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四楼煤矿大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矿井轨道运输管理细则

管理责任。 2、其它单位(采、掘队等)管理的运输发生事故,事故责任属所在单位,采掘管理人员 按管理责任负责管理责任。
3、不遵守运输规章制度,人员违章扒、蹬、跳车,违章抢上下人车,在皮带、溜子上行 走,在运输大巷道心中间行走,在禁止行人的斜巷行走等造成事故,按违章人员所在单位 划分事故责任。同时,安监部门负安全检查责任。
第二章矿井运输管理 第三条矿井运输管理包括:轨道运输、运输设备、安全设施、信号系统、运输系统防爆 电气、安全标志和运输人员的管理。分类如下:
1、主巷运输:地面车场、运输大巷、运输中巷、井底车场、主提升斜井、暗斜井、集中 上下山。
2、采煤运输:采煤队溜子、皮带运输机、小绞车、采煤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3、掘进运输:进队溜子、提升小绞车、蓄电池机车、掘进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绞车道。 4、其它运输:中巷、主提升皮带运输机、溜子和其它单位使用的运输器具等。 第四条矿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主管全矿井的运输安全和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机电运输部要有分管运输的副部 长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矿井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运输投资计划的编制,设计,工程质 量验收,安全质量标准化、两型三化达标及检查验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 用及各种技术档案、资料、报表的管理等。 第六条机电副矿长是矿井运输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运输安全和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矿井大巷机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5篇)

矿井大巷机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矿井大巷机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改善运输安全环境,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投入使用:1、司机室必须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2、有警铃(嗽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
3、撤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电瓶托辊转动灵活,电瓶稳固推销齐全完整。
4、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车灯照度符合要求。
5、列车有红尾灯。
6、机车每年出井大(中)修一次,年审合格。
第二条: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现生产水平轨道型号不得小于15kg/m,新延深水平不得低于22-24kg/m。
2、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禁止使用牛必道岔。
3、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每周应对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
4、巷道转弯处,乘人上下车地段,坡度较大地段,车场、风门处、巷道口、巷道狭窄地段,应设鲜明警标,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
第三条:行车调度及信号符合以下要求:1、凡一条巷道行驶两台及以上机车或一个水平行驶三台及以上机车时,应设运输调度站。
配置灯光信号指挥系统,信号系统应有防止机车在同一区段碰头,追尾和两台机车同时进入一个车场调车作业的闭锁功能。
2、凡不设运输调度站的水平,应严格划分各台机车的行驶区间,共用区间应设列车占道的闭锁信号。
因特殊情况进入其它机车行驶区间时,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并与对方机车直接联系,取得同意后才能进入。
3、同一水平运输调度站与各装载点,中部车场,终端车场间应设置不经人工转接的电话通讯。
4、现设运输调度站,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于实现时,必须装设灯光闭锁信号,制度专门的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在保证机车与机车间实现对口联系的基础上,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机车的行车秩序必须对以下内容作出明确规定:1、每条运输线路上行驶机车的台数,矿车牵引数量,错车地点,行驶最大速度。
煤矿运输轨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轨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煤矿运输轨道管理,确保煤矿运输安全和顺利进行,提高生产效率,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运输轨道的管理范围1. 煤矿内所有用于运输煤炭、人员及设备的轨道均属于运输轨道管理范围。
2. 运输轨道的维护、保养、检修、安全管控等工作均应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三、轨道管理的责任单位1. 煤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运输轨道的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
2. 生产部门、技术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分别对运输轨道的维护、保养、检修、安全管控等工作进行具体管理。
四、轨道维护、保养、检修1. 运输轨道的维护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轨道的平整、无裂缝、无变形等问题。
2. 运输轨道的保养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保轨道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
3. 运输轨道的检修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轨道的运输能力和安全性。
五、轨道安全管理1. 运输轨道的安全管理应当是轨道管理的重点和重要内容。
2. 运输轨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包括对轨道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3. 对于轨道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和排除,确保轨道的安全运输。
六、轨道管理的考核1. 对于煤矿运输轨道的管理工作应当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价。
2. 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轨道的维护情况、保养情况、检修情况、安全管理情况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应当作为轨道管理单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依据,对于管理不到位的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整改。
七、轨道管理的改进1.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对于轨道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2. 运输轨道管理单位应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3. 对于轨道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应当及时研究并采取措施解决。
八、轨道管理的宣传1. 煤矿运输轨道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轨道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宣传。
2. 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员工宣传轨道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 建立健全轨道管理宣传教育机制,提高员工对轨道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障煤矿轨道运输安全和高效运营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该制度中的内容:
1. 轨道运输组织管理:明确轨道运输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工作流程等,确保人员分工明确、运作高效。
2. 轨道保养和维护管理:制定轨道保养和维护的标准和流程,定期检查、修复和更换轨道设施,确保轨道的稳定和安全。
3. 运输设备管理:制定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规定,确保运输设备的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减少故障风险。
4. 运输安全管理:建立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员工具备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加强安全意识。
5. 轨道运输作业管理:制定轨道运输作业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
6. 轨道运输监测与检测:建立轨道运输设备的监测与检测制度,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问题。
7. 事故应急管理:建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演练制度,培训员工的应急处置技能,提高应对意外事件的能力。
8. 数据监控和统计分析:利用技术手段对轨道运输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运输问题和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9. 管理评估和改进措施:定期进行轨道运输管理的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10. 法律法规遵守:严格遵守轨道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运输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保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利益。
以上内容只是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具体内容在不同煤矿可能会有所差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2023年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2023年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一、引言煤矿轨道运输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确保煤矿的高效、安全、可持续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适应煤矿行业的发展需求,2023年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应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二、运输设备管理1. 轨道运输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2. 运输设备应当经过严格的验收和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
三、运输人员管理1. 运输人员应当分级管理,根据其能力、经验和技能等级划分岗位。
2. 运输人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运输作业管理1. 运输作业应当按照统一的指令和计划进行,严禁随意变更或超载运输。
2. 运输作业应当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行速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
五、运输安全管理1. 运输过程中应当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应急处理、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内容。
2. 运输过程中应当加强安全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六、运输环保管理1. 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规和标准,禁止任何形式的污染行为。
2. 运输设备应当经过环保验收,并建立相应的环保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七、监管和考核1. 煤矿轨道运输应当加强监管,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煤矿轨道运输进行定期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改进。
八、总结通过完善和规范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安全水平,减少环境污染,为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制定和实施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不断完善和提升管理水平,为煤矿轨道运输的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是确保煤矿轨道运输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指导文件。
本制度旨在明确煤矿轨道运输的管理职责与权限,规范运输作业流程,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有效实现煤矿的生产目标。
一、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所有轨道运输工作,包括煤矿运输车辆的管理、检修、操作等环节。
二、管理职责和权限1.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实施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负责车辆保养、维修和技术管理工作。
2. 轨道运输班组负责具体的车辆操作、驾驶和安全检查工作。
必须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 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接受相关培训,掌握煤矿运输车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4. 车辆维修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熟悉车辆维修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三、运输作业流程1. 运输计划的编制:根据煤矿日常生产计划和煤质要求,编制运输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车辆调配。
2. 车辆的开机检查:每天上班前,驾驶员必须进行车辆的开机检查,包括车辆的动力系统、制动系统、安全设备等,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 车辆的装填和卸载:按照运输计划,运输班组将煤炭装填到运输车辆,并按照指定地点进行卸载。
在装填和卸载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防止煤炭的漏损和堆放不规范。
4.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运输班组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包括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械部件和安全设备,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配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5. 事故的处理:如果发生运输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运输班组负责事故的初步处理和相关报告的编制。
四、安全管理措施1. 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提高驾驶安全系数。
2. 运输车辆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每辆车辆都必须配备灭火器、安全带等必要的安全设备。
大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大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为加强大巷轨道运输管理,减少运输事故发生,提高轨道运输效率,确保大巷行人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大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一、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大巷人力推车时,必须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并且有批准意见。
(二)一次只准推一辆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时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三)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峒室出口时,推车人员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四)推车时至少为二人,必须有一人注意前后有无影响。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0元。
二、大巷行走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行人一律走在人行道上,不得走在道心上。
(二)遇有矿车通过时,行人要停止行进,待车辆通过后方可行进。
(三)大巷行走时,严禁嬉笑、打闹。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50元。
三、轨道运输大巷轨道铺设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一)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差不得大于2 mm。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鱼尾板和4条螺栓固定,消灭无眼道,零部件齐全、紧固。
(二)直线段两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三)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 下偏差为-2mm。
(四)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五)每根道轨接头两侧加一组轨距拉杆。
(六)轨枕间距为700mm,偏差不超过50mm,轨道接头两侧轨枕间距22kg/m—440mm,轨枕应与轨道垂直。
道碴的粒度为大石子,厚度不小于100mm,轨枕下应捣实,轨道和轨枕不得有悬空现象,轨枕应露出三分之一。
(七)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八)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轨道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和效率,提高运输质量,规范轨道运输作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的轨道运输作业,包括煤矿内部的煤炭、矿石等物资的运输。
第三条煤矿轨道运输应以安全为第一要务,兼顾效益。
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运输风险。
第四条煤矿轨道运输管理应坚持法律法规的遵守,技术标准的达标,现代管理的要求,以创建和谐、安全、高效的运输环境。
第五条在煤矿轨道运输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定,确保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运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培训,提高运输作业的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煤矿轨道运输应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
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运输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八条煤矿轨道运输应按照作业计划和调度指令进行组织和调度,确保运输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煤矿轨道运输应合理安排各个作业区域的运输任务,确保运输资源的充分利用。
第十条运输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运输档案和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运输情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煤矿轨道运输应有严格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煤矿轨道运输应进行驾驶员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煤矿轨道运输应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运输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煤矿轨道运输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控制、质量评估等。
第十六条运输人员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作业,确保运输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煤矿轨道运输应建立信誉管理制度,对质量好、服务好的运输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煤矿轨道运输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质量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于无证经营、违法操作等违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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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楼煤矿大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为加强轨道大巷运输管理,减少运输事故发生,提高轨道运输效率,确保大巷行人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规定,结合陈四楼矿实际,制定大巷轨道运输管理制度。
一、采用机车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电机车司机开车前及工作中,必须检查机车完好情况,如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撤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2、司机和跟车工开车前必须检查列车情况,如牵引车数超过规定,各车连接不正常,矿车物料轮廓超过车辆轮廓尺寸,不整改不得开车。
3、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和程序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4、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
5、电机车司机必须待机车或列车完全静止,扳紧车闸后方可上下,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机车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段停车,必须在下坡段采取除扳紧车闸外其他可靠的阻止机车或列车下滑的安全措施。
6、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不具备条件的机车不准运行。
7、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不准顶车操作。
确需顶车时,跟车工必须在所顶列车最前端,离车辆两侧突出端垂直距离l 5米以上,利用哨子与机车司机联系。
8、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
如果需要行驶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
9、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
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或者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10、列车通过的弯道处应装设弯道报警器,并能灵敏发出声光信号。
11、二机车或二列车在同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l00米的距离。
12、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列车制动距离试验应有制动距离测试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
13、特种运输(人员,火工品、长材料、支架等)按专项措施执行。
14、蓄电池电机车司机下班后必须及时将机车开回充电硐室充电,蓄电池连续工作时间严禁超过12小时。
15、电机车在平巷运送矿车数量规定:拉矸时及设备材料时:l0t电机车:25辆7t电机车:25辆5t电机车:8辆8t电机车:12辆拉空车时:10t电机车:25辆7t电机车:25辆5t电机车:10辆8t电机车:15辆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0元。
对电机车检修的规定16、机车必须有专职检修工进行检查,对机车实现管、用、修一体化,实行包机制,每台机车必须明确维修责任人。
维修责任人每天必须将机车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制动装置等仔细检查一遍,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17、司机每班接班开车前,应将闸、灯、铃、连接装置等检查一遍,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检修工逃行处理。
18、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电机车司机罚款100元,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
19、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测定电压时,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以后进行。
20、井下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二、用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2、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料车、设备车等。
3、列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米/秒。
4、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应安设自动停送电开关。
人员上下车必须自动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
5、人车停车场上下人时,严禁其它车辆进入乘车区域。
6、乘车人员应听从司机及跟车工的{旨挥,开车前必须挂上防护链或关闭防护门,跟车工必须将各车门防护装置检查一遍,看是否可靠、完好。
7、人车行驶中,乘车人员严禁将头、手、脚等伸出车外。
所携带的工其和零件等严禁露出车外。
8、列车在行驶或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或在车内站立;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9、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二车之问搭乘人员;严禁超员乘坐。
10、车辆掉道时乘车人员和跟车工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三、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大巷主行车线人力推车时,必须经井下运输调度站同意,否贝按严重三违论处。
2、一次只准推一辆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时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
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3、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峒室出口时,推车人员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4、严禁放飞车。
5、推车时至少为二人以上,必须有一人注意前后有无影响,同时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口笛提示运行区段车辆及人员。
6、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200元。
四、大巷行走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l、行人一律走在水沟盖板上,不得走在道心上(无水沟盖板者除外)。
2、遇有机车通过时,行人要停止行进,尽量靠近较宽侧巷壁站立,待车辆通过后方可行进。
3、大巷行走时,严禁嬉笑、打闹。
4、手提长工具行走时,严禁肩扛,应手提,以免触及架空线。
5、在巷道上面有人工作的地方穿过时,要先同上面的人联系好,请他们暂时停止工作,然后再通过。
6、溜煤跟和下料眼下方不准行人。
也不要在溜煤眼的放煤口停留,防止被滚落下来的煤块打伤。
7、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50元。
五、轨道运输大巷轨道铺设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l、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距不得大于2mm,高低和左右差不得大于0.5mm。
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鱼尾板和4条螺栓固定,消灭无眼道,零部件齐全、紧固。
2、直线段两条钢轨项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而的高低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应设置轨距拉杆。
每问隔0.7m铺设轨枕。
5、每根道轨接头两侧加一组轨距拉杆。
6、轨枕间距为700mm,偏差不超过50mm,轨道接头两侧轨枕间距30kg/m一480mm,22kg/h一440mm,轨枕应与轨道垂直。
道碴的粒度为大石子,厚度不小于100mm,轨枕下应捣实,轨道和轨枕不得有悬空现象,轨枕应露出三分之一。
7、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8、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9、轨道使用期间应有专人维护,实行分段包片制,定期检修。
巡道工要加强巡回检查力度,制作轨道专用螺栓紧固工具,严禁各部位紧固螺栓松动。
每半月对轨道及轨枕各部螺栓滴油一次。
10、轨道道岔与长轨的连结接头间距,内错差,上下错差除要符合上述要求外,必须保持水平、圆顺,轨道道岔严禁高于或低于之连接的长轨,长轨与道岔的连接不得采用焊接。
11、轨道道岔扳道器必须齐全完好,大巷内严禁使用简易道岔。
12、道岔处无积水、无杂物。
13、两条平行轨之间,每隔50米应连接一根断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其它具有等效电阻的导线。
14、线路上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
连接后两个接缝处的电阻:22Kg/m,不大于0 0002l Q;30Kg/m,不大于0.00019Q。
15、不回电的轨道与架线式电机车回电轨道之间,必须加以绝缘。
第一绝缘点设在两种轨道的连接处,第二绝缘点设在不回电的轨道上,其与第一绝缘点的距离必须大于一列车的长度。
对绝缘点应挂牌管理,经常检查维护,保持可靠绝缘。
二级绝缘电阻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月底运输队将测试结果报机电科运管组。
16、在与架线电机车轨道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钢制管路跨越时,钢丝绳、钢管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17、行人轨道巷必须有宽0.8米以上的人行道,轨枕面不低于水沟盖板。
18、每半年进行一次杂散电流测试。
19、违反上述规定,每处每次罚款50元。
六、电机车架空线应达到下列要求l、牵引网络实行分段包片制,定期检查与维护,标识齐全、准确。
2、在行人的巷道内、车场以及人行道与运输巷道交叉的地方,悬挂高度不得小于2.3m。
3、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人车场的悬挂高度不小于2.2m,在不行人的巷道不小于1.9m。
4、巷道内有钢丝绳、管路、电缆跨越架空线时,钢丝绳、钢管等不得与架空线接触,必须用胶管加以保护。
5、架空线与巷道顶或棚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2m。
悬挂绝缘子距电机车架空线的距离每侧不得超过0.25m。
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不得超过5m。
6、电机车架线必须“之”字型架设,档与档之问必须平直无死弯,横档线锈蚀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7、电机车架线母线绝缘子、横档线绝缘子、各分区绝缘板不得有积尘,运输队每月必须清理积尘一次。
8、大巷轨道的分区开关、自动停送电开关必须设置在1800mm×600mm×350mm的壁龛里,分区开关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1.2m,开关外壳必须接地,开关的动静触头不得有弧光烧结的痕迹,不得有积尘、淋水、锈蚀现象。
9、除电机车司机或检测人员处,任何人不得随意触摸分区开关,在处理拉线绝缘子和吊线绝缘子以及分区绝缘板时,必须停电验电后方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按违章处理。
10、违反上述规定,每次每处罚款50元。
七、其它规定1、轨道大巷变形,巷道与轨道安全距离小于400mm时,必须涮巷道进行处理,确保安全距离,人员不得在此处停留。
2、巷道顶板裂缝、开裂时,应及刚安排人员除掉浮矸,人员通过时应绕行。
3、大巷打眼或其它施工时,旌工人员必须带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
工具、机具与架线有接触可能时,必须停掉该段架空线电源。
4、在大巷施工时,两端应设专人警戒,发现机车时,立即通知人员停止工作。
5、大巷内不得存放钢管、工字钢、道轨及其它杂物,否则按隐患进行处理。
6、大巷停送电开关应设专人检查,每月检查一次线路绝缘状况,发现问题立即更换。
7、大巷管路悬挂时,管路下边距大巷底板高度不小于1 .9m,离架空线横挡线的距离不得少于0.2m。
8、各车场与大巷相通处,严禁存放车辆。
各单位不经允许不得将车辆从车场推到大巷轨道上。
大巷轨道上严禁存放闲杂车辆。
9、任何机车必须有司机和跟车工。
跟车工与司机联系信号为:一声停,二声前开,三声后开。
10、超长材料车辆连接运输时,必须用钢性长连接装置连接。
11、在处理机车、矿车掉轨时,必须停掉该区间的絮线电源后,方可进行复轨工作。
严禁使用小绞车、电机车生拉硬接进行复轨,必须用专用复轨工具或采用人工复轨方式。
12、轨道大巷与各联络巷的交叉口必须设有声光报警信号,电机车司机在行至交岔口附近或遇道贫,必须减速慢行并鸣笛。
13、电机车司机在把各车场的车运至轨道大巷时,必须提前发出红灯信号并鸣笛,当行至距离大巷交叉口20m处时必须鸣长笛,直至列车全部行至大巷为止,目运行速度不得超过2 .0m/s。