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专业综合Ⅱ《法理学》(硕士类)题库-章节题库-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圣才出品】

第二章法的本质与特征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选项中,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A.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B.县民政部门核发的结婚证C.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D.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答案】D【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有相应立法权限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ABC 三项,均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2.下列法学家中,把法律比作语言和风俗,主张法是民族精神之体现的是()。
A.格劳秀斯B.黑格尔C.萨维尼D.奥斯丁【答案】C【解析】德国历史法学派创立人卡尔·冯·萨维尼在其《论当代在立法和法理学方面的使命》中指出,自古以来,法就像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
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随着民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随着民族个性的消亡而消亡。
3.在法的本质问题上,下列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是()。
A.霍布斯主张神意论B.格劳秀斯坚持理性论C.卢梭强调社会控制论D.庞德提出民族精神论【答案】B【解析】在法的本质问题上,荷兰国际法学的鼻祖格劳秀斯主张理性论,即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
霍布斯是规范论的代表人物;卢梭是理性论和公意论的代表人物;庞德是社会控制论的代表性人物。
4.在法的概念问题上,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观点是()。
A.法是阶级社会的产物B.法是民族精神的产物C.法是人类理性和本性的体现D.法是自由意志的外在表现形式【答案】C【解析】17~l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一些学者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其中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德国的普芬道夫,法国的孟德斯鸠、卢梭等。
A项,属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B项,属于历史法学派的观点;D项,属于自由意志论的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历年考研真题综合分析【圣才出品】

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历年考研真题综合分析[视频讲解]第一部分参考教材与教辅、课程及题库说明一、参考教材本科目从2011年开始不再指定参考书目,根据已考上本专业研究生同学所选用的教材以及对本科目历年考研真题的分析,我们推荐使用以下参考教材:1.《民法学》(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民法》(王卫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3.《民事诉讼法学》(宋朝武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民事诉讼法学》(宋朝武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5.《刑事诉讼法》(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6.《刑事诉讼法》(刘玫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7.《刑法学》(曲新久主编,中国政法出版社)二、课程和题库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综合二(代码801)辅导课程和考研题库:(面更多关于本专业的保录班、保过班等,详情登录(圣才考研网)!第二部分命题范围解读与历年真题比较分析一、法学综合二命题范围解读自2011年起,法大初试和复试不再指定参考书目,只限定命题范围。
2011年和2012年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相同,具体如下:由上可知,法学综合二(代码801)涵盖了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这四门关系密切的学科。
民法和刑法知识体系复杂,理论艰深;刑诉和民诉与法条联系紧密,知识点精细;复习时需要在研究真题基础上把握历年对这四科的考查侧重点。
法学综合二与法学综合一的难易程度相比,其实不分伯仲,综合二四门学科试题难度大,每一门学科都是全面考查。
综合一试题难度略小,但七门学科复习压力很大。
从四门学科来看,民法无论是客观题还是主观题都是比较难的;刑法的选择题难度大,但主观题难度小;民诉和刑诉的难度近似适中,主观题偏基础理论。
二、2012年法学综合二科目的改革2012年法大对法学综合二试题进行改革,在题型、分值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1)题型上,2012年取消了多选题。
而2010—2011年,客观题题型是单选和多选。
《民法学》考研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

《民法学》考研法学综合二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第一部分名校考研真题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的核心区别是()。
A.意思表示B.是否在法律上具有意义C.是否产生民事权利义务D.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答案】A查看答案【解析】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行为又可以分为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指权利义务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由当事人的意志决定,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生法律效果;事实行为是指权利义务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由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设定的,事实行为的构成并不以意思表示为必要。
法律行为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产生民事权利义务,非法律行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民事权利义务。
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在法律上都有意义,例如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是事实行为,但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房屋所有权。
法律行为与非法律行为都能够中断诉讼时效。
【知识点链接】参见江平《民法学》第三编第九章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其在私法上的说明意义。
2.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能解除合同B.定作人只能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解除合同C.定作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D.定作人只能与对方协商解除合同【答案】C查看答案【解析】《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承揽合同具有特定的信任关系的性质,定作人相信承揽人的技术条件、设备、工作能力和信誉等适合自己的要求,而承揽人也是凭借定作人的这种信任才能承揽,合同始得成立,因此,承揽人须以自己的技术条件、设备等独立完成主要工作,不得擅自转交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将承揽工作的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应就第三人的工作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知识点链接】参见江平《民法学》第十一编第四十七章第一节“承揽合同”。
3.在我国《合同法》上,附条件赠与合同属于()。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综合二(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第二部分名校考研真题详解【3小时高清视频】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综合二(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综合二(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5分)1.王甲有一个8岁的儿子王乙。
聪明过人,平时经常帮助王甲买些小商品,从未出现差错。
某日,王甲带着王乙,到商场购买一台电视机。
因商场人多,两人走散。
王乙看到一款正在促销的电视机,款式好看,价格便宜,遂订购了一台。
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使王乙纯获经济上的利益,故应认定为有效B.该合同须经王甲追认后才能有效C.王乙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应当无效D.在合同被王甲追认之前,商场可以撤销该合同【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本案中,王乙时年八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其购买彩电的行为不是纯获益的行为,因而该合同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2.孙某有一套仿古家具,价值10万元。
2007年7月2日,赵某见到该套家具,十分喜欢。
孙某谎称该套家具系祖上传下来的。
经协商,双方以80万元的价格成交。
2008年6月2日,赵某委托某鉴定机构对该套家具进行鉴定,才知道原来是仿古家具,市价仅为10万元。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赵某有权在2010年6月2日前撤销合同B.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赵某有权请求法院将家具的价格从80万元减少到10万元C.赵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赵某有权在2009年6月1日前解除合同D.赵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赵某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合同,但不得请求法院变更合同【答案】B【解析】孙某谎称该家具是祖传家具,从而使赵某愿意出80万的高价购买该家具,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
所谓重大误解,依《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含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考试科目: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甲从国外回到北京定居,因暂无房住,乙将其在市区的一套住房赠与甲,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一年后,乙的儿子做生意亏本,乙为替儿子还债,将赠与乙的该套住房过户卖给了丙。
丙要求甲腾房,甲以赠与合同早已生效,自己已占有房屋一年多为由拒绝丙的请求。
下列那一种意见是正确的?()A.甲的拒绝理由成立,因为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B.甲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因为赠与合同的效力低于买卖合同C.甲的拒绝理由成立,因为乙已经丧失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律地位D.甲的拒绝理由不成立,因为甲的权利不能对抗丙的权利2.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设定抵押,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设定质权,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
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
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依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A.16万元B.14万元C.6万元D.5万元3.以下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哪一项?()A.房屋与窗户B.电脑与鼠标C.甲的电视机与乙的遥控器D.壶与壶盖4.甲、乙为公司同事,1997年6月1日,甲向乙借款7万元购房,还款期限为1997年12月1日。
1998年12月1日,甲、乙结婚,并在甲购买的房屋内共同生活。
2002年3月1日,甲、乙离婚。
离婚后,乙即向甲主张7万元债务的请求权。
关于乙的权利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A.乙的债权不受保护,其债权已经因结婚发生混同而消灭B.乙的债权不受保护,乙在婚后住进甲购买的房屋,债权因抵销而消灭C.乙的债权不受保护,其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D.乙的债权受保护,甲乙结婚的事实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5.下列权利中,可以由法人享有的权利是哪一项?()A.法定代理权B.监护权C.抚养请求权D.姓名权6.甲早年丧偶,有子女乙、丙二人。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答案详解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法系是西方法学家首先使用的一个概念,它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某些形式上的特点对法律所做的分类。
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关系的总称。
故而D项正确。
A项中法的历史类型是指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其所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作出的基本分类,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B项中的法制系统是一国的法律制度体系;C 项中的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答案】C【解析】法的基本特征包括: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综上,ABD项正确,C项错误。
3.【答案】D【解析】法学界一般认为,法律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两个主要标准。
故选D。
4.【答案】B【解析】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应该选择B项;按照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按照法律规则功能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则分为调整型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5.【答案】A【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法律关系有资格上的限制,即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行为能力是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故而该题选择A项。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试卷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试卷及详解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
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序监护人的是()。
A.配偶B.兄姐C.父母D.祖父母【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民通意见》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中的(一)、(二)、(三)项或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一)、(二)、(三)、(四)、(五)项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
A.实物B.劳务C.知识产权1 / 23D.土地使用权【答案】B【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
A.买卖B.结婚C.承揽D.保管【答案】B【解析】要式民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某种形式,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必须遵照法律要求的形式,其法律行为方能成立,凡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的民事行为便是无效的。
买卖、承揽、保管等行为,法律上并未规定特定的形式,婚姻行为的成立则必须经过登记这一特定的法律形式方可成立。
4.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代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
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
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2 / 23【答案】C【解析】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包括:①代理人的代理属于无权代理;②代理人有使他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③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④本人在裁判前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追认。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综合二(代码812)考研真题及详解(回忆版)【圣才出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综合二(代码812)考研真题及详解(回忆版)中国政法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1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812公共管理综合二第一部分公共管理学一、简答题(20分)1.简述公共部门绩效考核面临的困难。
(10分)2.什么是社会自治组织?它包括哪些类型?(10分)二、论述题(30分)什么是囚徒困境?试举一例说明。
第二部分公共政策分析一、简答题(20分)1.引发政策调整的因素有哪些?(10分)2.简述爱德华兹三世的政策执行模型的主要内容。
(10分)二、论述题(30分)论政策与政策环境关系。
第三部分政治学基础一、简答题(20分)1.简述自由主义对“最小国家”的理解。
(10分)2.美国政治制度中权力制衡表现在哪些方面?(10分)二、论述题(30分)有人说:“西方人的民主是有钱人得民主;是为有钱人服务的民主;会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对此进行评述。
参考答案:第一部分公共管理学一、简答题(20分)1.简述公共部门绩效考核面临的困难。
(10分)答:(1)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绩效管理是指利用绩效信息协助设定同意的绩效目标,进行资源配置与优先顺序的安排,以告知管理者维持或改变既定目标计划,并且报告成功符合目标的管理过程。
绩效管理乃是对公共服务或计划目标进行设定与实现,并对实现结果进行系统评估的过程。
公共部门的绩效考核则是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
(2)公共部门绩效考核面临的困难①内部无能的反功能,即每一个组织的绩效衡量理论上都应该量身订制,但公共部门内部缺乏具有分析背景的专业人才,使得绩效衡量的工作变得眼高手低。
②政府绩效的因果关系难以确认,即公共部门的计划结果往往很难衡量,因为公共产品通常无法分割,所以公共输出不易描述,产出的价格和单位成本也不易衡量。
③公共部门组织很少能控制环境的因素,因此绩效衡量往往只限于直接的输出项。
例如公务员无法控制与公共安全及公共健康有关的所有因素,所以要求公务员负责亦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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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50分、刑法学50分、民事诉讼法学25分、刑事诉讼法学25分)
民法学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机读卡上,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无效。
每小题1.5分,共60分)
1.王甲有一个8岁的儿子王乙。
聪明过人,平时经常帮助王甲买些小商品,从未出现差错。
某日,王甲带着王乙,到商场购买一台电视机。
因商场人多,两人走散。
王乙看到一款正在促销的电视机,款式好看,价格便宜,遂订购了一台。
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该合同使王乙纯获经济上的利益,故应认定为有效
B.该合同须经王甲追认后才能有效
C.王乙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合同应当无效
D.在合同被王甲追认之前,商场可以撤销该合同
2.孙某有一套仿古家具,价值10万元。
2007年7月2日,赵某见到该套家具,十分
喜欢。
孙某谎称该套家具系祖上传下来的。
经协商,双方以80万元的价格成交。
2008年6月2日,赵某委托某鉴定机构对该套家具进行鉴定,才知道原来是仿古家具,市价仅为10万元。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赵某有权在2010年6月2日前撤销合同
B.孙某的行为构成欺诈,赵某有权请求法院将家具的价格从80万元减少到10万元C.赵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赵某有权在2009年6月1日前解除合同
D.赵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赵某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合同,但不得请求法院变更合同
3.2011年7月,常某与李某签订一份居间合同,约定如下:由李某帮助常某在即将建
好的滨海商城中租到两个新建的摊位;当李某带常某与滨海商城签订合同时,常某付给李某2万元好处费。
2011年12月,常某前去滨海商城,发现其商位系20年的长期租赁,并不像李某当初介绍的那样是短期租赁。
因租赁方式不能为常某接受,常某未能与滨海商城签订租赁合同。
后因李某向常某索要报酬,双方发生纠纷。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有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李某已经向常某报告了订立合同的机会
B.李某无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李某没有促成常某与滨海商城订立租赁合同
C.李某有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是由于常某自身的原因才导致其与滨海商城之间的合同未能订立的
D.李某无权要求常某支付报酬,因为李某并无担任居间人的合法资格,李某与常某之间的合同无效
4.2010年1月1日,钱某与孙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钱某租赁孙某的房屋居住,租期三年,年租金6万元。
2011年12月1日,孙某将该房屋以200万元的价格卖给赵某。
2011年12月30日,赵某通知钱某向自己交付下一年度的房屋租金时,钱某才发现租赁房屋出售的事实,遂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钱某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孙某与赵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钱某有权请求孙某向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C.如果赵某是孙某的舅舅,则钱某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房屋
D.即便赵某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钱某仍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房屋
5.蒋某与陈某分别出资15万元和20万元,共同购买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屋,出租给孔某居住。
后来,蒋某将自己的共有份额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戴某,但未办理变更登记。
陈某、孔某知悉此事后,都表示愿意以同样的条件优先购买蒋某的共有份额。
关于本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陈某作为房屋的共有人,有权以同等条件优先于孔某和戴某受让蒋某的共有份额B.孔某作为房屋的承租人,有权同等条件优先于陈某和戴某受让蒋某的共有份额
C.戴某与蒋某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戴某应当优先于陈某和孔某取得蒋某的共有份额D.陈某和孔某有权分别以15万元的价格各自受让蒋某拥有的共有份额的一半
6.2008年7月,甲因房屋装修,欠乙10万元装修费,未设任何担保。
同年10月20日,甲向丙借款10万元,约定将甲的房屋抵押给丙,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同年12月1日,甲又向丁借款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丁,并于次日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
合同还约定,甲到期不向丁偿还借款的,房屋即归丁所有。
2009年1月12
日,甲又向戊借款20万元,约定将该套房屋抵押给戊,并于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甲因病死亡,除了该套房屋之外,没有留下其他财产,也无其他债务。
该房屋经过拍卖,获得价款50万元。
这50万元在甲的四个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顺序应当是()。
A.乙10万元,丙10万元,丁20万元,戊10万元
B.乙0万元,丙10万元,丁20万元,戊20万元
C.乙5万元,丙5万元,丁20万元,戊20万元
D.丁独得50万元,乙、丙、戊均为0元
7.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的,债权人无权提起撤销权诉讼
B.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时,转让价格须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的50%,才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C.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
D.债务人向其近亲属赠与财产的,债权人无权提起撤销权诉讼
8.关于侵权责任的构成,下列表述中正确的()。
A.甲、乙两人共同殴打丙,致丙伤残,甲、乙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对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16岁的甲教唆9岁的乙放火烧毁丙的柴草垛,丙只能要求甲独自承担赔偿责任,不得要求乙或者乙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C.甲、乙二人在马路边向马路上的行人扔石子,其中一粒石子砸中丙的脑袋,虽然丙无法证明该石子是甲还是乙扔的,但丙有权要求甲、乙二人承担连带责任D.甲、乙二人分别实施侵权行为,对丙造成同一损害的,甲、乙二人应当对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9.以下关于产品责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B.因运输者、仓储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无权要求运输者、仓储者承担侵权责任
C.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D.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10.关于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期间或者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但不得约定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C.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应当依职权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自愿履行义务后,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二、简答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每小题5分,共30分)
1.简述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异同。
2.简述可撤销法律行为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的区别。
3.简述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异同。
三、论述与分析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共60分)
1.《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请结合我国现行法及相关、民法理论,谈谈你对此一规定的理解。
(20分)
参考答案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801法学综合二(民法学50分、刑法学50分、民事诉讼法学25分、刑事诉讼法学25分)
民法学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答案填涂在机读卡上,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无效。
每小题1.5分,共60分)
1.王甲有一个8岁的儿子王乙。
聪明过人,平时经常帮助王甲买些小商品,从未出现差错。
某日,王甲带着王乙,到商场购买一台电视机。
因商场人多,两人走散。
王乙看到一款正在促销的电视机,款式好看,价格便宜,遂订购了一台。
关于该合同的效力,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