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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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重点本合同由甲方(施工单位)和乙方(业主)双方签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为了明确工程建设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订立本合同。

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一、合同签订及生效1.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信用证明等相关证件,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收到保证金后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手续。

1.2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生效,自工程开工之日起生效,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根据情况进行协商解决,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工程质量与安全2.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2 甲方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设立专职安全主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2.3 乙方有权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工程进度与支付3.1 工程施工进度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2 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工程进度和质量评定进行,乙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

3.3 如因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未能按时完成,应按照约定的延期费率支付相应延期费用。

四、合同变更与索赔4.1 如有必要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后的约定应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或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索赔费用,乙方应及时支付。

4.3 双方如对合同的履行有异议或争议,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违约责任5.1 如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的重点内容

施工合同的重点内容

施工合同的重点内容施工合同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筑安装工作,发包人验收后,接受该工程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为了规范施工合同,根据工程施工的一般特点,规定了施工合同中一些主要内容,即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以下是施工合同的重点内容:一、工程范围工程范围是指施工的界区,是施工人进行施工的工作范围。

工程范围是施工合同的必备条款。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结构类型等。

二、建设工期建设工期是指施工人完成施工任务的期限。

每个工程根据性质的不同,所需要的建设工期也各不相同。

建设工期能否合理确定往往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的好坏。

实践中,有的发包人由于种种原因,常常要求缩短工期,施工人为了赶进度,只好偷工减料,仓促施工,结果导致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

因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确定合理的建设工期。

三、中间交工工程中间交工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的阶段性工程。

为了保证工程各阶段的交接,顺利完成工程建设,当事人应当明确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交工时间。

在合同中应当详细规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工程量、质量标准等内容。

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指工程的等级要求,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

工程质量往往通过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书、施工技术标准加以确定。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耐久性等方面的内容。

双方当事人应当约定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工程造价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成本,包括工程的设计费、施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等。

工程造价是施工合同中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计价依据、价格调整机制等内容。

六、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技术资料是指与工程施工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技术说明书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1. 合同基本信息核对首先,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点之一是核对合同的基本信息。

包括合同的标题、编号、当事人的详细信息、签订日期等是否完整、准确无误。

2. 合同标的与工程范围的一致性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核对合同标的与工程范围的一致性。

即合同中所约定的工作范围、工程内容、工程量是否与实际工程需要相符。

3. 施工工期和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施工工期和进度计划。

审查时需要评估这些工期和计划是否合理,并与施工要求相符。

4. 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审查合同价款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校核合同价款计算公式的准确性;二是评估支付方式的合理性。

合同中应明确价款的支付期限、支付比例以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5. 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审查合同的施工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需要确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以及相应的测试方法和程序。

6. 违约责任和索赔机制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索赔机制。

审查时需要评估这些责任和机制是否合理,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 变更和索赔管理审查合同时需要关注合同中的变更和索赔管理条款。

确保合同中存在一套完善的变更管理和索赔处理程序,以应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变更和索赔情况。

8. 保证金和担保条款合同中的保证金和担保条款是审查的重点之一。

需要评估合同中保证金数额的合理性,以及担保方的资质和担保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9. 分包及转包管理审查合同时需要关注合同中的分包及转包条款。

确保分包和转包的管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分包和转包行为进行合理限制和规范。

10. 合同的违约和解除条款最后,审查合同需仔细评估合同中的违约和解除条款。

确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在违约和解除情况下的权利、义务和赔偿责任等内容。

以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要点,对于审查人员来说,了解这些要点并能够合理有效地进行审查,将有助于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建设工程的各项内容、责任、义务等,保障了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一、合同当事人信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首先需要明确合同的当事人信息,包括甲方和乙方的名称、住所地等基本信息。

甲方通常是业主或委托人,乙方则是承包商或施工单位。

双方的信息应当准确无误,以免发生纠纷时无法联系到对方。

二、工程项目信息合同中应当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等。

这些信息对于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非常重要,也有助于双方对工程项目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需要明确工程价款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工程价款可以是总价款、分期价款或单位工程价款等形式,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按工程进度支付等。

双方应当就价款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以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四、工程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应当规定工程的质量要求,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双方可以参照相关标准或规范,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工期安排合同中应当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交工日期,以及工程的工期安排。

工期安排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工期安排,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六、变更和索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变更和索赔的相关条款。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确定变更内容和变更费用。

同时,如发生索赔情况,双方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七、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当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条款,包括违约的定义、违约的后果以及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责任等。

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八、其他条款除了以上要点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还可以包括其他一些条款,如保险责任、保修期限、争议解决方式等。

这些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增加或修改,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建设工程合同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重点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点:一、合同主体资格合同主体资格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前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建设施工企业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

发包人应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合同签订前,双方应认真审查对方的资质证书,确保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工程内容和范围工程内容和范围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核心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工程量清单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详细规定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

明确工程内容和范围有助于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三、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关键内容。

合同价格应包括工程造价、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

支付方式可以采取进度付款、验收付款、竣工付款等方式。

合同中应明确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条件等,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

四、工程质量和标准工程质量和标准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要求。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包括材料质量、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责任的承担方式。

明确工程质量和标准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保障。

五、工期和进度工期和进度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必要条款。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工程进度的监控和协调机制。

明确工期和进度有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按时完成和顺利进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责任、安全措施、文明施工要求等。

同时,合同中还应规定安全事故的处理方式和责任承担。

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有助于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是建设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篇一:XX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要点符合性审查部分未采用XX版合同范本(GF-XX-0201),主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内容的详尽及准确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备案合同不一致,合同中存在手写修改的地方,需经合同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合同主体不是独立法人,合同上单位名称和印章不一致;双方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双方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若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不具备权限及资格,双方所加盖公章为扫描件或传真件;联合招标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各方未同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未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协议书部分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工程承包范围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质量标准、项目经理等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签约合同价大小写不一致,合同价格形式与专用条款条中约定的价格形式不一致,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不符合招标文件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同工期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未填写具体的开、竣工时间,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与工期总日历天数不一致;未填写合同生效条件专用合同条款部分未明确施工图纸名称、工程号、版本、出图日期、目录等;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超过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未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在违法分包和肢解法宝的约定;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低于国家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款最低比例、支付期限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期延误的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罚款与条提前竣工的奖罚未对等;变更估价原则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差以及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未明确;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方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基准价格的约定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且未明确其风险内容和幅度;价格调整相关约定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在选择合同价格形式后,当事人双方未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填写风险范围、风险费用计算方法以及风险以外合同价格调整方法。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1.合同条款的明确性确保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具体,避免条款模糊或存在多解释的情况。

合同条款应包括项目的具体内容、工期、价格、质量要求、责任分担等关键信息。

2.合同的完整性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包含所有必要的条款和附图,以防止后期发生纠纷。

合同中应描述工作范围、材料标准、变更管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机制等重要内容。

3.合同的交付时间和工期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的交付时间和工期,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合同可以约定具体的起止日期,也可以规定基于工程进展的里程碑节点。

4.价格及支付方式明确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十分重要。

合同中应详细说明工程的总价、付款条件、款项分期等,以确保资金的合理流动和支付的准确性。

5.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确保合同中详细说明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质量标准应明确,以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验收规范应详细规定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时间等。

6.合同款项和质量保证金签订合同时应确定款项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并明确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可以作为一种保障措施,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工作。

7.变更管理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责任,包括变更的提出、审批、实施等。

这样可以避免在工程进行中发生变更时出现纠纷和延期。

8.保险责任和赔偿责任确保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保险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这样可以在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损害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9.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合同中应详细约定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规定。

确保违约责任的明确性以及违约后的相应措施。

10.争议解决机制合同中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如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或采用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这可以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无法解决的情况。

签订建设施工合同需要考虑众多因素,上述十大注意事项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方面。

合同的明确性、完整性,工期及价格约定,质量保证,变更管理等关键要素都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确保顺利的工程实施及双方权益的保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审查要点一、合同基本信息审查要点1. 合同编号、日期、签订地点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

2. 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是否清楚明确。

3. 合同条款的排列顺序是否合理、清晰,并且各条款之间是否有逻辑关系。

二、工程项目相关审查要点1. 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名称等信息是否准确。

2. 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工程量等是否与前期设计文件相符。

3. 施工范围、工程界限、质量要求等是否明确规定。

4. 工程项目的划分、承包范围是否合理,并且是否包含了所有必要的工程内容。

三、合同计价及支付方式审查要点1. 合同价款的计算方式、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是否与相关法规规定相符。

2. 工程款项的支付比例、节点、条件是否明确规定。

3. 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支付担保措施。

四、工期及延期责任审查要点1. 工程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实际工期要求。

2. 工期延期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对不可抗力因素的处理是否明确规定。

3. 工期延期的索赔、赔偿等相关责任是否合理、公平。

五、质量保证和验收程序审查要点1.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的约定是否合理,是否包含相关质量保证标准和规定。

2. 合同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要求、程序是否明确规定。

3.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责任划分、返工要求、赔偿等是否明确规定。

六、履行担保审查要点1. 施工合同是否包含履行担保的要求,担保方式、期限是否合理。

2. 担保金额是否与合同金额相匹配,担保措施是否有效可行。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审查要点1. 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合理、公平,是否明确规定违约方的赔偿责任。

2. 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程序是否明确规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程序是否明确规定。

以上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查的要点,审查过程中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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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点一、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合同效力是合同审查的前提和基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技术专业性强、涉及内容多、法律关系复杂,很多因素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所以要对影响合同的效力的因素进行着重审查:1、工程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了招投标?2、是否存在中标无效的情形?3、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资质等级是否合格?4、是否存在转包、挂靠情形?明确了上述问题,我们在审查合同的效力问题时就会有所侧重,对合同的效力做到心中有数。

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条款是建设施工合同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条款,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80%的是造价纠纷,这就需要我们对合同价款的约定引起足够的重视。

应注意以下问题:1、招投标工程项目,签约合同价即是投标价、中标价;直接发包的工程,签约合同价为双方签约时协商确定的工程造价。

2、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应当不低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中的下限费率;3、据2013计价规范第2.0.7项,暂估价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4、暂列金额是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5、不同的合同价格形式,发包人和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配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工作内容风险、工程量风险、单价风险等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分配。

三、工程承包范围工程承包范围指承包人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应尽可能将其细化明确,一般可写到分部、子分部工程。

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约定本合同承包范围之外的哪些专业工程由发包人另行发包或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同时约定承包人向专业工程分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费用。

在约定承包范围时,要注意明确约定施工界限,包括垂直施工界限、横向施工界限以及各承包商之间的界限。

如果该工程经过招投标程序,承包范围应根据招投标文件填写,以免产生争议四、工期工期一般与建设方的整体规划密切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为了督促施工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一般会约定较重的违约责任,所以明确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工期索赔、总工期等内容尤其重要。

应注意的问题:1、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报告载明开工日期、施工许可证上载明的开工日期均不相同的情况下,应以监理单位确认的开工报告中载明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注意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且这里的天数为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实践中真正的施工时间并不包括春节等节假日,所以承包人须注意节假日时间的长短,以免工期过短。

3、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小于定额工期时,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费用,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30%。

超过30%的,视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理。

4、双方应明确约定工期延误、工期顺延的情形,详细约定进行工期索赔的程序。

在违约责任中明确双方关于工期的权利和义务,以此在发生工期方面的事实时,可以有所依据的维护自己的应得利益。

五、工程质量“每一根钢筋都充满着法律”,质量合格是取得合同价款的前提,工程质量问题就是法律问题。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表明,只要承包人建设的工程质量合格,即使其签订了一份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同样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价款;若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建设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就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价款。

应注意的问题: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双方也可以做出其他约定,如取得“鲁班杯”“钱江杯”等。

2、该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以及承发包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填写,一般可以考虑填写为“合格,力争取得XX奖”。

如果约定取得XX奖,一旦承包人无法取得,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文件构成应注意的问题: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是指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履行过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标准、规范与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报价书(预算书)。

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合同协议书是合同文件的总纲,中标通知书是发包人的承诺,投标书是承包人的要约,要约和承诺属于合同签订程序,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规定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解决做什么的问题,规范及图纸规定了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人所做的标准,即解决怎样做、怎样管理的问题,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报价单规定了工程做完以后如何结算付款的问题。

2、双方若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也约定为合同组成文件,建议将招标文件约定在前,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27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因此对于实质性内容应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优先解释。

另外需注意的是对于同一内容的约定,当事人最好能在同一文件中加以规定,否则将导致同一内容散见于不同文件,可能产生约定或理解上的不一致。

七、工程进度款支付应注意的问题: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管理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合同当事人均需引起重视,为此,双方可进一步细化进度款的支付流程,实践中,发包人往往没有全额支付应付的进度款,而是根据已完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予以支付,有的还约定进度款总额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70%时停止支付,对此,双方可作出细化约定。

八、竣工验收应注意的问题:1、竣工验收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承包人是否能够获得工程价款,竣工验收是全面检验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竣工验收的条件、程序是竣工验收的具体操作方法,应注意在专用条款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竣工验收的程序,以免双方不提交验收报告或者拒绝竣工验收时产生争议。

3、竣工日期、工程的移交和接收与工期直接相关,最终反映为是否产生工期索赔,应注意当双方对竣工日期发生争议时,法律确定竣工日期的标准:首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其次,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最后,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九、工程款结算竣工结算工程合同管理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实践中,工程结算常发生争议。

应注意以下问题:1、明确结算程序,我们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已经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式,首先由承包人提交结算书,建设方对该结算书进行审核,然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施工方,施工方就审核结果提出异议并进行协商谈判,最后达成一致后定案签认。

2、在结算过程中,异议必须书面提出,详细说明依据;要谈妥多少是多少,尽量缩小争议范围和项目;谈不妥时,及时启动诉讼或仲裁。

3、2013版施工合同中所称的竣工结算包括工程造价、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合同履行相关工作的总结算,应属于“大结算”范畴十、争议解决途径应注意的问题:1、民诉法解释第28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确定受诉法院,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从而排除了协议管辖。

2、但是仲裁的管辖约定依然有效。

十一、违约责任没有责任的义务等于没有义务”,违约责任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督促双方按照合同履行最重要的条款,详细约定违约责任,双方才会对合同有所顾忌,履行合同也就不再仅仅依靠双方的协议精神和诚实信用,而是依靠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同时,当双方产生争议的时候,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双方应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以下违约责任:1、履约保证金(或保函)的具体内涵加以明确:何种情况下扣除、保函生效失效时间、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及利息约定。

2、对于工期拖延的罚则:扣保证金、违约金及抵工程款、总价款的违约金。

3、对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罚则: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违约金:可与延期同比例的约定。

4、对于优先受偿权的约定。

5、对于工程及资料交付的约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工程结算发生的任何异议,应当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但是无论是否发生或者争议责任如何,都不能成为承包人行使工程移交、工程验收、配合工程备案以及移交工程资料的抗辩理由。

上述争议被确认属于发包人过错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留置权)。

6、对于质量争议的约定:质量问题认定的中间机构设置和认定。

证明责任的承担和程序。

可约定第三方:区所在地的质量部门。

7、对于质保金的约定:质保期的长短,质保金返还的方式和利息支付问题。

8、对于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承担和处罚方式的约定。

9、关于工程违法转分包、挂靠的约定:主要是罚则。

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反本条规定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承包人除比照本协议质量、工期相应处罚条款承担全部责任外,应当承担工程总标价10%的违约金。

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由于解除合同迫使发包人重新招标引起的房屋销售信誉受损带来的直接、间接经济、名誉赔偿责任。

但本协议约定发包人分包的除外。

10、对于工程保修责任的认定:承包方不保修情况下的处理和费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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