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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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源食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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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对人体无毒无害的物品称新资源食品。

中文名新资源食品介绍新的对人体无毒无害的物品特点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等食品目录叶黄素酯、嗜酸乳杆菌等叶黄素酯成分叶黄素二棕榈酸酯叶黄素酯来源万寿菊花

目录

1 简介

2 新资源食品目录

3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新公告

?与保健品的区别

简介

芦荟

芦荟

在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食品称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新资源食品具有以下特点:

(一)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二)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

(三)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新资源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对人体不得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健康危害。

国家鼓励对新资源食品的科学研究和开发。

卫生部主管全国新资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资源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部已批准了二十几项新资源食品,例如:仙人掌、金花茶、芦荟、双歧杆菌、嗜酸乳杆菌等。

2008年5月26号发布了《2008年第12号公告》,批准嗜酸乳杆菌、低聚木糖、透明质酸钠、叶黄素酯、L-阿拉伯糖、短梗五加、库拉索芦荟凝胶为新资源食品。上述7种新资源食品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新资源食品目录

1. 中文名称:叶黄素酯[1]

英文名称:Lutein Esters

主要成分:叶黄素二棕榈酸酯

基本信息:

来源:万寿菊花

化学名称:叶黄素二棕榈酸酯(CAS 注册号: 547-17-1)

分子量:1045.71

分子式:C72H116O4

生产工艺简述:以万寿菊花为原料,经过脱水粉碎、溶剂提取、低分子量醇纯化和真空浓缩等步骤生产而成。

使用范围:焙烤食品、乳制品、饮料、即食谷物、冷冻饮品、调味品和糖果。

使用量:≤12 毫克/天

性状:深红棕色细小颗粒。

玉米黄质酯含量:< 4.2 %

叶黄素酯制品:叶黄素酯压片糖果

2.中文名称:嗜酸乳杆菌

拉丁名称: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基本信息

来源:乳品发酵剂

种属:嗜酸乳杆菌

菌株号:DSM13241

生产工艺简述

嗜酸乳杆菌经发酵培养、离心、干燥等步骤生产而成。

使用范围

乳制品、保健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质量规格

性状

冷冻干燥粉末

嗜酸乳杆菌活菌数≥3.0×1010cfu/g

水分≤4.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如菌液,则水分>80%

3. 中文名称:低聚木糖

英文名称:Xylo-oligosaccharide

主要成分:木二糖—木七糖

基本信息

来源:小麦秸秆

结构式:

分子式:(C5H10O5)n,n为2-7

分子量:300.28-1050.98

生产工艺简述:以小麦秸秆为原料采用蒸汽爆破法,经木聚糖酶酶解生产而成。使用范围: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食用量:≤1.2克/天(以木二糖-木七糖计)

质量规格

性状

浅黄色粘稠状液体

低聚木糖(木二糖—木七糖)含量(以干基计)≥70.0%

木二糖—木四糖含量(以干基计)≥50.0%

干物质(固形物):70.0%±1.0%

pH:3.5-6.5

灰分:≤0.3%

4. 中文名称:透明质酸钠

英文名称:Sodium Hyaluronate

基本信息

来源:马链球菌兽疫亚种(Streptococus equi subsp. zooepidemicus)

结构式:

分子式:(C14H20NNaO11)n,n为200-10000

分子量:8.02×104 —4.01×106

生产工艺简述

以葡萄糖、酵母粉、蛋白胨等为培养基,由马链球菌兽疫亚种经发酵生产而成。

使用范围:保健食品原料

食用量:≤200 毫克/天

质量规格

性状

白色颗粒或粉末

透明质酸钠含量≥87.0%

水分≤10.0%

pH:6.0-8.0

灰分≤13.0%

5. 中文名称:叶黄素酯

英文名称:Lutein Esters

主要成分:叶黄素二棕榈酸酯

基本信息

来源:万寿菊花

化学名称: 叶黄素二棕榈酸酯

( CAS 注册号: 547-17-1)

结构式:

分子式: C72H116O4

分子量:1045.71

生产工艺简述

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食用量:≤12 毫克/天

质量规格

性状

深红棕色细小颗粒

叶黄素二棕榈酸酯含量> 55.8%

玉米黄质酯含量< 4.2 %

溶剂残留

正己烷<10 ppm

乙醇<10 ppm

6. 中文名称:L-阿拉伯糖

英文名称:L-Arabinose

产品基本信息

来源:玉米芯、玉米皮等禾本科植物纤维

结构式:

链状结构环状结构

分子式:C5H10O5

分子量:150.13

生产工艺简述

以玉米芯、玉米皮等禾本科植物纤维为原料经稀酸水解、脱色、脱酸、生物发酵、分离净化、

结晶、干燥得到。

使用范围:各类食品,但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产品质量规格

性状

白色结晶粉末

L-阿拉伯糖含量≥99.0%

水分≤1.0%

灰分≤0.1%

熔点:154-158℃

比旋光度[α]20D(C=5,H2O,24h)

+100º~+104º

7.中文名称:短梗五加

拉丁名称:Acanthopanax sessiliflorus

产品基本信息

来源:人工种植

食用部位:茎、叶、果

生产工艺简述

以短梗五加全株鲜品为原料,经清洗、切片、干燥、杀菌、粉碎等步骤制成。使用范围:饮料类、酒类

食用量≤4.5克/天

不适宜人群:哺乳期妇女、孕妇、婴幼儿及儿童

质量规格

性状

灰褐色固体干燥粉末

短梗五加全株干粉:100.0%

总皂甙(以人参皂甙Re计)≥1.0%

总黄酮(以芦丁计)≥0.1%

灰分≤10.0%

水分≤8.0%

8.中文名称:库拉索芦荟凝胶

拉丁名称:Aloe Vera Gel

产品基本信息

来源:库拉索芦荟叶片

食用部位:凝胶肉

生产工艺简述

以库拉索芦荟叶片为原料,经沥醌清洗、去皮、漂烫、杀菌等步骤制成。

使用范围:各类食品

食用量≤30克/天

不适宜人群:孕妇、婴幼儿

产品质量规格

性状

无色透明至乳白色凝胶

芦荟苷(mg/kg)≤7.0

多糖(mg/kg)≥200.0

O-乙酰基(mg/kg)≥175.0

pH:4.0-5.5

9.中文名称玛咖粉[2]

拉丁名称Lepidium meyenii Walp

基本信息种属:人工种植的玛咖(十字花科独行菜属)食用部位:根茎

生产工艺简述以玛咖为原料,经切片、干燥、粉碎、灭菌等步骤制成。

食用量≤25克/天

质量要求性状淡黄色粉末

蛋白质含量≥10%

膳食纤维含量≥10%

水分≤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6号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3]

部长陈竺

二○○七年七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新资源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新资源食品包括:

(一)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第四条国家鼓励对新资源食品的科学研究和开发。

第二章新资源食品的申请

第六条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产品首次上市前应当报卫生部审核批准。

第七条申请新资源食品的,应当向卫生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资源食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研制报告和安全性研究报告;

(三)生产工艺简述和流程图;

(四)产品质量标准;

(五)国内外的研究利用情况和相关的安全性资料;

(六)产品标签及说明书;

(七)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未启封的产品样品1件或者原料30克。

申请进口新资源食品,还应当提交生产国(地区)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出具的允许在本国(地区)生产(或者销售)的证明或者该食品在生产国(地区)的传统食用历史证明资料。

第三章安全性评价和审批

第八条卫生部建立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制度。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采用危险性评估、

实质等同等原则。

卫生部制定和颁布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规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九条卫生部新资源食品专家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负责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工作。评估委员会由食品卫生、毒理、营养、微生物、工艺和化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第十条评估委员会根据以下资料和数据进行安全性评价:新资源食品来源、传统食用历史、生产工艺、质量标准、主要成分及含量、估计摄入量、用途和使用范围、毒理学;微生物产品的菌株生物学特征、遗传稳定性、致病性或者毒力等资料及其它科学数据。

第十一条卫生部受理新资源食品申请后,在技术审查中需要补正有关资料的,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对需要进行验证试验的,评估委员会确定新资源食品安全性验证的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方法和检验机构,以及是否进行现场审查和采样封样,并告知申请人。安全性验证检验一般在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

需要进行现场审查和采样封样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卫生部根据评估委员会的技术审查结论、现场审查结果等进行行政审查,做出是否批准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决定。

在评审过程中,如审核确定申报产品为普通食品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做出终止审批的决定。

第十三条新资源食品审批的具体程序按照《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卫生部对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以名单形式公告。根据不同新资源食品的特点,公告内容一般包括名称(包括拉丁名)、种属、来源、生物学特征、采用工艺、主要成分、食用部位、使用量、使用范围、食用人群、食用量和质量标准等内容;对微生物类,同时公告其菌株号。

第十五条根据新资源食品使用情况,卫生部适时公布新资源食品转为普通食品的名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部可以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已经批准的新资源食品进行再评价:

(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已批准的新资源食品在食用安全性和营养学认识上发生改变的;

(二)对新资源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营养学质量产生质疑的;

(三)新资源食品监督和监测工作需要。

经再评价审核不合格的,卫生部可以公告禁止其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四章生产经营管理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保证所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性。

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未经卫生部批准并公布作为新资源食品的,不得作为食品或者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十八条生产新资源食品的企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生产。第十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前,应当与卫生部公告的内容进行核实,保证该产品为卫生部公告的新资源食品或者与卫生部公告的新资源食品具有实质等同性。

第二十条生产新资源食品的企业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生产其它食品的企业,应当建立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收集报告制度,每年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发现新资源食品存在食用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新资源食品以及食品产品中含有新资源食品的,其产品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签标示的新资源食品名称应当与卫生部公告的内容一致。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新资源食品,不得宣称或者暗示其具有疗效及特定保健功能。

第五章卫生监督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对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和日常卫生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收集报告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辖区内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报告的食用安全信息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后及时向卫生部报告。卫生部及时研究分析新资源食品食用安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或者使用新资源食品的企业应当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食用安全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对食用安全信息隐瞒不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或者将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危险性评估,是指对人体摄入含有危害物质的食品所产生的健康不良作用可能性的科学评价,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的描述、暴露评估、危险性特征的描述四个步骤。

实质等同,是指如某个新资源食品与传统食品或食品原料或已批准的新资源食品在种属、来源、生物学特征、主要成分、食用部位、使用量、使用范围和应用人群等方面比较大体相同,所采用工艺和质量标准基本一致,可视为它们是同等安全的,具有实质等同性。

第二十七条转基因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1990年7月28日由卫生部颁布的《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2002年4月8日由卫生部颁布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公告

2012年9月4日,卫生部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公告指出,用于食品的人参须为5年及5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食用部位为根及根茎,食用量每天不得超过3克。

2012年9月5日,卫生部发出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增加菊芋作为新资源食品菊粉的原料,公布抗性糊精作为普通食品。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来源于食用植物油、中链甘油三酯(来源于食用椰子油、棕榈仁油),小麦低聚肽来源于小麦谷朊粉,抗性糊精来源于食用淀粉。[4]

与保健品的区别

新资源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别在于:

1.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而且申请审批时也必须明确指出具有哪一种保健功能,并且需要在产品包装上进行保健功能标示及限定,而新资源食品具有一种或者多种功能则不在产品介绍中详细标示。

2.新资源食品和保健食品的适用人群不同,前者适用于任何人群,而后者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9-10-22[引用日期2012-08-25]

2. 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3.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07-07-18[引用日期2014-11-19]

4. 卫生部公布两种新资源食品.华商网.2012-09-05[引用日期201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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