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承建:破解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大运营商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运营商基础设施共建共享1引言目前社会对网络需求的不断加大,基站密度不断加大,传输网络布网密度日益增大,承载流量剧增,重复建设更加突出,用户数量不断增加,截止2012年6月中国国内移动用户达13.2亿,而每个月运营商的用户数目也在不断增加,运营商对频率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扩大网络建设不可避免。
如果没有统一的规划,那么网络设备价值也不能充分利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工业和信息化部于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发布了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对今后电信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移动基站、塔桅、杆路、传输线等)共建共享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2共建共享的意义和必要性实现共建共享,有利于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环境和景观。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节能减排,避免重复投资,提倡科学发展观的实现多系统的共建共享,减少了机房、线缆及元器件等材料。
也就意昧着节约物资消耗,避免了重复投资。
(2)以人为本。
如果实现共建共享,就减少了机房数量,减少了线缆和天线的布放,减少原居民投诉。
(3)创造公平竞争。
像地铁、隧道、机场、剧院、车站等场所,系统施工难度大,如果实施共建共享,能够促进三大运营商在业务层面进行良性竞争,创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总之实现系统共建共享,可以为运营商节约大量的投资,保护环境和景观;在运行维护上,可以采用集中维护或代理维护等方式,也能为运营商节约运维成本。
移动网络的共建共享对以室内分布系统的发展意义也非常突出,近两年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力度越来越大,所占投资比例也在迅速提升。
根据3G用户的业务特性,70%的通信均在室内完成;作为3G、4G、WLAN热点AP网络市场吸引点的高速率数据业务。
必须有良好的无线信号做保障,而这些网络采用2GHz频段,传播特性明显不如传统的GSM900和CDMA800好。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筹备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节约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针对当前电信重组和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网络建设的实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原则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电信行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点。
各级基础电信企业、电信监管机构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动员一切可使用资源,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按照"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全行业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二、组织领导成立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领导以及各基础电信企业(重组后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以下同)集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司局和基础电信企业集团相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国性的有关政策和指导标准,协调有关具体事项。
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组织成立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简称省协调机构),可要求电信企业省(区、市)公司参加,也可邀请当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专家参加。
省协调机构负责提出省内共建共享有关要求,协调和决定省内有关事项。
三、具体要求(一)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开放共享,不具备共享条件的应采取技术改造、扩建等方式进行共享。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3部分 传输线路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第3部分
传输线路
为了实现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成本,电信行业正在积极推动这一技术的发展。
在第3部分中,我们将详细介绍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中的传输线路部分。
一、共建共享的意义
共建共享是电信行业的发展趋势,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通过将多个企业的传输线路进行共享,可以减少线路重复建设,降低资源浪费,提高整个行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技术要求
1. 设备选择:应选择具有兼容性、可靠性、安全性、稳定性的传输设备,确保传输线路的稳定运行。
2. 线路布局:应合理布局线路,避免线路交叉、重叠,提高传输效率。
3. 共享方式:可以采用租用共享线路、合作建设等方式实现传输线路的共享。
4. 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传输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
5. 维护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共享传输线路的稳定运行。
三、实施措施
1. 加强政策引导: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进行传输
线路的共建共享。
2. 推进技术研发:企业应加强技术研发,提高
传输设备的兼容性和稳定性。
3. 加强合作交流:企业之间应加强
合作交流,共同推进传输线路的共建共享。
4. 建立评价体系:应
建立评价体系,对共建共享效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共建共享机制。
总之,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中的传输线路部分对于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成本、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各企业
应积极推进共建共享,加强技术研发和合作交流,共同推动电信行
业的发展。
2013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

2013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深入解析一、引言2013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是我国政府为了推动电信行业健康发展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
通过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可以有效提高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信息产业的良性发展。
本文将从政策背景、具体内容、实施效果等方面,对2013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进行全面评估。
二、政策背景2013年,我国信息通信技术迅猛发展,用户数量不断增加,网络带宽需求不断提升。
然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着重复建设、资源浪费、覆盖不足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我国政府发布了《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
三、具体内容1. 《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行共建、共享的原则,即在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鼓励各家企业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开展共建共享,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互利共赢。
2. 《实施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包括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推动企业协商合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
3. 《实施意见》明确了共建共享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移动通信基站、光缆、数据中心等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四、实施效果自2013年以来,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取得了明显成效。
共建共享模式有效降低了建设和运营成本,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另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显著提升,用户体验得到了显著改善。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2013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是一项非常有前瞻性和现实意义的政策。
共建共享模式能够有效降低电信企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通信服务。
共建共享模式也有利于促进行业间的合作与发展,推动整个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总结2013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在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提升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未来,政府和企业还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断推进共建共享模式,在电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上持续发力。
江西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意见(暂行)2009731 95952

江西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意见(暂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按照“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安全可靠、合理负担,有利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管道、杆路;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管道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江西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省通信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省通信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各电信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通信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各电信运营企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省通信管理局、省专用通信局、各电信运营企业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贯彻部领导小组的决策,提出共建共享的有关要求和原则,协调有关纠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通信管理局。
(二)成立省和11个设区市两级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或市协调机构)。
省协调机构负责人由省通信管理局指派1名处级干部担任,工作人员由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各指派1名专职人员组成;11个设区市协调机构负责人由省通信管理局选聘1人担任,各设区市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负责共建共享部门及人员协助、参与其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部、省有关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文件精神;检查共建共享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纠纷;对共建共享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和备案;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对重大技术问题及建设方案进行技术认证;收集共建共享工作信息,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建立省、市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数据库,协助开展对企业共建共享工作的考核、查处。
2021年度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

2021年度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在当今数字化快速发展的社会中,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
这种模式可以有效节约资源、提高效率、促进产业创新和改善服务质量。
在2021年,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典型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案例,它们为行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1. 我国移动、我国电信和我国联通共建5G基站2021年,我国移动、我国电信和我国联通三大运营商联合共建了一批5G基站,从而在资源利用上实现了共赢。
这一举措让三大运营商能够共享基础设施,减少了重复建设,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
通过共建共享,它们可以更加专注于服务质量和技术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好的通信体验。
2. 欧洲多国共享卫星通讯网络在欧洲,多个国家共同出资建设卫星通讯网络,以应对地区性的通讯需求和特殊环境。
通过共建共享卫星通讯网络,这些国家不仅节约了建设成本,还提高了通讯网络的覆盖范围和通讯质量。
这种合作模式也为其他地区的通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3. 亚洲国家合作建设海底光缆网络在亚洲地区,多个国家合作共建海底光缆网络,以实现跨国通讯和数据传输。
通过共建共享海底光缆网络,这些国家可以降低通讯成本,提高通讯速度和可靠性,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这种合作案例为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供了亚洲地区的成功经验。
以上这些案例都展现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优势和效果。
从简单的基站共建到复杂的海底光缆网络,这些案例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共建共享,我们可以更加高效地利用资源,提高通讯质量和覆盖范围,降低通讯成本,促进行业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
在未来,我希望看到更多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案例,尤其是跨国合作的案例。
我相信,通过共建共享,我们可以为全球的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贡献更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智慧。
2021年度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典型案例,正带领着整个行业向着更加高效、智能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让我们期待更多的合作案例,共同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蓬勃发展!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典型案例有助于促进行业的协同发展和资源有效利用,同时也对数字化社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行业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解析-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行业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解析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计量中心 陆冰松 孙向前 郭琳 齐殿元 刘宝殿摘要:本文介绍了已报批的两个行业标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1部分 钢塔架》和《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 第2部分 基站设施》的制定目的、背景和意义,并对这两个行业标准中的关键技术与研究进展进行了详尽的解析,最后就这两个标准对行业的指导意义进行了阐述,并介绍了此领域的后续研究思路。
关键词:电信基础设施 共建共享 标准体系 钢塔架 基站设施一、 引言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资源和环境,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针对3G网络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资委于08年9月28日联合下发了工信部联通[2008]235号文《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
《通知》下发后,工信部成立了全国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多个层面的宣传贯彻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强力推动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的开展。
根据235号文件精神,2009年5月,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成立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特设任务组(ST4),成员单位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三大运营商,中兴、华为等国内主要通信设备制造企业、部分电信基础设施供应商以及设计单位等共计37家成员单位。
二、 标准制定的目的、背景和意义235号文中明确规定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其他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应共建共享,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等。
作为一项意义深远的工程,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
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短时间内各地的共建共享工作也很难达到完全一致的水平。
而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工作的长期性也决定了共建共享相关标准化工作必须结合各个时期共建共享工作的重点,结合共建共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要求,以持续稳步推进共建共享工作。
通信基础设施优秀共享案例
通信基础设施优秀共享案例通信基础设施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而共享经济也正在成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
在这个背景下,共享通信基础设施成为了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通信成本的必然选择。
以下是一则通信基础设施优秀共享案例。
在中国江苏省南通市,针对城区光缆容量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南通市通信管理局和中国电信南通分公司开展了光缆共享工程。
这个工程涉及到南通市城区内14个区县的230公里地下光缆,包括回收闲置光缆、开展同业互联、新建管道及光缆等工作。
经过这次共享光缆资源的工程推进,南通市城区光缆容量资源得到了充分优化和利用。
首先,该工程回收利用5万余米的闲置光缆,增加光缆容量资源。
因为原来的光缆已经老化损坏,无法满足新的通信需求,如果任其闲置将浪费有限的资源。
其次,南通市通信管理局与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之间实现光缆同业互联,实现光缆共享,有效地提高了光缆资源的利用效率。
此外,南通市通信管理局还在城区新建了1.5公里的新管道,并接入2400多米的新建光缆,为南通市城区光缆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提供了新的途径。
最终,南通市通过这个光缆共享工程,使得城区内的光缆容量得到了充分利用,通信网络质量、速度等方面都得到了提高,同时将资源浪费降到了最低。
在共享经济的理念下,将资源共享起来,不仅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还降低了通信成本,让更多的人都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通信服务。
以上是南通市共享光缆资源的优秀案例,该案例的成功经验不仅可以推广到其他城市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也可以为其他领域的共享资源提供借鉴。
这引导我们认识到,在共享经济时代,全社会共享资源将成为未来的大势所趋,以此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成本,是所有行业和企业所必须要深入思考和实践的。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邹政字〔2018〕58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正文:----------------------------------------------------------------------------------------------------------------------------------------------------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通知邹政字〔2018〕5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速推动“网络强国”“宽带中国”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及智慧邹城落地实施,优化我市移动通信4G网络深度覆盖,启动5G网络设施布局,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公共资源开放力度(一)本着“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开放共享、服务社会”原则,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国有企业等所属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路、铁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绿化区等公共区域都要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场地空间及配套施工的支持,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邹城市办事处(以下简称市铁塔公司)统筹使用建设基站(包括宏站、小微站等)、室内分布系统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住建、城管执法、公安、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林业、交通运输、旅游、气象等政府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共设施开放要求,向市铁塔公司开放共享市政路灯杆、监控监测杆、道路指示牌、广告牌、公路、铁路、桥梁、公园、景区、绿地、环卫等资源。
(二)市房管部门要督促房地产企业和住宅小区物业等单位,积极配合市铁塔公司开展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免费开放共享小区墙体、路灯杆、广告箱体、通信井盖等小区资源,确保通信信号良好覆盖。
(三)发挥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集约效益。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方案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规范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成为了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然而,由于各大电信运营商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问题,严重影响了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服务的质量。
因此,为了推动电信基础设施的协同建设和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一套规范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通过共建共享电信基础设施,减少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供更好的通信服务。
2.原则:a.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各运营商在共建共享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益,不得有任何歧视性。
b.互利共赢原则:通过共建共享,实现资源的互相补充和优势互补,推动共赢发展。
c.高效利用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d.安全稳定原则:共建共享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确保运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共建共享流程1.共建流程:a.方案提出:各运营商提出共建共享方案,包括设施类型、位置和规模等。
c.资金投入:各运营商按照共建比例投入相应的资金。
d.设施建设:共建设施按照方案进行建设,确保质量和进度。
e.竣工验收:设施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共享流程:a.共享需求:各运营商提出共享设施的需求,包括使用时间和范围等。
b.协商确定:各运营商协商确定共享的具体方式和条件,如使用费用和维护责任等。
c.协议签署:签署共享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共享的正常进行。
d.运营维护:各运营商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共享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e.故障处理:共享设施出现故障时,各运营商按照协议进行故障处理和修复。
四、监督与管理1.监督机制:建立共建共享的监督机制,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共建共享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
2.管理制度:制定共建共享的管理制度,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运营和维护行为。
3.处罚机制:对违反共建共享规定的运营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和取消共享权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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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享是电信法案的核心内容。
早在1996年,美国电信法案就推出了本地网竞争,引入了非绑定强制租用制度。
美国的联邦通信委员会要求本地主导运营商将网络分解成不同的网元,其他运营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通过支付一定的租赁费用来租用这些网元。
目前,美国拥有大约2.6亿移动用户,已建成基站20万个,其中绝大部分基站和配套设施都是由第三方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
美国通信基础设施市场已经是由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主导,它们占据了72%左右的市场份额,其中现有的三大上市公司
(AmericanTower,CrownCastle, SBA)占据了63.6%的市场份额。
欧洲
由于巨额的3G牌照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给移动运营商带来了沉重的财务负担,欧洲电信管理部门通过相关决议,允许并鼓励运营商之间共享网络基础设施。
2003年4月,欧盟允许英国实施有条件限制的3G网络共享政策,西班牙等国政府也相继允许运营商实施共建共享。
如今英国五大移动网络运营商全部加入到了共建共享的阵营。
今年3月中旬,法国三家移动运营商签署一项共享3G网络基础设施协议。
据了解,法国电信的Orange、Vivendi的SFR以及Bouygues电信在签署的框架协议中列出了网络共享的相关原则。
亚洲:日韩印
日本、韩国也早就实施了共建共享。
而印度属于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在2007年12月,印度的三大移动运营商BhartiAirtel、Reliance和Idea宣布联合成立一家新公司IndusTowers,以共享基础设施,该公司目前总共拥有7万个基站,向所有的移动运营商提供基础设施服务。
随着电信重组的完成以及3G牌照的发放,我国通信行业进入全业务运营时代,同时进入新一轮的网络建设高峰,预计三年内3G建设投资约4000亿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节约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
自2008年9月28日工信部紧急出台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以来,陆续从考核、规范、统计和检查等层面颁布管理文件,大力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1.遇到难题
面临观念、技术、产权、管理维护等问题,在我国推行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推行阻力存在障碍。
l 运营商观念需要进一步提升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目前,拥有独立的通信网络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
在三大运营商都在抢攻3G网络建设的情况下,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共建共享。
l 产权和租费定义不清晰
三家电信运营商作为独立运营的公司,都有完整的资产和资金管理体系,基站在共建伊始,即面临着建设费用分摊和建成后产权归属的困难。
另外,共建电信基础设施在投运后,如何进行有效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如何分摊维护费用,一直是困扰基层电信运营商的问题。
在具体实践上,电信基础设施的产权归属和费用分摊是运营商基层公司十分关注的问题,如
何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制订出各方均能接受的产权归属和费用分摊方案,是决定各电信运营商“共建共享”积极性的关键。
l 技术实现上存在一定困难。
由于我国三大运营商采取的是三种不同制式的网络,如果新建的铁塔必须共建,那么就必须考虑新建铁塔满足三家电信运营商未来2G/3G的通信需求,即通信铁塔必须能够承载至少5种通信制式(GSM/CDMA/TD-SCDMA/WCDMA/cdma20001XEV-DO)和6副无线天线的安装要求。
各通信天线的安装布放要求,是否满足天线间的隔离度要求,是否需要制订新的铁塔建设设计规范等待一系列复杂的技术问题。
而对于已有铁塔,是否具备共享条件,也需要由技术上来回答和判断。
2.破解难题
l 第三方承建模式
国内外发展经验告诉我们,要解决重复建设的顽疾,首先必须改变视铁塔、基站等基础设施为生命线的行业价值观。
运营商轻资产运营、实行共建共享是通信行业发展的大方向。
一般来看基站共建共享有三种模式:一种是一家主运营商负责建设,其他运营商租赁;第二种是运营商联合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独立运营,专门负责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各运营商以租赁的方式进行使用;第三种是独立的第三方负责承建,各运营商租赁使用。
前两种模式的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不能有效解决产权、技术服务和协调等问题。
因为首先本身运营商是移动运营商,而不是基础设施的服务商,如果一家租赁给其他运营商则必然要承担服务的要求;其次由于三家运营商本身是处于竞争状态的,协调上是有一定压力的;最后,一家主建的基站本身在技术上不能完全符合其他运营商的要求,技术的改造将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难题。
l 政策环境
l 行业分工趋势
3.成功案例
2009年8月18日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消息,近日,山西第一个由第三方承建的太原市阳曲县河村试点基站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
太原市阳曲县河村基站的正式投入使用,是在山西管局的大力提倡下,是在太原市三家电信运营企共同努力下,共同选址,由第三方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完成。
该基站铁塔、机房、外电引入、土地租赁等基础设施均由第三方投资建设,建成后由三家电信运营企业按照约定进行分租。
该基站铁塔为49米三管塔,分三个平台,第一个平台为牵头单位太原移动分公司,第二个平台是太原电信分公司,第三个平台是太原联通分公司,每个平台设计为6副抱杆;铁塔安装于屋顶,基站分三个机房,设置东、西、南三个门,每个机房面积均为20平方米;外电通过变压器引入,三方各自接入机房使用。
太原市阳曲县河村基站(第三方承建、电信运营企业分租使用模式)试点基站的顺利完成,为山西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开辟了一条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