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基金收费范围
工程合同中的劳保基金

工程合同中的劳保基金劳保基金条款应当明确指出该基金的设立目的、资金来源、管理使用方式以及支付条件等。
以下是一个标准的劳保基金条款模板,供参考:【劳保基金条款】1. 劳保基金的目的本合同双方为切实保障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与健康,特设立劳保基金,旨在为施工人员提供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的经济保障。
2. 劳保基金的来源劳保基金由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比例,从工程款中提取,并按时足额缴纳至指定的劳保基金专用账户。
3. 劳保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劳保基金应专款专用,由乙方负责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劳保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4. 劳保基金的支付条件一旦施工人员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经有关部门认定后,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从劳保基金中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5. 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时足额缴纳劳保基金,或乙方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劳保基金,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6. 其他事项关于劳保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支付流程,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商定,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通过上述劳保基金条款的设定,可以确保工人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援助,同时也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视。
明确的条款规定还能促进甲乙双方的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在实际操作中,劳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透明使用。
同时,建议甲乙双方定期对劳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与限制

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与限制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保险成为了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养老保险基金作为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其使用范围与限制对于保障参保人的权益和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与限制进行探讨。
一、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养老金支付: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的养老金。
养老金是参保人在退休后按照一定比例获得的一种经济补偿,用于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
养老金的支付是养老保险基金最主要的使用方式。
2. 养老保险待遇:除了养老金支付外,养老保险基金还可以用于支付其他养老保险待遇,如医疗费用补偿、护理费用补贴等。
这些待遇的支付旨在提高参保人的生活质量和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3. 养老保险服务:养老保险基金还可以用于提供养老保险服务,如养老院建设、养老护理服务等。
这些服务的提供有助于满足参保人的养老需求,提高其生活质量。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限制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用途限制: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养老保险法规定的用途,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规定,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 支付条件限制:参保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年龄要求、缴费要求等。
只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
3. 资金来源限制: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是参保人的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还包括政府的财政补贴等。
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应当合理利用这些资金来源,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4. 监管限制: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应当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基金的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审计,确保基金的合法使用和安全运作。
三、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为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需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具体措施包括:1.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明确基金的使用范围和限制,规范基金的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国家劳保发放标准2022

2022年国家劳保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费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保护费的发放标准由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费(劳保费)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劳动保护费税前扣除没有限额限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均可据实扣除。
企业应正确划分职工福利费支出与劳动保护费支出。
职工福利费支出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而对劳动保护支出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抵扣。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4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希望企业能够发放正规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劳动者也要注意监督企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常见的劳保费中包括哪些部分

常见的劳保费中包括哪些部分企事业单位都有劳保,即是劳动防护⽤品,发放劳保是对职⼯关⼼的表现形式,劳动防护⽤品根据不同的单位和⼯作岗位略有差异,那么,常见的劳保费中包括哪些部分?店铺⼩编为您整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常见的劳保费中包括哪些部分?劳动保护费指发给职⼯的劳保服装⽤品、安全防护⽤品、防暑降温⽤品及值班被褥劳动保护⽤品是为了预防⼯伤事故和职业病⽽采取的⼀种防护措施,不同于福利待遇。
由企、事业单位免费发给职⼯使⽤,均须实物发给,不准折发现⾦。
职⼯福利有哪些福利必须被视为全部报酬的⼀部分,⽽总报酬是⼈⼒资源战略决策的重要⽅⾯之⼀。
从管理层的⾓度看,福利可对以下若⼲战略⽬标作出贡献:协助吸引员⼯;协助保持员⼯;提⾼企业在员⼯和其他企业⼼⽬中的形象;提⾼员⼯对职务的满意度。
与员⼯的收⼈不同,福利⼀般不需纳税。
由于这⼀原因,相对于等量的现⾦⽀付,福利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员⼯就具有更⼤的价值。
职⼯福利费范围(⼀)职⼯福利费的开⽀范围1、职⼯医药费。
2、职⼯的⽣活困难补助,是指对⽣活困难的职⼯实际⽀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包括因公或⾮因⼯负伤、残废需要的⽣活补助。
3、职⼯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浴室、理发室、洗⾐房,哺乳室、托⼉所等集体福利设施⽀出与收⼊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所的托⼉费补助和发给职⼯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育补助、住院伙⾷费等⽅⾯的福利费开⽀。
(⼆)不属于职⼯福利费的开⽀1、退休职⼯的费⽤2、被辞退职⼯的补偿⾦3、职⼯劳动保护费4、职⼯在病假、⽣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的学习费6、职⼯的伙⾷补助费(包括职⼯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补助)中国现有的职⼯福利,⼤体有三类:①为职⼯⽣活提供⽅便,减轻家务劳动⽽举办的集体福利设施,如⾷堂、托⼉所、幼⼉园、浴室等。
②为解决职⼯不同需要,减轻其⽣活费⽤开⽀⽽建⽴的各种福利补贴制度,如⽣活困难补助制度、部分地区职⼯宿舍冬季取暖补贴制度、职⼯探亲假制度、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制度等。
劳动保护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保护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劳动保护费包含了的要素内容是公司为了员工劳动保护购买保护物品的费用,一般是每人每年较高是可以扣除一千元。
劳动保护的原则和要求是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平等保护,以及其他的情况。
一、我国劳保费的标准是多少劳动保护费的标准是怎样的1、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较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2、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冬令、夏令保护用品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暂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3、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
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4、对上述第1、2条劳保费支出,均不得发放现金,如发放现金的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劳动保护费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税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列支标准,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性的劳保支出可据实列支。
判断劳动保护费是否能够税前扣除的关键是:(1)劳动保护费是物品而不是现金;(2)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作需要而配备的,而不是生活用品;(3)从数量上看,能满足工作需要即可,超过工作需要的量而发放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用品就是福利用品了,应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而不是在管理费用中开支。
按照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
一,直接材料费包括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劳动保护费政策梳理

劳动保护费政策问答(一)劳动保护费的列支范围有哪些?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劳动保护支出的范围包括: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解毒剂等安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等防暑降温用品,以及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5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企业以上支出计入劳动保护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但要注意的是,劳动保护费的服装限于工作服而非所有服装。
(二)劳动保护费的扣除标准及依据是什么?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纳税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该文件未对劳动保护费的开支金额和比例进行严格规定。
川国税函[1997]6号文件规定:“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省局暂不确定税前扣除标准,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
各地国税机关应加强对以上费用的审核,防止企业虚列支出,随意增大扣除费用。
”对四川地区而言,没有明确标准,企业依据的原则是真实、合理。
(三)工作服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四)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支出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答:“职工防暑降温支出”应视其业务实质而区别处理: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清凉饮料)及药品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精神,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企业以“防暑降温”名义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作为“职工福利支出”在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
税法中劳动保护费的支出范围

税法中劳动保护费的支出范围一、劳动保护费的定义和作用劳动保护费是指用于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费用,旨在促进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劳动保护费的支出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社会责任和义务,也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手段。
二、劳动保护费的支出范围1. 安全生产费用:包括购置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的费用,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宣传的费用,以及安全生产检查、评估等方面的费用。
2. 劳动防护费用:包括购置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如头盔、耳塞、防护服等,以及相关的维修和更换费用。
3. 职业卫生费用:包括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检查和评估、职业病防治设备的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费用。
4. 工伤保险费用:包括工伤保险的缴纳费用,用于支付工伤保险赔偿、康复治疗和医疗费用等。
5. 健康管理费用:包括开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方面的费用。
6. 奖励和惩罚费用:包括对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的费用,以及对违反劳动保护规定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处罚的费用。
7. 劳动保护设施费用:包括购置和维护劳动保护设施的费用,如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等。
8. 劳动保护培训费用:包括开展劳动保护培训的费用,如安全操作培训、职业卫生培训等。
9. 劳动保护宣传费用:包括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活动的费用,如制作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活动等。
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保护费的支出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提供符合劳动者身体条件和劳动保护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并承担相应的劳动保护费用。
劳动保护费的支出范围还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
劳动保护费的支出范围涵盖了安全生产、劳动防护、职业卫生、工伤保险、健康管理、奖励和惩罚、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培训、劳动保护宣传等方面的费用。
建筑工程合同中劳保费计取

建筑工程合同中劳保费计取---一、劳保费的定义及范围劳保费是指为保障施工人员在从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个人安全与健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用于采购个人防护装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1. 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2. 安全设施:如安全网、警示标志、隔离栏杆等。
3. 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定期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等。
4. 应急救援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包等。
5. 其他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可能涉及的其他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二、劳保费的计算方式劳保费的计算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按工程总造价比例计取:通常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如1%至3%)计取劳保费。
具体比例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 按实际发生额计取:根据实际购买安全设备、实施安全措施等发生的费用进行计取。
这种方式更适用于小型或特定需求的工程项目。
- 固定金额计取:对于一些标准化程度高、安全要求相对固定的项目,可以采用一次性固定金额的方式计取劳保费。
三、劳保费的支付与管理1. 支付时间:劳保费应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支付一定比例作为预付款,剩余部分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发生情况分阶段支付。
2. 支付条件:承包方需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实施证据,如采购发票、培训记录等,以证明劳保费的合理使用。
3. 管理责任:承包方负责劳保费的具体使用和管理,确保所有费用都专项用于提升工程安全管理。
发包方有权对劳保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违约责任如承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劳保费,导致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同时,发包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续劳保费的支付或直接解除合同。
五、附则本合同中的劳保费计取条款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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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人[1996]5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施工企业劳动保险(以下简称劳保)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各地区经过积极努力和探索,取得了可喜成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把退休职工的退休福利金从施工企业中划出来”的规定,以及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规范各地区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以下简称劳保费)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施工企业的劳保负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施工企业劳保制度改革工作l、劳保工作是关系社会稳定、企业发展一件大事,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改革现行劳保费预算计取办法,实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预算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拨付调剂的管理办法,既是解决施工企业劳保负担畸轻畸重,确保施工企业劳保资金来源。
促进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一项有效办法,同时也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开展平等竞争的重要举措,是建筑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劳保费实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增强全面开展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对尚未实行全省劳保费统一管理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已实行劳保费统一管理地区的经验和作法,尽快搞起来。
对劳保费近期实行全省统一管理确有困难的地区,要积极支持地(市)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在试点过程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市)劳保费统一管理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规范其运行程序。
3、已经实行劳保费统一管理的地区,要不断完善已出台的办法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劳保费的收取的力度,严格劳保费的收取范围、支付审批程序和劳保基金的管理,正确处理地区、行业、企业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全局观念,努力提高社会化服务质量和现代化服务手段。
4、对经当地政府批准实行职工养老等行业统筹和行业管理的地区,要认真处理好与当地社会统筹的关系,在有关政策上要注意与当地社会统筹相衔接,要根据建筑业的特点和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养老金的计发工作。
二、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费用定额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劳保费统一收取的范围与标准l、凡是执行地方费用定额的一般土建、独立土石方、炉窑砌筑、管道及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璜、市政、园林绿化等建筑安装工程,不论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隶属关系和性质,劳保费均由当地劳保费管理机构向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收取,施工企业不再向建设单位收取。
其收取标准要按照规定程序进入本地区的工程费用定额。
2、对于执行各行业费用的定额的专业工程,若专业工程项目全部由中央部属施工队伍或异地施工队伍承建,则当地劳保费管理机构不得向该工程的建设单位收取劳保费;若专业工程项目由本地施工队伍承建或分包,则当地劳保费管理机构根据本地施工队伍完成的产值,按照专业工程费用定额计提的劳保费,向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收取。
3、各地区在确定执行地方费用定额的劳保费收取标准时,要严格按照劳保费的内容,以及施工企业劳保负担情况(包括上缴社会统筹情况)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情况,认真测算,以支定收,并充分考虑国家投资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关系。
对劳保费以外的失业、医疗、生育等费用项目,经当地有关部门同意需统一收取的,必须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折算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一定比例,连同劳保费一并向建设单位收取。
对《建筑法》中规定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也可按规定标准一并向建设单位收取,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采取有力措施。
加大劳保费统一收取力度1、要坚持不懈地做好宣传协调工作,把劳保费实行统一管理的目的意义,向各级领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讲清讲透,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减免劳保费,坚决制止以牺牲离退休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来换取其它利益、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做法。
2、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工程“开工关”和“交付使用关”,把劳保费的统一收取与规划、招投标、开工报告审批、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建筑市场检查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有效手段,确保按规定的劳保费标准足额收取。
3、认真做好劳保费的清算与追收。
工程竣工时,各劳保费管理机构要及时做好与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的费用结算工作。
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认真做好劳保费的追收,杜绝劳保费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各劳保费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国家投资的流失。
四、公正、合理、及时拨付劳保费,确保施工企业的合法利益1、对本地城镇施工企业,劳保费管理机构根据其企业劳保负担情况、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产值情况及当地有关规定,采取拨付、调剂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对没有施工产值的施工企业,可根据其客观实际情况,及劳保费管理机构的调剂金和积累金情况,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和确保离退休职工利益出发,进行适当补贴。
2、对承建本地建筑安装工程的异地城镇施工企业,如全部为自有队伍,收取的劳保费在扣除上解调剂金、风险积累金等费用之后,返还给该施工企业;若该施工企业所在地已实行劳保费统一管理,则在扣除上解调基金、风险积累金等费用之后直接返给该施工企业所在地的劳保费管理机构。
如异地城镇施工企业用了本地施工队伍,则扣除本地施工队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产值所计提的劳保费和异地施工企业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产值所计提劳保费的上解调剂金、风险积累金等费用后,返还给该施工企业或该施工企业所在地的劳保费管理机构。
3、对承建本地建筑安装工程的中央部属施工企业,如全部为自有队伍,则收取的劳保费原则上应全部返还给中央部属的施工企业或该施工企业的行业统筹管理部门;若中央部属施工企业用了本地或异地施工队伍,则劳保费原则上在扣除本地或异地施工队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产值所计提的劳保费之后,返还给中央部属施工企业或该施工企业的行业统筹部门。
4、对具有建筑资质等级、财务制度健全、人员相对稳定本地和异地乡镇施工企业,可按《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承建工程所收取的劳保费按比例返还,包干使用。
返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
五、规范上解调剂和风险积累金的提取,严格使用程序1、对所提取的上解调剂金,应逐级上解至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统一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调刑使用。
提取的上解调剂金一般为当年收取劳保费总额的10%左右,具体标准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根据当年各地劳保费的支出情况及劳保费的收取情况确定。
2、风险积累金分省级风险积累金和地(市)级风险积累金。
提取的省级风险积累金一般为当年收取劳保费总额的5%左右,并上解至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统一使用;提取的地(市)级风险积累金一般为本地当年收取劳保费总额的5%左右,地(市)级风险积累金由地(市)级劳保费管理机构使用。
地(市)级风险积累金的具体提取标准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统一确定。
3、当年收取的劳保费主要用于当年对施工企业的拨付调剂。
如正常拨付后,仍有结余,要纳入积累金统一管理。
当省、地(市)级风险积累金足以支付一年的劳保费时,风险积累金不再提取。
当地(市)级劳保费管理机构收取的劳保费不足以支付实际劳保费的支出时,应先动用地(市)级风险积累金,如仍不足,则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动用上解调剂金进行调剂,如调剂金不足,则动用省级风险积累金。
4、劳保费管理机构的管理服务费按当地现行规定执行,各地要严格管理、严格使用。
具体标准和来源由省级劳保费管理机构与当地有关部门确定。
六、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劳保基金的安全运营1、各地区一定要建立健全劳保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做到劳保费征收按标准、拨付依政策、管理有规定,并提高有关政策、规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今后,各地区出台的有关办法、规定应征得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为加强劳保费的收取与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保费管理机构要与当地财政部门制定劳保费统一收取专用发票。
对所收取的劳保费必须要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项核算。
3、按照国务院规定,劳保费存人专户后要按居民储蓄计息,劳保基金连同利息必须要专款专用。
对提取的省、地(市)级风险积累金在留够支付施工企业两个月劳保支出外,余下的可购买国债,严禁用于其他金融和经营性投资。
各地要严格劳保基金的财务审计制度与工作考核,对挪用劳保基金和营私舞弊、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加强领导,确保组织机构的健全和干部队伍的稳定l、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行政归口管理部门,切实加强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劳保基金运营管理的要求,确保组织机构的健全和干部队伍的稳定,认真做好劳保费的收取及劳保基金的拨付调剂和日常管理。
2、为减少、控制管理服务费的支出,省、地(市)、县可设事业性质的劳保费管理机构,县以下不设专门机构只设劳保费代收点。
劳保费管理机构中专职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在批准的编制数内,也可充分利用现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事业性单位和人员。
采取合署办公。
对劳保费管理机构的事业经费支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规定的政策内予以保证。
3、劳保费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全局观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不仅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掌握劳动工资、工程预算、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与政策,而且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发扬爱岗敬业精神,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实把劳保费管理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