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令由谁签发
开工令 开工报告

开工令与开工报告一、开工令概述开工令,又称开工通知书,是由工程发包方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方发出的、要求承包方开始施工的命令。
开工令是施工合同段工程开工的依据,也是合同生效后正式进入施工的标志。
在实践中,开工令的发出通常意味着前期工作已经就绪,如施工图纸已经交付、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现场已经具备开工条件等。
开工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是工程正式启动的法律依据,承包方在接到开工令后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开始施工,否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其次,开工令的发出意味着工程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最后,开工令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工令的签发和管理,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二、开工报告概述开工报告,是指在工程开工前,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的一份关于工程准备情况的书面报告。
开工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准备情况、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等。
开工报告的目的是让发包方了解承包方的施工准备情况,确保工程能够按照合同规定顺利进行。
开工报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是承包方展示施工准备情况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工报告,发包方可以了解承包方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其次,开工报告是发包方对承包方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审核开工报告,发包方可以确保承包方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施工准备,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最后,开工报告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可以加强工程项目的计划性和预见性,确保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三、开工令与开工报告的关系开工令和开工报告在工程项目中具有密切的联系和互补作用。
首先,开工令是发包方发出的要求承包方开始施工的命令,而开工报告则是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的关于施工准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者在时间上存在先后顺序,通常承包方在接到开工令后需要提交开工报告。
其次,开工令和开工报告在内容上相互关联,开工令中通常会包含对开工报告的要求和审核标准,而开工报告则需要根据开工令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提交。
监理内业资料整理要点

监理内业资料整理要点监理内业资料整理要点一、监理大纲:由经营部门或技术管理部门人员,包括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编制。
二、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三、监理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四、监理旁站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注:以上四项内容应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四者封皮均加盖公司公章。
五、监理授权书:确定总监理工程师。
六、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七、监理委派书:委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附各人员正书复印件。
八、开工令:由总监签发,加盖公章和总监章。
日期不可同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日期产生矛盾。
九、会议纪要:1.要有例会制度。
必须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第一次会议纪要由建设单位主持。
2.会议纪要格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注明职务)、主持人及内容。
3.会议纪要记录应每周不少一次,做好最好以打印的形式形成,在会议结束后,48小时内抄送给各相关单位并签章齐全。
4.十、监理通知单:1.字迹工整清晰,写明事由,加盖项目部章,下发人签字,签收人签字。
2.监理通知单必须有回执单。
签字后送建设单位一份签收。
十一、材料见证取样汇总1.砂、石子、水泥、砖(及各种砌体材料)、钢筋、各种外加剂2.线管及各种电工配件,电线电缆。
3.给排水管道及配件,消防管道及配件。
4.各种配合比,回填土,同条件、标养试块。
十二、进度计划1.分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
2.上报时间必须与要求上报时间相符。
3.内容必须同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相符。
4.必须时应定制分部分项进度计划。
十三、监理日志:1.工程施工部位、施工人员情况、旁站情况、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公司及上级检查情况、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功能试验情况等都要详细记录,且要有头有尾。
2.记录的各部位施工日期要同施工技术资料相对应。
十四、监理月报:内容要详细能够真实体现工程情况,一式两份,按规定日期上报建设单位主管人员,签收后留一份存档。
开工令由谁签发

开工令由谁签发开工令就是开工日期时,由总监发的下达开工的书面文件。
开工日期是很重要的。
主要是因为它是计算工期的起点。
同时,承包商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开工日期,以便从分包商、供应商及其它有关方面预先得到所需要的承诺(如订货、租用机械、提供劳力等事项),并获得业主支付的预付款。
对于业主来说,则要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按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的要求,把所需的现场与通道交给承包商。
如拖延时间则会导致工程延期及业主支付一笔额外费用。
一般是由总监发的。
补充:发开工令的前提条件是:1、施工图已审查完毕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3、施工图纸已会审4、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5、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6、已办理施工许可证7、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8、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开工令的签发对于监理公司来说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监理规范要求)1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 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3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4 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 测量控制已查验合格。
目前浙江省统一标准中要求在下列情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应签发开工令:1、施工许可证已办理;2、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资格证、上岗证;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已经检查确认;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5、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已建立、组织机构已落实。
开工日期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工期的起始时间。
按FIDIC合同条款的规定,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书,也就是下达了开工令。
因此,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应当迅速而毫不拖延地开始该工程的施工。
只有在有正当延期的理由时,经过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延期开工并给予延长的工期。
开工令由施工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开工令由施工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批一、引言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开工令是一个重要的文件,它标志着工程项目正式启动。
开工令具有合同约束力,规定了工程的开工时间、工程内容、施工方式、质量标准等重要信息。
在建筑行业,开工令的提交和审批程序相当重要,不仅影响着项目的进度,同时也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开工令由施工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这一程序进行深入探讨。
二、开工令的重要性1. 开工令确定了工程项目的开始时间,对于项目的进度控制至关重要。
2. 开工令规定了项目的施工内容和工艺要求,是施工单位施工操作的依据。
3. 开工令是建筑工程合同中的重要文件之一,具有法律约束力。
4. 开工令中包含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责任和义务的约定,有利于双方明确职责。
三、开工令的提交程序1. 施工单位编制开工令,并送交建设单位审核。
2. 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开工令送交监理单位审批。
3. 监理单位审批通过后,才能下发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开工令的要求进行施工。
4. 在审批过程中,监理单位将严格审核开工令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是否符合相关资质要求、施工计划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等。
四、开工令的审批流程1. 监理单位收到开工令后,将对其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包括确认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等。
2. 监理单位将开工令送交专业工程师进行审批,工程师将对施工方案、工艺流程、安全措施等进行详细审查。
3. 审批通过后,监理单位将签发审批章,并将开工令下发给施工单位。
若存在不合理之处,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开工令的提交和审批程序对于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当前建筑行业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项目的复杂性和工期紧迫性越来越突出,因此开工令的提交和审批应更加严谨和规范,监理单位在审批过程中需要更加注重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施工单位也应提高开工令的编制水平,确保开工令内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开工报告的审查与批准

开工报告的审查与批准第一篇:开工报告的审查与批准开工报告的审查与批准在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报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开工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
一、审查内容1.审查施工许可证是否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并核查施工许可证发放日期(凡建设单位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两个月内应组织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应向发证单位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该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将失效)。
2.征地拆迁工作能否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已到位,建筑机具、施工人员是否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是否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能否满足开工要求。
6.首批建筑材料是否已进场并通过测试合格及保证进度需要。
7.临时设施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8.进场材料的堆放场所是否合理,是否能满足使用周期。
二、开工令的签发经过对开工条件的严格审查,对不足的条件或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单位(承包商)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承包商)在一周内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所有检查项目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或开工申请表),施工单位(承包商)才能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第二篇:第五章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四十三条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第四十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四十五日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
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开工令制度实施办法

第七综合服务处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开工令制度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深入落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处研究决定,在全处范围内实行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开工令制度,对所有施工作业项目实施安全审批。
并作如下规定。
一、总体要求(一)在全处范围内实行各级行政正职签发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开工令制度。
任何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必需经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审查之后签字后开工,以此带动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靠前组织指导生产和安全,并且加强了对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的控制。
有利于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有利于各项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体现安全为了生产。
(二)实行各级行政正职签发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开工令制度,要认真做到“两个严格”、“两个简化”。
1、严格执行各级行政正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开工令,除行政正职远离单位时,可委托在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外,不得随意下放权利、规避责任。
2、严格执行没有开工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和检维修作业,擅自开工的按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处理。
3、简化审批签字层次,签发人可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安全措施,但不强行要求层层签字,对一个项目由几级人员签字,由签发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项目签发等级施工作业和检维修项目开工令,必须坚持施工作业等级清晰,签发人明确,分级负责的原则签发。
1、处行政正职应对安全风险大、项目级别高、工序复杂的工程进行开工令的签发(一级危险项目)。
2、大队级正职应对安全风险较大、项目级别较小、工序较复杂的工程进行开工令的签发(二级危险项目)。
3、中队正职应对安全风险较小、项目级别小、工序一般的工程进行开工令的签发(三级危险项目)。
三、签发程序1、一级危险项目工程:首先由施工单位编制HSE作业计划书,进行风险识别,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该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环境、安全措施等初步检查、验收后,报请处行政正职审批,由处行政正职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验收,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签发该项目开工令;2、二级危险项目:首先由安全员对施工环境、安全措施等初步检查、验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报请本大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行逐项检查,合格后签发该项目开工令;3、三级危险项目:首先由班组长对施工环境、安全措施等初步检查、验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报请本中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进行逐项检查,合格后签发该项目开工令;四、报请签发项目开工令的条件1、根据项目特点编制HSE作业计划书,进行风险识别,制定安全措施;2、施工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人员;3、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4、施工前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5、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6、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开工令签发制度

开工令签发制度
一、工程开工令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经审批的《上岗许可证》以及有关建设规划的线线、规划建设批文,以及经施工队技术部门签章齐全的开工报告,交监理项目部总监审核。
二、开工报告审批前,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检查确认以下资料齐全,并报项目部总监。
1、供工程开工的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三通一平条件具备);
2、有关开工前期审批资料已经齐全;
3、提供施工的设计施工图及有关文件是否齐全,设计院设计资质与承担的项目规模相符,图文签章齐全;
4、业主(资质、范围方法;有关签章齐全)用于项目的工程款项已经到位。
三、项目总监认真审核施工单位资质是否与所承担的工程规模、专业性质一致;若确认施工单位在招投标阶段已进行过资质审核,则可不再审核。
四、当以上审核工作完成后,总监可正式签署开工令,并加盖项目章或总工办技术专用章。
监理下发开工令范本

监理下发开工令范本1.开发令签发制度(1)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进场通知,要求承包人按约定及时调遣人员和施工设备、材料进场进行施工准备。
进场通知中应明确合同工期起算日期。
(2)监理机构应协助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合同约定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道路、测量基准点以及供水、供电、通信设施等开工的必要条件。
(3)真审核承包单位资质是否与所承担的工程规模、专业性质一致;审查其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有关人员的上岗证)是否完善健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4)承包人完成开工准备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开工申请。
监理机构在检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令,并加盖项目监理部章。
(5)由于承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监理机构应通知承包人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赶工措施报告并说明延误开工原因。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监理机构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要求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什么是《建筑开工令》开工令就是开工日期时,由总监发的下达开工的书面文件。
3.定义开工日期是很重要的。
主要是因为它是计算工期的起点。
同时,承包商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开工日期,以便从分包商、供应商及其它有关方面预先得到所需要的承诺(如订货、租用机械、提供劳力等事项),并获得业主支付的预付款。
对于业主来说,则要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按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的要求,把所需的现场与通道交给承包商。
如拖延时间则会导致工程延期及业主支付一笔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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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令由谁签发
开工令就是开工日期时,由总监发的下达开工的书面文件。
开工日期是很重要的。
主要是因为它是计算工期的起点。
同时,承包商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开工日期,以便从分包商、供应商及其它有关方面预先得到所需要的承诺(如订货、租用机械、提供劳力等事项),并获得业主支付的预付款。
对于业主来说,则要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按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的要求,把所需的现场与通道交给承包商。
如拖延时间则会导致工程延期及业主支付一笔额外费用。
一般是由总监发的。
补充:发开工令的前提条件是:
1、施工图已审查完毕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
3、施工图纸已会审
4、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
5、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或有所计划)
6、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7、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
8、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开工令的签发对于监理公司来说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监理规范要求)
1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已签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 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4 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 测量控制已查验合格。
目前浙江省统一标准中要求在下列情况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应签发开工令:
1、施工许可证已办理;
2、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资格证、上岗证;
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已经检查确认;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质量、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已建立、组织机构已落实。
开工日期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工期的起始时间。
按FIDIC合同条款的规定,开
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书,也就是下达了开工令。
因此,承包商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应当迅速而毫不拖延地开始该工程的施工。
只有在有正当延期的理由时,经过办理申请延期手续后,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延期开工并给予延长的工期。
否则,责任应当由承包商自负。
那么,监理工程师应在什么时候发出开工通知呢?FIDIC合同条款中对此亦有明确规定,即监理工程师应在中标函颁发日期之后,于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开工令。
这样明确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否则,如果业主拖延开工时间,承包商蒙受损失而得不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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