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化工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等分支机构及其下属单位,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部下设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第六条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等分支机构应设立财务部门或财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调度和监督。
第九条公司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二)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三)加强资金筹集的风险控制。
第十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三)加强资金使用的风险控制。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十一条公司财务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核算包括以下内容:(一)资产核算: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核算,确保资产价值真实、完整;(二)负债核算:对公司各类负债进行核算,确保负债信息真实、准确;(三)所有者权益核算:对公司所有者权益进行核算,确保权益信息真实、准确;(四)收入核算:对公司收入进行核算,确保收入信息真实、准确;(五)费用核算:对公司费用进行核算,确保费用信息真实、准确。
第五章内部审计与监督第十三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石化公司内部财务制度

石化公司内部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监督水平,保护公司的财务利益,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方式1.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
2. 公司实行总部统一领导的原则,各分子公司、工厂、部门及其他经营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总公司的统一领导,实行总公司财务领导和分公司、子公司财务分析的管理模式。
3. 公司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4.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合法和有效。
5. 公司实行集中资金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当将其资金及时上缴到总部,由总部集中安排使用。
6. 公司要按照业务发展需求和公司财务管理目的及原则,建立公司财务预算制度,依法、准确控制预算。
7. 公司内部成本管理应结合市场变化加以调整,合理制定公司成本管理制度。
8. 公司要加强对资金的安全和监控,规范公司各项资金操作。
9. 公司要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财务信息。
三、财务管理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1. 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决策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的全面负责全面负责经营和管理工作。
其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2. 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是公司的财务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监督公司各项资金的使用、归集、划拨、监督;(2)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编制和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3)负责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包括确定和监督各项成本指标;(4)负责公司的财务报告工作,包括编制公司的财务报告、定期向上级部门及公司股东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管理部应配备经验丰富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税收法规、财务会计知识和独立思考能力。
同时要加强部门内部员工的培训和队伍建设,保证部门的正常运行。
化工行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保障企业资产安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化工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管理、成本控制、收入分配、税务筹划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工作流程;(三)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监控财务收支;(四)负责企业资金筹措、使用和回收;(五)进行成本控制、收入分配和税务筹划;(六)提供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依据;(七)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三)流动性原则:保持资金流动性,满足企业正常运营需求;(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融资成本。
第七条公司资金筹集:(一)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二)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八条公司资金使用:(一)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控制支出;(二)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挪用、侵占;(三)加强资金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九条公司成本控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成本效益原则: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二)全过程控制原则:从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控制;(三)责任控制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成本责任。
第十条公司成本控制措施:(一)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二)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三)加强销售管理,提高销售收入,降低销售成本;(四)加强成本核算,定期分析成本变化,提出改进措施。
化工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类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企业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2. 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3.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4.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3. 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4. 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5. 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控制;6. 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申报;7.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8. 负责公司财务信息的保密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公司财务预算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编制。
第七条财务预算编制程序:1. 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编制部门预算;2. 财务部汇总各部门预算,编制公司财务预算草案;3. 公司领导审核批准财务预算草案;4. 财务部将批准的财务预算下达各部门执行。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监督:1. 各部门应按照批准的财务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2. 财务部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3. 公司领导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2.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3.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4. 公平原则:公平对待各部门的资金需求。
中石化企业财务制度汇编

中石化企业财务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石化企业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的经济运行和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中石化企业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石化企业财务制度适用于中石化企业的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
第四条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贯彻中石化企业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五条财务预算是中石化企业财务部门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编制的资金收支计划。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企业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原则,提前制定每个月,每季度,每年的财务预算。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包括资金收支,资产负债,和利润分配等内容。
第八条财务预算的编制要合理,真实,可行。
第九条财务预算的执行应及时,准确,不得擅自改变预算数额。
第十条对于超支的预算,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并补充合理的解释。
第三章财务会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会计是中石化企业的核心工作,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的任务是核算企业的资金,资产负债,和利润情况,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应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实行记账凭证的原始凭证和主记录分类账簿账目复试。
第十四条财务会计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法规,确保账务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财务会计的账簿应定期归档,并保留备查,不得私自销毁。
第四章财务审计管理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是对中石化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独立的核查和评价。
第十八条财务审计由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两部分组成。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由中石化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外部审计由中石化企业聘请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财务审计应遵守审计准则,客观、独立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十二条财务审计的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领导,提出问题和建议,并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和整改。
化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及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四)负责公司成本核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五)负责公司税务管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纳税。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
(七)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公司资金统一由财务部管理。
(二)计划管理原则: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三)预算管理原则:严格执行财务预算,控制资金支出。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风险。
第七条公司资金收支管理:(一)公司资金收支必须通过财务部进行,严禁体外循环。
(二)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资金调拨,应按照财务部规定程序办理。
(三)公司对外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审批权限进行。
第四章成本核算与管理第八条公司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成本核算数据真实、准确。
(二)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成本状况。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公司成本变化。
第九条公司成本管理:(一)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加强成本核算工作。
(二)加强成本分析,找出成本节约潜力。
(三)完善成本考核制度,激发员工降低成本的积极性。
石化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石化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石化集团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石油化工企业,拥有多个分公司和子公司。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流程,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以保证公司财务活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公司和子公司,所有涉及财务活动的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职责2.1 领导班子石化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对公司财务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和监督责任。
主要职责包括:•指导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审批公司的财务预算、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告;•管理公司的风险控制工作;•监督公司各级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
2.2 财务管理部门石化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是负责公司全面财务管理的中心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监督执行;•组织财务预算、决算、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实施资金管理、账务管理、财务分析等职能;•对公司重大财务活动进行评审、决策和监管。
2.3 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各分公司和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应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控制本单位的财务风险,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监督执行;•实施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对本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分析;•审核与自身单位相关联的财务活动。
2.4 各部门、岗位各部门、岗位应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本部门的财务管理职责,并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及时。
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活跃本单位的财务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严格执行公司的资金管理、账务管理、财务分析等职能;•保证本单位的财务风险的可控性。
三、财务管理制度3.1 财务预算石化集团公司的财务预算应按照公司战略目标、市场环境等因素,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预算。
各分公司和子公司应参照公司财务预算制定本单位的财务预算。
3.2 账务管理石化集团公司应按照会计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账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石化公司财务制度

石化公司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石化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1. 保障公司经济运行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2. 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促进经营决策的科学性;3.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法规,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财务组织机构1. 财务部门: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并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2. 财务领导:公司设立财务总监,直接管理财务部门工作,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财务预算。
3. 财务人员:公司设立财务主管、会计人员等职位,负责公司账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资金管理等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会计核算制度:公司严格执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职业准则》,按照规定制定会计政策和会计科目,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收支、审批、调拨和监管流程,加强对公司资金的控制和使用。
3. 财务报告制度:公司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及时编制和公布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为公司管理层和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
4. 预算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年度和月度财务预算制度,明确各部门和项目的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5. 财务审计制度: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防范和发现财务风险,保护公司利益。
6. 税务管理制度:公司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全面做好纳税申报和税务审计工作,维护公司的税务诚信和稳定税负。
7. 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分析和评估各类财务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确保公司财务安全。
五、财务监督1. 董事会监督: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财务报告、审核财务预算和审批重大财务决策。
2. 内部审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公司各项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 外部审计:公司选聘独立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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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石化集团公司财务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财务治理制度、规范会计行为;提高公司经营核算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不断改进提高经营治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在符合本治理方法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依照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治理要求,制订本企业具体的财务治理方法,并报公司备案。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账簿,开展会计核算,并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五条会计核算必须以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必须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条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采纳借贷记账法记账。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纳历史成本法,采纳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一律使用中文。
第二章内部财务治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打算,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的决策机构为公司董事会。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打算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关系重大的资金筹措及调配方案等。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经理层。
总经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企业财务预算方案组织好企业生产经营;具体确定公司内部财务治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公司内部财务治理方法;同意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以及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等。
公司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公司领导人(以下简称总会计师)是公司财务治理的具体领导者,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务政策;审核重要财务事项;协调各单位、子公司与财务部的关系;组织制订财务预算,负责预算方案的实施,并督促财务部下达落实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各单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负责组织企业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等。
第十四条在财务治理中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觉疑问能够公司名义托付注册会计师、职业审计师关心复审。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订企业内部财务治理方法,组织、指导各单位的财务治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公司决策,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要配合财务部落实财务预算,检查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要组织好本单位财务治理并建立本单位的财务操纵制度;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实行二级治理,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财务治理,各单位为利润中心,全面贯彻各项治理制度。
第十八条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部长和各单位的财务科长实行下管一级制度。
各子公司财务部长或各单位的财务科长由子公司或各单位与公司人事部、财务部会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子公司或各单位进行聘任或解聘。
各子公司财务部长和各单位的财务科长既要积极当好本单位行政领导人的参谋助手,参与经营决策,当家理财,为提高经济效益发挥自身作用;又要为公司严把关,有效地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公司对各子公司财务部长和各单位财务科长实行考评制(一年考评一次),由公司人事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考评内容包括政治素养;业务素养和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九条公司所有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实行年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下岗。
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所给予的权力。
第二十条各单位和子公司要同意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以及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财务治理基础工作第二十一条做好原始记录治理。
各单位必须严格规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和存货的收发、领用、消耗、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工作;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建立计量验收制度,配备齐全各种经计量标准局验收合格的计量器具,按规定定时向有关部门送检。
各单位物资的购进、领用,产品的入库、销售等环节都必须由仓库保管员按制度规定按量进行验收、发放,确实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必须依照生产的特点制订各种产品的原材料、能源、工时消耗定额以及设备利用率、费用开支标准等;按月或季度对各种定额进行考核,严格按定额完成情况奖惩;定期对各种定额进行修改。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必须建立财产、物资的治理及清查盘点制度。
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月终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点,年终决算前按照公司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及时对所有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按照审批权限上报批准后处理,确保账、卡、物相符。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各种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物资制订统一的打算价格,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财务预算的程序一、董事会依照公司长期规划和近期生产经营实际,提出一定时期的总目标,并下达规划指标。
二、各单位自行编制预算,上报公司财务部。
三、财务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预算进行审查,经综合平衡后,提出全公司的预算。
四、通过总经理批准或者驳回修改预算。
五、要紧预算指标报告给董事会,讨论通过或驳回修改。
六、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单位执行。
若在执行过程中,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由各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的具体要求,经财务部和有关部门审查后,上报总经理审定,或者由总经理并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修订预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要重视财务分析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经营治理,发挥现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的财务分析要依据会计核算及其他方面提供的资料,围绕企业财务指标执行和完成情况,分析阻碍打算指标完成的缘故并提出对策,分清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对完成指标应负的责任,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十八条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要加强会计稽核工作,通过稽核,对日常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或不法行为,及时加以纠正和制止,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因此各单位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明确内部稽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开展日常会计核算稽核工作。
稽核工作的内容:(一)对财务打算、费用预算、成本打算等进行审核,审核打算的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数量计确实是否正确,各项打算指标是否衔接等。
(二)对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审核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合法、合理,依照审核出的问题区不情况分不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行为应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司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三)对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报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其内容是否齐全、手续是否符合要求,数字是否真实,并查明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审核。
(五)检查财产物资的收发、保管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核对,确保账、卡、物相符。
第四章资金筹措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立时,股东能够用货币投资,也能够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非货币形态资产入股。
以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其所占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专门情况需高于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公司不汲取投资者的抵押担保物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三十条股东以非货币形态资产入股的,应当托付会计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经注册会计师签证,作为入股各方计算股本或投资比例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公司净资产的权利。
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全部负债后的净资产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投入股本的治理,要据实登记股份的种类、发行股数、每股面值、认缴、实缴股本的数额,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
公司能够按有关规定回购本公司股票。
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增资手续。
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本,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能抽回。
第三十三条公司溢价发行股票,股东按票面金额享受权益。
第三十四条公司要定期进行资金成本和资本结构分析,选择筹资渠道,确定最佳资本结构。
第三十五条公司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过其注册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同意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按照法定程序能够转增资本金。
第三十六条流淌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付税费、应付股利、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等。
第三十七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第三十八条应付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各子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征得集团公司同意的基础上,向国家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文件,依照《企业债券治理暂行条例》规定,制订发行债券的章程或者方法。
第三十九条公司流淌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计入清算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利息费用及辅助费用和占用公司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折价或溢价的摊销、以及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在同时满足下述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一)资产支出差不多发生;(二)借款费用差不多发生;(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差不多开始。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依照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借入的专门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依照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假如固定资产购建过程发生中断,借款利息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假如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同时中断时刻连续超过3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重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