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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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办法

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办法

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规范设计院工程和合同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计院在进行工程设计和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设计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坚持诚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工程和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管理第四条设计院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当充分了解和掌握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特点和需求,确保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条设计院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质量。

第六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设计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设计人员的管理,确保设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对其设计行为负责。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八条设计院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相对方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其资质、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

第九条设计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工程特点和需求,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顺利。

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合同纠纷的处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工程和合同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和合同风险管理制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设计院应当加强对工程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内部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设计院应当定期对工程和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设计院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计院工程和合同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规范设计院的行为,提高设计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设计院的健康发展。

设计院管理制度模板

设计院管理制度模板

设计院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名称]全体员工,旨在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设计院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客户隐私。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计院设立[具体部门名称],各部门职责如下:- [部门A]:负责[具体职责]。

- [部门B]:负责[具体职责]。

2. 各部门应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设计院应根据业务需求,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人才。

2. 培训:新员工必须接受入职培训,在职员工应定期参加专业技能提升培训。

3. 考核: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员工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四、项目管理1. 项目承接:设计院应评估项目可行性,签订合同前进行风险评估。

2. 项目执行: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进度和质量控制。

3. 项目监督:设立项目监督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五、财务管理1. 预算管理:项目预算应由财务部门审核,严格控制成本。

2. 收支管理:所有收支应有详细记录,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六、质量控制1. 设计质量:建立严格的设计审核流程,确保设计成果符合标准。

2. 客户反馈:建立客户反馈机制,及时调整设计以满足客户需求。

七、知识产权管理1. 保护:设计院应采取措施保护设计成果不被侵权。

2. 利用:合理利用知识产权,提升设计院的竞争力。

八、安全管理1. 工作环境: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 数据安全:保护设计数据,防止数据泄露。

九、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所有合同应由法务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2. 合同执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维护设计院的合法权益。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设计院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设计院的具体需求和特点。

设计院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合同是设计院与客户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的建立对于设计院的经营和发展非常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设计院的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一、合同管理流程1.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设计院内设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在合同签订前,设计院应当制定合同管理规定,包括合同审批流程、合同标准条款等。

设计院要组织各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和水平。

2.合同签订流程(1)需求确认阶段:设计院与客户之间进行需求确认并形成书面的需求确认单。

设计院的相关部门对需求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3)合同审批阶段:合同起草完成后,需按照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内部审批。

审批流程根据合同金额和重要性等因素而定,一般有设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务部门等人员参与。

(4)合同签订阶段:经过内部审批后,设计院与客户进行合同谈判,达成意向后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归档并备案。

3.合同履行与管理(1)合同执行阶段:设计院要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交付等工作。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执行监督和协调工作,确保合同的及时执行。

(2)合同变更管理:若设计院与客户之间存在合同变更需求,需按照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变更申请和审批。

变更申请要明确变更内容、原因、影响等,并经过相关部门和法务部门的评估和审批。

(3)合同索赔管理:若设计院认为客户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设计院可提出索赔申请。

索赔申请要详细说明索赔原因、损失金额、相关证据等,并经过内部审批后正式提出。

二、合同管理制度1.合同管理规定设计院应制定合同管理规定,明确合同的管理职责和流程,规范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和变更等事项。

合同管理规定要与设计院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2.合同标准化设计院要建立标准合同模板,主要包括合同条款、附件、合同格式等内容。

合同模板应包含常见的设计类合同内容,例如合同的基本条款、合同的履行要求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条款。

工程设计院的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院的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院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设计院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签订和履行各类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院业务发展需要。

第四条设计院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违约处理等环节。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五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人进行。

授权代表应当具备处理合同事务的资格和能力。

第六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标的、范围、质量、价格、期限等要素,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合同文本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合同当事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二)合同标的、范围、质量、价格、期限等;(三)付款方式、付款时间、验收标准和方法;(四)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五)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八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相对方进行资质、信誉、能力等方面的审查,确保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性和履约能力。

第九条设计院签订合同应当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条设计院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设计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管理机制,及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二条设计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设计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相对方有权要求设计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赔偿损失。

设计院设计流程管理体系

设计院设计流程管理体系

设计院设计流程管理体系
设计院的设计流程管理体系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接受设计任务,包括公司副总统一管理设计任务的接受、下达、调整、
变更和撤销,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讨会,了解甲方对工程设计的具体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

2.设计总负责人向相关专业负责人介绍任务内容、范围和要求及其它有关
情况,组织各专业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设计资料,进行调研工
作。

3.按照合同要求,制订设计各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的计划,填写设计
进度计划及工种互提资料备忘录。

4.开始设计,由总工程师或总设计师向相关专业负责人下达设计任务单。

5.设计完成后,进行评审和修改。

6.完成最终设计,提交审核。

7.审核通过后提交发布。

请注意,不同的设计院可能有不同的具体操作流程,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操作步骤。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设计院的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设计院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合同、咨询合同、合作合同等。

二、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一)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设计院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1、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监督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合同的审查、登记、归档等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提供法律和专业方面的建议。

4、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处理合同纠纷,维护设计院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部门的职责1、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内容与业务需求相符。

2、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查,包括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的审查。

3、审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合同的签订(一)合同签订的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符合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二)合同签订的流程1、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与对方进行初步协商,确定合同的基本条款。

2、业务部门起草合同文本,并填写合同审批表,连同相关资料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3、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完整性、风险等方面的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4、财务部门对合同的财务条款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5、相关领导根据审查意见,对合同进行审批。

6、合同经审批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三)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1、合同主体要合法,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条款要完整、明确,避免出现歧义。

3、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违约责任要清晰。

四、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则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3篇)

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一、概述设计院经营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完善设计院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设计院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设计院的稳定发展。

本制度旨在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确保设计院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二、管理体系1. 设计院设置总经理办公室、设计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部门内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设计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直接对设计院的经营工作负责。

3. 总经理设立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办公室、设计部、技术部、市场部、财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解决管理问题和决策制定。

三、管理职责和权限1. 总经理负责制定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实施。

2. 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安排、工作分配和绩效考核等。

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设计院的日常办公管理,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协调等。

4. 设计部负责设计项目的规划和执行,包括项目的立项、设计方案的制定和审核等。

5. 技术部负责设计院的技术支持和研发工作,包括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问题的解决等。

6. 市场部负责设计院的市场开拓和业务拓展,包括客户关系的维护和业务合作的洽谈等。

7. 财务部负责设计院的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资金的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四、管理流程1. 制定设计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总经理负责,并提交管理委员会审议和批准。

2. 设计部负责项目的立项,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合同签订和团队组建等。

3. 设计部负责制定设计方案,经技术部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并与客户确认。

4. 技术部负责技术支持和研发工作,包括技术问题的解决和新技术的开发等。

5. 市场部负责市场开拓和业务拓展,包括客户关系的维护和业务合作的洽谈等。

6.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资金的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7.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设计院的日常办公管理,包括文件管理、会议组织和协调等。

8. 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大决策和问题,并对设计院的经营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2. 合同管理的定义合同管理是指对设计院相关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符合法律法规,并保证设计院和合作方的利益。

3.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3.1 合同的签订项目方案确定后,项目经理与客户进行初步洽谈,了解客户需求。

设计师与客户沟通,制定详细设计方案,并与客户协商修改和确认。

项目经理根据设计方案制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作范围、工作进度、费用预算等。

合同管理员与客户进行合同的详细商务谈判,澄清双方权责,最终达成一致。

合同管理员与法务部门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经理和客户代表签署合同,并盖章存档。

3.2 合同的履行设计院合同履行的主要步骤如下:项目经理与设计师、工程师等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

设计师按照工作方案进行设计工作,并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项目进展。

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监督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合同管理员负责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与客户沟通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合同管理员与财务部门协调项目结算,确保按照合同的约定结算款项。

3.3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时,必须经过合同管理员和法务部门审核批准。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4. 合同管理的流程和责任4.1 合同管理流程设计院合同管理的流程如下图所示:graph TD;A[项目方案确定] -->-初步洽谈B[项目经理与客户];B -->-沟通设计方案C[设计师与客户];C -->-制定合同条款D[项目经理];D -->-商务谈判E[合同管理员与客户];E -->-法律审核F[合同管理员与法务部门];F -->-签署合同G[项目经理和客户];G -->-合同履行H[项目经理、设计师等];H -->-跟踪履行I[合同管理员];I -->-结算J[合同管理员和财务部门];4.2 合同管理责任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结算。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单位合同管理,提高设计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合同履行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设计单位在承接设计业务过程中,进行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及终止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强化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六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到科学高效。

第七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保障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八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九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设计范围、服务内容、工作进度、费用标准等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合理、可行。

第十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与委托方共同协商合同条款,充分沟通和协商,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前,工程设计单位应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具备承接项目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文本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无误,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合同管理流程。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设计过程中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五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标准,完成设计任务。

第十六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设计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七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向委托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第十八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设计审查机制,保障设计合理性和完整性。

第十九条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委托方的实际需求。

设计院经营部管理流程完整版

设计院经营部管理流程完整版设计院经营部门的工作可以分为6大板块:对外业务交流和客户管理,合同管理,对内任务分配和项目进度监督协调,对外包单位进行管理,对产值进行计算统计和质量管理控制。

为了规范设计项目的经营活动,设计院制定了管理流程,包括工程信息追踪、投标竞标、合同谈判签约等各阶段。

通过系统化、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的经营管理工作,旨在规避运行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该流程适用于设计院承接的全部工程项目。

具体内容包括信息收集管理和投标项目管理两个方面。

信息收集渠道包括政府部门、招标信息网站、学会协会、报刊杂志、个人关系网络和相关社会资源等,对有关政策、招投标项目等信息及时汇总,逐级上报。

为了保证项目承揽的连续性,各设计所、经营人员及设计人员应及时将有关客户信息汇总至经营部,建立客户数据库,便于业务联系和回访。

在投标项目管理方面,经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设计投标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方案设计人员,确保投标项目的准确性。

在准备投标资料过程中,应认真核对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信息的正确性和无误性。

设计院经营部门通过规范的管理流程,实现了对设计项目的追踪、联系、洽谈、承接等经营活动的有效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运行风险的规避。

设计人员应该在收到招标文件后立即开始设计工作,按照符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原则编制满足投标文件需要的设计资料。

项目负责人应该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记录相关工作。

所有资料,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补遗、答疑回复、与业主方的往来函件和预算分析等都应该归档留存。

在投标阶段,应该按照谁购买、谁负责的原则妥善保管相关收据,并负责退还图纸、收回押金。

投标文件最后由经营部负责汇总和检查,检查无误后装订密封,并安排参加开标的人员。

开标后,经营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和汇总。

合同管理方面,应该严格执行合同评审,并经过设计院分管副院长和院长的审批后方可签订。

合同管理部门应该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和合法性,以及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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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流程及制度
(一)合同编号统一
合同编号即为工程编号,每一个项目对应一个工程编号,以承接项目为原则确定合同编号的归属部门。

在项目立项同时,项目跟进人和甲方洽谈合同签订事宜,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名称和合同号即为本项目的工程名称及工程编号,合同编号规定如下:
项目级别又分为院级和所级,具体分级规定请参照《项目分级制度》,由运营中心副总监确定院审或所审。

对于院审项目,在合同编号中增加Y(Y代表院审),如大合同:2013-Y001,表示此项目为公司的院审项目。

(二)合同洽谈及合同条款的控制
1、首选标准合同范本,起草合同。

2、在合同中写清楚:工程名称、项目地点、设计面积、项目类型、层数、设计阶段、单价、总价、提交文件份数、不包含的内容等项目信息。

3、把控因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赔偿,最高不超出已付设计费总额。

4、把控因结构限额指标要求,以及指标达不到要求,合同中的赔偿条款。

5、把控合同中的所有设计人赔偿条款,最高不超出已付设计费总额。

6、在合同中约定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设计人有权追加变更设计费,最好能约定变更量达到10-20%时,超出部分计算变更费。

7、其他相关条款的把控,尽最大的可能争取公司利益。

8、合同中注明合同签订日期,至少要注明到年、月。

(三)合同评审
1、甲方返回的第一轮合同草稿,项目经办人初审后交经营部审核人审核。

合同金额超过200万元时(或为大客户项目),经营部须两名审核人进行审核并签字。

2、合同中相关主要技术条款由工程主持审核。

3、合同中相关各专业技术条款交各专业相关负责人审核。

(如结构限额由结构专业负责人审核)
4、合同中价格及付费相关条款找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审核。

5、合同最终稿确定后,完成合同评审单(见附件),附上费用单页和付费比例单页,由工程主持、各专业负责人、经营部经办人、经营部审核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常务副总及总经理签字审核。

6、持合同评审单复印件及合同,到行政部盖合同专用章及法人章。

(四)合同收费节点控制
收费节点主要控制在签订合同阶段,签订控制节点如下:
1、定金为20%。

2、中间节点以收回完成设计阶段的费用为基准,分配收费比例。

3、施工图全部提交后,应收取全部设计费的80%以上。

4、尾款控制为:竣工验收同时,且争取尾款比例为5-10%。

5、方案设计合同不留竣工尾款。

(五)合同签订时出现问题的处理
1、合同主要条款:设计费单价、付费比例、赔偿上限、变更量界定等,此类条款经办人与甲方沟通出现问题后,及时与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沟通,由项目总监或项目经理出面与甲方负责人协调解决,经办人负责督促及配合。

2、其它条款由运营中心负责人配合经办人,完成与甲方的沟通。

3、特殊条款由项目经办人在合同评审单备注栏中注明,并注明重点评审,由相关领导重点把关评审。

(六)合同签订后的管理
1、合同签回后,由运营中心文员逐页扫描合同,合同扫描件由运营中心文员和项目经办人保管,合同原件每周一次与财务交接,并列交接清单明细,双方签字后,统一交给财务部保管。

2、合同签订后,项目经办人将合同录入系统。

3、及时跟进项目,按合同节点及时收费。

附件:
设计合同评审单
日期:
制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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