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法律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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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风险防范PPT课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风险防范PPT课件
建设工程竣工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适用法律
12.2 实际竣工时间的确定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 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2.2.1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以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12.2.2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 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 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3.2 未经建设单位认可,禁止施工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 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3.3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或施工承包 人自行完成,禁止分包给其他单位。
3.3.4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3.5 总承包人、施工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
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 第三人。
1.1.2
合同的标的
是指约定的工作成果。
1.1.3
,即进行工程的勘察、设 计、施工等工作;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向承包人支付相应 的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适用法律
1.2 类型
合同类型分为三种: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 同、工程施工合同。
1.3 形式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适用法律
2、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
2.1 招标发包 2.2 直接发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适用法律
3、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3.1 总包合同
3.1.1 发包人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 3.1.2 发包人与施工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3.1.3 发包人不得肢解发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适用法律
4.2
处理原则
4.2.1 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 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予以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风险解析ppt课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风险解析ppt课件
2、所有招标项目--投标人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 段谋取中标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
3、招标代理机构
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投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
01 是否属于必须招标项目
例外情形
《招标投标法》第66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 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 以不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9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 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 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 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 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PPT课件

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PPT课件
• 1、签约合同的相对方无签约资格的风险与防范
• 【风险点】签订合同的相对方主体无相应的签约资格,导致合 同的效力存在瑕疵,可能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 【防范措施】签订合同前要审查相对方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签约 资格。如与发包人签约,则需要审查营业执照、立项批文、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 照载明的主体是否与签约主体一致,如不一致,则需要取得相 应的授权委托书;如与分包人签约,则需要避免分包人以项目 部、工程队、施工班组、个人等名义签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九、纠纷处理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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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2、施工企业风险识别
3、施工企业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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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 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 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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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 (2)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 (3)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 (4)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 (5)纠纷的多发性
• 1、未公开招标项目的风险与防范
【风险点】施工企业未核实项目是否属于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或明知 属于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直接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最终导致 合同无效。
【防范措施】施工企业在承接项目时,首先要核实该项目是否属于必 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查询项目所在地的政策法规对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有关规定; 2.通过项目所在地政府主管机关或行业协会等正规渠道获取招标
• 3、未充分了解项目相关法律环境的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及法律责任幻灯片PPT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及法律责任幻灯片PPT

• 3、仲裁,也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 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 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做出判断、在权力上做 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的方法。仲裁必须有仲裁协议, 且出自当事人双方的自愿。
• 4、诉讼:建设工程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 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做出有国家 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 活动。若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和解和调解均未达 成一致,而事先未约定仲裁协议的,则必须以诉 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
• 3、刑事法律责任,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刑法, 构成犯罪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法律责任 中最强烈的一种,其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也包 括一些非刑罚的处罚方法。《刑法》是规定犯罪 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总和。 在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为“罪刑法定 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 则”。
• 11.2.2《建筑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我国调整建筑活 动的最主要的法律,共包括八十五条,分别从建 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做 出了规定,并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违法责任做 出了明确规定,其责任形式主要有三种,即行政 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 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限期内约定仲裁庭 的组成的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 任指定。
• 3.开庭和裁决 • 1)开庭与否的决定。 • 2)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处理。 • 3)证据的提供。 • 4)开庭中的辩论。 • 5)当事人自行和解。 • 6)仲裁庭主持下的调解。 • 7)仲裁裁决的作出。 •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11.1.2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PPT课件
掌握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基本概念、签订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的相关内容。
课程目标
1 了解基本概念
学习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基本概念,包括定义和范围。
2 熟悉签订流程
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流程和所需的材料,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3 掌握质量管理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原则、组织体系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五、总结
1 重要性
总结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重要性,为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2 建议和实用技巧
提供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建议和实用技巧,以避免合同纠纷。
3 其他资源的建议
推荐其他与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相关的学习资源和参考资料,进一步深入学习。
3 施工现场管理
学习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方法和要点,确保工程质量的可控性。
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
1 类型和原因
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2 解决方式的选择
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解决的常见方式,如调解、仲裁和诉讼。
3 结案和处理
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结案程序和对纠纷的处理方式。
2 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
了解签订合同所需的各种 材料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3 常见条款
学习建设工程合同中常见 的条款,包括付款方式、 工程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三部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1 概念和原则
掌握 组织体系
了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组织体系和相应的职责分工。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合同法规概述
1 定义
学习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定义,理解其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作用。
2 制定和签订
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签订流程,掌握合同中常见的条款。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课件

《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课件

风险防范
如何预防合同风险?合同风险防范是保护利益的重 要手段。
风险应对
合同风险应对措施有哪些?有效的应对措施能降低 和控制风险带来的损失。
合同纠纷处理
1
纠纷处理流程
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如何进行处理?了解纠纷处理流程能帮助解决问题。
2
纠纷解决方法
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法?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法有助于维护各方权益。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通过合同纠纷案例分析,了解不同纠纷类型和解决 策略,从而规避类似问题。
3
纠纷的预防措施
如何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通过合适的预防措施可以降低合同风险。
合同管理
合同的变更管理
当合同需要进行变更时,如何 进行变更管理?合同变更管理 要点是保证合同有效性的重要 环节。
合同的履约管理
如何进行合同履约管理?良好 的合同履约管理是保证双方权 益的关键。
合同的监督管理
如何进行合同监督管理?合同 监督管理有助于确保合同执行 的高效性。
2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
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事项?良 好的施工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
3 竣工验收
完成施工后,如何进行竣工验收?合格的竣 工验收是交付工程的前提。
4 收尾工作
合同履行结束后,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完成? 收尾工作是保证工程完善的必要环节。
合同风险控制
风险分析
如何分析合同风险?了解风险分析方法有助于合理 评估合同风险。
合同的终止
1 合同的终止方式
合同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终止?了解合同终止方式对于维护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 合同的终止程序
合同终止的程序是怎样的?正确的终止程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3 合同终止的影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PPT课件(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PPT课件(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PPT课件(一)一、引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提高施工效率并加强质量控制。

本课件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和流程。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简介1. 管理目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合同的执行,保障各方的权益。

2. 管理职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涉及多个方面的职责,包括合同签订、变更管理、支付管理、验收管理等。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签订流程(1)招标与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合同议定:确定施工单位后,双方进行合同议定,明确工程范围、工期、报酬等内容。

(3)合同签署:完成合同议定后,双方进行合同签署,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合同变更管理流程(1)发现问题: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的情况,施工单位或业主方发现问题后,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2)变更协商:施工单位和业主方对于变更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3)签订变更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更合同,明确变更事项和费用等内容。

3. 合同支付管理流程(1)支付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提出支付申请。

(2)支付审核:业主方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核对工程进度和合同条款,确认支付金额。

(3)支付结算:经审核后,业主方进行支付结算,将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给施工单位。

4. 合同验收管理流程(1)工程完工: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通知业主方进行验收。

(2)验收准备:业主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准备工作。

(3)验收过程:业主方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并与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4)验收结论:经过验收后,业主方出具验收结论,确认工程质量合格。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于建设项目的成败至关重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性:1. 确保工程的质量:通过合同管理,能够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PPT(30张)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PPT(30张)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
是指建设工程合同依法成立后开始履 行之前或者未全部履行完毕之前,当 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 件和程序,消灭双方的承包合同法律 关系。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二)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
见《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的 规定:
1.发承包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勘察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二)、设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三)、建设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
第五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二、建设工程合同的解除 三、建设工程合同变更、解除的法律
后果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在尚未履行
三、合同履行的保护措施
包括当事人的抗辩权和保全措施。
(一)抗辩权
指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 方权利主张的权利。
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异时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时履行合同义务,一 方在对方履行义务之前或在对方履行义务不符合 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协作履行原则 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互谅、互助, 尽可能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4.诚实信用原则 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实事求是、守 信用;无欺诈行为、正当竞争。 5.情势变更原则 指合同订立后,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客观原因, 履行合同的基础发生了变化,受不利影响的一方 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主要内容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三、合同履行的保护措施 四、合同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按照 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等, 完成各自应承担的全部义务的行为。 可分为:全部履行、部分履行、没有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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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分公司工程法律知识培训 第一期
刘小兰 2法律问题 二、工程款结算需注意的事项 三、分包商的管理
一、工期计算方面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开工日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常见的几种开工日期: 1.《施工许可证》上确定的开工日期; 2.开工报告上确定的开工日期; 3.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指令(开工令,开工通知
(三)非承包方原因对工期影响的确认
2.另外,合同中对于非因双方当事人原因导致的可以延长工 期的情形,如属于不可抗力的超标准洪水、地震、暴雨、 飓风等,也应当及时收集资料(签证、会议纪要、拍照、 截图、气象资料搜集等),交付签证确认。
(四)竣工日期的确认
1.竣工日期是指 : (1)承包方完成承包工程、终止施工之日; (2)承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4)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 (5)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之日。
政处罚方面的法律责任。
b.《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对于未取得 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 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 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 别处以罚款。”和第13条“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 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 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 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业主要求提前开工、延后开工及因业主原因 延误开工的处理
4.如果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情形的,也要约定关于行
政处罚方面的法律责任。
c.《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 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 以上2%以下的罚款。”及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 ,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1.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指令(开工令,开 工通知书)确定的开工日期;
2.《施工许可证》上确定的开工日期; 或开工报告上确定的开工日期;
3.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 4.工人实际进场施工的日期。(无有效书面
文件载体)
(二)业主要求提前开工、延后开工及因业主原因 延误开工的处理
1.业主提出的关于提前开工、延后开工的要求,必须通过书 面方式提出,注明原因,注明对工期的影响,按对承包方 有利的工期计算规则,即:提前开工的,合同约定的竣工 时间不变;延期开工的,竣工时间顺延。
书)确定的开工日期; 4.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 5.工人实际进场施工的日期。
(一)在计算工期时,开工日期从何时开始 计算
1.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指令(开工令,开工通知 书)确定的开工日期;
2.《施工许可证》上确定的开工日期; 2.开工报告上确定的开工日期; 4.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 5.工人实际进场施工的日期。
(四)竣工日期的确认
2.案例:某公司在佛山承建某建设工程,该公司与发包方就 工程款结算发生争议,后双方于2012年8月8日签订补充 协议,约定某公司应当在2012年8月10日前办理完毕竣工 验收手续,则工程款按壹亿元结算,否则本条款不发生法 律效力。某公司在2012年8月8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相 关资料;发包方在2012年8月10日组织各方现场验收,公 司参加了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2012年8月16日各验收部 门相继签署验收合格意见,8月29日取得竣工验收合格备 案表。后发包方以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办妥验收手续要求某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非承包方原因对工期影响的确认
1.总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发包方原因导致 工期延长的情形很多,包括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项目,发 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未按期到场,设计瑕疵,地质条件 与原勘探资料不符等。出现这些情形时,作为承包方,若 发包方未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证,承包方扔应按合同约定开 工、施工;若发包方提出延后开工的书面意见,应当及时 收集相关证据,作好记录,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该些 事项发生的具体时间、过程、对工期影响的程度,交监理 和发包方签证确认。
(四)竣工日期的确认
(二)业主要求提前开工、延后开工及因业主原因 延误开工的处理
2.业主不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的,或者因业主原因导致开工延 误的,承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照常提出开工报告 交监理工程师申请开工,并由监理工程师签收,通过监理 工程师的书面回复确认延迟开工原因,免除承包方责任, 并为索赔提供依据。从合同约定来看,开工的程序是由承 包方启动的,如果承包人没有启动开工程序,即使是因发 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发生争议时,承包人也难以举 证,将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地位。
• (1)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 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 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 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 (2)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 ,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 (3)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 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二)业主要求提前开工、延后开工及因业主原因 延误开工的处理
3.出现业主要求提前开工或者延后开工、业主原因导致开工 延误等情形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各项法律后 果的承担,主要是对于工程款及工期影响,比如要求顺延 工期,增加工程款,补偿损失等。
(二)业主要求提前开工、延后开工及因业主原因 延误开工的处理
4.如果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情形的,也要约定关于行 政处罚方面的法律责任。
a.《建筑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 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 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二)业主要求提前开工、延后开工及因业主原因 延误开工的处理
4.如果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情形的,也要约定关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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