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国际法小抄精编完整版(已按字母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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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没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交税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识别)。

★艾力1930生于泰国,在马来西亚有住所。1987年,艾力到美国定居,1998年艾力赤华投资。2001年3月,艾力因病在华死亡。艾力没有子女,其父母已先于艾力死亡。艾力死亡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艾力在华遗产应适用(A.中国)法律处理。

B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驰名商标(D.自动获得保护)。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规定,对于录音制品制作者给予的保护期最低为不短于(B.录音制品载有的声音首次被固定之年年底,从录音制品首次出版之年年底起20年)。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应提供给该公约缔约方的国民(B.国民待遇)。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规定对各成员国对作者的最低保护期限为(A.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作者难以确定,不少于作品发表之日起50年。)。

★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在适用的法律是(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B.同一制)。

C

★从理性自然法出发,赞成将法律分为“人法”和“物法”,并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学说是(B.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冲突规范由(C.范围、系属)组成。

★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B.无国籍)。

★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B.国旗国法)。

★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D.原船舶登记国法律)的法律。

D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B.适用我国法律)。

★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A.本国法)原则。

★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B.阿塞尔)的倡导下由(荷兰)政府发起召开的。

★杜摩兰在(B.《巴黎习惯法评述》)中指出,契约关系应该适用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习惯。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确定属人法的分歧起源于(C.《法国民法典》)。

★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B.特别认许制)。

★对国外法人,我国以其(D.法人注册登记地)为标准确定其国籍。

★对商标权的取得,我国采用(A.注册在先原则)。

★德国商人英格曼到中国旅游观光,在广州发现广州钢琴厂生产的钢琴质量上乘,遂与该厂达成书面协议,订货200架。该合同适用(A.我国《合同法》)。

★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应在何国法院提起诉讼。(A.中国)

对待特派员取证,我国(C.原则上不允许)

F

★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B.属地效力)。

★《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D.公共秩序保留)的规定。

★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

★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D.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发生在航空器内部的侵权行为,大多数国家主张适用(C.航空器登记国法)。

★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行为,一般适用(A.船旗国法)。

★法国人格里姆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墅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此合同适用(D.中国法律)。

★法院地给予外国人什么样的诉讼权利 由 A.法院地法 决定。

G

★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C.福果继承案)。

★国际私法创立于(C.意大利)。

★国旗国法是指(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国际私法主要解决(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

★国际私法产生时是以(C.学说法)的形式出现的。

★根据格老秀斯的国家主权观念,把荷兰礼让学派的思想系统化创立了国际礼让说的学者是(A.胡伯)。

★国际私法上最惠国待遇的目的在于(C.保证与本国有最惠国条约关系国家的外国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A.行为实施地法)。

★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A.刑法性法令说)。★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B.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关于我国法律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视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关于涉外扶着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C.与被扶着人有最密切关系的国家法律)。

★国际商事仲裁可仲裁的事项是(C.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我国有关私法解释,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B.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H

★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应适用(D.中国)法律。

★《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责任基础是(B.推定过失责任制)。

J

★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南侧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C.间接反致)。

★既得权说是(C.戴西)提出来的。

★姜之建,男中国公民,16周岁,随其父母定居日本,春节回国探望其祖父母,在北京某商场为其祖父母买电饭锅一只。其行为(A.有效)。

★甲国根据与乙国的条约规定将其已给予第三国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乙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第三国是(C.最惠国)。

★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A.资本控制说)。

K

★凯弗斯提出了(D.结果选择说)。

M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是(B.双边冲突规范)。

★《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B.公共秩序保留)。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C.具有中国国籍)。

★美国籍人约翰1998年在我国北京购住宅一套。2000年,约翰被其所在公司派驻日本。约翰将所购住宅转让给法国人巴姆。后因付款两人发生争议在我国法院涉诉。这起案件应适用的法律是(D.中国法)。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货物保险,卖方在货物到达目的付款,这一价格条件是 (B.CIF)。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C.CFR)。

★美国商人史蒂夫和英国商人俄勒尔在上海签订合同买卖中国绒毛玩具,二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在日本东京依旧本法仲裁。后果有纠纷,适用(D.日本法律)。

★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A.FOB)。

P

★普通优惠制度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制成品的何种待遇(D.互惠待遇)。

Q

★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侵权行为地)。

★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意思自治说)。

R

★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北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A.中国法律)。

★日本女子田中幸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在中国旅游期间,不慎失足从华山跌下,挂在山坡一棵松树边。陕西某武术队青年男子赵振军舍生忘死,将其救下并送至医院。在住院期间,赵多次探望田中幸子,二人产生感情并在西安结婚。其行为适用(A.中国法律)。

S

★萨维尼在他发表的(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吉人的(B.国籍)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识别的对象是(A.客观事实)。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A.单一制)。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C.同一制)继承制度。

★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照我国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依(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B.排除反致、允许转致)。

★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D.协议选择仲裁裁决)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A.收养成立地法)。

★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以地域为联系因素,由该地域所属国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B.属地管辖)。

T

★提出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学者是(B.柯里)。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萨维尼)。

W

★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果我国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没有相应的规定时,法院可以(A.适用国际惯例)。

★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C.《法律适用条例》)。

★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C.3)个法域。

★我国海商法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A.船旗国法)。

★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期限为(B.6个月)。

★我国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主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通常情况下,适用(A.合同订立时卖方营业所所在地法律)。

★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适用(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D.《国际货协》)。

★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D.《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外国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的,视为在中国境内首先出版,也作为中国作品受

法律保护。

★我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法律适用采用的是(D.行为地法与住所地法兼采)原则。

★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B.人民法院)确定侵权行为地。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A.婚姻缔结地)法律。

★外国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时(D.必须委托法院地国家的律师)。

★外国人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适用(B.当事人属人法)。

★我国关于外国人民事诉讼能力采用的是(A.有条件国民待遇)原则。

★我国唯一的行业性涉外仲裁机构是(D.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C.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D.归国家所有)。

Y

★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1804年《法国民法典》。

★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B.住所地法)原则。

★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C.先决问题)。

★意思自治原则是(D.杜摩兰)提出来的。

★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B.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

★以国内立法的方式系统规定冲突规范,适于(A.《巴伐利亚法典》)。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A.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A.以其国内的住所为住所)。

★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C.注册登记地国的法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是票据行为方式的准据法(A.行为实施地法)。

★以当事人国籍为确定管辖权标志的管辖权原则叫做(C.属人管辖)。

Z

★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范围”部分是(A.涉外合同)。

★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系属”部分是(C.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单边冲突规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是(A.单边冲突规范)。

★最早的国际司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B.《永微律》)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B.不采用反致)。

★主编《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学者是(D.里斯)。

★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司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

★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范围)。

★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司法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D.间接反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在这一冲突规范中,从结构上看,其范围是(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A.单边冲突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我国给予外国人(A.国民待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C.船旗国法)。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D.18个月)内予以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B.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最惠国待遇是指高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定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不低于给予(B.第三国)或与之有同于上述关系的人或事的待遇。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D.19世纪)。

★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B.人民法院)确定侵权行为地。

★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D.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在公海上碰撞,适用(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指出下列合同中哪一类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C.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中国公民妇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B.日本)。

★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申请,当事人之间无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则不得将争议提交仲裁,仲裁机构也无权受理案件,这是仲裁协议(B.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C.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

★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购买一批音像设备,与日方当事人发生纠纷,该公司在日本(C.不能享受豁免)。

★在我国法院审理的涉外民事案件中,外国驻华使、领事官员,受其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B.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D.婚姻缔结法)。

★(C.19世纪末)开始,出现了以单位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

★(D.萨维尼)在他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

★(D.区际法律冲突)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产生的法律冲突。

★(C.戴西)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B.凯弗斯)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了虚假冲突和真实冲突的概念。

★(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确立了最密切联系说。

★(A.冲突范围)是中国私法的核心规范。

★(C.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世界版权公约》)对版权实行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

★(A.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 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C.学说法)。

★ 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A.冲突法调整)。

★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适用于(A.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多选

B

★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A.伊拉克 B.荷兰 C.中国)。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A.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C.强制许可原则D.独立性原则)。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A.国民待遇原则 B.自动保护原则 C.独立保护原则 D.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A.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 B.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C.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D.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C

★冲突规范各类有(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各国一般主张适用(A.当事人国籍国法 B.碰撞发生地法 C.法院地法

D.船旗国法)。

D

★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B.奥地利 C.德国)。

★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有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A.法国 C.德国)。

★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解决的问题被称作(B.法律的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D. 法律的静态冲突)

★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 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

(A.法律的区际冲突 B.法律的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个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A.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律D.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 )。

★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婚姻缔结地法 B.当事人本国法 C.以婚姻举行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D.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举行地法为例外)。

★对夫妻财产关系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意思自治原则 B.属人法 C.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婚姻举行地法 B.当事人人本国法 C.当事人住所地法 D.以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F

★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有(B.杜摩兰 D.达让特莱)

★法律冲突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A.静态冲突 B.动态冲突)

★法人属人法通常适用于(A.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法人的设立与解散 C.法人的内部关系 D.法人代表的友限)等事项。

★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可以是(A.行为地法 B.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 C.选择适用法律行为本身的准据法和行为地法 D.采用从多种连接因素中确定准据法的方法)。

J

★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H

★航空器发生碰撞,各国一般主张适用(A.被碰撞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 B.受害一方航空器登记地法)。

G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C.戴西 D.库克)

★广义的反致包括(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A.法则区别说B.国际礼让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既得权说)。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具以下法律特征(A.涉外性 B国际性 D.广泛性)。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A.萨维尼 B.孟西尼)。

★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冲突规范 B.统一实体规范 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B.奇特尔曼 C毕叶)。

★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有下列几种(A.冲突规范B.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C.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D.涉外仲裁程序规范)。

★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对同一民事关系 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进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A.一国采用反致制度 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B.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 C.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一致性D.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B.采用反致于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国际私法中的(B.反致C.律规避)制度是19世纪在法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得到应用的。

★国际私法有以下渊源(A.国内成文法 B.国际条约C.国内判例D.国际惯例)。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A.住所地法B.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为基本国法。

★国家财产豁免权内的内容包括(B.诉讼保全豁免 C.强制执行豁免D.司法管辖豁免)。

★国际上确定法人国籍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有(A.法人成立地B.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C.法人主要营业所所在地D.以法人资本控制人的国籍为法人的国籍)。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现在,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A.外国自然人B.外国法人

C.外国船舶)。

★国际私法上外国人事法律地位,主要有(A.国名待遇B.最惠国待遇)制度。

★构成国际私法上住所的要件有(A.有久居的意思C.有居住事实)。

★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接点(A.国籍)。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有(A.许可人住所低法B.被许可人住所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国际许可证协议根据许可人使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A.独占许可证B.排他许可证C.普通许可证

D.可转让许可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B.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C.由人民法院依有关条约或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国家及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B.司法管辖的豁免C.诉讼程序的豁免D.强制执行的豁免)。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A.仲裁争议事项B.仲裁地点C.仲裁机构D.仲裁规则)。

★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由当事人直接向(A.被执行人的住所 B.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各国法律中关于结婚实质要件中的必备条件主要涉及以下哪些内容(A.那女双方自愿B.那女两性结合D.符合法定婚龄)。

★各国法律规定中关于结婚的禁止条件包括(A.禁止近亲关系的男女通婚C.禁止重婚D.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各国对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主张适用的法律有(C.当事人属人法 D.以婚姻举行地法为主当事人属人法为辅)。

★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A.父母事后婚姻 B.父母对子女的认领C.法院判决)。

L

★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A.依法院地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分析法学与比教法学说D.依最亲密联系地法识别E.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不调整的货物买卖关系有(B.以拍卖方式,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C.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D.船舶,飞机或电力的买卖)。

M

★目前国际上有关提单运输的主要公约有(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维斯比规则》)。★《明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以权,适用于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其中,不动产是(A一幢别墅B.A中所指别墅的围墙 C.A中所指别墅院落的自动伸缩大门)。

★目前调整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有(A.《华沙公约》C.《海牙议定书》D.《瓜达拉哈拉公约》)。★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N

★哪些选项是传统国际私法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A.国际B.法院地C.住所或居所D.最密切联系地) Q

★侵权行为之债的准据法,世界各国主要适用(A.侵权行为法 C.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法院地法)。

R

★日本人和本大作,土肥原贤二在中国上海均有住所,共乘轮船自韩国赴中国,途径公海时二人发生口角,和本大作顺手抓起土肥原贤二的旅行箱向其掷去,土肥原贤二侧身让过,旅行箱中美国产贵重仪器损毁。轮船抵达上海后,二人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讼争。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适用(A.中国法B.日本法)。S

★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的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法包括(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类推适用内国法 D.适用一般法理)。

★实践中(B.奥地利D.中国台湾地区)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识别可以基于以下(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 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 C.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的原因产生。

★时际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包括(A.一国的冲突规范发生变化 B.一国的实体规范发生变化 C.一国政权更替,领土发生变更,或当事人国籍,住所发生变更导致法律发生变化)。

★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A.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 B.通过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A.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B.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 C.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 D.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施负责查明)。

★实践中(A.英国 B.美国)有限接受反致和转致。

★涉外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可以适用的法律有(A.代理关系成立地法 B.代理人代理行为地C.代理人住所地法或营业地法D.与代理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双国籍国民待遇”中的双国籍是指(B。销售单位的国籍D。作品的国籍)。

★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主要有(A。意思自治说B。客观标志说)。

★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调解必须是自愿的B.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C.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进行D.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

★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B.司法部C.外交部D..最高法院)。

★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A.送达诉讼文书B.传讯证人C.搜集证据)。

T

★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提单的法律职能表现为(A.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B.托运人交付货物的收据C.货物所有权的凭证)。W

★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继承法》B.《票据法》C.《宪法》)。

★我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如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首先由法院查明外国法的内容。法院不能确定外国法的内容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明(A.当事人提供B.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C.该国驻我国的使领馆提供D.中外法学专家提供E.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构提供)。

★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A.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 B.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C.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D.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国际私法的范围应包括(A.冲突规范B.统一实体规范C.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D.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

★我国哪些立法中规定有国际私法规范(A.《民法通则》B.《商海法》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

★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我国哪些法律中对公共秩序保留作了规定(A.《民法通则》B.《海商法》 C.《合同法》D.《民事诉讼法》)。★物之所在地法决定(A.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法律适用问题 B.物权客体范围 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D.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我国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对公约(B.第1条第1款B项 C.第11条 D.第12条)作出保留。

★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A.意思自治原则 B.最密切联系原则 C.强制适用中国法原则 D.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A.领域标准 B.非国内标准 C.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国内标准)。

★我国法律把(B.侵权结果发生地 C.侵权行为预谋地)都视为侵权行为地。

★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A.商事保留 D.互惠保留)。

★我国加入《关于向外国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B.邮寄送达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外国人依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A.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 B.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 C.亲自到民政部门登记 D.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

★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死亡,其在我国境内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除非我国与其国籍国间有条约或公约规定,否则,对此遗产的处理应当(B.适用我国法律 D.将其财产收归我国所有)。

★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 B.调查取证 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我国法律禁止我国(A.现役军人、公安人员 B.外交人员、国家机关机要人员、掌握国家重大机密的人员 D.正在接受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与外国人结婚。

★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A.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 B.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 c.互惠原则 D.我国国内立法)。

X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A.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立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B.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 C.先决问题适用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D.先决问题的解决对主要问题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

★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包括(A.先决问题是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具有独立的诉因,当事人可以就先决问题独立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B.先决问题具有独立适用的冲突规范,有独立适用的准据法 D.先决问题的解决对主要问题的解决具有制约作用)。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国有化法令域外效力的主要理由有(A.对私有财产实行国有化违反社会公共秩序 B.把国有化法令识别为具有刑罚性质 C.主张事实国有化 D.以物权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拒决国有化法令的适用)。

★下列物权关系中哪些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解决(A.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B.物权的保护方法 C.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 D.与人身关系密切的动产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下列哪些情况适用我国有关法律?(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德国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

卜为名、卜为利兄弟二人因继承其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在上海市中级人了法院提起的诉讼 D.美国诺敦豪夫妇在中国收养一中国儿童)。

★下列选项中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是(A.不动产买卖 B.不动产租赁 C.不动产抵押 D.不动产所有权)。★下列系属公式中,可以归结为“行为地法”的有(A.婚姻缔结地法 B.侵权行为地法 C.合同履行地法 D.合同缔结地法)。

★下列关于涉外婚姻问题的选项,依照我国有关规定,正确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确定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Y

★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于20世纪美国国际司法革命浪潮中(B.本地法说 C.结果选择说 D.政府利益分析说)。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律,可以通过以下途经查明(A.由当事人提供 B.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C.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提供 D.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以下属于本地法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法院考虑适用外国法的时候,只是将外国法纳入本国的法律范围,作为本国的法律规范予以适用)。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下属于意大利区别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C.解决法律冲突可以从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事进行探讨,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的一切人和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以外的城邦居民)。

★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属于国际礼让说的选项包括(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 C.一国对另一国已在本国的领域内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效力)。

★以下属于结果选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应通过研究管辖权来选择适用于案件的法律 C.为实现公正目标,法院对可能适用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不能视而不见 D.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以下属于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C.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关系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下属于既得权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说有时执行外国法,那么所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所取得的权利 D.对于依外国法有效设定的权利,必须也为其他任何国家承认和保护)。

★以下属于利益分析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每个法域的法律背后都隐含着这个法域的政府利益,而这

种利益是通过适用其法律来实现的 B.当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发生冲突时,必须了解和分析法律背后的政策和精神,在此基础上确定哪个法域的利益应当让位)。

★以下哪几种学说产生在19世纪之前(B.法国法则区别说 C.国际礼让说 D.法律关系本座说)。 ★一个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A.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C.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A.日本人小林光毅租用中国公民张三在上海的私房一套 C.中国公民张三在北京开办公司后,因资金短缺以该房屋为抵押,借小林光毅人民币10万元 D.日本人小林光毅回国,谎称房屋是购买张三的,将该望到卖给刚到中国的另一日本人山本泽,张三闻讯向山本泽索要)。

★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A.特别认许制 B.一般认许制 C.相互认许制 D.分别认许制)。

★一国法院解决涉外失踪宣告和涉外死亡宣告案件时必须解决的问题有(C.案件管辖权问题 D.法律适用问题)。

★运送中的物处于变换所在地的状态之中,所以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可以适用(A.发运地法律 B.送达地法律)。

★意思自治原则可以适用于(A.合同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继承关系 D.管辖权确定)。

★意思自治原则并非允许当事人任意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而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下列合同中,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条款无效(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有关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各国在实践中采用哪些原则(A.法院地法原则 B.属人法原则 C.有利的法律原则)。

Z

★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B.强制性 D.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准据法的特征包括(A.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所援用的法律 C.准据法是能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

★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B.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法院地法律)。

★知识产权具有(B.专有性 C.地域性 D.时间性 这几种法律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依照我国有关规定(C.其行为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 D.其行为在定居国所为,可适用该国法律)。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A.船舶物权 B.飞机的物权 C.在途货物的物权 D.外国国家财产的物权)。

★在国家财产豁免权的问题上,存在如下学说(A.绝对豁免说 B.限制豁免说 D.职能豁免说)。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属人法,但实践中也形成了一些例外。这些例外是(A.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B.依据人法无行为能力而依行为地法有行为能力视为有行为能力 C.处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依不动产所在地法)。

★中国兴华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与日本冈田株式会社订立一项家用电器买卖合同。作为中方律师,你认为可以选择(B.日本商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为合同适用的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可以适用于(A.涉外侵权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合同关系)。

★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A.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 B.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C.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D.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

★中国是(A.《世界版权公约》 D.《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等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缔约国。★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A.船舶物权 B.飞机物权 C.在途货物物权 D.外国国家财产物权)。

★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美国1941年《对外贸易定义》)。

★在我国私法实践中,涉外扶养关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包括(B.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 C.被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 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法律)。

★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A.是否有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B.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 C.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属于可仲裁事项 D.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超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A.不动产纠纷案件 B.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 C.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D.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中国人甲,男,于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A.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B.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C.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D.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争议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B.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批准)。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关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以下哪些选项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A.抚养人的国籍B.被抚养人的住所C.供养被抚养人的财产所在地D.被抚养人的国籍)。

★19世纪以前,动产物权适用所有人的住所地法,学者们从(B.动产附骨D.动产有场所)的观点对这一法律适用现象予以解释。

★1985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的法律可以是(A.合同当事人双方选择的法律。B.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时 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设有营业所国家的法律。C.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适用买方订立合同时营业所所在地法律。D.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的准据法时,如果合同明显地与B、C国家的法律以外的另一法律具有更密切的联系,则合同受该另一国的法律管辖)。

★适用物之所在地(A.所有权客体的范围C.所有权的内容与行使D.所有权的保护方法)。

案例

1、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普通股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第“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日本法院采用了反致的制度。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件应该适用受理国家法律,如果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够成反致。本案中根据日本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人本国法,即中国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就构成了反致。

2、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以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时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本案。

请问:1.法院对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又该如何适用法律;

答: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应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准据法。本案侵权行为的加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发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国,所以法院适用中国法。我国《民法通则》也是这样规定的。

2.依照《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家住所的,也可以使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并且都具有同一国籍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可使用他们的国籍轩法或者共同的依据地法,如果双方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不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则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3、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该制度。

答:构成间接反致制度。间接反致是指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定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本案件的准据法,这构成间接反致。

4、W是美国居民,1956年央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

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诉。

请问: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 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 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答:1.外国法的确定也称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空间是事实还是当选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2)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3)基本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但各国的立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

(1)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5、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份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

请问:1.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 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 2.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答:1.这是英国法院最早采用反致的案例。所谓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依乙国的冲突法规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依据乙国的法律判决案件。村案中,在确定遗嘱及2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所依据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而在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冲突规范。

2.对于反致,各国立法和实践的态度不一。英国法官适用比利时冲突规范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避开英国冲突规则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能以衣遗嘱人最后住所地确定”的苛刻规定,以尽可能地确认反映当事人意愿的遗嘱在形式上的有效性。而当时,与英国相邻的欧洲国家,都规定遗嘱的形式要依遗嘱人属人法,包括本国法和住所地法,或依遗嘱制作地法皆可。因此,从这一层面上看英国法官的做法应具有合理性。

6、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造成3名中国留学生在地震中死亡,其中留学生钱某在日本死亡后留有遗产。钱某的妻子赴日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遗产。日本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日本《法例》第25条“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

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

请问:日本法院选择法律时采用了什么制度?请解释下该制度。

答:日本法院采用了反致制度。反致是指对一涉外民进案件,受理案件国家的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而根据该外国的冲突规范该案件应该适用受理案件国家的法律,如果受理案件的国家法院适用了本国的实体法,则构成反致。本案中,根据日本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即中国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分理处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日本法院适用了日本的实体法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就构成了反致。

7、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下该制度。

答:构成间接反致制度。间接反致是指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案件的准据法,这构成间接反致。

8、2006年11月20日下午,某大学工人陈强在该校校园内骑自行车向右拐弯时,未打手势示意,被从后面超车的该校留学生杰克骑自行车撞倒。经检查,陈强右内踝关节挫伤,他的自行车前轮被撞坏,造成经济损失约140元。学校曾为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杰克应付给陈强的赔偿储额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于是陈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本案。

请问:1.法院对本案应该如何适用法律?

2.假如本案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法院又该中何适用法律?

答:1.本案中被告杰克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原则,应以侵权行为地法为准据法。本案侵权行为的加害行为发生地和损害发生地是一致的都是中国,所以法院适用中国法。我国《民法通则》也是这样规定的。

2.依照《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可使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所以,如果本案的当事人双方都是外国人,并且都具有同一国籍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可使用他们的国籍法功者共同的住所地法,如果双方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者不在同一国家有住所,则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9、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经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赛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卖了货物,由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赛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

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请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答: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唯一冲突原则 例如运选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

10、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业务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婚妇女。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抵押的有关事宜。按照甲国A市的土地,作为原告银行向其丈夫贷款的担保,同时被告委托一个住在甲国A市的人代理她处理抵押的有关事宜。按照甲国的法律,被告无能力缔结这样的协议。后来,原告根据英国法关于特定履行,指法院通过对被告强制执行其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对原告赋予的衡平法上的补偿的规定,在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被告以上述协议所承担的义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负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的标的物,土地,所在地法,被告无缔结这种合同的能力,因而她闪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

问:1.你认为英国法院是否享受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其依据是什么?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何国法?为什么?

答:1.本案中,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因为有关合同纠纷的诉讼,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合同的地界地和合国履行地两个标志来确定国际民事管辖权本案中,原、被告的合同缔结地在英国,且被告住所地也在英国,而原告是以抵押贷款合同为依据提起诉讼,因此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甲国法。因为关于当事人的物权行为能力,大陆法系各国通常依一般行为能力解决,即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 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主要按动产、不动产个别解决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问题,对不动产行为能力一改以物之所在地法。本案中,物之所在地法即是甲国法。

11、日本某公司于1988年5月7日向日本专利机构提出“防眼疲劳镜片”发明申请专利。之后,该公司于1988年10月3日以相同的主题内容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了优先权书面声明,并于1988年12月2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了第一次在日本提出专利申请的文件副本。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7月也成功地研制出一种用于减轻因荧屏所造成眼疲劳的镜片,这种镜片和日本某公司的镜片相比,无论是在结构、技术处理,还是在技术效果上都是相同的。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于1988年9月10日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保健镜片”的发明专利申请。注:中国、日本同是在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加入国》

问: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给谁?为什么?

答:中国专利局应将专利权授予日本某公司。中国、日本量过共同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因此,本案中专利权授予给谁的争议应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为依据进行断定。《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了优先权原则,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为12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只要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文件,就享有规定的优先权。中国某大学光学研究所虽然先于日本某公司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但这种申请行为不足以对抗公约规定的优先权,所以该项专利权应授予日本某公司。

12、原告为一家在甲国A市和英国B市开办的银行,被告是一个住所在英国的已婚妇女。原告和被告在英国达成协议,被告同意向原告抵押在甲国A市上的土地,作废原告银行向其丈夫贷款的担保同时被告委托一个住在甲国A市的人代理她处理抵押的相关事宜。按照甲国的法律,被告无能力缔结这样的协议。后来,原告根据英国法关于特定履行,指法院通过对被告强制执行其依合同所承担的义务,对原告赋予的衡平法律上的补偿的规定,在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被告以上述协议所承担的义务。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负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当事人之间合作关系的标的物,土地所在地法,被告无缔结这种合同的能力,因而她们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

问:1、你认为英国法院是否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其依据是什么?

2、本案中 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何国法?为什么?

答:1.本案中,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因为有关合同纠纷的诉讼,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合同履行地两个标志来确定国际民事管辖权本案中,原、被告的合同缔结地在英被告住所地也在英国,且被告住所地也在英国,而被告是以抵押贷款合同为依据提起诉讼,因此英国法院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

2.本案中,法院对不动产缔约能力适用的是甲国法。因此关于当事人的物权行为能力,大陆法系各国通常依一般行为能力解决,即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而英美法系国家则主要按动产、不动产个别解决当事人的行为能力问题,对不动产行为能力一改以物之所在地法。本案中,物之所在地法既是甲国法。

13、1986年4月30号,大连土产进出口公司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塑料编织袋买卖合同,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向大连土特产进出口公司购买了110吨塑料编织袋,价格CIF950美元/吨,装期1987年2-3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按照合同交付的第一批货物于1987年2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第二批货物分凉皮于同年3月7日和3月27日在大连港装运。对上述两批货物,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均自提单开出之日起90天内信用证付款。但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货物后以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违约为由,申请挪威王国法院扣押上述两份信用证下款项。据此开证行东方惠理银行已书面通知中国银行,该两批货物价款至今未付。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因此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判令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抗辩。

请问:1、本案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当地中国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2、本案能否适用中国法律?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本案合同纠纷,虽然挪威艾格利股份有限公司已抢先在挪威一国法院申请扣押应付给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的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管辖法律,大连市土产进出口公司就合同纠纷在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起诉,该地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2、关于法律适用。本案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法律适用条款,因此,根据《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本案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由于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中国,起运港在中国,而且按照CIF 价格条件是由作为卖方的甲公司自付运费、保险费并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故本案中与合同由归密切联系的国家是中国,应适用中国法律。

14、1994年8月,一俄罗斯货船“斯大林号”停泊在我国渤海海域,等候进入天津港卸货,海上突然刮起八级大风,另一艘俄罗斯“列宁号”货船恰好驶过,两船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斯大林号”所属的轮船公司将此案交由天津海事法院审理,要求法院判决“列宁号”由于操作不当“斯大林号”造成的经济损失。

请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法?为什么?

2019年最新电大公务员制度讲座小抄

一、填空题 ●(《彭德尔顿法》)是美国文官制度的基本法。它的出台,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 ●(1870年),(英国)正式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文官制度。 ●(德才兼备),是我们党行之有效的选拔和任用干部的标准。 ●(德才兼备)是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需遵循的标准。 ●(调任)是公务员与其它机关以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外部交流形式。 ●(法管理原则)是国家公务员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法制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复核)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 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意见和要求。 ●(公开)、(公平)、(公正),是考试录用工作的生命力。 ●(公务员纪律)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源于近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也是在公务员制度中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 权的基本要求。 ●(工作实绩)考核。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政治特点。 ●(奖励)是人事管理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它与惩处并用,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 ●(竞争上岗)、(公开选拔)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改革,也是公务员职务晋升方式的创新。 ●(考试录用制度),就是通过公开竞争性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 ●(开除)是公务员处分的最高形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 ●(离休)实质上是退休的一种特殊方式,这是我国的独创。 ●(离休)是我国实行的一种特殊的退休制度。 ●(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我国干部培训教育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我们党一贯坚持和倡导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 ●(年休假)制度是国家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每年安排职工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轮休的一种福利制度。 ●(聘任制),即由用人单位通过契约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任用方式 ●(任职回避)是指对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任职试用期制),就是在公务员晋升职务之后,进行一定时间的试用,以确定其是否胜任新的职务。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 (撤职)、开除六种。 ●(委任制)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 种任免方式,也是我国任免公务员的主要方 式。 ●(我国公务员的考核的基本方法是):实行 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引咎辞职)是指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因 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 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职,应该山本人主 动辞去领导职务。 ●(政治中立)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 特色”的主要体现。 ●(转任)是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 正当理由在机关内的平级调动。 ●(转任)只限于公务员内部,是在机关具有 公务员身份的岗位之间的交流。 ●(自愿辞职)”,是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 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在领导 岗位工作时,自行提出辞去责任领导职务。 ●(1870年),(英国)正式诞生了世界 上第一文官制度。 ●(1923)年(美国)政府制定了历史上第一 个职位分类法,揭开了职位分类的新篇章 ●1829年(英国政党分离)的选官制度被移 植到美国。 ●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彭德尔顿法), 开始以考试的方法录用公职人员。 ●1895年“科学管理之父”(泰勒)为了提 高工作效率,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 管理实践,创立了“科学管理”理论。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公 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 度尤其是行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的建设 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 ●2004年中共中央制定公布的(《中国共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不得违反的纪律 作了全面规定。 ●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务员法》),这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制度 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A ●按照奖励的具体标准,对在工作中表现突 出,取得优良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 ●按照我国现行干部管理体制,综合性的公 务员管理机构是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 部门。 B ●必须认识到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形 式根据其违法主体的违法程度应承担包括 刑事、行政乃至民事责任等。 C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县级以上 机关)(公务员主管机关)以及(各用人机 关)等。 ●辞退(国家公务员),由(所在机关)提 出建议,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辞职离开国家行政机关和被辞退的(国家 公务员),不再保留(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从考试的一般意义上理解,考试在(选拔 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方面有重要 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讲,西方文官的考任制,与 (中国科举制)有着继承关系,即作为政 府工作人员的选拔方式,考试制度最早起 源于(中国)。 ●从性质上讲,公务员的培训是一种继续教 育,是进行智力开发的重要手段。 D ●(德才兼备),是我们党行之有效的选拔 和任用干部的标准。 ●(德才兼备)是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需遵 循的标准。 ●(调任)是公务员与其它机关以企、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外部交流形式。 ●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人事制度中不可动 摇的(根本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组 织)原则在干部管理工作上的体现 ●道德纪律是公务员作为公职人员必须遵 守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 ●地区回避即担任(县)级以下地方人民政 府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不得在任职。 ●东汉在官员任职制度中实行“(三互法)”。 ●对公务员奖励,奖励的主体是(国家行政 机关),奖励的客体是(公务员) ●对公务员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及对公务 员所得利益的许可和(保障),分别构成了 公务员(义务)和(权利)的内容。●对国 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 知(本人)。本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 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对拟提拔使用或者拟离开公务员队伍到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分务员,一般先 要安排到相应岗位(挂职锻炼)。 ●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一般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工作实习),二是(集中培训)。 ●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 的公务员,应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 F ●(复核)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 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 机关)提出重新审查的意见和要求。 ●(法管理原则)是国家公务员的一个基本 特征,也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法制化、科学 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法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实施违法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 果,即因违法行为而依法受到的相应制裁。 ●法律责任有四种形式:(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和(行政) 法律责任。违纪责任是属于(行政)法律责任 ●福利费是公务员的生活困难补助,是为了 解决公务员生活困难问题而建立的一种专 项费用,分为(定期补助)和(临时补助)两 种。 G ●(公开)、(公平)、(公正),是考试录用 工作的生命力。 ●(公务员纪律)是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维 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公务员管理机构)是根据管理公务员 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 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 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原则源于近 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也 是在公务员制度中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 权的基本要求。 ●(工作实绩)考核。即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 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 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 而取得的绩效等。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给予(国 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

2017年电大《公共行政学》形成性考核册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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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地方政府体制:地方政府是设置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行政管理机关。地方政府体制是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标准划分的政府组织形式。 2、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指组织的设立和经营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净盈余不得分配,由志愿人员组成,实行自我管理的、独立的、公共或民间性质的组织团体。 3、人事行政:人事行政是指国家的人事机构为实现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通过各种人事管理手段对公共行政人员所进行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管理。 4、公文管理:公文管理就是对公文的创制、处置和管理,即在公文从形成、运转、办理、传递、存贮到转换为档案或销毁的一个完整周期中,以特定的方法和原则对公文进行创制加工、保管料理,使其完善并获得功效的行为或过程。 二、单项选择题 1.被称为"人事管理之父"和行为科学的先驱者的是( C )。 A.普耳B.斯密C.欧文D.斯图亚特 2.公共行政生态学的代表作《公共行政生态学》于1961年发表,该书的作者是( A )。A.里格斯B.古立克C.德鲁克D.高斯 3.20世纪30年代,古立克把管理职能概括为( A )。 A.计划、组织、人事、指挥、协调、报告、预算 B.领导、决策、组织、指挥、协调、人事、预算 C.计划、领导、人事、指挥、组织、报告、预算 D.计划、领导、人事、沟通、协调、组织、预算 4职位分类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B )国,后被许多国家所效仿。 A.法B.美C.中D.英 5.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是( C )。 A.选任制B.考任制C.委任制D.聘任制 6.公共行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 A )。 A.政府职能B.行政监督C.行政决策D.行政体制 7.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一种中央政府体制是( C )。 A.内阁制B.总统制C.半总统制D.委员会制 8.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的( A )国,后来为许多西方国家所采用。 A.英国B.美国C.日本D.加拿大 9.我国最早提出学习行政学的是梁启超,他于1876年在( B )中提出"我国公卿要学习行政学"。A.《行政学原理》B.《论译书》C.《行政学的理论与实际》D.《行政学》 10.对于一般的省、市、县、乡而言,实行民族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就是( A )的行政区。 A.特殊型B.发展型C.传统型D.现代型 三、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文化环境要素的是( BCDE )。 A.法律制度B.意识形态C.道德伦理D.价值观念E.教育 2.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主要有( BCDE )等几种形式。 A.综合培训B.更新知识培训C.任职培训D.业务培训E.初任培训 3.下列国家实行总统制的有( AD )。 A.墨西哥B.德国C.新加坡D.埃及E.丹麦 4.较有代表性的领导行为理论有( ABCDE )。

电大本科《合同法》简答题复习参考

合同法简答题复习参考 1、我国合同法的特点。 答:A、从实际出发,总结与借鉴吸收相结合。 B、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 C、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色。 D、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 E、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 F、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 G、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 2、简述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 答:A、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 B、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知道思想。 C、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准则。 D、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3、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 答:1)义务内容不同。 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2)主题要求不同。 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中,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3)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债权,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如果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财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4、简述区分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的法律意义。 答:在于明了格式合同须严格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否则导致无效。而非格式合同的内容则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并可根据情况约定变更。正因为如此,法律通常要对格式合同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目的在于尽可能在公平的前提下,保证处在弱势的相对人利益受到切实保障。而非格式合同已充分考虑并给了当事人双方合同合意自治权,无须再予特殊的法律救济。 5、简述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A、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B、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 C、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 D、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 E、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 6、简述合同成立的要件。 答:A、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当事人。 B、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7、简述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答: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生效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但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 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销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 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因此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为合法的合同。 8、要约的构成要件。 答:A、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B、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C、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D、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9、简述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答:A、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之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B、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10、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答:A、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 B、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中央电大本科《合同法》历年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

中央电大本科《合同法》历年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 说明:试卷号:1044 课程代码:00650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本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2018年7月试题及答案 26.简述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与调整范围。 参考答案: 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现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比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有所扩大。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调整范围比原来三部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扩大表现在:其一,合同的主体,不论中国的,还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的合同都是本法调整的范围;其二,合同的种类扩大了,不仅是经济合同、技术合同,而且包括了其他各类有关债权债务的民事合同。 27.简述一般法定解除权发生的事由。 参考答案: 合同法上一般的法定解除权发生事由包括: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8.简述保管合同的特征。 参考答案: 保管合同除为不要式合同、劳务合同、继续性合同等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保管合同为要物合同。《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法上保管合同为要物合同,为成立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 (2)保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原则上,保管人为寄托人保管其物品,寄托人并不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寄托人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从而使保管成为有偿合同。 1

公务员制度讲座作业一答案

《公务员制度讲座》网上作业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 1、我国各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领导机构是()。(2分) B、省委组织部 C、省人才交流中心 D、省人事厅 2、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2分) B、三十天 C、十五天 D、二十天 3、我国公务员录用中的平等原则属于()。(2分) B、生活权利上的平等 C、经济权利上的平等 D、文化权利上的平等 4、在我国,属于国家公务员职位的是().(2分) A、县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秘书 B、市政协机关的处长 C、省政府机关司机

5、公务员交流的目的是()。(2分) B、保证公正履行职责 C、促进廉政建设 D、防止利用职权 6、()是我国公务员应当具备的首要条件。(2分) A、年满十八周岁 C、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D、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7、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又不适宜转任同级其它职务的,应按程序予以()。(2分) A、降级 B、撤职 D、辞退 8、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机关是()。(2分) A、国务院 C、上级人民政府

D、同级人民政府人事工作部门 9、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的不足之处()。(2分) A、申报主体范围非常广泛 B、没规定公开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 D、在申报时间方面,只规定了现职申报,缺乏就职申报和离职申报 10、职位分类中强调的是()。(2分) B、以“事”为中心 C、以“人”与“事”为中心 D、以职务为中心 11、最早颁布《职位分类法》,用职位分类制度管理国家公务员的国家是()。(2分) A、德国 C、英国 D、法国 12、以下可引起公务员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是()。(2分) B、公务员培训 C、公务员晋升

2016最新电大《公共行政学》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

《公共行政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 《公共行政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地方政府体制:地方政府是设置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行政管理机关。地方政府体制是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标准划分的政府组织形式。 2、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指组织的设立和经营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净盈余不得分配,由志愿人员组成,实行自我管理的、独立的、公共或民间性质的组织团体。 3、人事行政:人事行政是指国家的人事机构为实现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通过各种人事管理手段对公共行政人员所进行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管理。 4、公文管理:公文管理就是对公文的创制、处置和管理,即在公文从形成、运转、办理、传递、存贮到转换为档案或销毁的一个完整周期中,以特定的方法和原则对公文进行创制加工、保管料理,使其完善并获得功效的行为或过程。二、单项选择题 1.被称为"人事管理之父"和行为科学的先驱者的是( C )。 A.普耳B.斯密C.欧文D.斯图亚特 2.公共行政生态学的代表作《公共行政生态学》于1961年发表,该书的作者是( A )。 A.里格斯B.古立克C.德鲁克D.高斯 3.20世纪30年代,古立克把管理职能概括为( A )。 A.计划、组织、人事、指挥、协调、报告、预算 B.领导、决策、组织、指挥、协调、人事、预算 C.计划、领导、人事、指挥、组织、报告、预算 D.计划、领导、人事、沟通、协调、组织、预算 4职位分类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B )国,后被许多国家所效仿。 A.法B.美C.中D.英 5.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是( C )。 A.选任制B.考任制C.委任制D.聘任制 6.公共行政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 A )。 A.政府职能B.行政监督C.行政决策D.行政体制 7.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一种中央政府体制是( C )。 A.内阁制B.总统制C.半总统制D.委员会制 8.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的( A )国,后来为许多西方国家所采用。

2017年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网上作业形成性考核一

2017年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网上作业形成性考核一 、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合同根据其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为标准可分为( A)。 A. 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B.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C.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D. 有偿合同于无偿合同 满分:2 分 2. 合同法调整的是( B ) A. 静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B. 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 C. 社会关系 D. 人身关系 满分:2 分 3.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A. 合同法是刑法体系中的刑事单行法 B. 合同法是商法体系中的单行法 C. 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民事单行法 D. 合同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单行法 满分:2 分 4. 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 ( A )。 A. 要约 B. 承诺

C. 要约邀请 D. 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满分:2 分 5. 关于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B)。 A. 撤回要约的通知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效 B. 如果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要约的通知无效 C.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D. 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则 要约不得撤销 满分:2 分 6. 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C )。 A. 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 合同签订地 满分:2 分 7.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 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D)。 A. 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 B. 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 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 D. 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满分:2 分 8. 下列属于附条件的合同是( B )。 A. 如果天下雨,我就送给你雨伞一把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

无简答题答案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B.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C. 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正确 D.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题目2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在租赁合同期间,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若义务方不履行维修义务,另一方不得自行维修 B.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正确 C.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D. 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题目3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可抗力具体包括的情形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罢工、动乱正确 B. 政府行为正确 C. 战争行为正确 D. 自然灾害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自然灾害, 政府行为, 战争行为, 罢工、动乱

题目4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建设工程合同除具备承揽合同所具有的诺成、双务、有偿等特性外,还具有的特征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正确 B.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正确 C.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正确 D.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为建设工程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为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 题目5 正确 获得2.00分中的2.00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法》规定的排除继续履行义务的情况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公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公法》期末题库及答案 考试说明:本人针对该科精心汇总了历年题库及答案,形成一个完整的题库,并且每年都在更新。该题库对考生的复习、作业和考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给您节省大量的时间。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本文库还有其他网核及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国际公法》题库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的答案序号填在答 题纸上) 1. 18世纪末首次将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法的学者是( )。 A.格老秀斯 B.边沁 C.奥本海 D.卢梭 2.国家作为国际不当行为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本身的行为,也包括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下列行为中,不应视为国家行为的是( )。 A.国家机关的行为 B.军队的行为 C.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D.成为一国新政府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 3.最早把大陆架作为法律概念提出的是( )。 A.《大陆架公约》 B.马耳他外长帕多 C.美国总统杜鲁门 D.《海洋法公约》 4.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各国所享受的权利的是( )。 A.将月球据为己有 B.在月球进行战争 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D.先占天体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对于因为( )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准许在中国居留。 A.经济 B.战争 C.政治 D.宗教 6.一个有效的条约由于出现了法定的原因而结束其法律效力被称为( )。 A.条约的中止 B.条约的终止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

国家公务员制度讲座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一) 一、填空题 1、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坚持党管干部,反对“政治中立”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的主要体现。 3、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实行“两官分途”。奶子将公务员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 4、各机关内设的管理机关是根据管理公务员事务的需要,代表国家或政府依法对公务员的录用、考核、晋升、工资、辞退、退休等事项实施管理的组织。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源于近代西方国家民主宪政的思想文化基础,也是在公务员制度中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权的基本要求。 6、公务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7、1895年“科学管理之父”泰勒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次系统地把科学方法引入管理实践,创立了“科学管理”理论。 8、品位分类制度则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另外一些国家实行的公务员管理制度。这是以“人”为中心进行设计的分类管理制度。 9、公务员法对如何设置各机关的具体职位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各机关有权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及结构比例来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 10、公务员法确定职务级别制度的功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二是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以下各项中不属于我国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的是(A) A、政治中立 B、分类管理 C、任人为贤、德才兼备 D、法治 2、根据权利的内容不同,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为(ABCD) A、身份方面 B、职务方面 C、经济方面 D、政治方面 3、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点(AB) A、坚持党管干部 B、不实行“两官分途” C、政治中立C、实行“两官分途” 4、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被称为公务员的职务和(A) A身份保障权B依法执行公务 C享受报酬、福利权D申诉控告权 5、下列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A) A中国人民银行B、街道办事处 C、检察机关 D、县政府 6、国家根据(B)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A、公务员等级 B、公务员职位类别 C、公务员工资级别 D、公务员津贴 7、职位分类所依据的基本要素是(A)

电大公共行政学小抄名词解释

1.公共行政学:公共行政学是研究公共组织依法处理政务的有效性、公平性、民主性的规律的交叉性与综合性学科。(在这里公共组织主要是指政府,公共行政就是政府行政。) 2.公共行政环境:公共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作用或影响公共组织、行政心理、行政行为和管理方法与技术的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要素的总和。 3.组织文化:组织文化是指组织在一定的环境中,逐步形成的全体公共组织成员所共同信奉和遵守的价值观,并支配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组织文化在政府也可以称之为公共行政组织文化,在企业则称之为企业文化。组织文化包括组织观念、法律意识、道德感情和价值观等。) 4.政府职能: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应起的作用。(换句话说,就是指政府在国家和社会中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程度和方式。) 5.市场失效:市场失效是指因为市场局限性和缺陷所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或无效率,并且不能解决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的问题以及社会公平问题。 6.行政体制:行政体制指政府系统内部行政权力的划分、政府机构的设置以及运行等各种关系和制度的总和。 7.地方政府体制:地方政府体制是指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法律或标准划分的政府组织形式. 8.行政区划体制:行政区划体制是指根据一定的原则将全国领土划分为若干部分和若干层次的管理区域,并设置相应的行政机关的组织体制。 9.完整制:完整制又叫一元统属制,是指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或同一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完全接受一个公共组织或同一位行政首长的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10.分离制:分离制又称多元领导制,是指一个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的各个组织部门或同一组织部门,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共组织或行政首长领导、指挥和监督的组织类型。 11.首长制:首长制又称独立制、一长制或首长负责制。它是指行政首长独自掌握决策权和指挥权,对其管辖的公共事务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并完全负责的公共组织类型。 12.层级制:层级制又分级制,是指公共组织在纵向上按照等级划分为不同的上下节制的层级组织结构,不同等级的职能目标和工作性质相同,但管理范围和管理权限却随着等级降低而逐渐变小的组织类型。 13.机能制:机能制又称职能制,是指公共组织在横向上按照不同职能目标划分为不同职能部门的组织类型。14.行政领导者:行政领导者是指在行政系统中有正式权威和正式职位的集体或个人。 15.委任制:亦称任命制,是指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16.考任制:考任制是指由专门的机构根据统一的、客观的标准,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程序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17.行政领导权力:行政领导权力是指行政领导者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利用其合法地位以不同的激励方式和制约方式,引导下属同心协力达成行政目标的影响力。18..行政领导责任:行政领导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反其法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19.人事行政:人事行政是指国家的人事机构为实现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通过各种人事管理手段对公共行政人员所进行的制度化和法治化管理。20.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指在一定范围内能够作为生产性要素投入社会经济活动的全部劳动人口的总和。它可分为现实的人力资源和潜在的人力资源两部分。 21.程序性决策:也叫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先例可参考的结构性较强,重复性的日常事务所进行的决策。 22.非程序性决策:也叫非常规性决策,是指决策者对所要决策的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无先例可供参考的决策,是非重复性的、非结构性的决策。 23.危机决策:是指领导者在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大胆预测,做出决定的过程。 24.行政决策参与:是指行政领导者个人或集体在行政决策时,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公民等对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活动。 25.行政执行:行政执行是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依法实施行政决策,以实现预期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活动的总和。 26.行政控制:行政控制指行政领导者运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按照目标规范衡量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和调节执行中的偏差,以确保实现行政目标的活动。27.行政协调:行政协调是指调整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系统与行政环境之间的关系,以提高行政效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 28.法制监督:法制监督,又称对行政的监督,是指有权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所进行的监督与控制。 29.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通过在公共论坛的言论空 间中所抒发的舆论力量对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滥用权力等不当行为的监督与制约。 30.行政立法:行政立法一般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 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1.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32.标杆管理: 标杆管理是指公共组织通过瞄准竞争的 高目标,不断超越自己,超越标杆,追求卓越,成为强中之 强组织创新和流程再造的过程. 33.政府全面质量管理:政府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全员 参与的、以各种科学方法改进公共组织的管理与服务的,对公共组织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进行全面管理,以获得顾客满意为目标的管理方法、管理理念和制度。 34.行政效率:行政效率是指公共组织和行政工作人员 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的各种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和效益之间的比例关系。 35.行政改革:行政改革是指政府为了适应社会环境,或者高效公平地处理社会公共事务,调整内部体制和组织结构,重新进行权力配置,并调整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过程。 36.政府再造:政府再造是指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绩 效根本性的转型,大幅度提高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的能力,并通过改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等来完成这种转型过程。

电大——《合同法》小抄(已整理直接打印)

合同法一、单项选择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 1.在铁路运辖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不负赔偿责任) 2.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 3.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4.承揽合同成立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攒人的损失 ) 5.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承担连带责任 ) 6.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7.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借款合同中的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9.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12个月)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10.借款合同中对货币种类的要求是(必须写明货币种类). 11.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12.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出卖人承担) 13.依照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经济或社会的效果而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属于(符合合同目的解释) 14.承担违约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15.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定金和违约金的情况时,可以(可以定金和违约金一起适用) 16.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14.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段行合同) 15.从提存之日起超过(20年)无人受领的物视为无主物。 16.下列那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17.合同义务转移时,下列从属于主债务的从债务中并不一并移转于承担人承担的有(非经保证人同意的保证债务)。 18.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9.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 20.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是当事人(协商一致)。 21.关于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朔及力的问题)。 22.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 23.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主体的变更 ) 2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 应通知债务人 ) 2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通知主义)。 26.当事人在支付标的之价金或酬金时(A应依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的价款来履行) 27.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28.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和整个合同法的核心是(合同的履行)。 29.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一份药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药材党参2吨,依规定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因主观原因迟延20日交货,在此之前正好赶上党参提高收购价,按照《合同法》第63条规定,此合同价款执行标准是( 遇到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 30.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履行义务的一方)分担。 31.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债务人承担 ). 32.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3.甲乙两商贸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货币投资,乙以营业用房投资,但约定乙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乙向甲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全有效) 34.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只是不发生履行的后果,但恢复原装、缔约过失责任有可能发生)。 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36.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 继续有效) 37.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38.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39.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40.下列哪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A撤销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41.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42.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 为该合同的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 原因)发生了并非当 43.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 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由 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4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起一年内行使,自债权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 内不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45.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46、甲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甲公司销售 部以信件的形式向乙纺织厂发出要约,……略……遂 起诉甲公司,要求其赔偿由于信赖其要约而造成的一 切损失。本案应当认为(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应按投邮 日期即邮戳日期4月4日起算,所以,到4月19日 才是第15天,这样承诺即在有效期限内作出.合同当 然有效成立.甲公司应负违约责任) 4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 阶段。 48.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合同 承诺生效地)。 49.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承诺开始生效的时间采 取的是(通知主义)。 50.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非格式条款 )。 51.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 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5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 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 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 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5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保管合 同) 54.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 合同) 55.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 56.公序良俗原则中的公序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 57.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财产关系) 58.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 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9.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借贷合同) 60.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借用合同) 6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 立) 62.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 成立) 6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 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 A有效 成立) 64.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纸箱,乙公司 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2400件……略……故他们没有 任何责任。下列答案正确的有:(只要合同的主要条 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65.某市化学纤维厂与某市针织厂第一车间签定购销 合同一份。但化纤厂因原材料涨价,生产经营方向须 调整,不原继续生产此种微利产品,遂停止向该车间 供货。经多次协商没有结果,针织厂第一车间遂遂诉 至法院,要求化纤厂履行合同,并承当违约责任。就 本案的合同而言:(该车间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只 能由其所属的针织厂来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负民事 责任) 66.“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正确的是( D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件不 合法) 67.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 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 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 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68.“若三年内不结婚,则赠与你一万元”,对此说 法,下列各项正确的是(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所附条 件不合法) 69.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 70.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 同) 71.买卖合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 订立合同时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交付标的物 的地点应当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 72、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73.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 )时成立,但当事人另 有约定的除外。 74.保管合同和保管人拍卖、变卖保管物其所得价款 (扣除保管费用和其他费用后将剩余部分返还寄存 人) 75.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斥期间) 66.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 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 于(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1.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 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 2.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 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 ABE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 同\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 油资源合同)。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BCDE平等、自愿原则\公 平原则\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 则 4.下列那些合同即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CD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5.下列那些合同属于应办理登记的合同(ABD出版合 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6.委任合同是(BC双务合同\持续性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持续性合同的是(ABC雇佣合同 \委托合同\合伙合同) 8.要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 (AB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与要约同时达到 受要约人) 9.招投标的程序有( ABCDE招标\投标\开标和验标\ 评标和定标\签订合同) 10.某经营部连续在一家报纸刊登销售一种编织机的 广告。……略……双方争执不下,某女诉至法院。 (ABCD经营部的广告不是要约\该广告是要约邀请\ 广告没有许诺是免费培训.自然可以收费\双方当事 人之间买卖关系合法) 11、某市纺织品公司与某市第三毛纺织厂在某市经委 有关领导的主持下,口头……略……故其不向某市纺 织品公司供货,不是违约行为。此合同因(AD被告 违反合同约定,不向原告供货,显然构成违约\口头 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 12、甲海外贸易公司与外国乙矿业公司洽谈外销硅 铁。某年8月29日,………略………甲公司于9月 30日当日将该批硅铁交付北京丙公司。乙公司诉至 法院,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法院应判决:(BC要 约到达受要约人时方可生效,本案中承诺期间为一个 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9月29日,故承诺 期限为10月29日。原告在承诺期限内作出了承诺, 双方合同成立\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的生效时间采 取受信主义原则,到达才生效) 1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订 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4.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 失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双方 财产伤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15.合同的履行原则为(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16.下列那些情形可中止履行(ABCD经营状况严重恶 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 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17.下列哪种情况可导致权利义务关系中止。(ABCD 清偿\提存\抵消\免除) 18.下列情况中,发生混同并消灭权利义务关系的 是:(AB互负债务的男女结婚\有合同债务关系的甲 乙企业合并) 19.下列情况可形使法定解除权的是:(ABC因洪水 泛滥成灾农作物大幅减产导致粮食购销合同无法履 行\甲根据合同规定出售铝锭给乙,合同期未满便将 铝锭卖给丙\出租婚纱的人于婚礼后交付新婚婚纱) 20、解除权因下列原因消失:(ABCD解除权人抛弃 解除权\法律规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 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约定期限届满\法律没有规 定且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经双方催告后该权 利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 21.下列有关清偿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是:(CD原则 上债务人承担\因债权人的原因导致清偿费用增加的 由债权人承担) 22.对于法定抵消,说法正确的是:(BC债权的种 类和性质必须相同\只须主动债权到期) 23.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因重大误解而 订立\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24.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CDE损害国家利 益的合同\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以合法 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 25.张某13岁,被称之为天才小画家,并在美术馆举 办个人画展,美术馆与其达成协议有偿展出该画,该 协议(A有效)。 26.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CD无行为能力人实 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7.下列免责条款,无效的是(ACD因故意或重大过失 造成双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 害的\过失造成人身伤害的) 28.合同的履行原则为( ACD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 原则\经济合理原则). 29.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ABDE须是同一双务合 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互为对 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后履行债 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出现丧失或有 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 人未能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30.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论基础是源于合同法的(AB 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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