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知识点
唯物论和辩证法知识点

唯物论和辩证法知识点一、唯物论知识点。
1. 世界的物质性。
- 物质的概念: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 自然界的物质性:自然界中的事物是按照自身所固有的规律形成和发展的,都有自己的起源和发展史,都是统一的物质世界的组成部分。
- 人类社会的物质性: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社会在本质上是一个客观的物质体系,构成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基本要素是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这三者都是客观的物质的要素。
2.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 意识的起源: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产物。
- 意识的生理基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人脑是高度发达的物质系统,是意识活动的物质器官。
- 意识的内容与形式: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
- 物质决定意识:物质世界是先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是本原的,意识是派生的,物质决定意识。
-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
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自觉选择性和主动创造性。
- 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正确的意识能够促进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阻碍事物的发展;意识对于人体生理活动具有调节和控制作用。
3.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 规律的概念: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 规律的客观性: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 规律的普遍性: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 规律是客观的,必须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
- 人在规律面前不是无能为力的,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类。
二、辩证法知识点。
唯物辩证法知识点整理

唯物辩证法知识点整理●联系●含义●普遍性极大的范畴,概括了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特点●普遍性、多样性●普遍性●1.与周围其他事物、现象、过程联系着●2.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的。
●多样性●直接联系●间接联系●本质联系●非本质联系●客观性、条件性●客观性●自在事物的联系●人为事物的联系●条件性●条件的含义●方法论意义●系统性●系统●含义●特点●事物的普遍联系得出的方法论意义(结合时政)●发展●含义●运动和发展的区别●实质●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概念●旧事物概念●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的原因●1.新事物代表着事物发展的方向,适合它存在的历史条件,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具有存在的依据。
●2.新事物是在旧事物中生长起来的,它不仅克服了旧事物中的消极的东西,而且吸取了旧事物的积极的东西,并在新质的基础上加以改造和提升●3.从根本上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而取代旧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规律的含义●内在的统一的●世界的普遍联系是世界运动发展的终极原因,正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即普遍的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世界的运动发展又是普遍联系多样化和高级化的原因●实质核心●对立统一规律●原因●1.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2.是贯穿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唯物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的统一●主观辩证法●客观辩证法●理论意义●三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存在和变化的基本状态和过程●质●含义●与事物的关系●把握事物的质的理论意义●量●含义●与事物的关系●度●含义●与质、量的关系●两种状态●量变●含义●质变●含义●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1.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准备●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3.质变不仅体现和巩固量变的结果,而且会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和实质内容)●矛盾●含义●基本属性●统一性/同一性●含义●1.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共处与一个统一体中。
辩证唯物论知识点

辩证唯物论知识点一、辩证法的基本原理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既普遍地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又有各自特殊的性质和规律。
2.矛盾的对立统一法则:矛盾是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斗争又统一的统一体,矛盾的对抗推动事物的发展。
3.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事物矛盾的两个方面,一个是主要的、决定的方面,一个是次要的、被决定的方面,对立统一的法则在其间发生作用。
4.事物的质量互变规律: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质量发生变化而引起事物自身的转变和发展。
5.否定之否定的规律:事物发展的过程是不断的发展、转变、消亡,进而再发展、再转变的过程。
二、唯物辩证法与认识论1.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意识是物质的属性和运动的反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2.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和基础,认识必须通过实践来背书到理论。
3.客观真理与主观能动性的关系:人们的认识是有限的虚拟的,但真理是客观存在的,通过思考、实践可以逐步接近真理。
4.认识的辩证过程:认识的过程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表面到本质、从片面到全面的辩证发展过程。
5.价值与价值判断的辩证关系:价值是主观与客观的辩证统一,价值判断要以实践和社会实际为依据。
三、社会历史的辩证法1.社会形态和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
2.社会变革和社会革命的规律: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常常需要通过革命来实现,革命是由矛盾的尖锐斗争推动的。
3.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的普遍性:阶级是社会存在的基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4.社会发展的曲折性和波浪式前进:社会发展的曲折性和波浪式前进是由于事物的矛盾运动和复杂性导致的。
四、自然科学的辩证法1.自然界的辩证法:自然界是由无数个矛盾和相互作用的事物组成的,自然界的运动和发展是通过矛盾和斗争来推动的。
2.自然规律与发展趋势:自然界存在着许多客观规律和趋势,如物质转化规律、能量守恒规律、生命演化规律等。
唯物辩证法知识点归纳

唯物辩证法知识点归纳1.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是对立统一规律。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的斗争和对立面的统一来实现的。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矛盾和对立面,而发展则是通过这些矛盾和对立面的斗争而实现的。
2.矛盾的普遍性: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原动力,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和现象中。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原因,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动力。
3.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辩证法认为,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
普遍性表现为一切事物都存在着矛盾,而特殊性则表现为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
4.矛盾斗争的普遍性:辩证法认为,矛盾的存在必然引发矛盾的斗争。
矛盾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事物从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的关键。
5.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主要矛盾:矛盾是由两个相互对立的方面组成的,其中有一个是主要方面,另一个则是次要方面。
主要方面决定着矛盾的性质和发展方向。
6.矛盾的质量互变:辩证法认为,矛盾的对立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质的变化,即矛盾的互变。
矛盾的互变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它推动着事物向着更高的水平发展。
7.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无限循环的过程,即事物的发展不断循环于质变和量变之间。
质变推动了事物的发展,而量变则是质变的基础。
8.单纯形式和绝对矛盾:辩证法认为,单纯形式虽然也有矛盾,但是它的矛盾是不具备发展性的,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而绝对矛盾则是具备发展性的矛盾,能够推动事物发展。
9.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辩证法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出发点。
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改变事物的状态和发展方向。
以上是一些关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知识点,通过对这些知识点的学习和理解,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解决问题,更好地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科学的思维方法,可以应用到各个领域,对于提高人们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中政治唯物辩证法知识点归纳

高中政治唯物辩证法知识点归纳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一个焦点问题,也是高中政治一个重要的知识点。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高中政治唯物辩证法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高中政治唯物辩证法知识点(一)1.联系的普遍性、客观性(理解)一、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⑴:联系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⑵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第一,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环节是互相联系的。
第二,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
第三,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但人们可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
总之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人们要认识和把握事物的联系,就必须具体地分析事物之间的联系。
2.因果联系(理解)在两种现象中,具有引起和被引起关系的才叫因果联系。
因果联系的特点有两个:一是因果联系是具有先行后续的关系。
二是因果联系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原因和结果的区别:一是含义不同。
二是时间顺序不同。
三是地位作用不同。
原因和结果的联系。
首先,二者互相依存,没有无因之果,也没有无果之因。
其次,二者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能互相转化。
认识和掌握因果联系的方法论意义:首先,承认因果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人们正确认识事物,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
其次,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才能提高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和预见性。
3.整体和局部的联系(理解)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
(1)区别:首先,含义不同。
二者不能混淆。
其次,地位和功能不同。
一般来讲整体处于统帅的决定地位,部分从属于整体。
功能不同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第二种情形是,整体的功能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第三种情形与第二种正相反。
唯物辩证法知识点归纳

唯物辩证法知识点归纳1.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否定之否定的原理、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等。
否定之否定的原理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的事物被否定,但同时新事物又包含有旧事物的一部分,因此旧事物在一定程度上被肯定。
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指事物的发展过程既包括量的变化,也包括质的变化。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事物内部蕴含着矛盾,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指的是事物的发展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2.矛盾及其运动规律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概念,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
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是决定事物发展方向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在主要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矛盾。
矛盾的运动规律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两个方面。
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矛盾的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
3.辩证唯物主义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5.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意义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事物及其发展变化的方法论。
它提出了“从实际出发、从实际到理论、从理论到实际”的认识论基本原则,指导人们通过实践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唯物辩证法强调实践、实证和实用,强调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实践检验理论,不断纠正和提高理论,为革命实践提供指导和支持。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它的认识方法、发展规律和方法论意义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因此,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点对于我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提高科学理论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更好地应用唯物辩证法指导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唯物辩证法的知识点

唯物辩证法的知识点唯物辩证法,简称“辩证法”,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理论。
它是由毛泽东在《论持久战》中提出的,他强调要把“辩证法”作为理论武器来研究客观事物,从而洞悉事物发展的过程,形成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基础的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综合认识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方法,是一种系统而全面的思维方法,它把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看作是相互作用、博弈、冲突、联系和统一的矛盾运动。
它以一切事物都有其相对性作为原则,通过把事物拆分为局部和整体、动态和静态、形式和实质等,并分析它们之间的矛盾和联系,从而来洞悉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
唯物辩证法的知识点包括:一、唯物观唯物观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理论,它的核心观点是:客观事物存在于物质基础上,任何精神性因素都是物质因素的表现形式。
这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大原则,也是它的基础。
二、相互作用相互作用指客观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即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它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二大原则,它把事物的发展过程看作是相互作用的过程,从而把客观事物的复杂性简化为一种简单的机理运动。
三、矛盾矛盾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三大原则,它把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看作是相互矛盾的过程,即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冲突、分歧和竞争的关系。
而这种冲突、分歧和竞争的关系也是客观事物发展的动力。
四、联系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第四大原则,它把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看作是相互联系的过程,即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统一、调节和协作的关系,而这种统一、调节和协作的关系也是客观事物发展的动力。
五、统一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五大原则,它把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看作是向统一发展的过程,即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统一的规律,而这种规律也是客观事物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的知识点可以总结如下:1)唯物观;2)相互作用;3)矛盾;4)联系;5)统一。
这些知识点是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基础,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深入研究客观事物的发展动力。
高中哲学唯物辩证法知识点

高中哲学唯物辩证法知识点-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唯物辩证法(部分应记的)一、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高度概括):二个总特征: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三个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二、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根本对立的:唯物辩证法对世界的认识,世界是联系的整体、世界是发展的、世界充满着矛盾。
因此,唯物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形而上学基于它对世界的理解,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它们对立的焦点和根本分歧是,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内部矛盾);唯物辩证法是对前面的肯定,形而上学是对前面的否定。
三、基础知识㈠联系的观点1.联系的定义: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2.表现(结论):⑴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⑵整个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⑶孤立的事物是没有的。
[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3.联系的特征:⑴客观性:①定义: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
②表现:无论是自在事物的联系还是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③[方法论:①我们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②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创造条件,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联系,通过实践加以实现。
]④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离开事物的真实联系,抓住事物的表面相似之处,主观臆造并不存在的联系。
⑵多样性:①定义:由于事物之间的联系条件不同,形成的联系结果也不同,既联系的多样性。
②表现: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等;③[方法论:用联系的观点的看问题,要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具体分析客观联系。
]㈡发展的观点1.发展的趋势:⑴发展的定义:事物的向前、向上、向好的方面、向进步的方向运动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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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知识点
唯物辩证法(联系5、发展3、矛盾6 + 创新2)(共16条原理)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形而上学的根本观点是否认矛盾,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
联系观(5条原理)
一、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所谓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联系是普遍的。
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2、〖方法论〗: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二、联系的客观性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客观的。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自在事物和人为事物的联系都是客观的)
2、〖方法论〗:①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
②联系是客观的,并不意味着人对事物的联系无能为力,人们可以根据事物固有的联系,改变事物的状态,调整原有的联系,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
三、联系的多样性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事物的联系也是多种多样的。
2、〖方法论〗:要求我们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各种条件。
要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四、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1)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
(2)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2、〖方法论〗:要求我们应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于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五、系统和要素关系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
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诸要素构成的统一整体。
系统的基本特征是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2、〖方法论〗:
(1)掌握系统优化的方法,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要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要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2)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
既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从整体出发认识事物和系统,又要把事物和系统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联系起来进行考察,统筹考虑,优化组合,最终形成关于这一事物的完整准确的认识。
发展观(3条原理)
一、发展的普遍性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发展具有普遍性。
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方法论〗:要用发展的观点去看问题。
反对用静止的观点看问题。
二、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单道路是曲折的的。
2、〖方法论〗:我们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热情支持和悉心保护新事物的成长,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三、量变和质变辩证关系原理(发展的状态)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2、〖方法论〗:重视量的积累;不失时机,促成质的飞跃;坚持适度原则
矛盾观(6条原理)
一、矛盾的对立统一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矛盾即对立统一。
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属性;统一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吸引、相互联结的属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
2、〖方法论〗:矛盾的观点要求我们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两点论、两分法。
(即既要看看矛盾双方的对立关系,又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的关系;既要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又要在统一中把握对立;既要看到矛盾的这一方,又要看到矛盾的另一方;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变。
二、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即事事有矛盾;即时时有矛盾。
2、〖方法论〗: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前提;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三、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
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
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2、〖方法论〗: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四、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①两者相互联结。
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
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2、〖方法论〗:这一原理是马列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依据。
五、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矛盾。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
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2、〖方法论〗:办事情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抓重点、抓中心、抓关键;又不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统筹兼顾。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
六、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每一个矛盾中的两个方面的力量是不平衡的。
其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
而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矛盾的次要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2、〖方法论〗:看问题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抓住主流;但又不忽视矛盾的次要方面,即支流。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认识方法。
创新(2条原理)
一、辩证的否定原理
1、〖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
辩证的否定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
2、〖方法论〗:必须树立创新意识,做到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因此,我们不仅要尊重书本知识,尊重权威,还要立足于实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实现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与发展,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取得成功。
二、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原理
1、〖原理〗:(1)唯物辩证法认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革命的和创新的。
(2)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和创新意识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创新是对既有理论、实践的突破,要创新就要有批判和继承。
2、〖方法论〗: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变化发展着的实际,敢于突破与实际不相符合的成规陈说,敢于破除落后的思想观念;注重研究新情况,善于提出新问题,敢于寻找新思路,确立新观念,开拓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