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众责任险管理办法参考借鉴范本
公众责任险保险理赔管理办法

公众责任险保险理赔管理办法1.目的明确**********公众责任险保险理赔程序及相关部门、人员职责。
2.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内(号红线范围内)因**********工作疏忽造成第三方(观众)人身和财物受损而进行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
3.职责3.1游客服务中心是本办法的主要执行人,并负责与**********办公室就理赔事宜的联络和洽商。
3.2**********及物业管理中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负责协助按本程序操作。
4.工作程序4.1观众受伤保险理赔程序4.2遇观众受伤,现场工作人员须即时通知游客服务中心,由其安排医生到达现场,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将伤者送至医务室进行诊疗(具体按《观众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紧急预案》处理)。
4.3服务部经理或游客服务中心主管(当日当班负责人也可)须及时与治安值班室及**********办公室取得联系,报告事发经过。
4.4治安值班室须安排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及时疏散围观者。
4.5医务人员须对伤员进行可行性检查,若暂时未确定症状的,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并通知游客服务中心准备送医人员、现金等相关事项,以备用。
4.6医务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应在《诊疗记录》及《服务部意外事件记录表》内作好事发经过记录,如:事发地点、现场情形、当事人性别、年龄、病症/伤情等。
4.7**********办公室负责人负责通知保险公司相关人员。
4.8保险公司人员查勘现场之前,治安值班室与相关部门须保留事故现场或现场证据及有关实物证据。
4.9事故现场证据保留期限以保险公司规定和承认的期限为准。
4.10由服务部经理或游客服务中心领班拟订事发经过的书面报告并含附件(附件包括病历卡复印件、诊疗发票原件等)交**********经营公司行政部。
4.11**********办公室负责与当事人商议索赔费用。
4.12经保险公司认可该赔偿费用并与当事人签署一次性赔偿协议后,进入理赔程序。
4.2致残、死亡保险理赔程序4.2.1若经医院抢救无效致使当事人残疾或死亡(经医院出具相关验伤及死亡证明)的,须由服务部经理在一周或保险公司同意的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案例

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案例2004年2⽉23⽇19:20分左右,某⼩区业主开车驶⼊停车场⼊⼝时,车场值班员⾛出岗亭拔起地桩打开道闸,正在办理车辆放⾏⼿续时,⼀业主⼩孩(3岁)在保姆的带领下从岗亭经过,保姆未能妥善照顾⼩孩,⼩孩突然跑进岗亭按动了道闸的控制按钮,道闸突然放下,将正在驶⼊⼩车前挡风玻璃砸伤。
事后处理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减少⼩孩家长(⼩区业主)的损失,隐瞒事实向保险公司理赔(注:该物业⼩区办理了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
分析:1、物业管理作为⼀个⾼风险⾏业,各项业务涉及⾯多、⼈⼴,直接涉及⼈⾝和财产安全,同时繁杂、多样,受环境影响⼤,处于随时随地的动态之中,可控性低,涉及的对象(⼈和不动产)都是⾦额巨⼤的标的物,但同时物业管理⼜是⼀个微利⾏业,物业公司多保本甚⾄亏损经营,合理的风险转移是必不可少的,物业管理公共责任险也就应运⽽⽣。
2、在现实⼯作中,个别物业公司在购买物业管理公共责任险后,出现思想⿇痹,认为公司⾯临的的经济赔偿风险找到了转移通道,物业公司从此可以⾼枕⽆忧,从⽽在⽇常管理⼯作中出现松懈。
其实,购买保险,转嫁的仅仅是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并不会承担管理品质下降、客户满意度下降的后果,物业公司仍然必须承担⾃⼰的管理责任,承担客户抱怨甚⾄流失的后果,长此以往,物业公司也只能被市场抛弃。
更有甚者出现在现实操作中为了取悦客户,不坚持原则、对保险公司隐瞒事实真相的违规操作,物业公司此种⾏为属于违约⾏为(物业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不但有可能⾯临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公司荣誉受到伤害的风险,若达到⼀定数额,符合⼀定条件,公司及法⼈代表要承担相应罚⾦甚⾄刑事责任。
3、从维系客户关系⾓度来看,良好的客户关系是建⽴在专业、优质的服务基础之上的,本案中的做法其实并不利于物业公司与业主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反⽽可能会给⽇后处理类似问题带来困难。
同时,为维护业主不当利益,却损害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也与公司⼀直强调的诚信、尊重顾客、尊重合作伙伴的原则不符。
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

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一、引言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是一种用于保障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所有人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因疏忽、过失或者不当行为给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保险。
本旨在提供一份详细的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的模板范本,供参考使用。
二、保险范围1. 物业管理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物业内的建造、设施、装修等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b. 对物业内部人员或者第三方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c. 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所有人对第三方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
2. 保险责任限制:a. 保险责任限制的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议确定,一般根据物业的规模、风险程度和赔偿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b. 保险责任限制的范围取决于投保人的要求和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
三、保险费用与理赔方式1. 保险费用计算方式:保险费用计算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所有人的风险状况、历史理赔记录以及保险责任限制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2. 理赔方式:a. 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b. 保险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理赔申请进行赔付;c. 投保人必须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提供与理赔相关的协助和协议。
四、责任免除与注意事项1. 责任免除:a.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违法行为、虚报等行为不承担保险责任;b.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保险标的未经许可转让、变更、拆除等情况不承担保险责任;c. 投保人应按时缴纳保险费用,如未缴纳保险费用,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 注意事项:a. 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所有人在进行相关活动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的风险;b. 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要求和程序履行保险责任,确保理赔的有效性。
五、投保流程与期限1. 投保流程:a.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议确定保险责任范围、金额和费用;b. 提供投保所需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c. 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物业公共责任险方案

物业公共责任险方案关于济宁市物业管理行业进行物业管理责任险统保的建议前言物业服务企业选择合理的保险以规避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在当下已不再是个热门话题。
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保险公司争取承保条件时出现以下几个问题:(1)各保险公司承保能力、费率条件、服务水平差异大,物业公司无从比较选择。
(2)个体分散投保、规模小,争取的保险方案不完善、保费支出成本高。
(3)业务分散、总体规模小,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
(4)保险公司理赔服务滞后,双方专业性不对称,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时效和理赔质量。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始终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从投保人的利益角度为出发点,利用经纪人渠道的规模优势,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包括风险排查、保险方案个性化制定、与保险公司的谈判、索赔技术支持、风险管理培训等多方面的保险经纪服务。
2005年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率先在济南市开展物业管理责任险的开拓工作,逐步完成了对保险方案的设计、采购和服务工作,并在济南各小区和写字楼的物业管理企业中进行了推广,并在2011年成为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保险经纪人,协助运作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保项目,积累了大量的项目经验,形成了自身在物业管理责任险项目上的领先优势,并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with the contract, pay the loan, and agencies at all levels and should be brought to the Bank the right to institutions (risk management Department) approval are held accountable for breach of contract. Business marketing, credit risk management bodies (departments) andtheir staff should collect personal customer information through various channels, such as work, family of the borrower, and other major events, inward (MS) delay为了为济宁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行业化专属、个性化定制、专业化指导的风险转嫁,现提出对济宁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责任险统保的建议,并提出为济宁市物业管理行业物业管理责任险统保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申请,望批准。
公众责任险基本方案

责任险常用参考方案一、公众责任险基本方案某物业小区投保公众责任险方案:赔偿限额:每人每次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限额5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
每次事故免赔500元或损失的5%,以高者为准。
费率0.3%,保费3000元。
可在主险附加火灾爆炸责任、车辆装卸责任、社团运动会所等附加条款,不用另外收费。
二、停车场责任险方案某大厦管理处投保停车场责任险,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方式一:管理处投保公众责任险附加停车场责任险,方案如下:附加停车场责任险费率如下(累计限额不超过100万元,超出另计保费):每个车位限额分别为10万/20万/30万,收费标准:1)社会停车场(如专营车场): 60元/ 90元/ 101元2)公共停车场(如商场车场): 55元/ 77元/ 87元3)专用停车场(如居民小区): 50元/ 64元/ 72元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每个车位限额20万元,有100个车位,因为这个例子中停车场属于公共停车场,所以保费=77*100=77000元。
全车盗抢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率为20%;非全车盗抢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或核定损失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或车辆使用人的故意行为;2)地震、雷电、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3)被保险人或其雇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管理的财产损失;4)车内装载、携带的物品的损失;5)车上零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6)无合法牌照的车辆的损失;7)车辆本身的缺陷或进场前已发生的损失;8)未交停车费或无停车凭证的车辆损失;9)因保险责任事故造成的任何性质的间接损失;方式二:单独投保停车场责任险。
限额及免赔条件不变。
这种方式更适用于社会停车场。
三、提供外包餐饮服务的企业投保公众责任险的参考方案1、投保人、被保险人:**膳食服务公司2、投保险种:公众责任险下扩展食品饮料责任条款3、投保期限:一年4、赔偿限额:每人每次限额5万元,每次事故限额5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
物业管理与公众责任险

物业管理与公众责任险〈案例1〉:2004年8月某日傍晚7点,某花园小区业主施某,与亲戚、同学三人,凭着小区管理处发放的游泳卡,兴冲冲来到该住宅区免费向业主提供的游泳池游泳。
此时,游泳池内已有30余名泳客。
一小时后,游泳池的纠察发现深水区水底下有一人"潜泳"了半分钟仍未露出水面,便急呼游泳池中的其他泳客将该人拉出水面,此人正是施某,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在场泳客对其采取人工呼吸急救措施无效,然后送入附近医院抢救亦于事无补。
施某被认定溺水死亡。
死者父母悲痛之余,把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被告开设花园游泳池,作为配套设施为业主提供健身服务,理当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由于被告开设的游泳池缺乏必要的医疗救护和医护人员,场边救生员配备不足,巡视又不力,以致发生泳客溺水后未被及时发现导致死亡,被告应承担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补偿金28万元,并支付丧葬费、停尸费、交通费、误工费等2.9万元。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逐渐成熟和不断发展,业主认识的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
物管企业在经营管理物业过程中经常遇到车辆丢失、危墙坍塌、水管迸裂、线路短路等意外责任事故,有的还付出了比较惨重的代价。
面临行业不断增加的各种风险,再优秀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很难避免因工作中的疏忽和过失对物业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造成的损害,如何降低或转移风险成为物业管理企业研究的又一课题。
因此业内人士纷纷将目光投向保险业,就目前的险种来看,公众责任保险对规避物业管理企业法律风险是行之有效的。
一、物业管理企业涉及风险分析物业管理企业在从业过程中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行为,对使用者或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侵权后果。
实践中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比较广泛,因而物业管理法律责任也具有广泛性,物业管理公司与物业使用者的法律纠纷主要集中在侵权责任方面。
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多样性的服务,项目繁多,服务对象广泛。
公众物业项目安全、消防管理方案(标书内容)参考借鉴范本

公众物业项目安全、消防管理方案(标书内容)参考借鉴范本年月日公众物业项目安全、消防管理方案安全、消防管理是本公众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的生命线。
针对本公众物业项目的地理环境、功能布局、物业特点,实行“公共区域统一调配,人防、技防紧密结合”的安全管理思路,设置层级安全屏障,对每一处安全关键点设定相对应的管理防范措施,以周密、细致的工作安排确保本公众物业项目的公共安全秩序。
以巡逻岗、大堂岗、中控室为安全管理基本单元,利用人机系统的密切协同,抵卸入侵,保障外围安全,及时发现目标,通过当值领班的统一调度,指挥外围巡逻岗安全员进行拦截,各大堂固定岗出入口严把各关口,包括由外入内和由内向外的翻越。
各出入口是本公众物业项目的正常通道,各出入道口具有不同的出入功能,既要保障正常出入,又要有效阻止擅自闯入、误入和蒙混过关的不法之徒。
在本项目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配备客户服务人员,负责接待来访和出入证发放,按出入证和物品出入等有关制度核发、收回出入证。
由大堂的保安(内保)人员和负责检查、验证、放行,从形象、礼节到技巧,严格控制出入口。
本公众物业项目其功能所定,使用功能的多样性,安全隐患点多。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宣传,特别是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在各楼层及室内显要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提醒使用人注意安全。
各授权岗位逐层对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每月组织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大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前进行综合大检查。
本公众物业项目在上下班高峰各主要出入口预计将出现人流、车流高峰,为了提高通行效率,减少因人流、车流压力可能造成的压力,对物品的漏检漏查作到有效控制,拟加强高峰期安全力量,正常情况下安全人员实际三班三运转制。
在不增加人员的情况下,实行早晚班、机动班人员互补支援的办法,在上班高峰期7:30~8:30下午下班高峰期17:30~18:30的各一个小时内除早晚班正常人员外,由机动班领班带队加强秩序维护力量,互相调配支援。
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专项工作方案通用参考借鉴范本

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专项工作方案为全面掌握大型公众物业项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风险隐患情况,有效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确保园区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园区安全稳定,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法》、《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1.明晰责任,齐抓共管。
紧紧围绕“预防为主、常态与非常态管理相结合”为主体,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做到未雨绸缪,着实将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管理处三级检查机制:◇由项目经理带队,中层管理人员参与进行排查,每月进行一次。
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行政条线负责汇总,下发有关条线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由专职安全员、领班进行排查,每月至少二次,排查情况报项目行政部。
◇由各条线员工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排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重点排查、整改范围(详见附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全覆盖、零容忍、严排查、重实效”的要求,深入排查本项目:整个园区消防安全、机械设备、建筑物外灯箱店招等饰物、建筑物内部应急设施设备、公共区域、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设备机房、施工区域、物资仓库、用电安全、餐饮(含食堂)租户等重点方面的突发事件风险隐患。
二、设立“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查改并举、重在治理”的原则,成立管理处相关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及工作方面,按照方案切实逐步落实各项工作。
1、工作小组组织架构及工作范围2、工作职责三、工作安排及落实措施:1.制定、审核相关制度根据“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建立分级、分类安全隐患台帐,即《管理处安全隐患台账》及《部门安全隐患台账》,同时落实一月一检一改的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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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众责任险管理办法
参考借鉴范本
年月日
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众责任险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本大型公众物业项目公众责任险保险理赔程序及相关部门、人员职责,使该管理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大型公众物业项目整体区域内因物业管理工作疏忽造成第三方人身和财物受损而进行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
3.职责
3.1本大型公众物业项目物业管理处是本办法的主要执行人,
并负责与业主方办公室就理赔事宜的联络和洽商。
3.2公司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负责协助并按本程序要求操作。
4.工作程序
4.1第三方人员受伤保险理赔程序
4.1.1遇第三方人员受伤,现场工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第三方人
员赴服务中心或医务室,并按《第三方人员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应急预案》处理。
4.1.2客服部主管或领班(当日当班负责人也可)应须及时与
业主方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报告事发经过。
4.1.3安保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及时疏散围观者,由服务中
心服务员到现场拍摄取证。
4.1.4在医务人员对伤员进行检查,并确定需要送医院诊疗的,
由服务中心负责陪同至医院进一步治疗。
4.1.5客服部主管协助业主方相关负责人与当事人商议索赔费
用。
4.1.6经业主方认可该赔偿费用并与当事人签署一次性赔偿协
议后,理赔程序结束。
4.1.7由客服部主管拟订事件经过的书面报告,并和附件(附
件包括病历卡复印件、诊疗发票原件等)一起交业主方主管部门。
4.2致残、死亡保险理赔程序
4.2.1若经医院抢救无效致使当事人残疾或死亡(经医院出具
相关验伤及死亡证明)的,应由客服部主管协助业主方在一周或保险公司同意的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4.2.2报告内容包括:当事人详细个人资料、事发经过、处理
结果、损失程度、病历卡复印件、法医鉴定单、见证人证明。
4.2.3正常情况下,赔偿金额可由当事人、业主方主管部门、
第三方人员服务中心、保险公司等商议制定。
4.2.4若商议未果,应以法院裁定金额为准。
4.2.5在三方共同认定并签署书面赔偿协议书的情况下,该理
赔程序结束。
4.3发生受伤人员有形物资损坏理赔程序
4.3.1遇第三方人员有形物资在游玩过程中遭损坏并告之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