是幼儿园和一般不存在“擅自离校”的问题,如离校,即为幼儿园失职。
)2、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限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宵校或者自行到佼发生的事故。
3、其他的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事故。
33、幼儿园伤害事故的类型有哪些?答:幼儿园伤害事故的类型:(一)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1、责任事故(包括:意外事故第三方责任事故;混合型责任事故。
)2、意外事故。
3、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
(二)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不同,分为:1、课堂上发生的伤害事故;2、课间发生的伤害事故;3、校外由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其他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事故。
(三)以事故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1、游戏型伤害事故;2、恶作剧型伤害事故;3、大型活动中的伤害事故;4、突发型伤害事故。
34、造成幼儿园责任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请论述应如何采取措施加以预防?(论述题)答:幼儿园责任事故主要原因有:1、设备、设施隐患造成的事故。
2、制度不严,管理不善导致的事故。
A、幼儿园门卫制度;B、教师课间值日护导制度;C、食堂卫生管理制度;D、宿舍管理制;E、值班制度;E、消防安全制度;F、安全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G、卫生保健制度;H、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制度;I、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J安全信息通报制度;K、车辆管理制度;L、幼儿接送的交接制度。
3、幼儿园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够充分,安全保护措施不力导致的事故。
4、幼儿园对教师的健康关注不够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5、幼儿园组织学生参加不适合学生参加的活动导致的事故。
6、幼儿园对学生的特异体质关注不够导致的事故。
7、幼儿园对学生救护不力导致的事故。
8、幼儿园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的事故。
9、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幼儿的危险行为未履行管理、告诫、制止义务导至的事故。
10、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法定规范导致的事故。
11、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导致的事故。
12、教师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语言不当导致的事故。
针对以上责任事故的原因,我认为,积极的采取预防措施,可减少或杜绝事故的发生。
预防措施可体现为以下几方面:首先,在硬件设施方面。
如校舍、场地、公共设施、学具、教育、玩具、生活设施等方面,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另要常查、常修,检查有无存在不安全因素,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建筑特要进行及时的修复或拆除,确保硬件设施的安全。
其次,在管理方面。
如:自查学校的安全保卫制度、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等安全管理、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等等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有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于存在问题的制度要及时采取措施——修订或完善。
如:门卫制度,对上岗人员需要符合岗位要求、懂得门卫管理的职责与要求,严格把关,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校区,也防止学生无故离开校区;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对于食堂卫生管理如食物卫生、消毒、留样等一系列完整的制度的执行确保把安全工作保到百密而无一疏。
另在“软件”的管理方面——即“师资”,对于教职员工的管理也尽量做到人性化,对于所聘用的员工,确保体、心健康,岗前培训、岗前体检等,做到符合岗位要求并持证上岗。
对于教师的职业道德操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杜绝员工体罚或变相体罚等导致的事故。
总之,结合上述原因自查自纠,做好预防措施,相信会尽可能的把安全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确保幼儿在园健康、快乐的成长。
35、什么是监护?什么是监护人?什么是被监护人?答:所谓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其他合法权益等方面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
所谓监护人是监护过程中所设定的监督保护人。
被监护人是指监护过程中被监督、被保护的人。
36、你认为幼儿园是不是幼儿的监护人?法律依据有哪些?答:我认为幼儿园不是幼儿任何形式的的监护人。
幼儿园与幼儿之间形成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教育法律关系,即教育与受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法律依据有:1、《办法》第7条第 2款:“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我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化人中共和国民事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把手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校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学校的民事责任。
”“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不是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关系。
法律法规有关监护人责任的规定,不能适用于学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通过)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37、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几个?幼儿园主要适用的是哪一个归责原则?答: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幼儿园主要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
即: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首先,从过错原则的内涵看:1、过错原则的性质是主观归责原则;2、它以过错为人身损赔偿责任的必备的构成要件;3、它以过错为责任构成的最终要件。
其次,在实践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要注意:1、责任构成:其构成要件是四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
2、适用范围:它适用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
3、举证责任,过错原则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
4、第三人的过错对责任的影响,即行为人只对自己行为的过错负责,不对第三人的过错所致损害承担责任。
5、过错对责任范围的影响,其过错程度与赔偿责任的轻重没有必然的联系。
因此《办法》确定了学校主要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承担事故责任。
即《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损害衙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衙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见过错原则是幼儿园适用的基本原则。
38、在幼儿园,存不存在幼儿“擅自离校”的问题?为什么?答:幼儿园内不存在幼儿“擅自离校”一说。
因为,幼儿园里的,依民法中称,均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幼儿园对幼儿具有“教育、管理、保护”三方面的责任。
从教育的责任来看,幼儿园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新《义务教育法》第24条第2款:“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从管理的责任看,首先学校应本着“善良人管理的注意义务”进行管理;其次,因幼儿园里的幼儿均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管理因是直接管理。
从保护的责任看,新《未成人年保***》第22条、23、24、26条中,均强调了幼儿园安全管理。
《办法》第五条处级二款规定:“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