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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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6.6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6.2c)
试剂和标准物质的验收
采购的试剂和标准物质是否检查标签、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信息?
必要和可行时,是否通过适当的检测手段,以确保满足检测方法的要求?
对于痕量分析,是否关注试剂空白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并在必要时制定相应的接受标准?
实验室应确保实验用水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如采用自制实验用水,是否定期检查水净化系统的性能以确认制备的水满足检测要求,并保存此类检查的记录?
分析物的水平是否在方法的适用范围内?
是否关注客户需求的浓度水平及规定的限量附近的检测性能特性?
如无合适的基体有证标准物质,是否进行回收率研究或与标准参考方法进行比对?
注:参考CNAS-CL01-A0025.4.5c)注
c)当设备、环境变化可能影响检测结果或不满足制造商的要求时,实验室是否对检测方法特性重新进行确认?
7.4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7.4.1
实验室应确保检测物影响。
对那些延长储存时间可能会影响待测(或待分析)物的样品,是否规定最长保留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
是否对进入样品储存区的人员进行控制?
注:参考CNAS-CL01-A002注
实验室是否保存过期样品的处理和处置记录?
7.3抽样
7.3.1
如果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此时二次抽样样品是否代表原始样品,样品标识是否始终保留?
用于二次抽样的容器是否确保不对样品造成污染?
必要时,实验室是否制定从实验室样品中抽取测试样的程序,以确保该测试样具有样品代表性?
是否选择适当的设备用于二级抽样、包装、提取等,以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6.4设备
6.4.1
实验室应有效控制对检测结果有影响的设备。

CNAS-CL19: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19: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19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Metallic Materi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19:2010 第1页共3页前言CNAS-CL19:2010 是 CNAS根据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专业特点制定的特定领域应用说明,主要适用于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和金相分析检测领域,包括对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的要求。

CNAS-CL19:2010 是对 CNAS-CL19:2006 的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是根据CL19 的内容,明确 CL19 的应用范围是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和金相分析检测领域。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改引言内容。

——增加 5.3.2 和 5.8.1 条款。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一引言金属材料检测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实验室的认可领域之一,该领域涉及化学、物理和材料科学等学科。

本文件主要适用于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和金相分析检测领域,对金属材料化学分析领域的特殊要求见CNAS-CL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本文件是CNAS根据金属材料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应与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二应用说明4管理要求4.1组织4.1.3根据实验室检测范围设置工作岗位,有取样和制样的实验室,其管理体系应覆盖相关的质量活动,包括室外作业和加工车间。

CL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CL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5.10 结果报告
5.10.4.1.1
应注明测量溯源的途径。
5.10.4.2.2
在相关的地方必须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及包含因子。
5.4.3
在没有相应的校准规范或检定规程或其他标准方法时,实验室可以自行制定校准方法,并进行方法确认。实验室应提供并保存方法确认的记录。
5.6测量溯源性
5.6.2.1
对外开展校准服务的校准实验室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参考标准),应通过使用校准实验室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所建立的适当等级的计量标准的定期检定或校准,确保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1
校准实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的要求,使其对校准结果测量不确定度的影响能够控制在规定要求以内。当现场校准不能满足要求时,校准人员应能评定相应环境条件影响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5.4.2
计量设备的校准方法优先采用国家校准规范或部门校准规范,在没有校准规范的情况下,优先等同采用相应的国家检定规程或部门检定规程。
附表7(CNAS-CL25: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4管理要求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质量Leabharlann 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4.13记录的控制
4.13.1.2
校准记录应有较长的保存期,以监视被校准测量设备的稳定性。
4.13.2.1.1
校准人员的校准结果必须经过校核人员的核验。
4.13.2.1.2
校准记录中应包含所用计量标准名称及其唯一性编号,以确保校准过程的复现。
填表说明: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CNAS-CL01-A011:2018(金属材料)-核查表

CNAS-CL01-A011:2018(金属材料)-核查表
7.8.1.2
应按标准中规定的修约要求报告检测结果。如果标准中有规定,在报告检测结果时还应报告试验条件。
7.8.2(检测、校准或抽样)报告的通用要求
7.8.2.1g)
必要时,检测报告应提供来样实物照片,并标记出取样部位。
7.8.2.1m)
需要时,金相检测报告应提供试样中有代表性的金相照片。
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日期:
对标准物质和影响检测结果的试剂(如:检测用助熔剂、气体),实验室应进行符合性检查,检查其标签、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信息,必要和可行时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进行验证,以确保满足检测方法以及检测对象的要求,并保存记录。
6.6.3
实验室委托外部进行取样和试样加工时,应明确告知取样和试样加工的程序和技术要求,并明确加工关键参数的具体指标。
6.3.3
检测标准或仪器设备对环境有明确要求时,实验室应具有能满足要求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对配备的环境与设施进行确认以确保满足要求。
6.3.4b)
实验室应有妥善处理有害废弃物的设施和方法,包括对低倍检测和腐蚀试验产生的废液、金相浸蚀试剂的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
6.。金相检验的样品制备区与检测区域应有效隔离。
6.4.4
取、制样设备在安装调试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性能指标满足标准要求。对于重要的机加工检查设备,例如冲击试样缺口投影仪、万能工具显微镜等应进行验证。对于冲击试样缺口加工设备,应提供加工成型后的试样符合性检查合格证据。
6.4.6
应确保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所有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如拉伸试验机的引伸计、金相显微镜的测微标尺、低温和高温装置等,这些设备的校准范围应满足实验室检测能力范围的要求。
6.3设施和环境条件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附表7(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5结构要求填表说明: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2.本核查表只在CNAS-CL01-A025适用时填写。

6资源要求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条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b)应根据必要性和有效性的原则确定实施期间核查的范围以及核查方式。

备注7过程要求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条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备注实验室制定的校准方法,应至少包含以下适用的内容:a)文件编号及版本号;b)适用范围;c)校准方法所用的测量方法(或测量原理);d)校准的量(或参数)及其测量范围;e)使用的测量标准及辅助设备的名称、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必要时可包含测量标准的溯源要求或途径等内容;f)对环境条件和工作条件的要求,如温度、电源等的要求;g)校准前的准备,如标准设备或被校设备开机预热的要求等;7.2.1.6h)校准程序的内容,包括:——校准开始前对被校设备进行的正常性检查的要求及方法;——校准步骤以及操作方法;——对观察结果和校准数据记录的要求;——校准时应遵循的安全措施;——数据处理的要求和方法;——需要时,应包含对符合性判定、校准间隔确定的原则和方法;——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或程序;注:实验室制定校准方法时可参考JJF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CNAS-AL01第10页共17页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8管理体系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附表7(CNAS-CL01-A025:2018)附录A:对现场校准的补充说明填表说明:本附录A如果不填写,视为实验室不实施现场校准或现场校准不申请CNAS认可。

A.6资源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CNAS-AL01第15页共17页A.7过程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A.8管理体系要求2018年06月01日发布2018年09月01日实施。

《检测及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应用说明》核查表格.doc

《检测及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应用说明》核查表格.doc

CNAS-AL01第1页共17页附表 7(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5结构要求条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备注自查结果说明编号及章节 / 条款号实验室应以文件的形式对依据CNAS-CL01:2018 《检测和校5.3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运作的实验室活动的范围予以界定。

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应覆盖其开展的特殊类型的校准活动,比如现场校准、在线校准、远程校准等,以及在临时或移动设5.4施内进行的校准。

必要时,应对特殊类型的校准活动制定专门的文件。

填表说明: 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2. 本核查表只在CNAS-CL01-A025适用时填写。

6资源要求条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备注自查结果说明编号及章节 / 条款号6.2 人员实验室在制定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各岗位的能力要求时,应考虑以下要求:a)校准人员、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等关键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校准项目或专业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6.2.21)了解测量标准以及被校设备的工作原理;2)熟悉测量标准和被校设备的使用方法;3)掌握校准方法涉及的测量原理;4)掌握测量结果相关的数据处理,能够正确应用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5)能够正确使用规范的计量学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

b)校准人员的培训应至少包含计量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6.2.2识、操作技能培训三部分。

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校准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校准方法和程序6.3.1的要求。

条款核查内容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备注自查结果说明编号及章节 / 条款号当相关校准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尤其是温度、湿度、振动、供电、电磁干扰、噪声、灰尘等影响因素。

对于准确度要求较高的校准活动,或相关校准方法或程序有要求时,实验室应:a)对于灵敏度较高的仪器,应该隔离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机械振动和冲击来源,比如升降机、机械车间、建筑工地、繁忙的公路等;b)墙壁、天花板、地面使用光滑、抗静电的材料处理,必6.3.3要时,使用空气过滤装置,以提高对灰尘的控制;c)防止阳光直射的措施,如遮光布、附加的墙壁;d)按照相关规范、校准方法和程序等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范围进行控制,如 20°C±1°C,35%RH~70%RH;e)对废气予以适当的控制,如强制排风或回收装置,防止其对设备的不利影响,如对开关触点的腐蚀;f)电磁干扰的隔离。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1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微生物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16
2.“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3. 评审组在文件评审时发现的问题和现场评审时需要关注的问题及在现场评审前实验室对评审组文审时发现问题的解决情况,可填写在“备注”栏。
4. 本核查表只在CNAS-CL16适用时填写。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开阔试验场每年应按GB9254(等同采用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22《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附录测量一次归一化场地衰减,并保证归一化场地衰减满足±4dB场地可接受原则;
——开阔试验场的最小尺寸应满足3米法测试要求。对大型设备,测量场地应满足有关标准对场地的要求;
5.3.3
附表7(CNAS-CL16:2006)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5技术要求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5.2 人员
5.2.1
实验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电磁兼容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其中从事该领域的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技术人员总数的60%。
如果需要进行现场检测,应该委派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监督现场检测。
检测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3
根据所申请认可的业务范围和相应标准,实验室应具备满足相应指标要求的试验场所:
——辐射骚扰检测应具备开阔试验场和(或)电波暗室;
填表说明:1.“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及章节/条款号”和“自查结果说明”栏由实验室填写。
——开阔试验场应具备气候保护罩、转台和天线升降塔并符合GB/T6113.104(等同CISPR16-1-4:2004)《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1-4 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辐射骚扰 》的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MetallicMateri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金属材料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中章、节条款号和名称,对CNAS-CL01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件代替CNAS-CL19: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与CNAS-CL19:2010相比,本次修订对文件内容做了实质性调整,主要变化为:——按照CNAS的统一要求调整文件编号为CNAS-CL01-A011;——根据CNAS-CL01:2018重新编排条款号;——修改“1范围”,扩大适用范围;——增加对样品、人员、质量监控、记录和报告的要求,提出了对设施环境、方法、设备等方面的细化要求。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力学性能检测、金相检验及微观结构分析、腐蚀与防护试验、不需要溶样前处理的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以下简称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以及物理性能检测。

对需要溶样前处理的金属材料化学成分分析的特殊要求见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对金属材料无损检测领域的特殊要求见CNAS-CL01-A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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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要求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5.2 人员
5.2.1
从事取样和制样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制样人员还应有相应工种技能培训证明并经岗位培训合格。
N/A
本检测中心只接受已经加工好的来样,不进行取样和制样.
5.2.5
按4.1.5要求所设置的技术管理者应有能力和权利保障对检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监督,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并签发检测报告。
N/A
本检测中心只接受合格样件,没有相关设备。
5.7 抽样
5.7.1
必要时,应制订取样作业指导书,规定不同金属材料的取样部位、取样量和取样方法,对大宗散装货物要记录货场堆垛情况,需要时,可用图表、照片等方式标记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N/A
本检测中心不负责抽样、取样和样品加工。
5.8 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
N/A
本检测中心只接受已经加工好的来样,不进行取样和制样。只是对客户送样进行检查验收并保存了检查记录。
4.1.5
当实验室检测工作涉及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和金相分析检测、化学分析检测等独立学科的试验时,应按专业分别设置技术管理者。
《质量管理手册》XX/QM011-2014/附件2:关键岗位任命书
本检测中心任命了技术负责人。
《质量管理手册》XX/QM011-2014/3.8.3
技术负责人均为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并有4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
5.3设施和环境条件
5.3.2
实验室应保证使用大型材料试验机和机械加工设备引起的振动不应对检测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冲击试验机不应对其它相邻试验区造成伤害。
实验室应有与检测范围相适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及设施,如产生X射线的仪器应当有监测和防护手段,防止对人员和环境产生有害影响。
5.8 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
5.8.1
实验室委托外部进行取样和试样加工时,应明确告知取样和试样加工的程序和技术要求。在接收样品时,应根据方法的要求进行符合性检查。
《质量管理手册》XX/QM033-2014/4.1检测样品的处置,
《样品管理程序》XX/PD029-2014
本检测中心接收加工好的样品后按照《样品处置程序》对样品进行检查并保存了《样品登记台账》。
《质量管理手册》XX/QM028-2014/4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环境的建立、控制和维护控制程序》XX/PD019-2014
《特殊和废弃物品使用、处理程序》XX/PD009-2014/4.
本检测中心对于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都进行了集中收集和处理。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
《质量管理手册》XX/QM028-2014/4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环境的建立、控制和维护控制程序》XX/PD019-2014
检测工作区根据其功能和用途,充分考虑了各个检测项目的相互影响。
本检测中心不涉及到X射线仪器的使用,对其他方面已经采用了全面的防范设置。
5.3.3
实验室应有妥善处理有害废弃物的设施和方法。
5.4.1
实验室对机械性能检测和金相检验的试样制备应制定工作指导书。
《质量管理手册》XX/PD029-2014/4
本检测中心没有自己制样,但有制样加工作业指导书对客户进行指导.
5.5 设备
5.5.2
实验室所制定的程序应包括配备的取样设备、制样设备,如火焰切割和机械切割设备、机加工设备及镶样设备等,这些设备在安装调试后应进行验收,应有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性能指标满足样品取制样的要求。重要加工设备还应建立设备档案。
《质量管理手册》XX/QM033-2014/4.1检测样品的处置,
《样品管理程序》XX/PD029-2014
样品管理员按照样品管理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样品的保存,保存在样品室。
5.8.2
实验室的检测样品标识应存在于样品取样、制样、分组、检测和留样保存等各个环节。
《样品管理程序》XX/PD029-2014
所有样品都有黏贴样品标签,并保留到了样品销毁。
5.8.4
实验室建立的样品处置程序应分别规定金属材料大样和化学分析小样、金相样的保管条件和保留时间,对有表面层及制样有特殊要求的金属材料要确保在取、制样及储存过程中,表面层及其内部性能不被损坏。
附表7(CNAS-CL19:2010)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核查表
4管理要求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备注
4.1组织
4.1有取样和制样的实验室,其管理体系应覆盖相关的质量活动,包括室外作业和加工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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