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各专业调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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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火力发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 总则1.1为加强火电工程调试工作的管理,明确启动调试工作部门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提高调试工作水平,根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新(改、扩)建火电工程的启动调试工作。

凡承担火力发电机组启动调试工作及与机组启动调试工作有关的单位均应执行本规定。

1.3火电工程的启动调试工作应由具有相当资质等级的调试单位承担。

1.4工程建设单位在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的同时,应明确具体承担调试的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调试单位宜及早参与设备选型、初步设计审查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确保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启动调试的工作任务与职责2.1启动调试工作是火电基本建设工程的一个关键阶段,基本任务是使新安装机组安全顺利地完成整套启动并移交生产。

投产后能安全稳定运行,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

2.2启动调试工作要按国家标准和部颁规程、规范及设备文件的要求进行。

调试单位要在启动试运总指挥的领导下,根据设计和设备的特点,合理组织、协调、实施启动试运工作,确保启动调试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2.3启动调试工作分为分部试运调试与整套启动试运调试。

其中分部试运中的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的调试工作应由调试单位承担。

分系统试运必须在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签证后进行。

分系统启动调试工作与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工作有一定的覆盖,但覆盖部分各自的目的要求不同。

2.4启动调试阶段各有关单位的职责2.4.1 安装单位负责分部试运工作中的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以及整个启动调试阶段的设备与系统的维护、检修和消缺以及调试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系统恢复等工作。

2.4.2调试单位负责制定整套启动与所承担的分系统试运调试方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2.4.3生产单位在整个试运期间,根据调整试运方案措施及运行规程的规定,在调试单位的指导下负责运行操作。

2.4.4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协助试运指挥部做好启动调试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调试定额指南

调试定额指南

调试定额指南总说明 (2)第一章单体调试 (5)第2章分系统调试 (8)第3章整套启动调试 (12)第4章附录特殊项目调试 (13)总说(2)调试项目间的界限单体调试和分系统调试项目的界限是看设备是否与系统连接。

设备和系统断开时的单独调试属单体调试,设备和系统连接在一起的调试属分系统调试。

分系统调试与整套启动调试项目的界限,对于火电工程调试,以机组第一次联合启动时锅炉点火为界;对于送变电工程调试,以一次设备首次带负荷为界。

在此前进行的属分系统调试,在此后进行的属于整套启动调试。

根据分系统调试与整套启动调试项目的界限,有些系统的调试工作不可能在分系统调试阶段全部完成,剩余部分调试工作只能在整套启动调试阶段继续进行。

这种系统就可能在分系统调试与整套启动调试两章中都列有相同名称的调试项目,但工作内容各不相同。

二、使用说明(1)调试定额是按国产设备或按引进国外技术、国内生产设备考虑的。

若为进1(第二册2年版)变电工程扩建变压器间隔时,其整套调试费定额乘以系数0.5;扩建进出线间隔时,其整套调试费按同电压等级定额乘以系数 0.3。

(3)火电工程的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可能通过招投标由多家调试单位联合承担。

此时,建设单位应明确一家调试单位总负责,总负责调试单位在协调各方面结合部调试接口及归口管理等方面所增加的工作量,可按调试定额增列,其增加的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凡调试单位自行分包时,不得增加此项费用。

(4)单项定额中凡项目名称采用2个以上系统(设备)并列(例如除灰、除渣系统调试,调节、保安系统调试,凝结水、给水、炉水加药系统调试等),并以锅炉或汽轮机的“台”作为定额单位时,这些项目的人工上日已包括项目名称中所列各系统(设备)调试所需要的全部人工,不允许分别套用该项定额。

年版)》第一章、“块”接地装置、电除尘装置、厂用辅机系统单体、电厂监控、升压站监控除外,它们均是按机组或升压站为单位)。

(2)电气设备种类、型号、规格繁多,为了便于统计,单体定额表现形式为: l)工程中大型设备的单体调试按照台数统计,如发电机、变压器等。

机组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期间的组织与分工

机组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期间的组织与分工
机组分部试运及整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 • (DL/T 5437-2009 ) • 2、需组织成立的部门 • 启动委员会 • 试运指挥部
启动委员会
• 1、启委会的组成 • 一般应由投资方、政府有关部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项目公司、 监理、电网调度、设计、施工、调试、主要设备供货商等单位的代表 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和副主 任委员宜由投资方任命,委员由建设单位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参建单
位协商,提出组成人员名单,上报工程主管单位批准。
• 2 、启委会的职责期 • 启委会必须在机组整套启动前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办理完机组移交 生产交接签字手续为止。
启动委员会
3、启委会的职责 • 1 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启委会应召开会议,审议试运 指挥部有关机组整套启动准备情况的汇报,协调机组整套 启动的外部条件,决定机组整套启动的时间和其他有关事 宜。 • 2 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如遇试运指挥部不能做出 决定的事宜,由总指挥提出申请,启委会应召开临时会议, 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 3 在机组完成整套启动试运后,启委会应召开会议,审议 试运指挥部有关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情况和移交生产条件的 汇报,协调整套启动试运后的未完事项,决定机组移交生 产后的有关事宜,主持办理机组移交生产交接签字手续。
试运指挥部
• 1、试运指挥部的组成 • 一般应由一名总指挥和若干名副总指挥及成员组 成。总指挥宜由建设工程项目公司的总经理担任, 并由工程主管单位任命。副总指挥和成员若干名, 具体人选由总指挥与工程各参建单位协商,提出 任职人员名单,上报工程主管单位批准。 • 2、试运指挥部的职责期 • 试运指挥部一般应从机组分部试运开始的一个月 前组成并开始工作,直到办理完机组移交生产交 接签字手续为止。

调试范围及内容分解

调试范围及内容分解

附件一调试范围及工作内容一、主要调试工作:熟悉有关技术资料;对设计、制造、施工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写调试计划、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创优规划,制定试运措施(包括反事故措施和风险评估);调试仪器、仪表、材料工具准备;配合施工、了解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调整、试验、试运行;质量自检,配合验收;整理试验记录和数据,编写调试报告;积极接受并配合阶段性监检、达标创优等检查、考核工作;编写调试深度策划书。

二、服务范围:投标人所应提供的服务范围不以下述项目为限:为使全厂工艺系统正常投入运行、完成72+24小时连续试运行并达标、创优所必须的调试内容是本标段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和费用。

机组公用系统及其辅助系统,除特殊消防系统(指气体消防、火灾报警系统、泡沫系统及自喷系统)、空压站、除盐水、电梯和通讯系统的调试工作外的所有调试工作。

调试工作包括系统细调、电气特殊试验、性能考核试验、完成机组72+24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前的考核试运行、1年保运。

执行“任何辅机试运必须在DCS上操作且相关保护系统投入”、“单机试运不合格不得进入分系统调试”、“分系统试运不合格不得进入整套调试”的工作原则和通过在关键点调试前制定“调试策划书”、“调试程序”、“启动条件确认单”等文件包准入条件签证来规范操作,确保调试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的质量、进度的保证及其它各项工作由调试单位按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

主要调试工作:各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按《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1996年5月)》、《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电综[1998]179号《火电机组启动验收性能试验导则》、《并网安全性评价》、《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的全部调试项目中的内容)及相关试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一)总述1.主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系统的各个专业的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2.各系统调试均包括工艺、电气、控制的调试。

火电厂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火电厂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二零零五年四月目录1.总则2.启动调试工作的任务与职责3.调试单位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工作4.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范围及项目5.调试收费6.附则调试项目部与各专业的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一篇调试管理项目部的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二篇汽轮机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三篇锅炉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四篇电气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五篇热工控制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六篇化学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总则1.1为加强火电过程调试工作的管理,明确启动调试工作部门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提高调试工作水平,根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的精神,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新(改、扩)建火电工程的启动调试工作。

凡承担火力发电机组启动调试工作及机组启动调试工作有关的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3火电工程的启动调试工作应由具有相当资质等级的调试单位承担。

委托合同。

调试单位宜及早参与设备选型、初步设计审查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确保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启动调试的工作任务及职责2.1启动调试工作是火电基本建设工程的一个关键阶段,基本任务是使新安装机组安全顺利地完成满负荷试运并移交生产。

投产后能安全稳定运行,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

2.2启动调试工作要按国家标准和部颁规程、规范及设备文件的要求进行。

调试单位要在启动试运总指挥的领导下,根据设计和设备的特点,合理组织、协调、实施启动调试工作,确保启动试运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2.3启动调试工作分为分部试运调试与整套启动调试。

其中分部试运调试中的分系统调试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应由调试单位承担。

由于电气、热控两专业的特殊性,对电气、热控两专业调试工作与安装单位试验班作部分调整。

2.3.1由于电气二次系统调试工作的特殊性,按系统划分,宜由一个单位独立承担单体调试到分系统调试。

即发电机、变压器组二次部分由调试单位承担其单体调试到分系统调试,厂用及附属系统二次部分由安装单位试验班承担单体调试到分系统调试。

调试服务项目汇总分解

调试服务项目汇总分解

调试内容1. 调试范围及工作内容旳界定原则上按《新启规》和《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中乙方承担旳项目和所负旳责任划分;2.负责编制调试大纲、分系统及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旳方案和措施;3.负责编制总体调试进度及计划, 编制试运网络图及调试方案措施, 并进行技术交底;4.负责审查施工单位、设备厂家提出旳调试计划、方案、措施, 并协调实行;5、负责编制和复审分部试运阶段旳调试方案和措施, 完毕分系统试运中旳调试工作;6.参与分部试运后旳验收签证;7、负责全面检查启动机组所有系统旳完整性和合理性;8、负责组织协调并完毕启动试运全过程中旳调试工作;9、负责编制处理启动试运中重大技术问题旳方案、提议或措施, 包括调试与操作旳安全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紧急状况工艺操作程序等;10、负责填写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提出调试汇报和调试工作总结;11、参与和确认有关旳单体调试、单机试运工作, 理解单体调试、单机试运状况;12.组织、见证、配合施工单位、设备厂家在启动试运中旳有关工作;13.负责机组整套启动试运中旳重大操作旳指挥和安全监护工作;14.组织并主持整套启动试运期间旳协调会;参与试运行值班, 监护机组安全试运, 负责组织分析调试期间发生旳多种运行问题、施工问题、设备问题、设计问题等;15.参与对机组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调试过程中旳设备损坏、人身事故或中断运行旳事故参与调查和分析, 提出对策。

二、重要调试工作:熟悉有关技术资料;编写调试大纲、调试方案、调试汇报;负责提供协议范围内旳调试仪器、仪表、工具及材料;配合施工、理解工厂进度和质量状况;1) 调整、试验、试运行;2) 质量自检, 配合验收;3) 整顿试验记录和数据, 编写调试汇报。

三、服务范围:调试范围: 内蒙古佰惠生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企业动力车间改造项目机组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分系统及整套启动调试旳安全、质量、进度旳保证及其他各项工作由投标人按与招标人签订旳协议履行并承担责任。

调试安全管理规定(3篇)

调试安全管理规定(3篇)

调试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调试工作的安全,确保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调试安全是指在设备、工程、系统等各个方面进行调试过程中,所需要遵守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指南。

第三条调试人员是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设备调试、工程调试、系统调试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调试工作,包括设备调试、工程调试、系统调试等。

第二章调试人员管理第五条调试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调试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要求和操作指南。

第六条调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培训,通过相关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调试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并按照要求定期进行复审。

第八条调试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进行调试工作,严禁擅自更改设备、工程和系统的设置。

第九条调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调试工具和设备,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条调试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各类安全演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应急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设备调试管理第十一条设备调试前,应当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调试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设备调试应当按照相关的操作指南和工艺要求进行,严禁随意操作或者违反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设备调试过程中,不得私自断电、开关设备,必要时应当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

第十四条设备调试完成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保留相应的调试记录和资料,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工作的连续性。

第四章工程调试管理第十五条工程调试前,应当进行工程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工程调试方案。

第十六条工程调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调试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工程调试过程中,涉及到人员、设备和场地的安全,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工程调试完成后,应当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给予相关人员和机构相应的奖励或者惩罚。

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各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各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电力工业建设协调公司一九九六年五月目录1.总则2.启动调试工作的任务与职责3.调试单位在工程建设各阶段的工作4.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范围及项目5.调试收费6.附则附件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各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一篇汽机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二篇锅炉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三篇电气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四篇热工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第五篇化学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总则1.1、为加强火电工程调试工作及管理,明确启动调试工作部门的任务和职责范围,提高调试工作水平,根据《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合用于新(改、扩)建火电工程及启动调试工作。

凡承担火力发电厂启动调试工作及与机组启动调试工作有关的单位均应执行本规定。

1.3、火电工程的启动调试工作应由具有相当资质等级的调试单位承担。

1.4、工程建设单位在确定工程施工单位的同时,应明确具体承担调试的单位,签定委托合同。

调试单位宜及早参与设备选型、初步设计审查与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确保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启动调试的工作任务与职责2.1、启动调试工作是火电基本建设工程的一个关键阶段,基本任务是使新安装机组顺利完成整套启动并移交生产。

投产后能安全稳定运行,形成生产能力,发挥投资效益。

2.2、启动调试工作要按国家标准和部颁发规程、规范及设备文件的要求进行。

调试单位要在启动试运总指挥的领导下,根据设计及设备的特点,合理组织、协调、实施启动试运工作,确保启动调试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2.3、启动调试工作分为分部试运调试与整套启动试运调试。

其中分部试运中的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的调试工作应由调试单位承担。

分系统试运必须在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合格后进行。

分系统启动调试工作与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工作有一定的覆盖,但覆盖部分各自的目的要求不同。

2.4、启动调试阶段各有关单位的职责2.4.1、安装单位负责分部试运工作中的单体调试和单机试运以及整个启动调试阶段的设备与系统的维护、检修和消缺以及调试临时设施的制作安装和恢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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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火电分系统与整套启动调试工作各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一、汽轮机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1、前言汽轮机专业调试工作应遵守的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主辅机设备厂家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要求。

2、启动调试前期工作2.1收集有关技术资料。

2.2解机组安装情况。

2.3对设计、安装和制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4准备和检验调试需用的仪器仪表。

2.5编制汽轮机组调试方案及措施。

2.5.1汽轮机组及周围蒸汽管道吹洗措施。

2.5.2汽动给水泵、电动给水泵启动调试方案。

2.5.3高压加热器试运措施。

2.5.4除氧器试运措施。

2.5.5循环水系统试运措施。

2.5.6工业水试运措施。

2.5.7开式冷却水系统试运措施。

2.5.8闭式冷却水系统措施。

2.5.9凝结水系统试运措施(300MW及以上机组)。

2.5.10真空泵及其系统试运措施(300MW及以上机组)。

2.5.11汽轮机润滑油及调节保安系统调整试验措施。

2.5.12 发电机密封油系统调试措施。

2.5.13发电机氢系统吹洗、调试及充氢措施。

2.5.14汽轮机旁路系统调试措施。

2.5.15汽轮发电机组振动等在线监测措施(300MW及以上机组)。

2.5.16各保护、联锁、检查试验项目一览表。

2.5.17汽轮机整套启动方案。

2.5.18甩负荷试验(汽轮发电机组调速系统动态特性试验)方案。

2.5.19汽轮发电机组负荷变动试验措施。

2.5.20胶球清洗及油净化装置调试措施。

2.5.21配合化学专业制定炉前给水系统酸洗或碱洗方案。

3、启动试运阶段的工作3.1分系统试运期间的工作。

3.1.1检查了解各辅机分部试运情况,协助施工单位处理试运出现的问题。

3.1.2各辅机保护、联锁检查试验。

3.1.3安全门检验及调节门(电动、汽动)、抽汽逆止门、电动门的动作检查。

3.1.4配合化学进行凝汽器碱洗及炉前系统清洗、钝化保养。

3.1.5循环水系统调试。

3.1.6开式冷却水系统调试。

3.1.7闭式冷却水系统调试。

3.1.8辅助蒸汽系统调试。

3.1.9凝结水及补水系统调试。

3.1.10电动给水泵试运调试。

3.1.11汽动给水泵试转。

3.1.12机组各蒸汽管路吹扫。

3.1.13真空系统调试。

3.1.14抽汽加热器及疏水系统调试。

3.1.15轴封供汽系统调试。

3.1.16发电机内冷水系统调试。

3.1.17发电机密封油系统调试。

3.1.18发电机氢冷系统调试。

3.1.19调节保安系统调试。

3.1.19.1液压调节系统静态调试(含EH油系统)。

3.1.19.2配合热工电调系统作静态调试。

3.1.19.3保安系统静态调试。

3.1.19.4热工信号及联锁保护检查试验。

3.1.19.5汽门关闭时间测试。

3.1.20顶轴油系统及盘车装置调试投运。

3.1.21润滑油系统及净化装置调试。

3.1.22旁路系统检查调试。

3.2整套启动试运时的调试工作。

3.2.1各种水、汽、油、分系统及真空、氢系统检查投运。

3.2.2给水泵汽轮机带负荷工况的检查和各典型负荷振动的测量。

3.2.3发电机气体置换。

3.2.4DEH联调、仿真试验。

3.2.5汽轮机冲转及带负荷调试。

3.2.5.1机组冷态启动及超速试验。

3.2.5.2机组温态启动及热态启动。

3.2.5.3机组振动监测。

3.2.5.4机组并网带负荷调试。

3.2.5.5高、低加热器投运。

3.2.5.6真空严密性试验。

3.2.5.7主要辅机切换试验。

3.2.5.8自动调节装置切换试验。

3.2.5.9配合热工进行高、低压旁路系统试验。

3.2.6变负荷试验。

3.2.7甩负荷试验(即汽轮机调速系统动态特性试验)。

3.2.8参加168小时(或72+24小时)连续试运行值班。

3.2.8.1有关系统投入,检查指导运行操作。

3.2.8.2主机保护投入,检查定值。

3.2.8.3配合热工投入自动。

3.2.8.4运行数据记录统计、分析。

3.2.8.5设备缺陷检查、记录。

4、启动调试后期工作4.1试生产阶段完成调试遗留的工作。

4.2整理编写调试报告和工作总结。

4.2.1机组试运报告并附主要试运记录。

4.2.2各项试验总结及分析。

4.2.3各阶段启动情况及各项数据统计。

4.2.4对试运中出现的异常现象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2.5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4.2.6对机组进行综合性技术评价。

4.3进行质量回访。

二、锅炉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1、前言锅炉专业调试工作必须遵守的先行规程:《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设备厂家的技术标准。

2、启动调试前期工作2.1收集有关技术资料。

2.2了解锅炉安装情况。

2.3对设计、安装和制造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4准备和检验测试需用的仪器仪表。

2.5编写锅炉调试方案和措施2.5.1锅炉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及措施。

2.5.2锅炉过热器、再热器系统及蒸汽管路吹洗措施。

2.5.3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措施。

2.5.4制粉系统试运方案。

2.5.5除灰渣、除尘系统启动方案。

2.5.6锅炉主要辅机分系统调试方案(300MW及以上机组)。

2.5.7锅炉冷态通风试验措施。

2.5.8燃烧调整试验方案。

2.5.9锅炉低负荷断油稳燃措施。

2.6配合有关专业制定启动调试有关的措施,如炉前系统水冲洗或化学清洗措施、锅炉本题化学清洗措施,锅炉范围内自动装置投入措施,汽机甩负荷试验措施,汽机旁路系统调试投入及负荷变动试验等措施。

3、启动试运阶段的工作3.1分系统试运期间的工作。

3.1.1参加锅炉机组范围内各主要辅机的分部试运工作,掌握试运情况和问题,确认其是否符合整套启动条件。

3.1.2对锅炉机组范围内的主要设备及系统进行检查。

3.1.3组织检查和试验各汽水电动阀门、烟风调节档板及门。

3.1.4参加工业水系统、取样加药及排污等系统的试运工作。

3.1.5参加空压机系统试运工作。

3.1.6进行轴流风机踹振保护试验。

3.1.7对烟风系统进行冷态通风试验,对送风系统流量测量装置进行标定。

3.1.8参加储仓式制粉系统冷态调试。

3.1.8.1磨煤机油系统调整试验。

3.1.8.2给粉机转速调整及最低转速确定。

3.1.8.3热工联锁及保护试验。

3.1.8.4测定装球量与电流关系曲线。

3.1.9直吹式制粉系统冷态调试。

3.1.9.1液压调节系统及润滑油系统调整试验。

3.1.9.2磨煤机入口流量测量装置标定。

3.1.9.3磨煤机联锁保护及程控试验。

3.1.9.4各风门及阀门动作检查试验。

3.1.9.5配合热工进行电子秤校验。

3.1.10除灰、除渣系统调试。

3.1.11吹灰系统调试。

3.1.12配合化学专业进行锅炉和炉前系统化学清洗和冲洗工作。

3.1.13炉水泵系统调试。

3.1.14配合热工进行给水、减温水调节门漏流量测定及自动调节门流量特性试验。

3.1.15燃油系统调试。

3.1.15.1参加油管路及蒸汽加热系统水压试验及管道吹扫。

3.1.15.2系统运行方式调整试验。

3.1.15.3油泵联锁试验及低油压报警试验。

3.1.15.4电磁阀、速断阀联锁保护试验。

3.1.15.5进行油喷嘴冷态雾化试验及出力测定。

3.1.16参加回转空气预热器试运转。

3.1.17暖风器系统调试。

3.1.18配合化学专业进行锅炉化学清洗工作。

3.1.19摆动式燃烧器动作试验和同步性检查。

3.1.20参加汽包内部装置检查。

3.1.21参加安全阀热工控制回路冷态试验。

3.1.22检查锅炉膨胀系统。

3.1.23锅炉蒸汽管路吹洗。

3.1.23.1提供锅炉蒸汽管路吹洗系统图,并对临时系统提出要求。

3.1.23.2检查消音器、=集粒器、靶板架设计安装情况。

3.1.23.3蒸汽吹洗温度与压力控制点选择。

3.1.23.4蒸汽吹洗各系统的投运及临时门开关试验。

3.2整套启动试运期间的工作3.2.1整套启动前准备性检查试验。

3.2.1.1热工信号及报警系统动作检查试验。

3.2.1.2辅机设备事故按钮、联锁及保护试验。

3.2.1.3系统及辅机设备程控启、停检查试验。

3.2.1.4MFT保护静态试验。

3.2.1.5油系统运行压力、温度及雾化蒸汽压力调整。

3.2.1.6油枪程控启停动作检查试验。

3.2.1.7配合热工进行火焰监视器投入及频率调整。

3.2.1.8给水及减温水系统、上煤及燃油系统、烟风及制粉系统和除灰渣系统等分系统具备投入条件。

3.2.2整套启动工作3.2.2.1指导运行人员按启动方案及运行规程的要求进行点炉操作,调整燃烧,控制升温升压速度,完成启动中有关工作。

3.2.2.2疏水排污系统调试。

3.2.2.3安全阀校验及蒸汽严密性试验。

3.2.2.4配合化学专业进行洗硅运行,控制汽水品质。

3.2.2.5配合汽机和电气专业进行汽机试转和发电试验。

3.2.2.6发电机并入电网后,指导运行人员进行整套机组带负荷,调整燃烧,维持蒸汽参数在要求范围内。

3.2.2.7储仓式制粉系统热态调试。

3.2.2.8直吹式制粉系统热态调试。

3.2.2.9燃烧调整试验。

3.2.2.10断油试验。

3.2.2.11带负荷运行与满负荷试验(含50%及75%负荷)。

a)进行燃烧调整控制蒸汽参数和汽水品质。

b)配合热工投入自动调节系统。

c)断油进行满负荷试验。

3.2.2.12变负荷试验。

3.2.2.13配合进行甩负荷试验(汽轮发电机组调节系统动态特性试验)。

3.2.2.14MFT动作试验。

3.2.215参加68小时(或72+24小时)连续试运行值班。

a)指导运行操作,检查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

b)配合热工投入自动调节系统。

c)记录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4、启动调试后期工作4.1完成各阶段的总结报告及统计数据。

4.2整理调试报告及与调试有关的技术资料移交。

4.3试生产阶段继续完成因调度原因未完的调试项目。

4.4进行质量回访。

三、电气专业调试范围及项目1、前言1.1、电气调试工作应遵守和执行的现行规程、标准:1.1.1《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1.1.2《继电器校验规程》1.1.3《电气指示仪表检验规程》1.1.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1.1.5《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1.6《电力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1.1.7有关行业和厂家的技术标准。

1.2、由于电气设备及回路特点,单体调整试验—分系统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这几个调试工作的主要环节,宜由一个单位负责完成。

1.3、由几个单位共同调试时,应明确划分调试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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