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总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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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培斌(北京市水务局)

摘要:北京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经验,在于有明确的思路、系统的规划和具体的实践举措,针对北京水源地现状及问题,介绍了北京形成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思路、原则和措施。

关健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

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是确保饮水安全和健康生活质量的首要条件,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必要前提。近几年来,因水源污染导致群众健康受到危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增长,排污总量与环境容量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事件增多,水源安全面临巨大挑战。

一、北京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及问题

北京的饮用水水源有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官厅水库、永定河、京密引水渠等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饮用水水源以地下水为主。根据供水对象分为城区供水和郊区供水,供水的重点在城区,郊区是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地,也是水源保护的重点和难点。截至2005年,用作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机井5099眼,大口井587眼,小型水库2座,截泉截流130处。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水源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区上游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大,养殖粪污大量排放,水源保护区内水源涵养能力不足,面源污染较严重。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污水和雨水排放系统还不完善,村庄排水多为地表漫流,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水冲厕所普及率不足20%,垃圾随意堆放、就地填埋。水源防护区内902个村庄3.5万m3/d污水没有处理,污水处理率低,未经处理的污水就近排人沟渠、河道、渗坑、渗井,对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造成影响。

三是农村水源区域管理缺位。在水源保护区附近存在非法开矿、建厂、建度假村、挖沙取石等现象。农村企业污染缺乏有效治理,租赁农村土地的企业,管理比较混乱,村庄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管理,部分企业急功近利,污染严重。

四是饮用水水源地立法工作滞后,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不够。仍存在向水源保护区随意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等现象,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因不想多支付运行成本而间断运行,甚至有的污水不加处理就直接排出,违法成本远低于处理成本,缺乏严格管理制度、保护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需进一步完善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水源区污染治理的生态、环境与经济补偿机制。农村地区多为单村供水,在本村打井取水,长期的卫生习惯及基础设施的缺失,对饮用水水质造成威胁。

另外部分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建设与运行管护资金不足。

六是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水源地保护的总体思路与原则

1.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小流域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统筹污染源、地表水和地下水管理,统筹区域与流域管理,统筹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统筹流域上下游,依靠科技进步,完善环境法制,强化监管制度,综合运用法

律、经济、技术、宣传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水源地保护问题。大力发展循环水务,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2.水源地保护原则

①污染治理与经济发展协调,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在全面普查饮用水水源地状况的基础上,制定水源地保护规划。坚持节约、清洁、安全发展,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②水源地优先原则。优先治理地表水源保护区、城市水源地保护区、城市、规划新城及村镇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保护水源地水质,确保供水安全。

③防治并重,建管并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运用法律、行政、技术和宣传等手段,注重源头控制,强化管理,全过程防洽污染,解决水源地保护问题。

④改革创新,加强监管。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指导作用,强化水源地监管。坚持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探索水源地监管新思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监控,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突出环境规划,抓好总量控制,加强环境评价,强化执法监督,严格环境标准,确保水源地安全。

⑤统筹污染源与水源地管理、地表水与地下水管理,统筹区域与流域管理,污水治理与再生水回用,统筹法律、制度与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分步分类实施。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规模、不同产业类型的村庄,确定不同的治理标准和治理管理模式。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和运行有效的水源地保护补偿机制,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建设与水源保护的积极性。坚持分级负责,规范管理,农民参与,政府指导与社会共同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级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政策集成,资金支持。实行专业化队伍运营和农民参与管理相结合。

三、北京市水源地保护管理实践与措施建议

近年来,北京市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显着成效。一是水源保护遵循“总体规划、突出重点,建管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二是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抓好基础工作,排除老情况,查找新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不断完善水源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和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行的长效机制。四是落实政府的监督职责,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作为责任主体。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强化群众的环保意识。

具体做法上,在水库上游山区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施水源区污水、垃圾、厕所、环境、河道五项同步治理,采取多种措施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密云水库拆除网箱养鱼和库岸违章建筑,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库区上游退耕还林还草,建设生态湿地和库滨生态过滤带,净化水体。水库上游实施“稻改旱”,进行节水改造,建设雨洪利用工程,增加人库水量。目前城区集中供水水源地已基本划定保护范围,并制定了有关保护办法。此外,市科委已立项开展“京郊农村安全饮水及污水处理技术研究与示范”,在13个郊区县组织开展饮水安全及污水处理示范工作,研发一批适合农村特点的技术,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并引人商业化模式。

有关区县也在水源保护与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通州区推广应用生物农药20余种,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0.3万h耐,举办农民技术和技能培训141期。石景山区全面启动污染源监测工作,利用GPS对10多个重点污染物排放口进行重新定位,建立健全污染源台账,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不达标单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朝阳区聘请环境整治特约社会监督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总结分析北京市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经验,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1.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

郊区饮用水水源地以地下水为主,目前还有很大一部分水源地未划定保护区,应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普查,科学合理地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现状、污染成因调查和评价,建立污染源台账,制定环境质量监测制度,明确污染优先控制区域及控制对象,进行污染风险评价、安全区划及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城市和农村水源地保护规划。

2.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流域综合治理

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水源地、涵养区以及山区丘陵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构筑“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5项同步治理。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优先考虑再生水回用于农业灌溉。

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化学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技术及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

鼓励秸秆还田和秸秆气化、青贮氨化、发电、养畜等综合利用。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废物处理,推进乡村工业结构调整,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污染治理和工业企业调整搬迁,优化产业结构。

加强垃圾管理,对垃圾及废物进行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

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厨,解决“脏、乱、差”,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

开发整理土地,实施绿化造林,修复废弃矿山生态,封山育林。

3.完善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与执法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建立水源地管理机构,可由乡镇水务站、农村水管员或聘请特约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

严把环境准人关,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快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规范取水和排水行为。制订禁止类、限制类、鼓励类产业发展名录。依据环境容量科学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计划,将总量削减指标分解落实到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最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定期考核、公布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强化排污许可证的发证与管理工作。排污企业必须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与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追究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惩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严格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坚决取缔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关闭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

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快《北京市排水管理办法》立法进程,加大对非法排污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和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污染事件预警体系和应急反应体系,定期检查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与供水水质状况,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信息公告制度。开展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设立饮水安全标志,依法查处涉及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的案件。

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在特殊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城乡供水联合调度方案。

继续实行由市发改委、规划委、财政局、水务局、爱委会、环保局等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津市水源地水质污染治理

张维‘,翟国勋’,张彩霞’,程丹丹’

(1.东北农业大学水利与建筑学院,哈尔滨150030; 2.黑龙江华睿国土资源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150001; 3.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程二部,天津300191)

摘要:加强城市水源地保护是目前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于桥水库作为天津市居民的饮用水源地,水质环境逐年恶化,污染源治理迫在眉睫。为此,从分析水质污染概况出发,得出水质参数、指标,确定污染治理重点。同时,结合中美合作项目的开展,实施“村庄综合管理规划( CVMP )"。具体实施中分为两个步骤:中期目标以村庄非点源污染治理为重点,以“沼气示范工程”为核心,开展治理工作,从而使水库周围向水库排放的水体中总磷和总氮负荷至少降低88%;远期目标以跨省、市合作为基础,加强上游污染治理,使水质达到III类标准。

关键词:环境工程学;水源地保护;理论研究;村庄综合管理规划;中期目标;远期目标引言

非点源污染作为点源污染之后的又一重要环境污染方式而成为目前水环境治理的热点。与点源污染相比,其具有位置、途径、数量不确定,随机性大,发布范围广,防治难度大等特点。农村面源污染属于非点源污染的范畴,具体指农村地区在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合理处置的污染物对水体、土壤和空气及农产品造成的污染。作为天津市城市居民饮用水源地的于桥水库,近些年来水质情况恶化,对市区安全引用水的输送构成威胁。本文以天津辖区内的流域为研究对象,提出针对库区周围农村主要非点源污染物的治理方案。

1 研究区域及其污染概况

1.1 研究区域

于桥水库,又名翠屏湖,位于天津北部蓟县燕山脚下,总流域面积2060km2。其中,424km2的区域位于天津境内,其它部分位于水库上游的河北省。水库是天津市区500万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也是水库下游地区工业用水的来源。于桥水库自1983年被纳人引滦工程后,由过去以农业灌溉、防汛抗旱功能为主转变为以城市供水为主,成为天津名副其实的“大水缸”。“引滦通水”20多年来,于桥水库累计向天津市区输送优质的滦河水180亿m3,是天津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而“引滦水”也成为天津市区生活用水的唯一水源。

1.2 库区水质污染概况

自1999年7月一2000年7月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库区的水质情况进行了监测,并结合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历史数据,对采集样品进行了水质参数、沉积物和生物指标的分析,见表1所示。

分析结果显示:水库营养丰富,在夏季炎热月份和降雨季节生物产量较高,叶绿素a浓度也较高,而透明度则较低。结合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研究成果和实地考察,可以进一步明确库区水质污染的重点是富营养化和病原菌污染。富营养化是指水体中生物生产能力提高的状态,其水体特征表现为受高浓度营养物的刺激水生植物大量繁殖,如藻类和大型植物。大量的藻类会影响观感并导致水质问题,影响水体清澈度,抑制其它植物的生长,使水体发生恶臭问题,减少水中溶解氧含量从而致使鱼类死亡。水库的病原菌污染源于人类和动物粪便,是每年在洪水期发生的漫流和地表径流带入水库的。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水库中粪大肠菌群的水平相对较低,大多数样品质量都能满足游泳标准

200MPN/l00mL粪大肠(MPN指在实验室分析结果中的最多生物量)

2.2污染源分析与对策

污染源利用径流模型估算5种土地利用形式(村庄、农业、混合林、灌木林、一裸地)的径流量,并结合采集样品及库区周围现场调查收集到的信息,确定营养物和病原菌的来源如下。

1) 村庄 :包括公路、无封闭管理的动物粪便和其他生活垃圾,以及村庄周界和村内的农田等产生的径流。

2) 农田 :在水位较低时,低地区域有放牧活动,因此动物粪便被累积在这些地点;对地下水的监测数据也显示由于当地农田过量施用化肥,已造成高浓度氮的污染。

3) 旅馆和饭店:目前这方面对水库水质的影响较小,但随着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也是潜在的污染源。

4) 内在营养负荷:现有资料显示于桥水库的内在营养负荷不是水质污染的主要因素。

2.2 治理对策

于桥水库的治理目标分为两个步骤:中期和远期。中期目标是要使水库周围向水库排放的水体中总磷和总氮负荷至少降低88%,工作重点在于桥水库周边地区。远期目标是通过与河北省和遵化市合作治理上游污染源,使湖泊和水库达到III类水质标准。湖库地表水质in类标准,如表2所示。

3.中期目标的实现途径

3.1 村落污染特征

水库周边蓟县境内有128个村庄,人口约15万,可耕种农田7000kM2。许多

村民从事动物养殖,根据1999年的统计数字饲养规模如下:猪98000牛17000头,马2500匹,鸭174000只,鹅24000只羊22000只,鸡590000只。这些

动物一般由个人在院内养殖或者在村内、周边养殖,每年产生的动物粪便量约为城市100万人口的排泄量。这些粪污通常是被堆放在坑里或者沿小院外的马路上堆成堆。这种传统的动物粪便处理方式和再利用方式是导致径流污染和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也是于桥水库人库营养物和病原菌的重要潜在来源。3.2 治理方案

采用村庄综合管理规划(CUP)实现治理目标。该方案是建立在再利用粪便和农业废物、营养管理、消减农田径流污染和控制村庄公路径流污染等基础上的。其中,核心内容是将猪、鸡等感染性排泄物进行厌氧消化处理;将残留农作物进行

生物气化;将营养管理方案与厌氧处理产物相结合,最大程度地减少径流污染。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运行中,以建立示范工程为起点,逐步总结完善,最终形成在库区周围可推广施用的模式,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

3.2.1 沼气工程

示范工程围绕建立集中式养殖厂为核心,配套建设厌氧消化系统来处理动物粪便。集中式养殖厂将生猪按年龄分区饲养,确保生物的安全性,提高存活率,从而提高产量。养殖规模和种类的集中,有利于发酵原料的收集,能够确保沼气的产量。气源可以作为厂区内的生产和生活用能,在冬季时引进沼气锅炉等相关设备,还可以满足供暖需求。根据示范单位的饲养规模和沼气产量经验值,预估池容的总产气量,从而确定沼气能源的使用范围。一般农村五口人的家庭,每天煮饭、烧水约需用气1. 5m3(每人每天生活所需的实际耗气量约为0. 2m3,最多不超过0.3m 3)[。因此,在气源充足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在全村范围内铺设输气管道,分输到户,逐步替代传统的生活用能一秸秆和煤炭,缓解目前用能紧张的形式。发酵终产物还有沼液和沼渣,液体部分含有无机氮化合物氨氮、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可以作为肥料施用;沼渣可以作为混合肥料、饲料出售,或作为土壤的改良剂。这两种经过厌氧处理的流出物所含的营养与原粪便同等,但是在消化过程中将有机氮化合物矿化后形成的氮(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更容易被植物利用吸收。

3.2.2 生物质气化

农村生活用能以秸秆和薪柴为主,两者合占生活用能的70%。可见,农村能源的终端消费以煤炭和传统的生物质能为主,优质能源所占比重较小。

这种消费方式不仅降低了能源利用效率,还加剧了空气污染。生物质气化技术在提升能源品位,减少大气污染方面麦秸秆为原料,具有明显的优势。该项技术以稻,通过高温热解产生氢气、燃气体,并伴随裂解残渣的产生。其中,甲烷等可燃气体部分作为生活用能向农户输送,与沼气能源的利用相匹配;残渣作为较好的工业原料可以再利用。

目前,蓟县北汪庄和北擂鼓台村已经成功运行了这项技术,今后的工作是在总结经验、深化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保证CVMP的顺利实施。

3.2.3 其他措施

除上述两方面的内容,CVMP还包括营养管理规划等内容。营养管理规划是关于厌氧消化系统流出物和动物粪便的管理规划,实施后既要能够满足作物的需要,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过量营养物造成的径流污染或下渗引起的地下水污染。目前,营养管理规划正在美国推行实施,可以借助中美合作项目(中国可持续城市清洁用水研究)的开展,加强这方面的技术交流。

4 结论与建议

为了保证中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沼气工程的运营实施是关键.厌氧消化系统及配套设施的完善是基础。此次中美合作项目的开展,要在遵循实地情况的前提下,借鉴学习外方先进技术,通过水源地保护工程的实施,探索出一条适合国情的农业沼气工程之路。

建立跨省、市的流域管理合作体系,为远期目标的实施提供保证。远期目标要通过与河北省和遵化市合作治理上游污染源,使水质达到III类标准。流域管理体系的优点是能够把相关部门都聚集在一起进行讨论,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能够增加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并有助于提出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框架和计划。

黑龙江城镇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模式及环境问题探讨

于晓英1刘字红2冯玉春3

(1、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56 2、内蒙古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3、五常市环境保护局,黑龙江五常150200)

摘要:黑龙江省小城镇本源地污染治理工程已经逐步开展.对其治理模式进行了介绍并提出了在治理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避免在治理污染的过程中发生二次污染。

关键词:水源地;污染治理;问题

根据国务院“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的环境政策,目前黑龙江省结合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情况,已陆续进行了多项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并进入实施。就河流型饮用水、湖泊水库型饮用水、地下水饮用水这三类水源地的污染治理模式及在实施工作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作以简述。

l水源地污染原因

根据相关资料调查结果表明,造成黑龙江省城镇水源地污染的原因主要有:(1)饮用永永源地保护区内存在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源等,这些点源与面源污染源直接排放或问接排放污染物而对水源地水质造成极大威胁。

(2)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施不完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及资金的缺乏,黑龙江省环境基础建设相对滞后,多数城镇没有污水处理厂.致使一些城市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体,污水的超标排放,对河流水库型饮用水源地水源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另外。有些城镇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但由于污水厂运行费用过大、资金不足、管理同题等,尚有部分未能正常运行.或者与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的截污及排污管网工程尚不完善,不能及时将污水进行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这也造成了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及工业废水进入水体而污染水源地水质。

(3)农药、化肥施用及养殖粪便等引起水源地面源污染。近年来,随着种植业调整、耕作方式的改变.以及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和变化,使得农药、化肥的使用强度和使用蒸嘟呈上升趋势,水源地周围农田如过量不当使用和长期使用农药、化肥,均可造成其在土壤中残留.并随雨水渗入地下或随径流进人河流、湖泊,对水源地水质造成较大危害。另外.在水源地周边区域如牧业活动较多,如对牲畜粪便管理不到位,牲畜嘲舍未经防渗处理。粪便随意堆放,大部分牲畜排泄物及养殖擂水直接渗入地下或随雨水径流进入水体。引起水源地水质污染。

(4)城市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由于过去缺乏合理规划.许多城市垃圾处理场未经合理选址.可能位于城市水源地的上游.且多数仅做简单填埋,仅有少数垃圾处置场有防渗措施。生活垃圾在没有任何防渗措施的条件下直接倾倒填埋,大气降水进入填埋场、地表水入侵以及垃圾自身分解则产生大量的垃圾渗滤液.含有包含有机物、重金属和病原微生物等三位—体的污染源.有害物质、重金属、病原物质的转化与迁移,将对下游地下水水源地水质造成巨大威胁。

(5)生态环境遭受破坏.影响烈水资源。黑龙江省内的河流型及湖泊水库型水源地主要靠森林、草原、湿地对其进行协调与保护,而城镇的密集化使森林、草

原等面积域少或遭到破坏.直接或间接她影响到水源地水量和水质,共且影响烈依靠该水源地生活的居民。

(6)水库型水源地由于水土流失及农业地表径流携带污染物进入水体,沉积于底泥。这些污染物—部分稀释自净,另—部分在一定的水流条件下又释放于水体。由于长久不进行清淤整治,造成水库底泥较厚,使其中污染物质不断增加及重金属聚积,造亩冰源水质下降。

2污染治理工程模式及环境问题

目前.黑龙江陆续进行了多项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工作,根据不同水源地的类型及污染原因.采取了具有针对性的措施。

(1)对河流型水源地沿线污染源进行流域综合整治,针对未划定保护区的水源地,严格依法划定一、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取缔保护区内污染企业,禁止—级保护区内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活动,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增排污口。

在这类治理模式中,应注意污染企业搬迁过程的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拆迁扬尘、设备搬运以及物品的撒落,尤其是危险品的搬运.可能对水源取水口的水质造成影响.易引起水源地的二次污染,因此.要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水源地保护区及取水口应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针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体的情况,黑龙江省各城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实施建设了—批污水处理厂工程。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尤其要注意污水厂选址的合理性,首先宦选择靠近河流水体的位置,以便于污水排放,且需设在防洪堤内,免受洪水威胁。其次选在水源地水体下游,以避免出现事故状态而导致对水源水质产生污染。另外要选择在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与周围居民区设置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

由于北方气候的特殊性,要注意选择适用北方气候条件的处理模式及工艺。另外,污水治理工程中的排水管阀建设会对地面土壤植被产生一定破坏.易产生水土流失.需加强施工监理,及时做好修复。

(3)对水源地周边的面源污染进行治理.清除周围面源.明确保护区范围,设定禁农禁牧区域,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加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中,应禁止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要求采用科学施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4)根据各城镇垃圾处置情况,相应地采取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垃圾场封场治理等工程。建设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是保证水源地水源免受污染的必要措施。如哈尔滨市已进行了四方台、朱顺屯水源地保护区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程家岗垃圾堆放场封场工程及水源地生态恢复工程建设,其他—些小城镇也进行了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建设的前期工作。

垃圾场建设工程一方面要注意垃圾场建设选址,如垃圾场宜选在水源地的下游、城市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与周围居民区设置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以避免工程本身增加的臭气污染及渗滤液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具俸应实际分析,并在施工中严格保证质量,目必须进行垃圾场封场后期跟踪管理,注意长期的监管及监测。

(5)进行了水源地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和防护林建设工程,控制水源跑周边坡地的农业开发,逐步退耕还林还草。在水源地保护区外—定范围建设防护林带和生

态缓冲带,减轻水土流失,充分发挥植被自我修复能力以改善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

水土流失治理和防护林建设工程应注意整体设计.根据流域的自然条件,如地形、土壤、气候等特点并结合生物种群的利用优势.因地制宜进行综合治理。

(6)对水库型水源地进行清淤疏浚,对取水头周围库底进行清除杂质和淤泥。并由上至下铺砌块石、碎石、粗砂。

该类治理工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淤泥,如不及时清运或存放位置不合理经雨水冲刷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因此要在施工中特别注意。

3结论与建议

(I)从改善水源地水源污染状况出发,黑龙江省在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中应严格执行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全部实施并正常运行的目日提下,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质量才可得到有效保证。

(2)建议。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强对农村应用水源地污染防治监管。建立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顶案及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甩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的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控制。

江苏省水源地保护条例2008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46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1月1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 年3月22日起施行。 2008年1月19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为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本省行政区域内集中取用地表水的饮用水源地保护,适用本决定。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部门联动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投入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定期检查饮用水源地保护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饮用水安全保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饮用水源地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水质保护目标和水域纳污能力,严格实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当饮用水源地水质出现可能低于Ⅲ类标准的情况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相关排污单位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直至责令其暂停排污,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相邻行政区界断面出境水质超过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水质保护目标的,上游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下游地区县级人民政府通报;上游地区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排污单位立即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或者暂停排污。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督促检查。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 建设与投资指南

附件3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 建设与投资指南 Guideline on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Investment for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环境保护部发布 —20—

前言 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指导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可作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参考依据。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提出,由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指南2013年11月11日由环境保护部批准、发布。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21—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与投资。 1.2 术语与定义 1.2.1植物篱:是指在坡地上相隔一定距离密集种植多年生草本、乔木或灌木植物,形成无间断性或接近连续的植物带;具有分散地表径流、保土蓄水、改善土壤物理性质、增加土壤肥力等功能,能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具有构建容易、建造成本低、使用方便简单、经济效益高等特点,一般不需要专业知识与技术即可运用。 1.2.2生态沟渠:生态沟渠由农田排水沟渠及其内部种植的植物组成,是一种湿地生态系统和水生廊道系统,通过沟渠拦截径流和泥沙,植物滞留和吸收氮、磷等,实现生态拦截氮、磷等的功能,具有占地面积小、运行和建设费用低、水质净化效率高等特点。 1.2.3植被缓冲带:是位于水生和陆地之间的过渡地带,一般被描述为长的、线状的邻近溪流,河流、湖泊、水库等各种水体的植被带,通称为岸线植被缓冲带或岸线缓冲带,分为原生植被缓冲带和人工植被缓冲带,人工植被缓冲带又分为森林缓冲带、林农复合缓冲带和农田缓冲带;具有保水固土,过滤径流,防浪护堤,改善水文状况,提供生物栖息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等功能。 1.2.4前置库:是利用水库的蓄水功能,将因表层土地中的污染物淋溶而产生的径流污水截留在水库中,延长水力停留时间,经物理、生物作用强化净化后,排入所要保护水体,其功能主要包括蓄浑放清、净化水质等,具有投资小、见效快、效果好等特点,是控制面污染源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制定本指南主要参考了以下文件,包括: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 (2)《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65号) (3)《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48号) (4)《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指南(试行)》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 (6)《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环办[2012]50号) (8)《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 (9)《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 (1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1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GB/T 15566.1-2007) 1.4 技术模式选取 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分为河流、湖库水源保护工程技术、小型塘坝水源保护工程技术和地下水源保护工程技术三种类型。河流、湖库水源保护工程技术包括取水设施、取水口隔离和饮 —2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省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X〕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加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环境风险隐患较大、违法问题多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定期调度、预警通报、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措施,认真梳理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X源地

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规范化建设、违法环境问题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要及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并在政府门户网及媒体进行公开(问题清单见附件1)。 (二)实施清理整治。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于X年7月底前,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按照整改方案,积极稳妥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市(州)政府每月20日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逐一核查销号。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备案。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和销号,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各市(州)政府负责总结本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X年1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X年10月底前,上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负责起草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按期上报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 三、主要任务

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水源地如何界定和分类 概念:饮用水水源地一般是指提供城乡居民生活及公共服 务用水(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餐饮业、旅游业等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等。广义的水源地还包括河流源头地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指为保证饮用水质量对水源区采取的法律与技术措施。 分类:根据供水的水体类型,可分为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以供水人口数为分界线,分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 我国实行怎样的保护制度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规定,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 等级划分:根据水源地环境特征和水源地的重要性,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地下水水源地的地表分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为地下水水源的补给、径流区。 水质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

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应保证一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保证二级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规定的标准。 警示要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特殊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规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包括向城市自来水厂直接提供水源的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以及海水淡化厂取海水的海域。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上下游兼顾、共同协调,制定出入境的水质和水量要求,其保护区的划分应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协调。 政策措施: 有哪些保护规定 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 除了《水污染防治法》第56~63条对饮用水水源保护进行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措施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措施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1我国饮用水水源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自人类进入工业时代以来,轻、重工业发展迅速,由于“重规划,轻保护”,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众多工业废弃物、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丢弃,以及生活垃圾泛滥,农业污染严重等众多因素都加剧了我国许多地区的优质水源地的严重破坏。同时,饮用水检测严重不达标,水源地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十分严峻,民众的健康得不到保障,从侧面反映了一些地区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相关单位在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在监督、治理上的职责缺失。诚然,监管部门在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是仅依靠监管部门也是远远不够的,工业企业的环保意识也应该加强。由于很多工业企业家教育程度低,缺乏环保意识,只看重眼前的利益,忽视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我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所以,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加强,需要管理部门与企业家双管齐下,共同改进,才能保证人们拥有无污染,无公害的干净的饮用水。

1.1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据悉,由于目前饮用水水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管理机制也处于萌芽阶段,所以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部门主管真正意义上严格遵循我国现阶段制定的有关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制度去管理相关工业企业,限制污染物排放到水源地的先例少之又少。而且,部分相关单位没有树立饮用水水资源地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因而对部分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也没有制定出相关的惩罚机制,更不用说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解决措施,从而使工业污染处于无人监管的放任阶段。我国是一个法治型社会,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约束力不够,会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破坏一发不可收拾,造成更加不可收拾的后果。如果只是为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重视饮用水水资源地环境保护,人们必然自食其果。因此,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刻不容缓。 1.2水源地环境监测系统尚未建立 对于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前水源地环境检测以及环保知识的普及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地区的人不仅缺乏环保理念,更加缺少资金投入,设备投入来建立起正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系统以及招引进相关专业知识人才,来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检测

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1章总论 (2) 第2章概述 (6) 第3章工程设计 (11) 第4章专篇设计 (16) 第5章工程管理实施及建设进度 (19) 第6章投资估算和社会效益分析 (21) 第7章结论和建议 (26)

第1章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 科右前旗索伦镇水源地保护工程 1.1.2建设单位 索伦镇政府 1.1.3编制依据 A、科右前旗索伦镇总体规划图(科右前旗规划局、索伦镇人民政府); B、《松花江水流域污染防治规划》2006年; C国务院颁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年12月31日) D、《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国家环保局、卫生局、建设局、水利部、地矿部); E、《科右前旗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F、《科右前旗索伦镇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G、索伦镇给水水源位置地形图(1∶5000); H、索伦镇镇区地形图(1∶5000)。 1.1.4工程背景 按照环境保护优先基础设施现行的原则,在科右前旗发改委的协调下,自治区发改委对索伦镇供水项目初步设计给予批复,工程总设计规模3000?/d。经过几年的建设,该供水工程已实现向索伦镇生产和生活供水。但是随着城镇的快速发展,供水水源地周边人口聚集,水源地环境受到破坏,水源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 近几年,全国范围内由于水源污染造成的事故频繁发生,给人民的日常生活带来恐慌。各省市自治区及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国务院已经批准《松花江水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这对于科右前旗水源地的保护尤为重要。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松花江水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索伦镇政府委托科右前旗环保局和水利局对索伦镇供水水源地饮水安全和污染防治项目进行认真调查和研究,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分。 水源地治理后,水质要全面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50-85),切实保护人民的生活需求和身体健康,也为索伦镇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发展以及经济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设

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郑州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分析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与核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措施,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郑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在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通过制定《规划》,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市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为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奠定基础;同时,完善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制定防止水

项目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图文.

第四章项目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4.1饮用水源地分布情况 项目区内村民饮用水主要为井水和自来水,基本上每户1个水井,大部分村民通过泵提升至屋顶水箱,或加压进加压水箱,实现压力供水,少数村民通过手摇提升井水。 据此,项目区内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对象为xxxx ,其中xx 也为xx 县城饮用水源,示范区位于县城上游。分散饮用水源地保护对象项目区域内地下水。 4.2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 (1 完善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 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水源地保护和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水源地管理机构,可由乡镇水务站、农村水管员开展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与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一级、二级水源地保护区禁止新批畜禽养殖申请,对已存在的畜禽养殖达不到零排放的限期停产。已有的规模化养殖场必须采取零排污工程技术,对于养殖散户位于连片整治排污收集受益范围内的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对于受益范围外的散户考虑采用生态补偿的措施,禁止畜禽养殖废物的排放进入饮用水源中。 建立健全引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和应急机制,在特殊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或城乡供水联合调度方案。 地表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源保护区内不应从事捕捞、网箱养鱼、放鸭、停靠船只、洗涤和游泳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的告示牌。

②水源保护区内不应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应堆放废渣、垃圾,不应设立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及堆栈。不得从事放牧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③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结合村庄排水设施整治予以取缔。 ④输水渠道和用作预沉池(或调蓄池的天然池塘,防护措施与上述要求相同。 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水源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应开凿其他生产用水井。保护区内不能使用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性农药,不应修建渗水性厕所、污废水渗水坑、堆放废渣、垃圾,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活动。 ②雨季应及时对周围半径50米范围内修建隔离带,防止浅层地表污水渗透进入水井。 ③渗渠、大口井等受地表水影响的地下水源,防护措施应遵照地表水水源保护要求执行。 (2 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开展流域综合整治 以小流域为单元,强化水源地、涵养区以及山区丘陵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与建设,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实现污水、垃圾、厕所、河道、环境5项同步治理。 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优先考虑再生水回用于农业灌溉。教育和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农药,鼓励农民采用物理方法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废物处理,推进乡村工业结构调整,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加快污染治理和工业企业调整搬迁,优化产业结构。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004 64页简介:1.1项目名称 1.2项目主管单位 1.3项目负责人 1.4项目承办单位 1.5项目法人 1.6项目建设地点 1.7项目建设时间 1.8项目类型 2.1编制依据 2.2编制原则 2.3编制范围 3.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2主要环境问题 4.1项目实施背景 4.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 项目建设内容 5.1水源保护地划分及保护地范围 5.2水源地保护措施 5.3项目建设内容 6.1工程设计年限 6.2工程设计内容 6.3水源保护地划分 6.4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6.5截污清淤工程 6.6隔离工程 6.7监测管理 6.8工程数量表 7.1劳动安全生产内容 7.2卫生要求 7.3劳动安全 7.4劳动保护 7.5安全卫生 8.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水源保护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8.3环境保护措施 8.4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8.5环境保护投资 9.1实施组织机构与分工 9.2计划主要履行单位 9.3设计、施工及安装 9.4项目实施计划表 11.1组织管理 11.2财务管理

11.3工程管理 11.4技术管理 12.1经济效益分析 12.2社会效益分析 12.3环境效益分析 1.1法律法规 (1)一级保护地 (2)二级保护地 5.2水源保护措施 1)一类区Ⅱ时段,即烟尘排放浓度为80mg/m3、SO2排放浓度为900mg/m3。 一、面源污染源拆除工程 1、拆除居民房屋 2、仓房 3、简易厕所 4、畜禽舍 32 5、柴草垛 3 6、拆除排污管线及排污口 二、截污工程 1、生活污水截污工程 2、生活垃圾清运工程 3、畜禽养殖厂残留粪便清除工程 3 4、青一干清淤工程 6.3.1划分的基本原则 6.3.2水源保护水质要求 93)中的Ⅲ类标准《标准》GB5749-2006)。兴东群大马河组(Pt1d):主要分布在萝北县的嘟噜河、鸭蛋河流域,岩性中下部以变粒岩为主夹大理岩和少量片岩,上部由变粒岩和混合岩组成,总厚度大于3470。 (2)含水岩组富水性 7.17.38,为弱碱性水。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4)地下水位动态 13.5米左右,观测工作始于2009年1月5日,截止于2009年12月15日。根据观测资料,对地下水位动态分析如下: 1)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动态 2.8米;11~12月份,地下水接受的补给量逐渐减少,小于排泄量,造成水位持续下降 图2 松散岩类孔隙水水位态曲线图 (5)水化学特征 4.524 5.42毫克/升,Na+含量5.52 6.49毫克/升,Ca+含量为30.13100.5毫克/升,水化学类型为HCO3--Ca型,PH值为 7.107.38,总硬度为27毫克/升,为弱碱性 724.60毫克/升,其中二价铁离子含量较高,在0.684.46毫克/升,是影响水质的主要因素,高铁含量对农作物尤其是水稻影响最大。 6.3.4水源保护地划分方法

农村垃圾处理及水源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农村垃圾处理及水源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1双安乡集镇垃圾处理.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央支农惠农政策,做好 xx年农村环境保护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有效作用,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及生态环境为核心,努力促进集镇和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的历史性转变,以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快“三大体系”建设,强化集镇和农村污染防治,推进集镇和农村环境保护,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营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 基本情况双安乡基本情况,双安乡位于陕西省东北部,汉江上游,全乡总面积71.1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双河口村。全乡总户数3450户,14372 人。农民人均纯收入2708元,集镇辐射人口数为4523人,近年来随着集镇骨架拉大,集镇建设及规划有了长2远发展。但由于集镇规划滞后。功能不完善,垃圾处理及集镇饮水安全问题突出。主要是水源地无保护措施,土地表面

疏松,降雨导致污染物流入水源,致使水源地水质污染;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农村基本没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许多粪便不经处理便直接排入江河,严重污染了生活环境;由于无固定垃圾存放点,居民和村民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 三.工作目标 1.保护好饮用水源是保证供水工程水质.向人民群众供应干净水的前提。我们将把全乡人饮用水达到标准,让全乡人都能喝上放心.干净的水,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防止乱打井.乱开矿造成饮用水有害物质超标。饮用水水源地附近要严格禁止发展高污染工业,生活污水排放处理设施要与供水系统同步建设。 2.加强集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整治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有一个洁净卫生的生存环境。 3.加大对集镇居民和农村村民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人自觉的遵守保护环境,加强农村绿化,美化农村环境,让村民有个健康.良好的生活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家园。 三. 基本原则 (一)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预决算制度。3 (二)坚持因地制宜.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三)规范程序,严格管理。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扩大初步设计报告 广西南宁星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

编制单位:广西南宁星泽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设计证号:水利行业丙级A245004385 项目负责人: 核定:周绘新 审查:耿伟 校核:唐琼翠 设计(编写):

目录 1 基本情况 (1) 1.1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和所在水功能区 (1) 1.2水源地概况及保护区划定 (2) 1.3项目区土壤、植被、地质、气象概况 (2) 1.4河流及水文 (3) 1.5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 (4) 1.6水源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4) 2 工程建设目标、总体布局及规模 (5) 2.1工程建设目标 (5) 2.2总体布局及规模 (5) 3 工程设计 (6) 3.1设计原则 (6) 3.2设计标准 (6) 3.3输水构筑物设计 (7) 4 施工组织设计及分年度投资计划 (8) 4.1施工管理机构 (8) 4.2施工组织安排 (8) 4.3技术保障及质量保障措施 (10) 4.4分年度投资计划 (11) 5 投资概算 (12) 5.1编制依据 (12) 5.2编制方法 (12) 5.3基础单价及费率标准 (13) 5.4投资概算 (15) 5.5资金筹措方案 (17) 6 效益分析及评价 (18) 6.1经济效益分析 (18) 6.2社会效益分析 (18) 6.3综合评价 (18) 7 工程管理 (20) 7.1工程建设管理 (20)

7.2工程运行管理 (20) 附图: 1、项目区地理位置图(东平-初设-水工-01); 2、排水沟、挡土墙、进厂道路断面图(东平-初设-水工-02); 3、警示牌设计图(东平-初设-水工-03); 附表:天等县东平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预算表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

附件: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 (试行) 二○一○年九月 — i —

目次 1 总则 (1) 1.1 适用范围 (1)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1.3 术语和定义 (1) 2 水源地选址和建设 (3) 2.1 水源地的基本类型和特点 (3) 2.3 水源地的建设 (5) 2.4 水源地的环境要求 (6) 3 水源地污染防治 (6) 3.1 生活污水防治 (6) 3.2 固体废物防

治 (8) 3.3 农药污染防治 (9) 3.4 化肥污染防治 (10) 3.5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11) 3.6 工业污染防治 (12) 3.7 其他污染防治 (12) 4 藻类水华控制和地下水污染修复 (13) 4.1 藻类水华控制 (13) 4.2 地下水污染修复 (14) 5 水源地环境管理 (17) 5.1 完善环境管理机制 (17) 5.2 开展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源排

查 (17) 5.3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18) 5.4 保障水质安全 (20) 5.5 加强公众参与 (20) 附录 A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防治技术表 (22) 附录 B 本指南用词说明 (26) — ii —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选址、建设、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等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现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4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 建立和完善生态与农村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有条件的行政村配备环保员,将秸秆焚烧、畜禽养殖等环境问题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湖泊湿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特定功能区的环境执法监管。 专栏3: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重点项目 推进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鼓励适度集中、规模化发展。积极推广生态养殖、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减排,配套建设完善的固体废物和污水集中或分散式处理设施,推行清洁养殖。规模化畜禽以上,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养殖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率达到50% 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防治化肥和土壤有机质流失。 (一)强化工程减排措施。 五、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统筹兼顾,优化发展。统筹川区和山区、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坚持清洁发展、绿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一)实施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增加。黄河支流清水河、茹河个别监测断面为劣?类水质,除四二干沟外,纳入监测范围的其他6大主要排水沟入黄断面水质仍为劣?类,由于环境容量小,改善难度很大。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仍不稳定,固原市、中卫市的可吸入颗粒物及石嘴山市的二氧化硫等污染因子仍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固体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率较低。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薄弱,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引发的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实施环境保护“13568”战略:“1”是指围绕一个目标,即:推进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3”是指明确三个重点,即: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5”是指突出五项任务,即: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提升能力、完善机 制;“6”是统筹六大区域,即:沿黄经济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农产品主产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中南部山区中心城市和大县城分布区、自然保护区和重要湿地保护区;“8”是指实施八项重点工程,即: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程、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及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严格控制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排放。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突出抓结构调整与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全部取消脱硫设施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稳定达到90%以上;自备电厂、钢铁烧结机、球团设备及石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面实施烟气脱硫改造;加强集中供热,对20蒸吨以上锅炉安装脱硫设施,加快工业锅炉结构升级。 环境保护科技项目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高盐度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煤化工废水无害化生物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环境容量测算方法及总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宁夏重点工业行业风险源安全生产与环境风险综合防控体系研究;宁夏典型地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及关键支撑技术研究;固体废物物质流特征与污染控制技术研究。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示范工程,农村清洁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重点在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个示范区整治连片村庄1600个,使2/3以上的农民受益。

乔官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实施方案 (采购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地点: 二、整治范围及问题 1. 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主要集中在()村庄区域,对集中产生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决。 2. 水毁问题 (1)()村庄区域还处于开放状态,按照规定划定保护区域后,简单设立了各保护区标志标牌。龙丹河流域拦河坝缺少,导致出水散排,进入周边流域,水流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河流治理麻烦。 (2)河道得不到有效及时的治理,河道周边脏乱差,直接影响了龙丹河流域水质问题。 (3)居民生活垃圾配套处理设施的不完善,造成进入垃圾池的垃圾收运转运不及时;村民习惯于将少量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其余大部分生活垃圾任意倾倒在房前屋后、路边、山坳河沟处,农田,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河流,造成水质恶化。

三、预期整治目标与技术路线 1. 整治目标 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巩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全面推进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完成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高我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 2. 整治技术措施 规划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基础情况调查为基础,评价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情况;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同时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污染环境等问题各方面的研究,为各级规划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整治内容及措施 1.整治内容 溎河路修复、姜家坊子村至老庄村路修复、姜家坊子至山秦村沿河公路修复、曹西楼村小桥修复、三官庙村至老庄村涵洞修复、溎河路涵洞修复、南水北调干渠修复12米、孤山水库溢洪道下游受损1处10米、刘双泉水库2处35米。 2.整治措施 (1)建设拦河坝,及时有效对水源地进行保护; (2)对脏乱河道进行治理,清理河道垃圾等影响水质的杂物,从根本上解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冀环控【2008】9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连续出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批准的《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10年)》提出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各市要在对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有关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不同位置设置相应种类和内容的饮用水保护区标志。并于 200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健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状况的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我省列入国家环保重点的城市,要按照环保部要求每年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分析评估结果报环保部同意后向全社会公布;其他设区市环保部门每年要向当地政府报告辖区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结果,经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三、认真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废水污染源清理工作。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各市根据《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规定,对本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现有污染源进行彻底调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对一级保护区内现有的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工业、养殖、旅游等项目,提请当地政府责令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1)

第一节设计原则 本项目方案设计的原则为: 1、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满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的规定要求。 2、提高全民意识、警示及保护地下水,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 3、根据实际需求设计警示牌上的图形和文字。 4、根据现场情况设计绿化形式及植株选择。 第二节设计范围 本项目的内容包括: (1)设计内容包括:界标、警示牌图形文字;隔离栅布设;绿化。 (2)界标、警示牌的制作安装;隔离栅的采购、安装;绿化所需种植地整理、种植、浇水等。 第三节设计依据 本项目方案设计采用的主要规范及标准有: 1.《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433-2008) 3.《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4.《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433-2008) 5.《饮用水水源保护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07) 6.《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政策》 (HJ588-2010) 第四节项目概况 在饮用水水源区域做好防护措施,设立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采用隔离栅来进行物理防护,对水源地周边进行合理绿化,建立植被绿化,利用植物的吸附和分解作用,拦截农业污染物进入水源,构建植被绿化防护工程。

①隔离栅建设 隔离栅的建设坚持以下原则:根据地形及实际情况,避开较大面积耕地、居住区, 有利于彻底保护水源地的生态及安全,所用材质为PVC浸塑护栏。 ②警示牌设置 在水源地区域显着位置设置警示牌,警示牌注明保护区范围及注意事项。 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 界标正面的上方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中下方书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称,下方为监督管理电话等监督管理方面的信息,监督管理电话一般为当地村居主要负责 人联系电话。 ④植被绿化防护工程 对水源地周围进行植被绿化,改善土壤环境,提高植被蓄水能力,有效防止其他 生物对水源地进行污染和破坏。 辖区内14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内 容清单参照下表: 序号工程项目单位数量备注 1 警示牌个25 2 界标个14 3 隔离栅M 315 4 植被绿化M2800 采购项目分布如下: 序号名称工程项目单位数量 警示牌个 2 1 村 界标个 1 警示牌个 3 2 村 界标个 1 警示牌个 2 3 村 界标个 1 4 村警示牌个 3

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系统保障评估指南设计(试行)

附件2 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 评估指南 (试行) 水利部水资源司 2015年4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2) 4.1评估内容 (2) 4.2评估程序 (2) 5评估指标体系 (4) 6评估指标分值及评估方法 (6) 6.1水量保障 (6) 6.2水质保障 (7) 6.3监控保障 (10) 6.4管理保障 (11) 7评估结果分级 (12)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的内容、工作程序、指标体系、赋分标准和评估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障年度评估,其他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 《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饮用水水源地: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用水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主要包括河道型、湖库型和地下水型。 (2)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为使水源地能持续满足一定供水保障率的水量和满足一定水质要求而采取的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量水质监控及相关管理的保障措施的统称。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地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面积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还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1.1 前言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1.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 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 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它主要分布于松散的沉积层中,也存在于半胶结的碎屑沉积岩中。 1.4.4 裂隙水 裂隙水存在于岩层裂隙中的地下水。根据岩层含水裂隙的产状,裂隙水一般可分为风化带裂隙水、层状裂隙水及脉状裂隙水三种类型。 1.4.5 岩溶水 岩溶水原称“喀斯特水”,是存在于可溶性岩层的溶蚀空隙(如溶洞、溶隙、溶孔等)中的地下水。 1.4.6 潜水 指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潜水的自由水面称潜水面,潜水面相对于基准的高程称潜水位,地面至潜水面间的距离为潜水埋藏深度。 1.4.7 承压水 承压水,是指充满于上下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具有承压性质的地下水。 1.4.8 浅层水 浅层水指与当地降水、地表水体有直接补排关系的地下水。 1.5 基本要求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包括向城市自来水厂直接提供水源的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的取水水域和密切相关的陆域,以及海水淡化厂取海水的海域。 跨地区的河流、湖泊、水库、输水渠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上下游兼顾、共同协调,制定出入境的水质和水量要求,其保护区的划分应与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相协调。按照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其上游地区必须保证达到出境水质要求,并应保证下游有合理水量。其上游地区排污不得影响下游(或相邻)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对水质标准的要求。 根据水源地环境特征和水源地的重要性,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是指地下水水源地的地表分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也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准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为地下水水源的补给、径流区(承压含水层单指补给区)。 关于水质标准的要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基本项目限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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